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就跟教授一起来到葛利夏医院,等在坎诺城栈桥发现的尸体被送到这里来。当尸体被送进解剖室以后,我就坐在走廊的睡椅上,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威士忌,一边等待解剖的结果。外面的太阳已经倾斜,现在是下午六点了。
因为今天一整天什么食物也没有吃,只喝了一点威士忌,所以规规矩矩地坐在这里,让我觉得很痛苦。既然周围没有人了,我更干脆躺在睡椅上想事情。巴格利这家伙到底怎么了?难道他食物中毒了吗?为何到现在还没有看到他?虽然我并不想看到满脸横肉的脸,和一肚子肥油的身体,可是他不是说要亲手逮捕凶手,让我看到他把手铐铐在凶手的场面吗?发现凶手可能是怪物之后,知道自己逮捕不了凶手,就躲起来了吗?
看到我坐在睡椅上喝威士忌,他或许会像许多人一样,问我为什么要喝威士忌,难道就不能喝葡萄酒?会说这种话的,都是不懂酒的人。如果是在亚文的酒吧或我自己的住处,我就会喝很多葡萄酒,别说一打,就算十打我也有本事喝完。可是,在现在这种地方,我手中只有一个小小的不锈钢酒瓶,如果里面装的是葡萄酒的话,大概只能装两口,所以只能在嘴里打个转,然后和唾液混合之后才下喉咙,适合小口小口喝的威士忌。这么简单的事情,竟然有那么多人不明白,实在让我很讶异。
我已经不想再因酒而吐血了。被扔进开得飞快的救护车,把我像垃圾桶旁的破行李箱一样送进医院所带来的痛苦,我死也不会忘记。我只是喝醉了,并不是头就要断掉的伤患,救护车就算开慢一点,我也不会死,干嘛像赛车一样的横冲直撞呢?
那样快的车速下,每次转弯时,我的头就会在车内撞来撞去,让我吐血。可是,我一吐血,血就会喷到躺在我下面床铺的人的脸上,他也是个醉汉。为了不想喷得人家满脸血,我只好把要吐出来的血硬吞回去。那种把血吞回去的痛苦,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为了避免再度发生那种痛苦,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当然了,叫我不再喝酒是办不到的,除此之外,一个星期不吃饭、一个月不看女人,我都可以勉为其难地接受。没有酒的话,我就死了,那不是本末倒置吗?
“喝!到底是哪里来的哪个家伙呀?竟把这里当成公园的长椅子,在这里睡起觉来了。我还在想这个醉汉该不会是巴尼·曼克法朗吧?没想到还真的是你巴尼。”才觉得这个嘶哑的声音怎么这么熟悉时,就看到一头海驴出现在医院的走廊上。汤姆·格兰西斯刑警带着数名警察来了;琳达和亚文也在那一群人之中。这条原本十分安静的医院走廊,一下子成了北海沿岸,海驴聚集的场所。
“你手上拿的东西是什么?这个亮晶晶的的扁平瓶子该不会是酒瓶吧?巴尼。”巴格利又开始拐弯抹角地说话了。
“胃已经坏掉了,还坐在这里喝威士忌。只有傻瓜才会做这种事。喂,你是白痴吗?”
我边站起来,边把瓶子塞进外套的口袋里。“巴格利,你怎么现在才出现?你跑到哪里去?做了什么事情了?”我说。
“你是在质问我吗?我可以告诉你的事情只有一个。那就是:酒是有毒的。知道了吗?你好像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还听得清楚我说的话吗?威士忌尤其毒。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我很老实地回答他。
“你现在在喝什么?”
“现在?现在我又没喝,”我说。
“要我亲自动手把它拿出来吗?刚才我明明看到你把那个小瓶子塞进口袋了。”
“什么嘛!你要说的就是这个吗?”我说。
“其他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巴格利叫道。
“不要这么大声,这里是医院。”我规劝地说。
“那是水啦。”听到我这么说明,巴格利露出佩服的表情,说:
“光喝水就可以喝到满脸通红,还会醺醺然地躺在这里。真厉害呀!”
我迷迷糊糊地点头称是。“真是个省事的家伙。”
我正想回他几句的时候,门开了。御手洗教授脚步匆匆地出来了。
“嗨,各位。琳达、亚文,你们也来了。”
“教授,那是不是……”琳达声音颤抖地发问。
“还不知道是谁。”教授说。“尸体上虽然有某个特征,不过还是无法确认是谁。目前只能推算出死亡的时间。”
巴格利立刻从口袋里掏出记事簿,准备做记录。他说:“请说吧。”
“死亡时间应该是十二月三日的早上,也就是今天早上。凌晨一点左右。”
巴格利闻言,便抬起头来,说:“你的意思是今天凌晨一点左右……”
“是的。”教授说。
“正好是换日的时间点。”我说。
“没有错吗?”巴格利说:“不可能更早吗?”
“更早?你是说什么时候?”教授问。
“例如说是昨天……也就是十二月二日黄昏时。”
教授很清楚地摇摇,然后肯定地说:“就算有什么奇迹似的状况发生,也绝对不可能是昨天晚上八点以前被杀死的。”
“绝对吗?”巴格利不死心地追问。
“绝对。”教授说。
“也就是说,是太阳下山后的事啰?”巴格利再问。
“是的。”教授很有信心的说,巴格利只好无言地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
琳达满脸紧张地走过来,我稍微退到一旁,好让她和教授说话。
“刚才教授说尸体上有某种特征。是吧?”
琳达问。教授点点头承认。
“是什么样的特征呢?”
“你是她亲近的好朋友吗?”教授问。琳达没有马上回答。我发现她的神色非常憔悴。
“我想我是她的好朋友吧!因为在这个村子里,称得上是她的好朋友的人,应该只有我吧。”
于是教授点点头,说:“或许她对你也隐瞒了这件事。我很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说。”
“那个特征关系到她的名誉吗?”琳达问。
“唔,可以说有吧!”教授说,“我会保守秘密的……”
琳达稍做思考后,又说:“如果那真的是佩琪,那么我就失去所有我在村子里的好朋友了。”
“那么你一定不想知道那是不是佩琪吧?”教授说。
但是琳达却摇摇头,说:“不,我一定要知道。如果那是佩琪的话,那我就得更加注意自己的安全了。或许我必须逃离别的地方……”
听到琳达这么说,巴格利讶异得抬起头来。
“或者我必须随时和各位在一起,一刻也不要离开你们。”
“这样比较好吧!”巴格利说。“你逃走的话,对方或许更容易找到下手的机会。”
依我看,巴格利其实比琳达更害怕,他更不敢一个人独处。
说到害怕,亚文和我及警察们,应该也都一样。因为这个杀人事件太莫名其妙了。不知道凶手是谁,也不知道凶手在哪里,更不知道凶手行凶的手法。当然也不知道凶手这么可怕的杀人行为,是不是会继续下去。凶手的所有事情,我们一概不知。即使是开膛手杰克的案件,至少还看得到动机在哪里。
“那么,我就说吧!不过,我现在要说的事情,希望在场的各位能保守秘密,不要说出去。”
于是大家都紧张地看着教授,等待他说下去。
“隆乳。”
“什么?”大家一脸讶异的表情,不明白教授的意思。
“尸体的乳房内有矽胶袋。也就是说,佩琪做过丰胸手术。琳达,你知道这件事吗?”
教授说。琳达想了一会儿,才摇着头,说:“不知道。没听她说过。但是……”
“但是?”
“听佩琪说过,她在瑞典时当过演员,所以……”
琳达一副绝望的模样,再也说不下去了。虽然还没确定,但是由此看来,那是佩琪的尸体的可能性相当高。
“那时她有名吗?”巴格利问。
“嗯。”琳达轻点一下头,她的声音非常小。“听说是的。她年轻时住在瑞典,来到这里后,偶尔还会因为工作而回去瑞典。”
“你还知道些什么吗?”教授问琳达。琳达歪着头想。
“知道她的血型吗?”
“不知道。”
“年龄呢?”
“年龄的话……她应该是六十七岁了。”
“哇,有这么老吗?”我想也没想地说。“看不出她有那个年纪。”
“她有去拉皮。”
“拉皮?那是什么?”
“消除皱纹的手术。”
“噢……”
拉皮、隆乳,还有雕塑身材,这些都是女性在失去美貌或青春时的补救之道吧?
“教授,她的死因是什么?”巴格利问。
“不是中毒而死的。”教授说。
“不是中毒而死的。”巴格利重复教授说的话。
“是的。”
“还有呢?”教授摇摇头,说:“总之,她的心脏停止跳动了。”
巴格利不断的点头。
“佩琪是瑞典人吗?”问这句话的人是亚文。琳达又是摇头。
“以人种来说是苏格兰人。不过,她说她的血液里也有瑞典人的血统。”
“苏格兰人种吗?这倒是第一次听说。”
“接着需要调查的地方是佩琪的住处。各位准备好了吗?琳达、亚文,你们要一起去吗?”教授说。
然后巴格利背对着我,说:“醉汉可以回去了。”
这男人真的是打从骨子里让人讨厌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