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先讲个故事,你看看若你是故事的主人公,将会作何反应。
你正在巴黎度假,春日渐远,夏天绿色的气息扑面而来。你心无旁骛,仿佛与世隔绝,享受着难得的平和心境。午夜渐近,你坐在莱莫尼王宫餐馆的栅栏旁,正享用着一杯开胃酒。突然,一位和你相识于英国的美丽女子向你姗姗走来——顺便说一句,她以前一直对你态度冷淡——然后她开始滔滔不绝,讲个不停,简直像个保育员一样。紧接着她点菜吃饭,继续迫不及待地向你陈述一堆无比荒唐、不着边际的言语。
这故事听来如何?
没错,这就是我经历的事情。当时我只想捉弄她一下,哪知竟因此莫名其妙地卷入了一系列怪事,至今犹是心有余悸。这些事比我几年前在情报局遇到的案子都要糟糕,更重要的是,它们之所以会发生在我身上,完全是“得益”于我开的玩笑。我绝对是个傻子,但当时我的确对坐在我对面的伊芙琳·切尼很感兴趣——原谅我吧,巴黎的春日总是很容易让人犯傻。
几年前,h.M.说服我去撰写《瘟疫庄谋杀案》,我从没想到某天我会重操旧业。实际上这次我是被逼无奈,如果你能耐心看完后面的故事,你就会明白我为何这样说了。我知道类似人物简历这种东西,读来总是十分乏味,但现在却必不可少。我的护照上是这样写的:姓名,肯·伍德·布莱克。年龄,三十八。地址,圣詹姆斯地区,百利路,一栋风格的住宅。职业,无甚可说。我不喜欢工作,而且从不掩饰此事,所以我的工作跟“卓越”这种词绝不沾边。我本想从事外交事务,因此曾认真研究过语言问题。1941年我以专员身份,前往英国驻美国华盛顿大使馆工作,一年后,我年限合格,想方设法得到一个任命,参加了希格利夫高地的军队。没人发现我没什么本事,而且这两年里我做得也的确不差。我本来一直希望能得到提升的,结果却在阿拉斯加那里中了枪。等我身体恢复之后,他们把我开除了,说我在现役服务中不合格。
尔后我便回到了伦敦。那天我郁郁寡欢,心情跌至谷底,却碰巧遇见h.M.。我怎么也不会忘记他那天的样子——他从政府府邸僵直走来,帽子紧贴后脑,眼镜从鼻梁上耷拉下来,衣领的毛皮像是被虫蛀过,大衣在身后飞扬。他低着头,行动迟缓,紧握拳头,咒骂政府官员,声音洪亮清晰,引得人们差点儿把他当成“亲德派”给围攻了。虽然他见到我之后的第一反应不怎么友善,不过我却相信他会明白我的处境。我被他拉到了可以俯视泰晤士河岸的家里,就这样莫名其妙进了情报机构。用他的话来说,我毫无资历,但我并不奸诈。
而“不奸诈”正是h.M.所认为的当特工最宝贵的品质。他说,稍微聪明点的人,在危险到来之前就会方寸大乱、走为上策,如果你好好想想的话,就知道这根本就是愚蠢的表现。他给我讲了点入门知识,告诉我肯定会受排挤,还说如果我遭遇险境,他决不出手相助。对此我无甚可言,只能说这完全就是假话。h.M.曾为保护他手下一个最低级别的特工,把整个议会都得罪了,还霸占了外交部的所有资源。他说那是他的伙伴,他会坚定地支持他们。倘若有人看不惯这种行为,那就让他们去死吧。
我从一名反间谍工作人员变成了特工,也算是“外交工作”吧,这工作一直持续到战争结束。在此,我不能把我的冒险经历和你逐一分享,也不能详尽描述在这过程中我所遇到的各色朋友。但现在我坐在莱莫尼王宫餐馆的栅栏旁边,抿着杜邦内葡萄酒,却禁不住回忆蔓延。再过两天,就是乔治国王登基二十五周年的纪念典礼了。
确切地说,今天是五月四号,周六,明天我就要飞回伦敦,去参加周年庆典。巴黎的慵懒气息让我也陷入了一种懒洋洋的状态。这里天色颇佳,绿意盎然,繁花盛开,叶子在高大路灯的映衬下尽显洁净美好。温暖的阳光洒落下来,街道两旁的咖啡厅被围在墨绿色的栅栏里,空气中弥漫着人们闲谈的话语,夹杂着出租车平缓的鸣笛声。
刚过晚上八点,正是考虑晚饭吃什么的时候,窗外下起夏日常见的倾盆大雨。遮雨的凉棚在我头上哗哗作响,凉风卷着飞旋的尘土吹拂报纸,使报纸随风响应,像侍者的围裙一样舞动起来。这两周除了看看头条,我几乎没怎么看过报纸。突然一阵疾风,把其中一张吹到我的身边,我顺势踩住。上面头条有什么“周年庆典准备工作有序进行”,还有“印度陷入危机”之类,然而最吸引眼球的却是对两个人的报道——一个叫弗莱明德,一个叫盖斯奎特。
当我没搞清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之前,这两个名字就好像毫无意义的流行标签一般,让我略感不适。以前当人们尚未获悉事情何处发生、含义如何之时,总习惯用来回答近乎所有问题。就好像有人问:“这到底怎么回事?”你就可以回答:“是的!我们没香蕉了。”而今我委实太好奇了,迫不及待想要知道弗莱明德和盖斯奎特究竟是谁,或究竟是什么东西。似乎所有人都谈论着这两个名字。就在刚才,零落的栅栏旁边,人们乱哄哄地说着他们,简直像出租车汽笛声般随处可闻。我似乎有了点印象,说不定他们是拳击台上的对手,或相互看不顺眼的内阁成员。总之,我无甚兴趣读那文章,看他们是如何威胁对手,又各有什么优势。
一位侍者匆匆跑来,寻找这张丢失的报纸。当我递回给他之际,一时兴起,随口问道:“你是弗莱明德或盖斯奎特的朋友吗?”
不料这问题竟引发了轩然大波。一位恰巧经过的警官倏然停下,高耸双肩,仿佛背部中枪一般,缓缓回头看我,眼中的狐疑几乎能把我击倒。他穿过栅栏,径直向我走来。
“护照,先生。”他简短地说道。
那侍者一声咳嗽,以示反对。他靠过来,用衣服匆匆抹了下桌子——这是一个侍者表示他要说话时的典型动作。
“这位先生没有恶意,他只不过是……”
“英国人。”那警官说道,检查着我的护照。他发出一些模棱两可的噪音:“先生,你刚刚说的话让我误以为是什么信号,我当然不想给没有恶意的旅客带来麻烦。然而……”
我稍微平静了些,因那警官咬牙切齿,如同一个正在断案的地方法官,用手指轻抚胡须。但我完全想不通我究竟说了些什么。如果这件事像某个问题一样属于政治问题,那我可真危险了。
“大概是我不了解贵国的语言。”我说道,然后鞠了一躬,这使我像个彻头彻尾的傻瓜,“实话实说,我真的只是随口一问,我无意冒犯贵国的拳击手或内阁成员……”
“我国的什么?”警官问。
“贵国的拳击手,”我说,想象着这句话在空中渐渐凝固,“或贵国的内阁成员。我猜这两位先生应是其中一种吧……”
虽然我们引来很多不太友好的注意,但我感到我的麻烦消失了。只见那警官强忍着笑了起来,在人行道上连连顿足。
“哈,现在一切都没事了。你被巴黎人给捉弄了,他们拿你开玩笑,先生。我替他们的坏行为表示歉意。很抱歉打扰您了。再见吧,先生。”
“等等,”我说道,“究竟谁是弗莱明德?”
对未知事物的好奇似乎是人类本性,而也正是这本性引发了后面大部分的麻烦。他回头看着我。
“他是个杀人犯,先生。”警官说道。他耸了耸肩,向我道了声再见,摇摇晃晃地走出了栅栏。我也跑到边上,离开大众视线,让侍者走掉。几秒钟后,我突然意识到,刚才那位警官把我的护照拿走了!
事情发生得太快了,但现在我不能搞什么大动作,因为我刚才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不过我觉得那警官很快就会发现他手里的护照,而后物归原主,或许我也能找侍者问问他的号码,然后轻松拿回我的东西。想到这里,我决定先坐在原处,稍微平复一下乱七八糟的思绪,而正是这时,伊芙琳·切尼闯入了我的视线。
她从另一个入口走来,正对着协和宫殿的方向。就算她没看见我被警官询问的那一幕,也应该听见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我在她眼中一定是个傻子,在这次莫名其妙的碰面之前就是了。而今狂风大作,乌云密布,路灯在晚霞夕照中闪着微弱的光亮,在这样的气氛里遇到她,就算是个奇妙的开端吧。因为无甚先兆,她的出现和着装都让我感到吃惊,说实话,刚刚看到她的瞬间,我甚至有些怀疑这究竟是不是伊芙琳·切尼。
倘若她按以前的样子出现,我也不致如此惊讶了。她算不上老朋友,可能见过四五次面吧。现在她头发乌黑,双瞳闪着浅褐色的光芒。我不得不承认,她是那种女人,那种士兵在前线奋战了三个星期后会朝思暮想的女人——但愿你别因为这句话说我没有骑士风度。然而,她从来不会承认这些,她希望别人能注意一下她的头脑,而我竟像个傻子般相信这些。她从事政治,这意味着她会从一个秘书变成一个声名显赫但鼓噪不休的议员,然后拥有自己的选民,顺势摇身变成臭名昭著的女性政治家——当然,这只是我糟糕的设想。
不管怎样,她总是带着冷漠随意的口气谈论政治,诸如什么进步、服务、种族未来之类话题,而这据我看来全属胡扯,毫不可信。她爱穿女士西装,戴夹鼻眼镜,镜腿上一条长长的链子别在耳后。
就像我之前所说,这只是她留给我的印象——而那晚在莱莫尼的会面却使这些印象全部灰飞烟灭。她展现出她本应成为的样子。她穿着类似运动装的白色上衣,斜带着那种常见的白色帽子,从栅栏外走了进来。她那红扑扑的皮肤带着一点微微的金褐色,着实少见。她浅褐色的双瞳盯着我,带着无动于衷的神情,却紧张地摆弄着手提包的搭扣,且开且关。她径直走到我的桌前,我马上跳了起来。
“你好,肯。”她带着一贯的冷漠、老成。
“你好,伊芙琳。”
接着,她肃然开口。
“狮子和独角兽,”伊芙琳说道,“因皇冠而战争:狮子在小镇取得完胜。”
如果这些话让我在几分钟前听到,我一定会大笑着问问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但我刚刚莫名其妙地受到警察问话,这让我觉得我这平静安详的假期正慢慢被疯狂的事情打乱,仿佛指南针改变了方向,而我也必须调转航线。
“让我们看看,”我思索道,“接下来是怎样的?”
“有人给它们白面包,有人给它们棕面包。有人给它们梅子蛋糕,并把它们赶出小镇。”
她长长一叹,坐下来看着我。
“给我点一杯喝的,行吗,肯?”她说道,“你知道,当我确定是你的时候,我多么开心。”
“我深有同感。现在才是你应有的样子,但愿你别介意我这样说。”
她仍未露出笑容,那浅褐色的眸子始终好奇地盯着我,眉毛稍微上扬,给她的额头增添了几道皱纹。“这是一种释放,”她答道,声音低沉,“可能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一堆事。我们最后一次会面似乎很糟,对吗?”
“嗯,是的。都是我把一切搞砸了,我不该胡乱评论你那些朋友……”我承认道。
伊芙琳抿嘴一笑,这一笑让她的双眼抬起,满是调皮味道。在那瞬间,她看起来是这样充满活力,金黄的皮肤散发迷人气息,仿佛具有魔鬼才有的力量,而我禁不住满心欢喜,凝望着她。她双手握在一起,眼镜向一边滑了下来。
“如果你能给我点暗示的话,我就会早点告诉你我也多么讨厌那些朋友。”她说,“你怎么不早说你还是个特工呢?我每次要说点什么的时候,你总是摆一副臭脸给我……看见没,谁让你不早点儿告诉我。我甚至还跑去h.M.那里问你的消息,但我从未在他那儿得到什么满意答案,反而是他总在我身上开些不正经的玩笑,说我该赶紧结婚什么的,还不断抱怨一个叫汉弗瑞·马斯特斯的人。啊,对了,我得言归正传说我们的正经事,告诉你……”
她严肃的表情又回来了。她飞快望了望四周,说了段莫名其妙的话:“乔治·莱姆斯登先生要把独角兽带到伦敦,我们今晚要抵达‘盲人旅店’,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因为乔治·莱姆斯登先生明明要来巴黎。”
“哦……”我感到指南针剧烈地摇晃了起来。
她把手伸进包内:“乔治先生昨天到了马赛,他会选择普通航班,因为他不信任私人飞机。今天有两班法国飞机联盟的飞机从马赛飞往巴黎,他会坐第二班,大概明晚九点十五分抵达。我收到的最后指示就是要我在晚上十一点开车到‘盲人旅店’,它距离奥尔良的另一边大概只有几英里。我得到消息,乔治先生一到巴黎就会直奔那个旅店。证明你身份的办法就是完整背诵刚才那份‘狮子与独角兽’的韵文,顺序不能错乱。你还知道别的什么吗?”
为了拖延时间,我又给伊芙琳点了两杯杜邦内葡萄酒和一些烟。很显然我不该惹火上身,我早该告诉伊芙琳我不是她原本要见的那个人,况且如果真正的特工突然出现的话,后果不堪设想。但人类好奇的本性冲垮了我的理智,我对这任务充满兴趣。而且,我不想让伊芙琳就这样走开,或许我能像那个局里本来决定派遣的聪明特工一样,好好地表现表现。所以,我要接下这个任务。
“你不知道独角兽是什么吗?”我问道。
“不,我完全不知道。这就是我想让你告诉我的。”
“事实上,我也毫不知情。”
她盯着我:“那你是从哪里接到的指令呢?”
“h.M.亲自告诉我的,你知道他。”(起码有件事令人安慰:不管法国发生什么火烧眉毛的事,h.M.都懒得管,当然也不会揭穿我。但现在我要接下这件事了,这一点也不轻松,而我也感到我会因戏弄伊芙琳而遭殃的,无论如何,这都不是个公平竞争。但人类的本性却让我自我安慰起来,我想过一会儿我就会向她讲明真相。)我继续说道:“那我们看看纸条吧,难道你只知道这些?”
“没有了,除了一件事——弗莱明德说他也会在那架飞机上。”
“弗莱明德!”火柴一下烧到了我的手指。
“是的,肯。在他尚未造成威胁之前,这话就先成了我们的人最担心的事情,正是他的出现使整件事看起来如此危险。我必须承认我很害怕,可当我看到你在这里时,我就安心了许多。”她把一缕黑发往脑后拢了拢,虽然眼神里仍流露着不安,却微微一笑,“当然,他很对我们的胃口,实在是太符合了,不过最糟糕的就是他说过的话一定会兑现。有人告诉我盖斯奎特这次会逮到他,我很怀疑。”
“喂,我说,究竟谁是弗莱明德,谁又是盖斯奎特?”我瞬间抛下所有伪装,“说实话,他们根本就没出现在给我的指令里。我是认真的,究竟谁是弗莱明德?”
伊芙琳做了个鬼脸。
“你至少该读读报纸吧。弗莱明德是法国近年来最有传奇色彩的通缉犯,法国人喜欢这种传奇的罪犯,就算他们被推向断头台,法国人依然对他们津津乐道,甚至还很自豪。弗莱明德和盖斯奎特之间的战斗,简直就像足球比赛在英国那样流行。”
“战斗?”
“介乎超级罪犯弗莱明德和安全机构的总探长盖斯奎特之间。哦,别这样泰然,肯!——别笑。这可能在英国不会发生,但在法国绝对可能上演。这一切很狂野、很奇妙,但也很真实。”她严肃的表情顿时让我的欢笑灰飞烟灭,而她用更加严肃的语气继续说道:“没人知道弗莱明德的真面目,除了几个和盖斯奎特很熟的人,也没多少人知道盖斯奎特的真面目——这正是他的王牌。你肯定不相信他们两个都是语言通,但事实就是如此:他们都能流利地说三种语言。我不是说他们的水平尚可,而是非常之棒,简直和当地人没什么区别。这三种语言是法语、英语和德语。其中任何一种,譬如,伪装成一个英国人或美国人,便能骗过你我。最重要的是,他们两个都是变色龙,简直可以随便变成他们想要的样子,当然他们用的绝不是贴上假胡须或假皱纹那样的小儿科。既然从未有人见过弗莱明德,根本不知他的相貌,那他当然就可以去当医生或律师……”
“以及大主教和芭蕾舞女——”
她盯着我道:“当你读到他以前做的那些事情时,你就不会这样开玩笑了。我很认真地告诉你,他有可能是个大主教,当然不太可能是芭蕾舞女。虽然没人知道他究竟长什么样子,但是他很高,声音低沉厚重……”她打开手提包,拿出一个笔记本:“随便看看这些吧,我想你读完就不会再开玩笑了。”
我开始觉得不舒服,感到很紧张。
“听着,伊芙琳,像这样的伪装术在真正有经验的人那里是没什么活路的。但你说他是个杀人犯……”
她晃晃身子,说道;“我没那样说过,肯。但你也这样认为,对吧?看来你读了今早对马赛谋杀案的报道了。那是弗莱明德做的,而且他写信证明了此事。我知道是他干的,虽然目前没什么证据,但这是他第一次被逼无奈需要杀人。他……”她还是盯着我,似乎身上的兴奋感消失了很多,“可是你为何这么说呢?为什么说他是个杀人犯?昨天是弗莱明德第一次杀人,而且一开始并没有人把这件事跟他联系起来。谁告诉你他是杀人犯的?”
“一个警察。”我说着,突然顿住——
那个拿着我护照的警官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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