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谁在乎驯鹿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威勒德·普赖斯 本章:第五章 谁在乎驯鹿

    一天,一只北美驯鹿顺着伊格庐后面的山坡滑下来,撞倒了屋墙,落到屋里。这么一来,两个孩子可就有事儿干了。

    屋里闯进只北美驯鹿,这实在是太过份了。

    这算倒霉还是幸运呢?爸曾要求兄弟俩弄一只北美驯鹿。现在,驯鹿自己送上门来了。

    北美驯鹿属于鹿科。有时候,人们也管它叫北鹿。但它与我们常见的鹿大不一样。它没有那双可爱的褐色眼睛,既不温顺也不友善。

    眼前这只驯鹿已经开始大发野性。不知为什么,在伊格庐里,它感到很不自在。它那对漂亮的其犄角胡挑乱撞,把茶炊、煎锅、碟子和灯全都弄得满屋乱飞。

    “咱们逃吧,快!”哈尔说。

    他们逃出了雪屋。不过,驯鹿那对尖利的犄角扎进人柔软的血肉之躯的滋味,他们还是尝到了。那并不怎么舒服。

    对驯鹿来说,雪屋不是家,而是牢房。它要把雪屋撕个粉碎。它身体的两头都隐藏着杀机——前头是它的犄角,后头是它的蹄子。

    驯鹿的蹄子厉害得出了名。它曾踢死过多少妨碍它的动物,包括那种把自己叫做人的两腿动物。

    “它会把雪屋撕成碎片。”哈尔说。

    他没有夸大其辞。驯鹿的那对犄角正在把伊格庐一面墙的冰砖撞塌,而那对可怕的后蹄同时也正在把另一面墙践踏成雪粉。锅呀盘呀什么的摔得乒乓直响。爱斯基摩人被惊动了,纷纷跑来看发生了什么事。奥尔瑞克也来了。

    “你们干嘛要放它进伊格庐?”奥尔瑞克莫名其妙。

    “我们没请它,”哈尔说,“它自己进去的。碰上这种事情,你们通常会怎么办?”

    “见鬼,但愿我知道该怎么办。”奥尔瑞克说。“这种事,哈佛可没教过。”

    泽波来了。他倒知道该怎么办。他悄悄翻过倒塌的雪墙溜进去,一把抓住北美驯鹿那残存的短尾巴。驯鹿立时撅起双蹄踢中他的肚子。泽波直飞起来,摔在 3 米以外的一块尖石上。他像虾米似地弓起腰,捂着肚子,娃娃似地嘤嘤哭泣起来。

    他埋怨哈尔:“你得赔我。”

    这家伙总是什么也没干就要人付工钱。

    哈尔没搭理他。他不能把时间浪费在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娃娃身上。

    伊格庐全毁了。驯鹿正朝三个孩子直冲过来。哈尔抓住一枝鹿角,立时被挑到离地两三米的半空中,然后又被甩下来。不过,他仍然挂在鹿角上。鹿犄角的很多枝权伸向四面八方,奥尔瑞克和罗杰也各自抓住了一枝。他们终于让驯鹿站定了。

    泽波一只手还在捂着肚子,另一只手却举起了一根鞭子。他说:”我来教训教训这畜生。”

    就在鞭子将要落下的那一刹那,罗杰一把抓住了它,把它从泽波手里夺了过来。

    “你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别多管闲事。”泽波嚷道,“对野生动物你懂得多少?”

    “不算多,”罗杰说。“但我知道,你如果想让一只受惊的动物安静下来,用鞭子是不行的。”

    他一只手仍然抓住一枝鹿角,另一只手则去抚摸那只激动的动物的脖子,同时对着它的一只大耳朵说一些虽无意义但却甜蜜动听的话。他坚持了整整10分钟,一边爱抚,一边温柔地说话。

    这是罗杰的拿手好戏。那只驯鹿不再挣扎,一双眼睛凝视着罗杰,看上去已经没有了恶意。

    罗杰总算运气不坏,没费很大周折就把驯鹿制服了。加拿大北部和格陵兰岛的爱斯基摩人曾经驯服过成千上万只驯鹿。套上挽具的驯鹿拉起犁或车来,丝毫不逊于马和牛。事实上,它们比牛强多了。一只驯鹿拖着双人雪橇飞奔时,时速可达 29 公里。要驯服它们,需要的只不过是一点点的体贴和理解。

    罗杰注意到北美驯鹿的脚大得像汤盘。

    “所以它能够在雪地上走,而不会陷进雪里。”奥尔瑞克说。“它上唇上面的那块扁平骨头真好玩,像把铲子似的,那是什么?”罗杰问。

    奥尔瑞克答道:“那呀,正像你所说的一样——那是一把铲子。它用这把铲子推开挡着它的雪,这样才吃得到埋在雪底下的地衣。一年当中的大多数日子,驯鹿几乎只吃地衣为生。”

    “地衣是什么?”

    “是一种植物,长在别的东西都不生长的地方。它甚至不需要土壤,在岩石上也能长。因为它有点像苔藓,所以人们有时也管它叫驯鹿苔。所有的鹿科动物,包括驯鹿,都认为它是一种好吃的东西。即使埋在雪下,它也能继续生长。它总也长不高,最高不过四五厘米。有些爱斯基摩人也吃它——我自己就吃过,挺不错的。”

    “爸让我们弄一只这样的北美驯鹿。”哈尔提醒弟弟说。“他说驯鹿是爱斯基摩人最好的朋友。它几乎能为爱斯基摩人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一切。驯鹿皮是他们最暖和的毯子。驯鹿皮很结实,还可以用来做鞋子。驯鹿血做汤味道很鲜。切开鹿胃取出的苔藓,他们觉得像蛋糕一样好吃。驯鹿给他们提供肉食、奶酪、衣裳、帐篷、水桶,还有卧具。在加拿大北部,千万年以来,驯鹿一直是爱斯基摩人生活的主要来源。驯鹿皮制成的衣服暖烘烘的。好啦,你已经把这一只驯鹿弄得服服贴贴的,我想,我们该把它送到机场去了。”这个大家伙,这一堆 4 百多公斤重的肉和骨头,被人牵着犄角走了近两公里,一直走到机场。在那儿,它被牵进一辆棚车。等棚车里再装上几只别的动物,人们就会把车搬到飞机上——就是那种叫做运输机的飞机。这飞机将在某一天晚上起飞,飞往纽约的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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