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臧小凡 本章:第二十二节

    曲里拐弯的下水道幽暗而逼仄,壁上隔10米有一盏不明不暗的灯。在这条充满未知的通道里,王大霖跟在周哑鸣身后,蹚着散发异味的脏水向前走着。他们的身后是端着m1卡宾枪的毕虎。

    下水道如同一座隐形城市,四通八达。谁也想不到,在人们脚下竟然有一座跟地面迥异的世界。王大霖第一次见识如此庞大复杂的下水道,心里不免有些惊奇。不过,他无暇顾及地下工程,他现在的目标是林曼。

    “还有多远?”王大霖问。他的声音在下水道回荡着,伴随着脚下哗啦哗啦的水响。

    “还有一段距离。”周哑鸣答道。

    “下水道每个洞口都一模一样,你不会迷路吧?”

    “不会,你要相信我的记性,”周哑鸣笑着说,“在标记255号的洞口,那里有架梯子,顺那里爬上去,就可以找到地道入口了。”

    王大霖抬头看见最近一个洞口,上面标记着196号,离255号还有一段距离。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总有一种不祥的预兆,担心萧义海那里出事。他担心梁君会反扑,害怕他带着一帮人杀个回马枪,杀回别墅。如果真是那样,萧义海就凶多吉少了。一个人,一把冲锋枪,不可能对付得了一支装备精良的突击队。王大霖心急如焚,恨不得下水道再短点。

    40分钟后,他们终于来到255号洞口。梯子有些生锈,摇晃着,像要散架。为了保险起见,他们只能一个一个攀上去。周哑鸣带路先上,王大霖随后也攀了上去,攀到半腰的时候,见旁边多出来一个洞口,周哑鸣正蹲在那里等他。

    “这里。”周哑鸣伸出手,把王大霖拉了过去。紧跟着,毕虎也跟了上来。沿着这个洞横着往前走,他们很快来到一扇只能容一人通过的铁门前。拉开铁门,里面有阶梯,沿着阶梯上去越来越宽敞,直到看到一个大大的出口。

    周哑鸣一把拉住王大霖,同时从腰里抽出手枪,他低声对王大霖说:“奇怪,怎么地道口是打开的?苏行不可能打开地道跟敌人战斗。如果地道口是敞开的,后来进入别墅的人,比如警察,一定会看到这个地道,也就不存在报纸上说的,教授一家不知所踪。”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王大霖说着也掏出驳壳枪,“有人进入别墅,并找到了地道。那萧义海……”

    不能再犹豫了。

    王大霖和毕虎端着枪,沿着阶梯冲了上去。映入眼帘的一幕,让他们顿时惊呆了。萧义海蜷缩在地下,两只手张着,像是抓住天空上什么东西不肯撒手似的。王大霖用手摸了摸他的颈动脉,已经不行了。再看暖气管,林曼也已不见踪影,那副很重的手铐丢在地下。

    “有人进来,杀死了萧义海,救走了林曼。”王大霖悲愤地揪着自己的头发,“一定是梁君,”他蹲在地下,内疚与自责包围着他,他为自己的失算感到脸红。

    “大霖,快过来看!”周哑鸣突然喊道。

    王大霖急忙来到那张硕大的书桌旁,见周哑鸣端着抽屉,指着按钮和连接在后面的电线对王大霖说:“地道开关在这个地方,有人把抽屉拉开,发现了地道。”

    “队长,快看这里!”毕虎在地道口又大声叫了起来,王大霖和周哑鸣过去一看,见有一串带血的脚印通往地道阶梯。

    他们面面相觑。

    “有人进入了地道。”周哑鸣说。

    “可是我们来的路上没碰到什么人啊!”

    “也许这人与我们擦肩而过……”毕虎提出一个假设。

    “不,如果擦肩而过,我们应该可以看见他。”王大霖否认这种说法。

    “我的意思是,”毕虎说,“他躲在暗处。”

    “你是说,他躲在暗处,眼睁睁看我们走了过去。”

    毕虎点了点头。

    可是,谁会进入地道呢?如果是梁君发现地道,那他还会带着林曼还有随行人员进入地道吗?不会。那么多人,浩浩荡荡,动静肯定不小,那就不是擦肩而过的问题了,而是狭路相逢,跟王大霖他们直接干起来,一场遭遇战肯定不可避免。如果梁君带着林曼离开,只让他们其中一人进入地道,去探查个究竟,那么地下的血印怎么解释?难道让一个脚部受伤的人进去?也不太可能。而且,这个人脚部受伤是怎么回事?是萧义海临牺牲前把这个人打伤的吗?一切的一切,都没有答案。

    “可不可以这么推测,”周哑鸣说,“救走林曼,打死萧义海的是一拨人,比如是梁君,而进入地道的是另一个人,跟梁君无关。”

    王大霖被周哑鸣的推测吸引住了。王大霖说:“对,很符合逻辑。如果救走林曼的是梁君,那么你猜,进入地道的又是谁呢?”

    “张幕。”周哑鸣答道,“他也许看到今天早上的报纸,对教授一家失踪很感兴趣。”

    “照你这么分析,也有可能是张幕一个人来到了现场,他放走林曼,杀死萧义海,然后发现地道。只是他的脚是怎么受伤的,我们暂时无法知晓。”

    “对,”周哑鸣说,“越分析越透彻,我觉得这事就是张幕一个人干的。”

    “根据是……”王大霖问。

    “萧义海身上没有枪伤,从症状来看,像中毒,这是张幕最擅长的。我们早上在公司,教授不是给我们分析过那串方程式吗?而梁君是个性格暴烈的人,他宁肯开枪,也不会给谁下毒。”

    王大霖看着黑黢黢的地道口,说:“如果张幕在里面,如果他还没走远,我们现在唯一要做的,也是必须要做的,就是找到他,击毙他。”

    周哑鸣和毕虎哗啦一下打开扳机,异口同声说:“追!”

    三个人提着枪,贴着地道墙壁,顺着阶梯小心翼翼向下走去。空气变得紧张起来,他们不敢大力喘气,不敢吭声,连轻微的咳嗽都不行。他们把眼睛睁得像夜行的动物,恨不得看透幽暗通道的每一个角落,下水道里错综复杂,各种通道蜿蜒曲折,这种情况最危险,对手就像一只受伤的动物,随时可以从暗处扑出来咬他们一口。再说,子弹比牙齿快,所以他们必须保持最高限度的警惕,以提防对手的突然袭击。

    20分钟后,他们三人已经大汗淋漓,紧张的情绪让他们的汗腺异常发达。又过了40分钟,汗终于没了,直到背脊冰冷。他们越来越松弛,大口喘着气,他们到达了出口,看到刺眼的阳光。令人沮丧的是,沿途没有发现任何人影。

    也许进入地道的这个人,只进去一点又退了出去。或者,他已顺着下水道上了地面,跟他们进入下水道的时间不一致。又或者,他走到其他岔道上去了,下水道四通八达,不是一条独路。

    从下水道出来后,王大霖心里别提多难受了。粤北山区,他失去祁志、吴双鹏,到了香港,又失去萧义海。他连张幕的影儿都没见到,就损失了三个这么好的战友,这情景怎不让他黯然神伤?他还没有尝到一星儿胜利的滋味,就被接二连三的打击弄蒙了。

    其实,三个人心里都不好受,他们默默无声,踉踉跄跄向前走着,像喝了一夜的醉汉。

    一群不知名的鸟惊起,蹬开树梢哗啦一声飞向天空。张幕仰着头,用手遮着阳光,看着扑扇着翅膀的鸟儿们,心想,它们多自由啊!人类在它们面前仿佛永远是卑微的,不自量力的,甚至是可怜的。人类有太多的欲望,这些欲望毁灭了人类自己,也毁灭了世界。

    鸟儿很快飞远了,没了踪迹,仿佛天空把它们召了去,再也不会回来。

    一个小时前,他从下水道走出来,准备找一家药店,或者诊所,把受伤的脚诊治一下。血从鞋子里渗出来,伤口黏糊糊地粘着鞋,特别疼,也容易引起感染。下水道的出口在一座桥下,他沿着台阶上了河堤以后,发现有三个男人从远处走来。他们步履匆匆,沿着张幕走上来的路向桥下走去,大概去下水道。从三个男人的装束来看,不像到下水道干活的工人,这引起了张幕的好奇。第一个人中等身材,穿灰色中式长褂,不知是身材的原因,还是衣服过于肥大,显得有些臃肿。第二个人长相不俗,眉毛粗黑,皮肤也黑,身材敦实,浑身是劲。第三个人最年轻,没有什么显著的特点,他的特点在肩上,有一个长长的东西被衣服裹着,扛在他的肩头。一般人也许不会在意,但张幕在意,他看得出来,是枪。顺着这个思路再看前面那两个人,腰间果然都鼓鼓囊囊的。这三个男人都有家伙。他们到下水道干什么呢?张幕以为自己要慢慢琢磨琢磨才能想出答案,谁知道他的大脑在一秒钟之内就告诉他,这三个男人可能是共党。

    如果这三个男人是共党,那就是老天爷太开眼太青睐他了,这么巧的事都能被他遇上,他没有理由不赢。他可以跟在他们后面找到教授,这是目前能搜寻到教授的最好方法。退一万步说,就算这三个人跟教授没有关系,但这种方法与思路是没错的,他决定试试。

    他不想跟他们去下水道,免得弄巧成拙,暴露自己。现在,他最应该做的就是先去某个诊所包扎一下伤口,坐在街边等他们回来,除非他们一去不复返。

    前面不远有一家名叫“盛华佗”的小药店,门脸不大,走近一看,门框四周贴着一层又一层花花绿绿治疗梅毒皮癣的广告。药店老板是个羸弱矮小的小老头儿,站在柜台后面,死死地盯着张幕。他的目光非常犀利,似乎能穿透任何人的心,但他很快发现,进来这位顾客的眼神比他还犀利。他把目光软下来,牙花子闪着光,点头哈腰,笑吟吟地对张幕说:“欢迎光临,嘿嘿,先生有何贵干?”

    张幕把目光慢慢移到脚下。老头儿顺着张幕的眼睛一看,见鞋上有血迹,连忙关切地说:“快坐下,快坐下!哎呀,在哪里受的伤?”

    张幕抬起头,冷冷地说:“我告诉你在哪里受伤,你准备找那地方替我报仇吗?”

    “啊?!不,不,”老头儿尴尬地笑着,“我的意思是,什么地方让你受了伤,不,是什么东西让你受了伤。”

    张幕找到椅子,扶着椅子背,斜斜坐下去。他感觉伤口特别疼,他舞着手,催促着说:“你找点碘酒,给我消消毒,然后上点药,包扎一下,就这么简单。快点!”

    老板搓着自己的衣角,说:“我……我不是大夫……我卖药……”

    “我是医生,”张幕不耐烦地打断他,“自己给自己开药方,可以吗?”

    “可以……”药店老板不满地盯着张幕,慢吞吞地回着话。

    “愣着干什么?快点啊!”张幕啪的一声,拍了一下椅子扶手,这声音吓得老板浑身一哆嗦。他绕到柜台后面,拿起一个洁白的托盘,依次放上碘酒、药棉、纱布、红汞等。他斜着眼睃了睃来客,见那人正低头看自己的伤脚,就迅速用夹子从脚边的垃圾桶里夹起一张污秽不堪的药棉,放在干净的药棉之中。这张药棉是一个小时前一个大腿根溃烂的病人留下的,他决定用在这个长相非常不讨人喜欢的来客的脚上。

    老板清洗干净张幕的脚趾,擦了碘酒,上了红汞,把那块污秽的药棉放在紧挨伤口的地方,迅速用干净的药棉纱布盖上,仔仔细细包扎好后,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只褐色的玻璃瓶。

    “这样,”他说,“我打开盖子后,你凑近瓶口吸一下,就一下,别多了,这药很贵的。”

    “这是什么玩意儿?”张幕问。

    “一种可以让人间充满爱的玩意儿,同时,它也是一个技术高超的魔术师,可以瞬间让你得到你想要的幸福,一点也不疼痛。”

    张幕一惊。这话他曾经对童笙说过,描述药水的,想不到此时会从眼前这个干巴老头儿嘴里说出。他想拒绝,但老头儿把瓶子递到他鼻子底下时,他顺从地吸了一下。老头儿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气,对张幕说:“先生,好了。”

    张幕盯着老板,嘴角一撇,说:“看你这样儿,好像不是救死扶伤,而是干了一件坏事。”

    老头儿浑身一颤,以为张幕看穿了他。他没敢搭理来客的话茬儿,害怕露出破绽。张幕也没再说什么,付了钱,从药店走了出来。

    他突然想笑,觉得这个药店可笑,觉得自己可笑,觉得过往的行人想让他发笑。他实在忍俊不禁,偷偷笑了一下,他感觉脚那里轻松许多,没那么疼了,大概包扎的药水在起作用,或者那个褐色瓶子里的气体在起作用。

    张幕来到下水道入口不远的地方,坐在街沿悠然自得地抽烟。他相信,那三个男人要不了多一会儿就该出来了。

    他的猜测没错,没过多久,那三个男人从桥下走了上来,与刚才进入下水道相比,他们的步履更加匆匆,好像谁在后面追赶他们似的。三个人从桥下走到街面,分三个方向警惕地观察了一下,然后急急地朝前走去。他们没发现远处坐在台阶上抽烟的张幕。

    张幕把烟蒂放在脚下狠狠碾碎,站起身,开始跟踪那三个男人。

    张幕的跟踪技术是出类拔萃的。他天生有这种嗅觉,加上特殊训练,让他像猎犬一样跟在那三个人后面。街角、报摊、行人随时可以成为他的掩体。他信心十足地跟着,嘴角忍不住咧开,笑呵呵地保持着与那三个男人的距离。突然,他感觉头部有些晕眩,同时有一种莫名的笑从他的嘴角溢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发笑,这是一种从内心深处发出的,整个胸膛都发痒的笑,像有一支鹅毛轻拂他的心尖一样。这种懒洋洋的,想发笑的感觉,在进入弥敦道后突然爆发。他扶着墙,肆无忌惮大笑起来,引得几个路人停下脚步,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他大笑着,脸上的肌肉有节奏地颤抖,额头上的伤疤发着幽光,甚至连鼻涕都流了出来。等张幕把莫名其妙的大笑终于止住后,才悲凉地发现,三个男人早就不见踪影,他把人跟丢了。他躲在墙角,睁大眼睛,望着一家挨着一家的商铺,实在不知道该去哪里找那三个男人。如果没有刚才那场大笑,他也许会发现一个共党据点,更大的可能是发现教授一家。

    那三个男人不见了,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他感觉悲哀的事了。他呆呆地站在那里,眼睛死死落在一棵紫荆花树上。树的两根枝干伸向天空,夸张地张开着,像一个张开胳膊的巨人。他盯着那棵树,记住了它的模样。他想,他会再次来到弥敦道的,这棵紫荆花树就是记号,它矗立在那儿,像一座灯塔,可以让他毫不费力地找到这里。

    一个瘦高的中年男人举着一张布幡,晃晃悠悠地从张幕面前经过,嘴里念念叨叨说着白话。张幕听懂了,大概意思是“过去迎风一丈二,现在顺风湿鞋面”,一听就是个卖壮阳补肾药的江湖郎中。张幕一把拉住他,从西服上装内袋摸出一张钞票,递给郎中,说:“问你个事。”

    郎中捏着钞票,不知道该不该揣进兜里。他茫然地盯着张幕,眼神更多地落在张幕额头的伤疤上。看得出来,他被张幕吓着了。

    “先生,有什么问题?如果我知道,我一定会告诉你。”他嗓音干涩,好像嗓子眼儿被什么东西给夹住了。

    “我想问的是,我……我……”张幕说着便靠在墙上,脸上的肌肉颤动起来,“我为什么想笑呢?我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

    “笑……”郎中的脸色稍微恢复一点正常,“笑是好事,笑一笑,十年少。我们大家都应该笑,尽情地笑,放开喉咙笑,让世界充满笑。”

    “不不!”张幕摆着手,脸上的肌肉快要控制不住了,“我说的笑,不是你说的笑,我以前不笑,今天突然想笑,这是一个很让我奇怪的事情。什么原因导致我想笑呢?你是郎中,应该知道。”

    “我第一次遇到这个问题,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以前我认为笑是世界上最好的事,但笑如果是一种病的话……”

    “对,对,”张幕用双手捧着自己的脸,尽量让肌肉别再颤动,“我觉得我得了一种病,笑病。”张幕突然放开手掌,仰头哈哈大笑起来。

    他的这一举动把郎中吓坏了,他倒退几步,把钱扔在地下,转头就跑。

    张幕箭一样窜出去,一把抓住郎中的衣领,像抓了只受伤的小鸟一样,把郎中从空中拽了回来。

    “往哪儿跑?”张幕瞪着愤怒的眼睛,嘴角却又笑着,这表情把郎中吓掉了魂儿。

    “爷爷,饶命!我五世同堂,家里老老小小都靠我一人养活……”郎中嘴唇哆嗦着,变成紫色。

    “又不吃你,你害怕什么?我就想问问你,世界上有没有笑病?”

    “没……没有,不,不是没有,是我才疏学浅没听说过,你问大医院的医生去吧,我就是一个小小的江湖郎中,只能赚点糊口的钱……我不懂……”

    张幕手上稍微松了松,他知道有点勉为其难,口气顿时软了下来,“你好好想想,什么东西能让人发笑?”

    “唉,唉,你吃过什么?”郎中喘着粗气问。

    “吃了早饭,牛奶鸡蛋,没吃别的。”

    “那你闻过什么没有?比如说……”

    没等郎中说完,张幕就一把推开了他,郎中一屁股坐在地下,随后一咕噜翻起来,跑了。

    张幕啪的一声,狠狠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他知道原因了。

    张幕连连朝地下吐着口水,他异常气愤,明明自己知道笑气,却任凭它发生。他顺从地听着药店老头儿的指令,婴儿一般吸了一口,然后傻乎乎地大笑着把那三个男人跟丢了。一个优秀的大学化学教师被一个药店老头儿用化学的方式给玩弄了,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他屈辱的了。可是那个可恶的老头儿为什么给他吸笑气呢?给他止痛吗?脚趾上这点伤,至于用麻醉剂吗?

    张幕心里一惊,他急忙蹲下,解开鞋带,脱下鞋和袜子,拆开纱布一看,发现伤口裂开着,伤口边沿泛着黑,已经开始溃烂,同时,一股恶臭扑鼻而来。这是怎么回事?那个老头儿没有给他消毒吗?他翻开纱布,看到纱布里层布满一块块肮脏的血污,恶臭就来自这里。这情景超出了张幕的认知范围。他去药店花钱治病,并没有什么地方做错了,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而且还莫名其妙吸了笑气。

    张幕的脸渐渐阴了下来,他明白,只有一种可能,那个药店老板整了他。他想用麻醉剂麻醉张幕,让伤口在不知不觉中溃烂。他扔掉纱布,重新穿上袜子和鞋,准备找那个药店老板算账。是笑气让他把最重要的人物跟丢了,那个干巴老头儿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他又盯了一眼那棵紫荆花树,然后大踏步朝回走去。他的脸从来没像现在这样阴沉过,他真害怕那个老头儿跑了,或者紧闭大门,再也不见踪影,他会茫然若失,束手无策的。他加快步伐,穿过一条又一条街。他走了那么多条街,走了这么长路,却还没有看到那家药店。

    也许就在前面。

    他突然发现自己不想笑了,脚趾那里也开始隐隐作痛,看来麻醉剂的劲儿已经过去。

    马路对面,有个女人与他朝同一个方向急匆匆走着。从穿着打扮以及侧影来看,他似乎认识她。他当然认识她,还认识那件洋装。他喜欢女人的衣服从腰那里收进去的感觉,那不经意的一收,把曼妙与婀娜全给带出来了。他也喜欢两片浅色的小尖领从外衣领口翻出来,它们可以把任何一张女人的脸衬托得精致漂亮,白皙透明。当然,那头服帖的短发他更加熟悉。看得出来,短发用梳子精心梳理过,一丝不苟地从侧面分开,然后分成两撮,从耳朵上面捋过,别在后面。

    女人自顾自地朝前走着,她没有发现马路对面有个男人盯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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