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奇棺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逆小旅 本章:第十四章 奇棺

    从鲁尼和诺娜的尸体边爬过去,常盛几个人觉得有些作呕,尤其在听了诺索夫的行为后,觉得这个人完全蜕变成了连野兽都不如的魔鬼。

    郭老四低声要两个人提防诺索夫,因为按照眼下的情况分析,这个人极可能先一步进了最后的墓室。他眼前甚至出现了一个场面,魔鬼一样的诺索夫正拼命地吼叫着和一只成吉思汗的粽子搏斗,避免自己被那粽子一口吞吃下去。

    绕过了屏风,眼前依旧是一片血红,几个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没想到,这戾瘴竟然扩散到了内室里来。几个人心里连连叫苦,因为若是直不起身子,总这么趴着,遇到什么危险简直就是瓮中之鳖,还不是任凭别人摆布,别说真有什么等待破而后立的成吉思汗,就算遇到了变异了的诺索夫,恐怕都难以抵挡。

    唯一能够直立行走的,就剩下伊娃一个人了。忽然她“咦”了一声,惊讶地说:“诺索夫哪里去了?”

    刘季连忙要她搜索一下这个房间,看有没有什么棺材或者线索之类的东西。伊娃应了一声,然后慢慢地告诉他们自己看到的情况。这个房间有一百平方米左右,房间里很空旷,看不到什么棺材和殉葬品,似乎是一间空屋,而除了来时的路,又找不到任何出去的门路,看上去棺材应该不在这里,肯定还有其他的通道,那诺索夫大概是找到了门路,已经先一步进了正地。

    听她这么说,常盛一下站了起来,说:“王八蛋!不能让他得逞,这样的畜生不配!”

    刘季心里叫苦,连忙爬起来拉常盛,把他重新拉翻在地。常盛已经吸进了一点戾瘴,对刘季这一拉颇为愤怒,他翻翻眼睛,不轻不重地给了刘季一脚。

    “天意啊!”郭老四叹了一声,“这窑子看来注定是这个外国人的了。要是给我时间,我倒是能找出通道来,可是这戾瘴又不散去。”

    “别担心,那黄龙佩还在我的身上,他不一定就能得逞。要是这么好盗,这陵也不能算得上是成吉思汗的陵墓了。”刘季心里黯然地安慰着郭老四,没想到,自己几个人拼命赶来,想在外国人之前发掘了宝藏,圆了祖先遗愿,宝藏如何处理再做商量,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自己一行还是落了下风。

    “你有黄龙佩?”伊娃站在了刘季的眼前,“你是刘家的后人?”

    “是。”刘季一愣,点了点头。

    伊娃面带喜色,似乎下了什么决心,说:“这就好办,现在我们不能让这宝藏落进了外国人手里,我本身能吸附这些戾瘴,只是我担心我这个身体一坏,我的精血难以收回,自己受到伤害。现在遇到了你,你应该会收我精血的办法,你先收了我的血,我会让这个身体吸完戾瘴,让你赶上诺索夫。不过记得,我会在你离开后找你,到时候我有要求,你可不能推辞。”

    郭老四斜着眼看了看伊娃,心说不知道这又是在玩什么心机,常盛则是急急喊道:“半仙,你小子可不能答应,谁知道她要你做什么。”

    略微想了一下,刘季显出了为难的神色。

    伊娃一看如此,说:“这样,到时候要是你觉得这要求你无法接受,也可以拒绝不完成,直到你答应我一个你觉得可以答应的要求为止。”

    这简直就是等于让刘季开张空头支票,有这好事,刘季当然不会拒绝。不过他隐隐觉得不会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但心中一个奇怪的感觉出现了,他觉得眼前这个伊娃身上有种自己熟悉的东西。可是现在这个关头,多说无用,多想无益。刘季还是伸手,抓住了伊娃胸前的衣服。常盛瞪大了眼睛看着刘季的举动,刘季从袖子里抽出短剑来,用剑尖划开伊娃的皮,然后从左边心房里,滴出了一滴椭圆的鲜血来,被刘季抓在手里却不洇开,像是一个红色的黄豆大小的小球,刘季小心地把它收起来,放进了自己贴身的口袋中。

    伊娃木然地站起,像木偶一样,行动也机械起来,不复以前的灵活,随着她的走动,大片的戾瘴像是遇到了吸尘器的尘土一样,形成了一个红色的气体柱,纷纷涌入到了伊娃的身体里。

    “神仙还是妖怪?”常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靠,这比吸尘器打扫得还要干净啊。”

    刘季面带一点悲戚的神色,说:“我告诉你们了,这个是傀儡。”

    这正是刘季所知道的,司徒灼华家精通的傀儡术,不过作为中国传统的奇门遁甲里的一个分支,刘季无法判断到底还有没有别人掌握了这个技术。司徒家是可以制作出活灵活现的傀儡来,可如果是司徒灼华,刘季不明白为什么她不事先给自己一个暗示。所以,刘季想到,可能这个傀儡之术出自天机门鲁家的手笔,奇妙之处不逊司徒家。

    想那鲁家,是春秋时期鲁班的后代,春秋时会飞的大鸟,就是傀儡术的运用。那个时候鲁家造就傀儡多用木头、竹子之物,就已经造得巧夺天工。放在现在,有仿真皮肤、硅胶这些与人体几乎真假难分的材料,当然造出一个外行看不出任何端倪来的傀儡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鲁家也有替身血傀儡的制作之法,是以傀儡为目,用自己心头血为引而成,一旦成功之后,这个傀儡就可以代替主人去做一些事情,而日常的举止、言行,主人则可以通过心中冥想来进行控制,而且傀儡见到的听到的事情,主人也如同自己见到听到一样。

    不过和遁甲中的傀儡法术一样,这术法虽然厉害,但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这个傀儡不能受到胸前的伤害,否则那心血凝珠一旦流失,主人不光要和傀儡失去联系,而且自身也会伤到,严重的很可能心脏破裂而死。

    这也是为什么伊娃为了进鹰之利爪而和亚历山大勾搭在一起,两个人春宵无数次也没被亚历山大发现的原因。要是替身血傀儡稍微有些破绽,恐怕不但早被鹰之利爪的人发现,就算他们愚蠢没有怀疑,他们也根本没有机会通过色诱格桑而进入到成吉思汗的陵墓里来。

    刘季解释到这里,心里咯噔一声,自己近距离看到伊娃,就是看到了她的胸前一直有个血凝珠在晃动着,才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不过,自己什么时候成了天眼,这似乎没有听爷爷说过。按照爷爷刘仲对祖上留传下来的笔记的研究,他不会没发现自己的天眼特质,而且,自己从小到成年以来,也从来没有像传说中的天眼那样看到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难道是自己在这里因祸得福,什么东西刺激自己开发了自己的第N脑域,让自己有了天眼能力?

    刘季越想越觉得不够真实,连自己都觉得荒谬。他怀疑这是个梦,狠狠地掐了自己一下,真疼。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伊娃已经引着那些戾瘴到了外面的陵寝,一会儿时间,红色的戾瘴被她吸收一空,因为相隔太远,这些戾瘴无法对操纵傀儡的主人产生太大的影响,在操纵下,伊娃摇晃着走到了陵寝之外,然后身体倒了下去,一动不动了。

    巴黎郊外,一座别墅内,斜斜地靠在沙发上的一个黑发中国女人猛地抓起了茶几上的花瓶,砸向了电视机,一声轰响,地毯上顿时到处都是飞溅的碎片。

    这个女人抹了一把汗,露出了一张年轻的、秀美的脸,双眼澄清纯净,让人看了有种想亲近的感觉。

    “就算走不到最后,见了小季也就够了。小季可是比以前更帅了啊,哼哼,幸好,没看到有别的女人在他身边。没想到这些戾瘴这么厉害,”她自言自语地说,又一笑,显得格外娇俏,“小季还是那个脾气,倒也是说话算话,对我的心血凝珠竟然贴身收藏起来了,这不等于我就在他身边吗?”

    这么一想,她脸上有些微微发红,又转了念头,心里暗喜自己以后再也不用像演A片一样指挥着傀儡应付那个猥亵的亚历山大了,虽然知道那不是自己的真身,她也感觉肮脏龌龊,做一次就连续几天也吃不下饭去。

    她重新坐下来,双手托着下巴。这戾瘴一除,照说应该不会再有什么阻挡了,可是自己为什么还是这么心神不宁呢?难道是因为自己刚刚放弃了傀儡,心里始终有些激动的缘故?算了,还是不要再想了,她干脆闭上眼睛,躺在狼藉一片的屋子里,闻着电视机显像管碎片发出的刺鼻气味,慢慢地进入了梦乡。

    内室里红色戾瘴一去,顿时显得敞亮起来。灯光下,刘季几个人的影子拖得老长,看上去显得阴森森的。郭老四四下看了看,忽然发现在常盛的身后,他影子上竟然多出了一块巨大的圆形的阴影,仅仅从影子上看去,简直就是个影子版的中国忍者神龟。

    “当心头上!”郭老四大喊了一声,一头撞过去,把常盛撞倒在地,就在两个人倒地的时候,一个巨大的肉球从房顶下掉落下来,那个影子越来越大,直到肉球几乎挨住了地面,才算是完全被肉球遮盖住了影子。

    “郭老四!这是什么玩意儿?”常盛爬起来走到肉球前,好奇地问,“怎么跟四喜丸子似的。”

    诺索夫残余的一点本能告诉他,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自己一定会死在这里。他不想死,完全兽性大发的他只想去玩弄和杀死一个个敌人。可惜,这次他的对手是他不能抗衡的,无论是他在吸入大量戾瘴后提升的力量还是仅仅剩余的那一点点的狡猾。

    对于已经戾化的诺索夫,小屋内的戾瘴简直就像是海洛因或兴奋剂,原本是有害的物质,更加刺激了他彻底被戾气控制住了的头脑。

    这个时候,寻找成吉思汗陵的宝物这个任务早就被他抛在了脑后,他唯一想的就是在这个小屋子里找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进行最严苛的摧残。

    他第一个感到的就是在这个小室内唯一存在的东西,一个有热气球大小的肉球,这个肉球充满了弹性和力量,更让他敏锐地捕捉到的,是这个肉球里有若有若无的呼吸与心跳的生命。那种感觉就像感到在土地下面有一粒草的种子,虽然还没有发芽,但是它还活着,正在积蓄着力量,期待着自己的新生。

    诺索夫笑了笑,对他来说,这就已经足够了。他回忆着姐姐和鲁尼那充满了惊惧和愤怒的眼神,兴奋地跳了起来。他蹿到了那个肉球前,然后举起手里那把鲁尼曾经拿着的“火焰军刀”,狠狠地捅了进去。

    随着刀尖碰触到那个肉球,原本想象里沉闷的“噗”的响声与鲜血没有出现。那个肉球仿佛自己呼吸了起来,微微向后一缩,在肉球原本饱满的一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肉坑,这个肉球随着自己这一吸,向前猛地扑了过来。对,是扑,而不是滚。这一刻它就像一只饥饿了几百年的狼看到自己的猎物一样,凶猛地扑了过来,让诺索夫有了一种感觉—自己无法抵挡。

    随着肉坑碰到了诺索夫,他的身体似乎被一股巨大的吸引力所吸引住了,而且毫无障碍地眼前一黑,竟然被吸入了这个肉球的里面。这个肉球里面闷热而潮湿,有着半米多深的血水,血水让诺索夫的行动变得缓慢下来。他拿着军刀戒备地看着四周,除了血水外,再也没有任何东西存在,可奇怪的是,除了自己的心跳,他还听到了另外一个巨大的、缓慢得不可思议的心跳声,大概八分钟一次。

    这个肉球的内壁似乎在无限地增长起来,而且在原本平滑的肉壁上,出现了一个个手掌大小的吸盘。这些吸盘一碰到诺索夫的身体就牢牢地把他抓住,然后诺索夫感到天旋地转,他看看自己被吸住的左臂,衣服被腐蚀干净,原本白皙的皮肤竟然变成了透明状,鲜血似乎源源不断地被这些吸盘吸走了。

    他悲惨地叫着,挥舞着军刀,刀碰到那些吸盘,高温的刀刃马上让那些吸盘变得焦黑起来。可是这些吸盘蠕动着,没有失去生命,诺索夫觉得整个肉球似乎高速旋转起来,可是无论他头朝上朝下,那些血水却永远在自己脚下的一边,没有丝毫的变化。

    肉球和诺索夫僵持着,似乎谁也不敢抢先进攻,过了许久,诺索夫发现自己的内心正在无声地崩溃,那个肉球忽然动作起来,猛烈的收缩让诺索夫浑身似乎都被蟒蛇绞住一样无法动弹,他不再等待和恐惧,心里的野性让他张开嘴,狠狠地咬向了肉球的内壁。

    肉球慢慢地收缩、膨胀,常盛不禁退了几步。从表面上看来,肉球的内部似乎正在激烈地运动着,看得出里面有隐约的一个人形。

    “吸血肉棺!”郭老四牙根儿里冒出了凉气。按说,成吉思汗这样的人物不应该会选择这种奇特的棺材,他的后人要是没有他的遗命,也不该这么对他不敬。除了藏族之外,中国人一般的安葬习惯都是入土为安,而这种肉棺等于把人的尸体置于血肉之中,按照中国人的说法,是上不着天,下不挨地,算是葬身动物腹中的一种,后人说出去都无颜。

    一般能选择这种棺材的,都是一些性格奇特,或者背负着什么冤屈或者任务的古人。这种葬法需要先到云南西双版纳这地方寻找一种奇特的动物,当地人称之为吸血毯,又因为它能够隐藏在水里,也叫席子鱼。

    这种动物在水里、地上都能活动,外观犹如一块红色的毛毯,依靠着身下的吸盘,吸取人和动物的血液为生,成年的吸血毯身长在二三米,可以轻易地卷住一头成年水牛,三五分钟内就能把这头水牛全身的血液吸得一干二净。至于这种动物的类别,至今也没有调查清楚,有人说是吸血蝙蝠的变种,因为这吸血毯在发现猎物的时候可以弹身飞出去二三百米的距离攻击。

    另外也有人说这是种大型的水蛭,也叫水蛭精。但不管如何,当地人都谈之色变。这东西虽然奇怪凶猛,但是做这肉棺却是上好的材料,这肉棺多选几个成年的吸血毯,不知道用什么东西黏合在一起,然后留个口子,把尸体放入,再往这肉棺里灌注三分之一的血水。有了这血水的滋养,这吸血毯就能够长期地存活下来。那尸体经过这个环境的保存和滋养,据说能产生可怕的变化,具备吸血毯的特性,就算是身已腐烂,只要能沾到人的鲜血,就能够重新复活,变成死而复生的怪物。

    “快把它斩开!”郭老四想到这儿,不寒而栗,这么看来,诺索夫不是在这里找到了通道,而是在这个地方被这个肉棺吞了进去,想到那个破而后立的格局,郭老四连贯起来就知道了这个墓主人的意图,现在诺索夫肯定还没被彻底消化,重新唤醒那个怪物,不然等尸体复活就会破棺而出,如果真像老人说的那样,恐怕自己这几个人也都难以跑掉。

    这是常盛见过的郭老四最为急切的一次,知道他这么喊,必定有他的道理,忙从包里抽出了自己那把军刀来,向着肉球划了过去。

    锋利的军刀从肉球上划过,竟然没有留下一点痕迹,让他一愣神。他想了想,把军刀里隐藏着的锯齿刀换了出来,用力地压住肉球开始锯切,谁知道这肉球虽然因为正在里面和诺索夫拼斗,无暇吞噬他,可是一伸一缩之间,却也卸去了大部分的力道,依然是没造成伤害。

    不信邪的常盛看到这个肉球这么难缠,知道是遇到了“信邪的常盛”。他干脆扔了军刀,一把把那暴雪梨花枪又拽了出来,也不知道这古代人的冶炼技术是怎么达到了一个如此精湛的高度,现代技术下熔炼出来的最好的合金伤害不了的肉球感到了暴雪梨花枪的寒气,竟然像是畏惧地颤抖了一下。

    按照对付绿毛熊的办法,常盛挺枪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向着那肉球扎了过去,果然,这枪能给肉球带来伤害,不过却也没有想象里的那么巨大,只扎进去了半个枪头。肉球吃痛,猛地一收缩,产生的巨大的肌肉间的夹力,把那暴雪梨花枪竟然夹在那里纹丝不动,常盛憋红了脸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想把枪拔出来,也没有见枪动了分毫。

    常盛一跺脚,整个地面似乎都颤抖了一下。他的脸似乎憋出了血来,可是依旧没有收回自己的短枪,常盛一松手,“噔噔”地倒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地面上。他摇着头,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没办法,这东西太变态了!”他在这里费尽了力气,对于在肉球里的诺索夫来说,却是争取了时间,肉球吃痛倒是缓解得快,可是那寒冷的冻气却让肉球的蠕动缓慢了下来,一些吸盘也有气无力地放开了诺索夫。

    看到有希望,诺索夫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挣扎着拿起了手里的火焰军刀,在肉球的内壁上扎了起来。

    外寒内热,一缩一张,就算是再结实的身体也难以承受。哪怕是最好的合金,在这冷热夹攻的转换里也会造成断裂。肉眼可见的,肉球的外边开始出现了黑色的斑点,慢慢蔓延开来,一块肉竟然在十几分钟内全部腐烂,还流淌着红色带黄的血水与浓液,煞是恶心。霎时间,小室内恶臭扑鼻。

    看到这个,常盛也来了精神,想到自己刚刚的窘态被郭老四和刘季看在眼里,十分恼怒,他也不再去拔自己的枪,而是冲刘季一摆手说:“半仙,借你的剑用用。”刘季不敢把剑直接抛过去,生怕剑芒一闪,这哥们儿就得受伤流血,自己拿着把剑递了过去。常盛这是第一次玩这把剑,挥舞了两下,觉得过轻,感觉有点不好,不过亲眼见过这剑的锋利程度,倒是对剑的真假不怀疑。

    像个外科医生看病人似的,这家伙走过去竟然仔细地端详起了这个开始腐烂的肉球,一边端详一边嘴里还念叨着,“等下我动手快快的,你绝对感觉不到疼,就被我切开了!哈哈—”郭老四冲刘季做了个小心警惕的手势。刘季心领神会,把M16第一次从包里拿了出来,上了膛,为了适应这个后坐力,来的路上路过荒郊的时候常盛要他在开动的车上连续射击路边的树木,虽然不说百发百中,但意外地,他对此很有天赋,渐渐地也能弹无虚发。

    见郭老四与刘季做好了准备,常盛向后退了退,比划了一下这短剑能够够到肉球,自己又距离肉球最远的距离,这点倒是郭老四和刘季都比不上的,不是谨慎,是他在特种部队里养成的一种已经溶入血液里、骨子中的习惯。

    做好了准备,常盛把那短剑高高地举起,心想着不能再次失手,不然就太被郭老四和刘季见笑了,他一剑挥下来,只见那剑还没碰触到肉球,肉球就应声开裂,切口平滑犹如快刀切了豆腐一般,一刀到底。

    要说锋利程度,还要算这把中国有名的古剑,比之暴雪梨花枪来,不知要锋利了多少倍。

    肉球被划开,像被敲碎了的鸡蛋一样,下面积攒的血水流淌出来,污了小室内的整个地面,诺索夫竟然也被常盛这一剑劈下,切去了左边的胳膊,从肩膀处断了下来。

    血水流淌开来,郭老四忙盯着地面,想找那成吉思汗的尸体,可是找来找去,也找不到除血之外的任何东西。

    这个时候,诺索夫才感到了疼痛,鲜血顺着肩膀的位置流了下来。他一手捂着伤口,凶狠地盯着对面的常盛。这么长时间迈向死亡的痛苦,刺激得他恢复了一些理智,他感到脑袋里像要裂开一样难受,而自己这边,那个叛变的亚历山大、鲁尼以及自己的姐姐诺娜都不知道哪里去了。

    “你们杀了他们?”诺索夫怨恨地问常盛,他听说过这个人是曾经击败过鲁尼的对手,如果说这群人有能力杀死自己的伙伴的话,那么一定是这个人出的手。

    “放屁!”常盛似乎受到了什么侮辱一样怒吼起来,但是转而又冷静下来。他一挥手里的剑说,“郭老四,半仙,你们不要开枪。我发过誓,要为鲁尼杀了他。虽然我讨厌那个家伙,但是我更讨厌这种灭绝人性,利用别人要挟别人的小人!”他的话让诺索夫一头雾水,可是常盛的杀气却刺激了诺索夫,他又进入了被戾瘴控制的状态,原本已经慢慢恢复蓝色的眼睛再次变得血红。

    “姐姐,”诺索夫慢慢地把自己的左手拿到了嘴边,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手上的鲜血,“我一定会杀死你的,你的血是甜的,一定是。”

    话音没落,诺索夫一阵风似的朝着常盛扑了过去,不畏死地用牙齿咬向了常盛的喉咙。野兽的本能相比于千锤百炼总结出来的杀人经验来说,后者在有利器在手的时候永远占据着上风。

    对于一个在生命危险里锻炼出来的特种兵来说,一个强壮的人全身都是脆弱的,都是可以致命的部位。

    常盛笑得如同一只得胜的狼,剑光一闪,已经割断了诺索夫手腕的筋骨,同时闪在了一边,剑光如同女人温柔的眼波一样接连闪动,诺索夫被割断了脚筋扑倒在地。

    “这是替鲁尼还你的。”常盛冷漠地看着诺索夫,他把剑举起来说,“这一剑,是让这个世界上少一个你这样的畜生!”

    剑光一闪,郭老四和刘季都闭上了眼睛。常盛面色如常地看着飞溅出来的血液,他虽然珍惜生命,不愿意让一个人枉死,但是对于这种人渣还是毫不留情的,他展现出的这种铁血气质让郭老四和刘季在心里伸出了大拇指。

    “那是什么?”常盛的声音忽然提高了八度。

    从诺索夫被劈开的身体里,蹿出了一个大概半米高的小人来。这个人浑身皮肤都是干瘪的,紫红的颜色,而且散发着血腥与腐烂的气息,他的脸部已经干瘪得失去了肌肉,看上去就是一个人皮包裹住的骷髅,干枯的头发随着他的蹿动而飘舞着。在身上,还有那不仔细看分辨不出的紫红色的衣服。这个小人的身体像游鱼在水中一样在空气里灵巧地游动着,把诺索夫的鲜血一一吸到了自己的嘴里。

    随着鲜血的滋润,他像被充了气的气球一样膨胀了起来,身体逐渐长高到了一米八左右,脸上的肌肉也慢慢地重新生长了起来。

    郭老四睁开眼睛,大喊着:“快,干掉他,不要让他破而后立!不然这个东西是杀不死的!”刘季和常盛心里都是一惊。刘季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这个东西这么诡异地出现,郭老四的话不会是什么虚言恐吓。他瞄准了那怪物,一扣扳机,子弹暴雨一样射了过去,可是那东西却是灵巧得很,那么大的身体左右腾挪,竟然没有一发子弹打在他的身上。

    郭老四见这东西难缠,也从自己包里掏出枪来,跟着刘季一起扩大扫射范围,对那东西进行空间封锁。这次有子弹打在了那怪物的身上,只一碰触,就掉落下来,只是他的身体被子弹的力道撞得向后偏移了一点。常盛见到怪物恰好距离自己不远,挥舞着短剑就冲了上去。剑气眼看及身,这怪物似乎背后长眼一样,立马感到了威胁,在空中一个扭动,竟泥鳅一样地脱离了剑气的范围,显然,他对这剑气比对子弹更要顾忌几分。

    常盛气得骂娘,想怎么出来了这么一个变态的东西。刘季射得正爽,可子弹夹却空下来。那怪物反正不怕子弹的威胁,闪身就向着刘季而去,照这个速度,只要两个呼吸间,就能杀到刘季的身边。

    郭老四知道,这东西就是圆球里的尸体,不过是因为搁置时间过长,萎缩成了一个干尸,刚才吸了诺索夫的鲜血,变得高大滋润起来,照这个情况来看,恐怕到了自己和刘季这里,也是要吸血来滋养这个尸体,一直到足够这个尸体恢复生前的样子为止,不像现在这样满身怪异,没有任何的生气。

    唯恐刘季遭了毒手,郭老四索性扔了M16,重新把电棒抽了出来。只要是有鲜血、体液这样的液体,就会过电,就能给这个人带来伤害。郭老四对准这个尸体,按下了按钮,巨大的电弧瞬间击中了尸体,这个尸体似乎不怕这东西的威力,一被击中,马上浑身颤抖起来,紫色的皮肤寸寸开裂,竟然露出了雪白的新皮来。

    郭老四暗暗叫苦,看来这电弧不但没有起什么作用,还刺激了他的成长。按过去的说法,这怪物就是活的时间够长,或者足够凶戾,就等待着雷劫洗身。等闲来说,这九天雷劫是很难度过的,不过和天雷闪电的威力相比,自己的电棒简直就是萤火日月,这个强度,恰恰是这个刚刚吸了鲜血有点气候的怪物所需要的。

    “火!”常盛喊了起来。这次不但郭老四,刘季也醒悟了过来。他从包里拽出了一个胳膊粗的金属圆筒,然后拿出一个类似液化气罐子的东西卡在了上面,这罐子前面有一个扳机,正是徐克从伊拉克购买的自制喷火器。

    这东西和AK-47与t34坦克一样,属于最佳生产序列和战斗序列,工艺简单、使用方便,安全系数也很高。就像用灭火器一样,关键时刻只要十几秒时间组装好了,一按按钮,就能发出四千多摄氏度的高温火焰来。

    巨大的火焰呈扩散的喇叭状卷向了那个尸体。这下尸体暴退,只要是尸体,就没有不怕火焰的道理,传说里除非到了旱魃的地步,本身就至刚至阳,就算是遇到了南明离火也跟进了澡堂洗个温水澡那么惬意,其他的就算是僵王,或者土行谈之色变的粽子王,遇到了有点修行的人,或者依靠阵形符箓发出的三昧真火,或者炫疾天火,也是个灰飞烟灭的下场。

    看到这个有效果,郭老四也把自己的那套也拿了出来,组装在一起。这会儿,变成了两个人追击这个怪物的局面。常盛看到局面对自己这方有利,连忙摆手做手势,要两个人集中火焰,把这个怪物朝自己的方向逼过来。

    这厮估计多有背后捅黑刀、打闷棍的习惯,看到两个人会意地把这个怪物逼了过来,他悄悄走近了两步,然后把剑尖朝前,正对准了怪物尸体的后心部位。

    刘季和郭老四忽然提速,又上下晃动着手里的火焰筒。这火来回飘忽,覆盖的面积更大,怪物着急之下,一不留神,正撞在了常盛的剑尖上。心口的部位一阵刺痛,有剑尖从前胸的部位透了过来。常盛得意地用力一脚蹬在怪物的身上,把剑拔了出来,看来心脏依旧是这个东西的要害,他顿时前扑在地,一动不动。

    本着痛打落水狗、斩草要除根的精神,郭老四和刘季把火焰筒向下对着这个怪物就烧了过去,顿时焦臭弥漫,那身体之上慢慢起了火苗,尸体也由白转黑,在火焰里变成了半截黑炭相仿的东西。

    “我们不会是把成吉思汗烧死了吧?”常盛看着眼前的景象,有点胆寒,没想到一代英雄的尸体还能玩复活,但是又被自己几个人配合着偷袭烧死在这里。

    郭老四点点头说:“看来这复活尸还是没有进化完全,不然的话是打不死的。”常盛撇撇嘴说:“那不是成了打不死的小强了。”几个人放松了精神,开始四下寻找宝贝。刘季慢慢地说:“看这个地方,不像能隐藏着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啊。”

    “是不是在外面的屋子?我们来的时候是趴着进来的,上面又是戾瘴,也没来得及看。”常盛反驳说。

    郭老四赞成常盛的说法,心里却有些没底,要是外面有什么宝贝的话,依诺索夫手下人的性格,中戾瘴自相残杀前应该有人拿着一些宝贝,可是伊娃说鲁尼的故事时却没有提到,看来这个成陵真是玩弄了多少土行中人啊。估计谁进了这里都是一心寻找那珍宝和成吉思汗的陵寝,前面又没有什么危险,让人觉得不可能有什么好的东西。现在看来,那东西多半该是藏在那座城的各个住宅当中,这样的设计既利用人的贪心让他们错过宝藏,又能吸引人来送死,复活了自己。然后自己取了那财富,再去做惊天动地的事业。

    这么设计,果然是大手笔,枭雄本色。

    郭老四边想,边跟着两个人走出了内室。三个人谁都没有注意到,在那烧焦的复活尸身上,焦煳的皮肉下面慢慢有一个绿色的软软的触手伸展了出来,那触手似乎在左右看着什么,见四周没人,于是烧焦的尸体猛地一鼓,从血肉横飞里,爆炸出一个绿色的像一头狼一样的怪物来,在它的身上,还长着长长的绿色触手,密密麻麻的有七八个之多。

    这怪物看到了诺索夫的尸体,用触手一卷,把诺索夫的尸体拉了起来,另外一条触手卷了他的胳膊,带着分泌出来的绿色黏液,竟然把那胳膊牢固地粘在了诺索夫的尸体上,绿色的触手抚摩过的地方,顿时那些被割开的伤口与竖着切成两片的身体都牢固地粘在了一起,地上只剩余一些留下的内脏。

    这个场面,显得格外阴森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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