<er">情节的胜利
随着欧美古典推理小说在国内的陆续出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约翰·狄克森·卡尔发生兴趣。1906年,卡尔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随后则到英国定居了长达17年的时间。作为20世纪30年代超一流的推理小说大师,卡尔一直都享有极高声誉,而且毕生都致力于创作“不可能犯罪”题材的小说——所谓“不可能犯罪”,其中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凶案现场因某些特定条件而无法接近,所以看起来无人能够完成罪行。
我想,任何一个推理小说爱好者都会知道密室杀人:密闭的房间内,发生了杀人事件,门和窗户都从内部上锁。换而言之,就是无法进出的房间。这种封闭房间内所发生的命案,算是一种狭义的密室。此外尚有另一主流题材:雪地或泥地上的尸体旁边,只有被害者自己的脚印,但他却是在近距离内被杀害的。像这样的情形,就是广义的密室了。1935年,卡尔发表了他的名著,仅仅一部小说之中,就出现了两宗上述题材的命案,而这部小说的第十七章里,更借大侦探菲尔博士之口,拿出了著名的“密室讲义”。这份讲义总结了几乎所有制造密室或不可能犯罪现场的手法,所以这部始终都被世人推为纯解谜推理小说史上的顶级作品,而卡尔则被誉为“密室之王”。终其一生,卡尔构思了几十种各有千秋的密室手法,他的小说注重谜团、情节紧凑,经常伴随着带有超自然神秘感觉的“哥特式气氛”,使读者爱不释手。
而这本和同年诞生的,风格却是一反卡尔之惯例,显得十分特殊。介绍该著的相关内容之前,有必要先讲讲红鲱鱼的概念。
红鲱鱼(red herring)——对涉猎侦探小说尚浅的读者而言,这或许比较陌生。所谓“红鲱鱼”,最主流的解释是:为使珍贵动物免遭猎户捕杀,动物保护者们遂把烟熏过的红鲱鱼散布在狩猎区,猎犬的嗅觉一受熏鱼味道的扰乱,便会迷失方向。尔后,人们渐渐就把推理小说里面那些误导读者的情节和假线索,戏称之为“红鲱鱼”。
然而“密室之王”卡尔和“红鲱鱼”之间,又有着什么样的联系呢?这本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这是卡尔小说里面,最重要的“非主流”作品之一。
两个稀里糊涂的特工执行任务之际,因种种缘故,和一群素昧平生的人被困一处,而其中某人竟是非常危险的杀人犯!除了杀人犯,还有一位追踪而来的警探,也混在众人里面。整部小说就这样围绕着“谁是探长,谁是犯人”的问题展开。很快,谋杀开始了。不止一人看到被害者突然从楼梯上滚下来,而楼梯上更无旁人。凶器不是手枪,也不是任何远程工具——这宗奇怪的命案,究竟如何完成?
倘若只看开篇部分的话,恐怕不少读者都会觉得这是一部冒险小说或者间谍小说,这是因为小说的呈现方式与众不同。不过,随着篇幅的展开,卡尔仍会把他最擅长的误导,发挥得淋漓尽致。很多读者阅读卡尔的小说之前,都会抱有一种心理:“这次将是怎样的密室?手法将会如何?”我自2004年首度阅读卡尔的以来,几乎每读一本他的小说,都会带着这种问题。只是这种把不可能犯罪谜题和解答想象得无比美好的期待,几乎无一例外都以失望告终。这并非期望越高,失望越大,而是我的心里总有一个疑惑难以解答:卡尔的小说里面,很多手法其实都很“简单”,只要日常生活时稍加留心,相信很多人都能构想出类似手法。既然如此,卡尔为何仍是一名无法超越的古典推理宗匠?他赖以过人的地方是什么?直到我阅读了大量黄金时期的作品以后,这个答案才慢慢浮出水面。原来——推理小说,小说是基本属性,既是小说,便必须要有故事。卡尔最大的秘诀,就是“会讲故事”。
如果让我找个词来形容卡尔的话,那这个词肯定会是“精灵古怪”。他的故事一开始总是显得复杂混乱,让人摸不着头脑。譬如这本,故事一开始,两个糊涂特工笑料百出,阴差阳错地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城堡面前遇到一批因空难而不得不迫降的乘客。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城堡的主人早就接到消息,将会有一批这样的人,他接待了他们。但就在刚刚到达城堡之际,其中一人突然宣称自己就是那个负责追捕杀人犯的警察。而后这个人便遭到杀害。难道凶手就这样轻易得逞?
卡尔就是这样让情节来吸引你,使你一页接着一页读下去。殊不知,当你被精彩情节吸引的同时,其实就忽略了作者留下的关键线索。就这样心甘情愿地跟着情节走,你的思维便渐渐来到了死胡同。所以,每次你读到真相的时候,都会惊觉前面很多你完全认同的线索,竟然会是假的,而对真假线索的分析,却完全符合逻辑,也完全能和前面的章节吻合,只是作为读者的你永远不会发现。这就是情节的威力,这就是布局的巧妙,这就是红鲱鱼般的效果。要让这几种因素发挥最大的作用,需要费尽心思地思考,缜密的思维,以及精心的策划,绝对不像一个诡计手法那样,只需灵光一闪。
密室也好,不可能犯罪的手法也罢,统统都是为情节服务。卡尔之所以伟大,真正的原因恐怕就是:就算你猜透了密室的手法,你也不可能猜透案件的全部真相。
既然说到了情节和误导,就必须顺便说说卡尔最擅长的逆转型谋篇布局:辛辛苦苦让你相信了一个事件,却又突然来个逆转。这就如同一场足球比赛,任何时刻都可能发生比分的改变,哪怕最后一分钟,都潜藏着似输方反败为胜的可能。比赛的结果无法预知,推理小说的逆转却是早有铺垫。任何一本小说都是用若干个事件来构成,每个事件都会有各自的起因和经过,而卡尔的做法则是把这些事件中的某一部分剥离出来,然后和其他事件交叉一处。(当然前提是保证整体情节的合理。)从一开始,就让读者感到故事的新奇。卡尔总能用情节扣住读者的心弦,其原因或许就是如此。他的小说,一方面能让读者产生读到最后一页的欲望,另一方面则具备着因事件的不完整性而起到的误导作用,堪称完美典范。
最后再简单说说小说的主角,亨利·梅利维尔爵士。此人曾经出任英国情报局的头目,脾气古怪,性格易怒,身手灵活,相当结实,而且和当时其他的富有绅士一样,都挺着个大肚子。我们经常能听到他的抱怨,甚至咒骂,当然更多的则是一些俏皮幽默的发言。这让小说整体显得十分有趣。推理小说往往因谋杀而沉重,只有h.M.这种可爱的角色,才能给读者带来轻松。而h.M.的背后,其实便是卡尔那种像孩童般的恶作剧性格,以及他天马行空的想象能力。对读者而言,这绝对值得领略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