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脸色惨白的女孩缩在冯斯的背后,身体轻微地颤抖着。她用双手捂着嘴,目光中充满了恐惧,喉咙里无意识地发出呜咽的声音,细长的双腿神经质地忽而交错忽而松开。
“别怕,别怕,”冯斯反手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她说,“人生的道路漫长,难免遇到一些危险的事物,习惯了就麻木了。”
女孩点了点头,仍旧不敢从冯斯背后走出来,她甚至害怕得把眼睛都闭了起来。冯斯笑了笑,走上前一步,高高举起手里的字典,啪地一声重重拍下去。
“好了,解决了。”冯斯扯过一张纸巾,把这只被他拍扁的蟑螂包起来,扔到了垃圾桶里。
“你太厉害了!”女孩一脸崇拜地看着冯斯,“我一见到蟑螂,腿都软得走不动道了。”
“北方的蟑螂这么娇小玲珑温柔秀气,有什么好怕的?”冯斯说着,伸出自己的手掌,“我们南方的蟑螂,经过本地种和德国入侵种的基因混合,长得最大的有手掌那么宽,色泽鲜亮,黑里透着红,一脚踩上去,那种嘎吱嘎吱的响声……”
“别说啦!光听你说我都要吐啦!”女孩刚刚恢复一点红润的脸蛋又变白了,“真是的,都快到冬天了,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蟑螂呢?”
“我怀疑是有猥琐男故意制造的生态灾难,”冯斯一本正经地说,“目的就是以帮助灭蟑为名潜入你们女生宿舍行不轨之事。这两天你们要看好内衣什么的。”
“喂,听你这么一说,为什么我有点贼喊捉贼的感觉呢?”女孩狐疑地打量着冯斯。
两人正说着话,其他的宿舍里不停传来女生们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以及重物拍下去的钝响。
冯斯是一个活在双重世界里的年轻人。一方面,他是北京某所名牌高校的大二学生,会一些靠歪门邪道赚钱养活自己的绝技;另一方面,他和一个神秘的地下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这个由远古时代的魔王以及对抗魔王的守卫人组成的世界中,他有着一个十分特殊的身份——可能唤醒魔王的天选者。
不久之前,他结束了惊心动魄的四川之行,回到了学校,生活似乎又暂时平静下来了。他吃饭,睡觉,逃课,赚钱,打篮球,遇到没法逃课的老师就跑到课堂上去打盹,看上去和其他大学生没有太大差别。但他心里十分清楚,这些平静都只是表面上的幻觉,在一切假象的背后,巨大的风暴正在席卷整个守卫人世界。这些风暴什么时候能卷到他头上,那就是天知道了。
这两天,学校了出了点不大不小的事情:仅有的两栋女生宿舍楼突然开始闹蟑螂。按说这年头的女生虽然略显娇气,也不至于被一两只蟑螂吓倒,但这一次的蟑螂灾来得大不寻常,几乎每个宿舍都能找到上百只,从宿舍里各个不同的角落里钻出来,俨然要和姑娘们形成共生生态圈。有胆小的女生早起刷牙,从刷牙缸子里抖出几只缠绵在一起的蟑螂,或者穿鞋时发现被不明生物硌了脚,直接吓得晕了过去。
校方倒是紧急购买下放了蟑螂药,但如今的蟑螂家族似乎在北京越来越恶劣的环境中产生了坚韧的进化,大多数毒而不死,拖着断腿残翅在宿舍里踟蹰爬行,其状愈加骇人,女生们往往不敢触碰。学校没有办法,只能派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帮忙收拾残局。
冯斯就在被派遣的行列。和其他因为能合法进入女生宿舍而感到兴奋的男生们不同,他对于此类讨好异性的行动并无兴趣,但他一向是背后蔫坏、正面从不和校方作对的两面派,所以还是没有二话地接受了任务。
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各个宿舍的死蟑螂与半死不活蟑螂才算是基本清理干净。冯斯少不得又要讲一点“当年住在旧宿舍的学长曾经一饭盆一饭盆地往外倒蟑螂”来吓唬一下姑娘们,正讲得眉飞色舞,耳朵忽然一痛,似乎是被人揪住了。不必回头,他就知道下此毒手的是谁,立刻乖乖地闭嘴。
揪住他耳朵的女孩,是与他同班的好朋友文潇岚,也是这世上为数不多的几个知道他的秘密的熟人。在女生们的讪笑声中,冯斯被文潇岚揪出了宿舍,两人来到走廊尽头的窗户边,文潇岚忽然扑哧一笑。
“别的男生都在玩命地抖男子汉气概,你偏偏要去吓唬人,真是烂泥糊不上墙啊。”文潇岚说。
“这些庸脂俗粉,难入我的法眼。”冯斯严肃地说。
文潇岚做出一个要呕吐的表情,接着语气忽然有些低落:“其实你该试试去谈场恋爱的,反正姜米已经被你送回美国了。我还是那句话,你背负的东西太多,憋屈得太久了,这不是你成天嬉皮笑脸可以掩盖得住的。”
冯斯叹了口气,刚才伪装的肃容化为了真正的愁容,但几秒钟之后,笑意重新回到了脸上。他挥了挥手,走下楼去。
此时已经接近午饭时间,不过由于是周末,通向食堂的人流量并不大。冯斯在岔路口犹豫了一阵子,还是决定去食堂对付一顿拉倒。最近一段时间因为心绪不佳,赚钱不是很努力,而他赚到的钱一大半都分给了不擅长独立谋生的好友宁章闻,钱包略微有些吃紧。当然了,养父冯琦州的那张资金数百万的银行卡仍然揣在身上,只是他始终不愿意去动用,这让他显得很有些像民间故事里守着金山讨饭的怪人。
“怪就怪吧……”冯斯挠挠头,走向了学校里以味道糟糕师傅态度恶劣然而菜价低廉著称的一食堂。就在即将跨入食堂大门的时候,他忽然闪到路旁,低下头伸手系鞋带。但事实上,他的鞋带并没有松,做出这个动作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躲开一个他曾经见过的人的视线。
他看到了一个相貌平凡木讷、皮肤粗黑的中年妇女,乍一看像是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的农村妇女。然而,冯斯记得这个女人的长相,几个月之前,他曾经在贵州山区的四合村见到过她,当时她和一群因为天选者的出现而纷纷出动的守卫人在一起。
是的,这个看似不起眼的村妇,是守卫人中的一员,不过她并不属于四大家族,大概是来自某个小一些的家族或组织。但是她忽然现身在这所大学,是为了什么呢?总不会是来探望她读大学的儿子吧?
冯斯低头假装系鞋带,趁着这个村妇扭头的一瞬间,赶忙站起来,躲到了食堂门口的阅报栏后。他侧过头,装作读报,眼睛却一直斜着观察村妇的动向。他发现,村妇一直站在距离食堂门口大约十多米的地方,不停地望向食堂门口。
她在监视着什么人,冯斯得出了判断。不过看样子,她的监视对象并不是区区在下,这总算能让人稍微放点心了。多半是守卫人内部之间的什么争斗吧,冯斯想,要不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得了。
正在想着,食堂里走出一个身材消瘦的老人,戴着一顶有一些滑稽的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像是不想让人看到他的脸。他站在门口,警惕地四下张望了一下,然后开步走向学校西门的方向。但很显然,他这样的张望并没能发现监视他的人。
村妇很轻松地跟在了老人身后。冯斯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去。虽然几秒钟前还在劝自己不要去管闲事,但不知怎么的,一种莫名的直觉告诉他,此事可能非比寻常。
三人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态势一个跟着一个,走到了西门附近,一路上并没有发生任何异状。但冯斯心里的疑虑却越来越浓,总觉得那个神色慌张的老人身上藏着一些令人不安的因素。
老人和村妇一前一后,已经走到了西门门口。冯斯有些踌躇,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像一个跟踪狂一样继续跟下去,正在这时侯,他忽然看到一个穿着一身红色风衣的年轻女人向着老人走过去。这个女人面容俊俏,肩挎一个不知真假的普拉达帆布包,手里提着几个购物袋,脸上的表情轻松而闲适,像是个刚刚购物归来的女教师或者教职工家属。
但是老人的目光刚刚触及到这个女人,脸上立即现出十分惊恐的样子,他猛地摘下鸭舌帽,用力扔下那个女人,然后转头就向校内方向跑去。
看来有情况,冯斯想着,赶快躲到了路边。他看见老人迈着衰弱的腿脚拼命想远处跑去,而那个女人却不慌不忙地扔掉了手里的购物袋,右手伸进帆布包,掏出了一样东西。冯斯看着那个东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是一把手枪!
这个玩笑可开大了,冯斯想。虽然身陷魔王的世界里,他已经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大场面了:停滞的时间,远古战场的幻象,恐怖的妖兽与魔仆,在雷电中重现的消失道观,隐藏于中国腹地的巨大金字塔,杀人于无形的各种蠹痕……
但他从来没有在这些场合见到过手枪,见到过这种文明时代的科技产物出现在守卫人们的战争中。此前梁野的下属王欢辰曾经提过要给他弄一把枪,但也就是说说而已。此时此刻,这个时髦女郎竟然在北京一所大学的校门口掏出了手枪,让冯斯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仿佛正置身于一部胡编乱造的美剧或者日剧中,而不是青天白日下的中国。
老人已经跑出去了十多米,女人抬起手腕,稳稳当当地扣动扳机。消音器消除了大部分的噪音,附近的人们大多只听到噗的一声闷响,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随着这一声枪响,奔跑的老人却已经跌倒在地上,大腿上鲜血迸流。
妈的,这居然是真枪!冯斯真的有点傻眼了。他知道自己此刻肯定不能赤手空拳地去阻拦一个手中握枪的凶徒,而且也担心自己遭到误伤。眼见握枪的女人已经一步步逼近了老人,冯斯知道此人已经不可能幸免,于是轻手轻脚地开始向后退,决定不再管这件事了。
然而就在这时候,老人向着周围还不明所以的人群发出了一声喊叫,这一声喊叫让冯斯像触电一样浑身一颤,差点跳了起来。
“霍奇,救我!”老人用英语喊着,“哈德利教授!霍奇!救救我!”
冯斯连忙朝着老人的的视线方向看过去,只见人群中站着一个发色灰白的白皮肤西洋人,看年纪大概得有六七十岁了,身材高大,体型微胖,估计应该是来交流访问的学者或者学校聘请的外教。这位外籍人士仿佛没有听到倒在地上的老人的呼唤,转过身快步离开。
“哈德利教授!我们在西藏见过的!”老人仿佛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求求你救救我!求……”
他的这一声“please”并没有能够说完,拿着手枪的女人已经来到了他面前,把枪口抵在他的额头上,毫不犹豫地开了枪。
到了这时候,人们才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一片片惊呼声和尖叫声爆发出来,男男女女都开始玩命地逃跑。女人不慌不忙地收起枪,快步离去。而在一片混乱中,那个村妇已经踪影不见。
但冯斯已经没有心思去管这两个人了。刚才发生的这比电影还血腥的一幕,生平头一次真正看到有人开枪杀人的震撼,都比不上他所听到的那个名字给他带来的冲击。霍奇?哈德利教授,就是这个只闻其名而不见其人的考古学家,间接地让他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旅程,也得到了一次苦涩中夹杂甜蜜的恋情。
他的脑海里迅速闪现出当时的前因后果:哈德利教授是美国一位知名考古学家,因为痴迷中国文化而选择来中国做访问学者,却无意中对一座数百年前消失的道观产生了兴趣,他怀着纯粹学术的心态对这座道观展开研究,却不料从此陷入了重重危机,不仅被人追杀,还被栽赃陷害,成为了一个杀人犯。面对着杀手和警察的双重追击,哈德利教授把与这座道观相关的研究资料托付给了他的学生、另一位知名考古学家詹莹教授,此后便踪影不见,而詹莹则与她的女儿姜米先后来到中国,引发了一连串的事件。
想到已经回到美国的姜米,冯斯心里又是微微一痛。他咬咬牙,不再去管地上的死人,也不去管已经走远的女杀手,而是迈开步子,跟住了哈德利教授。
二、
哈德利教授步履匆匆,离开西门后,转而向北。冯斯沿路跟着他穿过了大半个校园,然后看着他在校内的果蔬店买了两袋子水果蔬菜,继续走向北门方向。
这厮果然有问题,冯斯想。学校聘请的外籍专家,一般都会在专门的交流中心安排上档次的住宿;普通外教也一般会住在留学生公寓。眼下哈德利教授买了果蔬,显然是要回自己的住处,却并没有走向这两个地方,看来是在外面另有住处。
他这是出于安全考虑呢,还是为了隐藏什么秘密呢?冯斯想着,一路跟着哈德利来到了一片还未来得及拆迁整改的平房区,这里有一个水泥墙围成的院子,里面是两排平房。一般而言,租住在这些平房里的都是外地来的贫穷打工者,或者从牙缝里挤出钱来享受鱼水之欢的大学生,以哈德利教授的身份,居然会住在这里,实在是有点奇怪。
这些平房破旧低矮,前一天下雨的积水仍然留在地面上的坑坑洼洼中,混成了泥浆。几只肥大的老鼠旁若无人地从遍地的垃圾中穿越而过。距离这两排平房大约几十米远的地方,公共厕所正在散发出熏人的臭气。
“您大概是有史以来居住环境最糟糕的美帝教授了吧……”冯斯自言自语。这时候一个西红柿不小心从塑料袋里滚了出来,哈德利教授回身去捡拾,冯斯连忙扭过头,假装看院墙上贴着的小广告。从小广告上,他发现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此地的平房售价还并不低。因为投机客们知道,等到这里拆迁的时候,获得的补偿款将会比房价还高得多。这也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怪象。
忧国忧民了几秒钟之后,稍一走神,哈德利教授已经进了院落里,等冯斯跟上去时,老教授已经不见了,不知道走进了哪一间屋子。冯斯左右张望了一阵子,看着那一扇扇紧闭着的门,不知道怎么的,忽然就联想到了远在大洋彼岸的姜米。从他做出选择抹去姜米对他的记忆之后,这一段爱情的大门,就算是永久地封闭了。
一想到姜米,他就忍不住心头一阵烦躁,继而莫名火起。尽管在中国发生的一切并不能算是哈德利教授的错,冯斯却忍不住要迁怒于他,因为他是这一系列事件的源头。在这股无名邪火的煽动下,他把之前想好的“不要暴露自己,悄悄观察就好”的行动策略扔到了九霄云外,大步走到院子的东头,从第一间房子开始重重地敲门。
第一个房间没有人。第二个房间走出一个眼神有点痴痴呆呆的小老太太。第三个房间没有人。第四个房间开门的是一个睡眼惺忪的中年汉子。
当敲到第五个房间门的时候,并没有人马上来开门,但冯斯可以听到房间里有一阵杂乱的响动,似乎是有人在藏什么东西。他心里有数了,耐心地站在门口,不断地敲击着已经掉漆的门板。两分钟之后,终于有人来开门了,果然是哈德利教授。他看着冯斯,目光里充满了警惕和诧异。
“你是谁?”哈德利教授用虽然腔调有点怪、却还算流畅的中文问,“敲错门了吧?”
“不,我就找你。”冯斯不由分说推开哈德利,闯了进去。
他已经一眼清楚了房内的一切。这是一间十来个平方的小房间,和大学宿舍的房间差不多大,里面摆放着几样简单的家具:床、书桌、椅子、简易衣柜、脸盆架等。如果哈德利刚才藏了什么东西的话,床下和简易衣柜是唯二的选择。
“我好像并不认识你。”哈德利上下打量着冯斯。
“你的确不认识我,但你的学生认识我。”冯斯盯着哈德利的眼睛。
哈德利先是一愣,继而身子轻轻地颤抖了一下。他关上房门,把门反锁住,然后回过神来看着冯斯:“我猜,你说的是珍妮——詹莹,对吗?”
“还能有谁呢?”冯斯的目光里闪过一丝恨意。
“珍妮……她还好么?”哈德利问。
“她死了。”冯斯冷冷地说,“因为你交给她的消失道观的资料,她来了中国,被人杀害了。”
哈德利脸色大变,看上去像是有些站不稳,抚着额头向后退出几步,一屁股坐在床上,两行老泪顺着他的面颊流了下来。
“是我害了珍妮。是我害了她。”哈德利喃喃地说。
“本来就是你害了她!”冯斯提高了声调,“你自己都在被人追杀、被人陷害,你比任何人都清楚那些资料有多危险!但你还是一意孤行,硬逼着詹教授接受了它们。你害得一个女孩失去了母亲,害得一个男人失去了妻子,你他妈的知道吗?你还害得……”
他重重一挥手,没有再说下去。哈德利木然地坐在床边,过了很久,才轻声问:“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也是这起事件中的一份子,是吗,年轻人?可以给我讲讲你的经历吗?”
“讲起来的话,会是一个过于漫长的故事,”冯斯斜靠在门上,“不如你先给我讲一讲,在最后一次给詹教授打电话之后,你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
看着哈德利犹豫不决的神情,冯斯哼了一声:“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躲在这里,但毫无疑问,你身上还藏着什么秘密。我必须要警告你,这些秘密的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你的想象。它已经完全脱离了学术范畴了,你千万不要用你科学家的脑瓜去衡量。”
“这一点,我过去不明白,但现在已经清楚了。”哈德利叹息一声,“我已经见识过一些超越常识之外的事物。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任何人告诉我那些东西是存在的,我都会把他们当成疯子或者骗子,但是现在……”
他正想继续说下去,衣柜里忽然传来一声奇怪的响动,听上去有点像猫叫,又有点像婴儿的啼哭。一听到这个声音,哈德利教授就像被虫子咬了一样,一下子跳了起来。
“你快走!”哈德利教授低吼道,“今天晚上九点来找我!到时候我把一切都告诉你!”
“我不走。”冯斯摇摇头,“上一次我就是那样离开了詹教授,然后她就出事了。我不能让同样的事情再发生。”
“你必须得走!”哈德利咆哮着,看上去有些神经质地在房间里转了一个圈,然后从书桌上抓起了一把普通的小水果刀,刀尖朝向冯斯。
“以你的年龄和虚胖的体魄,就算手里有把刀,也伤不到我的。”冯斯镇定地看着他,“把刀放下吧。”
哈德利狠狠喘了一口气,还没来得及回答,简易衣柜里的怪声又响了起来。这一次,声音比先前那次更加响亮,声音也更加接近于人类。冯斯隐隐能从其中辨别出一些情绪:不满、紧张、愤怒。
“柜子里到底是什么?”冯斯追问。
哈德利浑身颤抖,扔下了手里的水果刀,扑上来一把揪住冯斯,硬把他往门外推:“快出去!快点儿!”
这个老人的力气并不大,冯斯反倒有些踌躇,不好真的发力与他扭打。他不由自主地被哈德利推到了门边,哈德利正想伸手开门,突然之间,冯斯眼前的一切都消失了,视线里只剩下一片黑暗。
他有些惊诧,但并没有惊慌失措,因为这种突如其来的环境改变,他已经经历过不止一次了。那是某种来自于魔王的超自然力量在发挥作用。果然哈德利藏在衣柜里的玩意儿大有问题,冯斯想,我这是又要经历一次回到远古涿鹿战场的幻境么?还是说又会见到一座活他妈见鬼的金字塔?
他不敢乱动,站在原地静静地等待着。过了一分钟左右,他的眼前渐渐出现了亮光,这光线十分柔和,即便是在一团漆黑中突兀地出现,也并不显得太刺眼。与此同时,他开始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心情好起来了。
这实在是太诡异了,冯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一天里,他先是目睹了一场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凶杀案,紧接着又和哈德利教授对峙,勾起了他关于姜米的痛苦回忆——这些原本都是负面情绪。到刚才哈德利教授坚决要先赶他走,他心里的种种不爽之处更是到达了顶点。
可是现在,先前的种种苦闷、悲伤、愤怒一下子都消失无踪了,就像是杯子里的水被突然间倾倒一空。不,确切地说,比倒空一杯水还干净,甚至连点水珠都没有留下。然后杯子里被装上了另外一种东西,比蜜糖还浓稠甜蜜的东西。
光亮逐渐加强,眼前的一切已经清晰起来,冯斯看清了周围的一切,一时间瞠目结舌不知所措。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一片如茵的草坪上,周围是一堆陌生的建筑和许多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大部分都是哈德利教授那样金发碧眼的白人,此外也有不少黄种人和黑人。这些人大多很年轻,年轻到年龄和冯斯差相仿佛,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的朝气。
这是一所国外的大学!冯斯忽然明白过来。眼下有两种可能的解释:第一,这是蠹痕制造出的虚拟幻境;第二,这是类似于张献忠地宫那样的压缩空间。不过很显然,让一所现代的大学凭空消失不是太可行,所以这应当是一个幻境。
但这个幻境代表什么呢?冯斯呆呆地看向远处一面正在飘扬着的星条旗,意识到这里是美国。美国……他骤然间明白过来,连忙四处张望,寻找着些什么。
他很轻松就找到了他想要找的。是的,如他所料,姜米就在离他很近的地方。
姜米的面容还是那么美丽而俏皮,一如他过去无数次在梦里遇到的那样。她手里抱着几本书,似乎是刚刚离开课堂,看到冯斯后,她先是愣了愣,随即扔掉手里的书,一阵旋风般地扑了过来撞进冯斯的怀里,冯斯一下子立足不稳,两人一起摔在草坪上。
“你这个狗东西,为什么要扔下我!”姜米伸手捏住了冯斯的鼻子,“混蛋混蛋混蛋!”
真是最典型的姜米风格,如假包换,冯斯想,但这种久违了的感觉真是美好。一直充塞于心胸里的甜蜜感觉忽然泛滥起来,让他忘乎所以,他只能紧紧抱住姜米,一时间忘记了自己究竟在哪里、到底想要干什么。
冯斯甚至都意识不到自己和姜米到底说了些什么话,是在细诉别后离情还是在絮絮叨叨地斗嘴。他只能十分肯定地确认一点:此时此刻,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校园里,在心爱的女孩身边,他正在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一种自己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极致的幸福。那种感觉,就像是天堂的大门打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冯斯已经连时间的概念都忽略了的时候,身边的一切忽然暗了下来,怀中温暖柔软的躯体也消失不见。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幻觉。假的,他并没有身处美国校园里,也并没有见到姜米,姜米更加没有找回她的记忆,即便两人真的重逢,对于姜米而言,他也只是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而已。
如果没有方才的幻境,或许反而还好些,那种刚刚获得极度的幸福却又骤然失去的感觉,犹如从高空坠落,让人的心境一下子跌落到了谷底。冯斯只觉得胸口被什么沉重的东西死死堵住,堵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堵得他好像血管里流动的血液都变成了固体。
他闭着眼睛,回味着先前那种虚幻的欣悦,简直不愿意再回到现实世界,然而鼻端传来的阵阵血腥味让他不得不睁眼。这一睁眼,他吓得惊叫出声,踉踉跄跄地退出去好几步。
——哈德利教授死了!
此刻的哈德利就躺在这间小小平房的地板上,浑身鲜血,一动也不动,身下的地板上也流淌着许多血液。这些血来自他身上深深浅浅的好几十道伤口,从脖颈到胸口、胳膊、腰腹、大腿,到处都是,其中有几处显然比较致命。
这并不是冯斯第一次见到死人,他甚至见过一个大活人转瞬间变成白骨的可怕死法,但是刚刚从一个欢愉的心境里走出,一下子看到这样的恐怖场景,他还是免不住要受到一点惊吓。他不知不觉间手一抖,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右手滑落,掉到了地上,发出金属落地的当啷响声。冯斯低头一看,登时如坠冰窟。
掉在地上的是一把刀,先前哈德利教授拿在手里威胁他的水果刀。后来,哈德利教授把这把刀扔到了地上。
但是现在,水果刀竟然是从他的手里掉下去的。他俯下身,怀着万分之一的侥幸仔细看着这把水果刀,然后连这最后的一丁点侥幸也彻底消失了。
水果刀上沾满血迹,他的手上也沾满血迹。哈德利教授的血。
那一瞬间冯斯只觉得自己脑子里空空荡荡的,似乎什么也不存在了,浑身的血液就想要凝结成冰块。在这之前,他也并不是没有遇到过伤心、难过、恐惧甚至于万念俱灰的时刻。养父冯琦州在他面前死去的时候,他伤心;养母池莲死而复生并且露出真面目的时候,他愤懑而沮丧;做出离开姜米的决定时,他觉得心口一阵阵抽疼,真的像是在被人捶打一样。
——但这些和眼前的景况相比,简直都不算什么了。
他杀人了。
此前在成都的时候,警官曾炜曾经炮制了一起故意用来陷害他的斗殴事件,当时也曾经让他颇为害怕,因为按照曾炜的说法,打架这种事儿可大可小,小到连治安拘留都不用,大到可以定性为涉嫌故意伤害而被起诉、服刑。那时候他想,要是真的去坐了牢,捡肥皂什么的且不论,大学是上不成了,这一生接下来的路也会颇多波折。
然而,眼下他摊上的事,比上一次严重一万倍。他杀了人,而且从哈德利身上的伤口来看,够得上“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他面对的,将会是几十年到无期的刑期,甚至于……死刑。
冯斯失魂落魄地挪动着铅一样沉重的双腿,在哈德利教授的小床上坐下来,只觉得浑身都在止不住地抖啊抖啊。于他而言,在过去的一次次冒险中不断面临死亡的威胁是一回事,自己作死则是另外一回事。他努力地回想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却发现自己对现实中的一切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他始终只能记起幻境中的一切:阳光灿烂的校园,人声鼎沸的草坪,姜米明亮如星的双眸……他觉得自己明明只是在拥抱着姜米,和自己思念已久的姑娘互诉衷肠,如果那不是在人声鼎沸的公众场合,而是在某些私密的空间,保不齐还会干点什么坏事——怎么一眨眼工夫,就跳到了血淋淋的凶案现场,而自己居然成了杀人嫌疑犯。
一定是躲在哈德利的衣柜里的那个东西捣的鬼!冯斯猛然间醒悟过来。他连忙站起来,一步跨到简易衣柜前,发现衣柜的拉锁已经被拉开了,里面除了哈德利的衣物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了。晚了一步,冯斯失望地想,要么那个玩意儿自己跑了,要么被人拿走了。
他也有些明白了,当那个未知的玩意儿发出古怪叫声的时候,哈德利教授极力想要赶他走,一定就是试图抓紧时间处理掉它,以免发生无法预料的后果。然而,自己想起了几个月前离开詹莹后发生的悲剧,没有听哈德利的话,结果……这次又选错了。
我还真是个衰神呢!冯斯懊恼地捶着墙。两次,不同的选择,结果两次都错了。詹莹死了,哈德利也死了,而自己……似乎马上就要陷入人生最大的危机之中。
想到这里,他赶忙回身把那把沾满血迹的刀捡了起来,考虑是不是应该用床单把上面的血迹和指纹全部擦掉。他的性情里倒是一向有“每逢大事有静气”的成分在,短暂的慌乱之后,那种灵魂深处的混不吝又发作了。管你妈的!他狠狠地想,老子是天选者,梁野路晗衣他们绝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去吃枪子儿而不管的。最坏的结果不过是从此从“这个世界”消失,正式成为守卫人中的一员,那样虽然会有许多的不舍,也总比挂掉或者一辈子捡肥皂强。
当别无选择的时候,至少不要选最坏的那种结果吧。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喜欢捉弄人。正当冯斯一脑门子焦躁地回忆着他在小说和电影里见过的那些不靠谱的清理犯罪现场的知识时,门锁转动了一下,然后门被轻轻推开了。
冯斯的心脏都差点停止跳动。我应该想到的啊!他懊恼地捶了一下头,毕竟我还不是一个有经验的职业罪犯。哈德利教授在自己进门后的确反锁了门,但衣柜里的怪物失踪了,说明肯定有人开过门,但自己却忽略了这一点,没有想到再把门锁上。
这下子,算是被人抓了现形了,冯斯绝望地想。那一刹那他甚至产生了“我要不要杀人灭口”的古怪念头。但当看清楚了来人的脸之后,冯斯才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完蛋了”。
“人生何处不相逢……”他长叹了一声。
三、
“吴婶,谢谢你。”魏崇义接过对面的中年女人递过来的两个大袋子,袋子里有一些熟食、水果和营养品,还有外敷的伤药与创可贴。
“哪能说谢啊,您这不是打我的脸么!”被称为吴婶的中年女人满脸尴尬,“孩子实在是太淘气了,哪儿能对着人扔石子儿……我回去一定狠狠地教训他!您的伤不要紧吧,魏叔?”
“不必太介意,”魏崇义淡淡地摆摆手,“这么些年,我早就习惯了。”
吴婶怔怔地看着魏崇义枯瘦的身躯和憔悴的面孔,再看看他额头上那道醒目的新鲜伤疤,忽然间眼泪就流了下来:“魏叔,您这些年……真是太不容易了。我娘家的二舅就犯过疯病,以前您的疯人院没有被关的时候,他在疯人院里住过,回家的时候确实好了不少呢。别人说您是疯子头头,说您自己就是个大疯子,但只有我们这些家里有病人的,才了解您的苦处。”
魏叔微微一笑:“不要紧,我说了,早就习惯了,无所谓的。只是可惜了我的精神病院无法取得医疗资质,不得不关闭,连累了乡里乡亲的。”
吴婶叹了口气:“唉,是啊,也不知道是风水不好还是怎么回事的,我们附近这几个村儿,这一二十年来出疯子出得特别多。有您的疯人院在的时候还好,疯子们算是有地儿找人管管,现在可好,硬说您没有啥‘字纸’,非得给关掉。官办的疯人院那么贵,乡亲们哪儿舍得往里送,好多家都只能弄条链子在家里拴住。前段时间还有不是还有啥破报社的记者来采访,回去在报纸上一通乱写,说我们这儿虐待疯子了……虐待个屁!往他家里放个疯子试试!”
吴婶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好像完全忘记了她原本是来道歉的。魏崇义耐心地听她讲完,这才把她送走。
吴婶离开后,魏崇义拖着佝偻瘦弱的身躯,吃力地把这两大袋子东西带上楼去,走进一间挂着“院长室”牌子的房间。他所住的,就是他当年在这片京城外围的小村子里所开设的精神病院,专门收治附近村子里的精神病人,在若干年前因为因为无法取得医疗卫生机构资质而被迫关闭,病人也都被各家各户领回了家。不过魏崇义一直没有离开,就守在这家空空如也只剩他一个人的废弃疯人院里。
几个月之前,霍奇?哈德利的学生詹莹教授曾经来这里拜访过他,取走了哈德利放在他这里的一些资料。魏崇义虽然痛快地给出了资料,却并不愿意告诉詹莹他和哈德利到底有什么样的过往、以至于哈德利会那么放心地把重要的资料交给他保管。
而詹莹还有另外一件事不知道:魏崇义交给她的,并不是哈德利留下的全部。还有另外一样东西,被魏崇义藏了起来。
放好了吴婶送来的食物和药品,魏崇义又坐在床边呼哧呼哧地喘了好久的气,然后费劲地搬来一架折叠梯,顺着折叠梯踩上去,打开了院长室天花板上的一处活动的顶板,顶板的上面,是一个暗藏的小阁楼。他钻进了阁楼里。
阁楼很小,小到瘦弱矮小的魏崇义也必须弯下腰。透过半明半暗的光线,可以看到阁楼里空空荡荡的,除了灰尘和小虫子的尸体之外,只有一个中等大小的金属笼子。笼子里仿佛是装着什么活物,听到魏崇义钻进阁楼的声音,笼中传来一阵急切的碰撞声,一个兔子差不多大小的黑影上下窜动着。
“别急,别急,有你吃的。过去你可坚决不肯吃东西呢,现在总算是妥协了……”魏崇义喃喃地说着,打开笼子顶上的一个小口,把一些事先准备好的切成条状的生肉从小口里一条一条地放进去。笼子里很快响起撕扯咀嚼的声音。当咀嚼声停止后,笼子里的生物发出满意的低哼声,但过了没多久,它又开始撞击笼子。
“我知道你在闹腾什么,饱暖思淫欲嘛……”魏崇义嘿嘿轻笑着,“别闹了,这个可一时半会儿满足不了你。”
笼子里传出轻微的叫声,似乎是在表达某种不满,笼子也被继续撞击。魏崇义收起笑容:“怎么?又不听话了?”
他把手指放到嘴里,吹出一声响亮的唿哨,随着这一声尖锐的口哨,从阁楼下方迅速地窜上一条黑影。那是一条浑身杂毛的肥大的黑猫,虽然相貌丑陋臃肿,动作却相当灵活,而且训练有素。听到口哨声后,它立刻钻入阁楼,如同一道黑色闪电一般扑到了铁笼上,爪子抓挠着铁笼,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呼噜声。
一听到这个声音,笼子里立马安静下来,再也没有其他响动。黑猫依旧趴在笼子上,绿幽幽的猫眼里露出凶光。魏崇义拍了拍猫背:“好啦,金刚,干得不坏。它知道教训了,你先下去吧。”
这只相貌丑陋的黑猫看来颇有几分灵性,听完魏崇义的命令后,果然乖乖地扭过身子,一声不吭地爬出了阁楼。魏崇义依然弯着腰,轻轻用手指敲了敲了笼子:“你看,叫你听话你不听,非得吓唬着你才听?你啊,都活了那么大年纪了,还是没学会该怎么在世界上生存。”
魏崇义絮絮叨叨地教训着笼子里的不明生物,仿佛对方真的能听懂人话。最后他又叹了口气:“说起来也怪难为你的,谁愿意和自己的另一半长久分离呢?没关系,我很快会找到霍老头的,霍老头说过,他会替你把你的伴侣找回来的。到那时候,你的生命就完整了,再忍忍吧,再忍忍。”
笼中生物好像真的听懂了魏崇义在说些什么,不再骚动也不再出声。魏崇义舒了口气,弓着腰转身准备下去,但突然之间,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绿芒。随着这道绿芒的出现,他一直紧绷着的脸忽然舒展开了,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紧跟着,他俯下身子,四肢着地,开始在积灰遍地的阁楼里……爬行。
魏崇义爬行的姿态非常奇特,明明长手长脚,动作却丝毫也不舒展,反而刻意地弯曲手脚,令自己看上去非常接近一只老鼠。他脸上带着愉悦的微笑,在阁楼里越爬越快,完全不像之前连走路都不太灵便的病弱模样。
那样子,还真像是一只巨大的硕鼠。
随着爬行速度的加快,魏崇义的笑容越来越浓,好像无比享受这样畅快而怪异的运动方式。他已经十分疲累,喘气的声音就像是在拉风箱,浑身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看上去虚弱到了极点。但他却恍如不觉,反而满脸都是兴奋的神采,仿佛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
就在这时候,从阁楼入口处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魏崇义全身一哆嗦,眼里的绿光消失了。他脸上的奇怪笑容也随之隐去,整个人瘫软在地上,仿佛全部的力气都已经被抽空。他趴在肮脏的地面上,脸上的汗水把灰尘和成了黑泥,足足过了五分钟才能重新动弹。扭头一看,原来是已经离开阁楼的那只名叫金刚的黑猫又窜了回来。刚才那一声叫,就是黑猫发出的,破除了魏崇义那不可控的危险状态。
“金刚,干得好!”魏崇义好容易喘息停当,招招手,金刚听话地走过来。他把金刚紧紧抱在怀里,这才敢重新走向铁笼。
“我真是小瞧你了,”魏崇义咬牙切齿地说,“原来你从来就没有放弃过。可惜的是,有金刚在这里,你是不可能如愿的。”
他的双目中似乎有火焰在燃烧:“我一定要拿到我想要得到的东西!”
铁笼里,沉默依旧。
四、
“曾警官,How old are you?”冯斯苦笑着。
“你怎么关心起我的年龄来了?”曾炜还以微笑。
“我不是问你的年龄,这是一个网络笑话……”冯斯像看瘟神一样看着他,“意思就是:怎么老是你?”
这个打开门来撞破了杀人现场的不速之客,正是警官曾炜,冯斯最害怕见到的人,没有之一。从当初好友宁章闻被刺开始,曾炜就像影子一样,始终阴魂不散地缠着冯斯,试图探寻出这个看似普通的大学生背后隐藏的秘密。
曾炜成为了冯斯最大的噩梦,此人虽然暂时并不了解守卫人与魔王的黑暗世界,却偏偏是一个警察,是“正常世界”的秩序守护者。于冯斯而言,和邪魔外道们斗智斗勇倒也罢了,遇上曾炜这样随时可能剥夺他正常人生活权利的角色,反倒是束手束脚。毕竟他并不想当什么天选者,并不想做魔王的走卒或者屠魔的英雄,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而已。曾炜,就是这憧憬中的普通人生活的最大阻碍之一。
此刻曾炜已经把房内的一切尽收眼底。冯斯低声说:“曾警官,这不是我干的。确切地说,有可能是我干的,但是我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知道,这种软弱无力的辩解是没有丝毫用处的,尤其在精明狡诈的曾炜面前。他身处杀人现场,手上沾着死者的血迹,凶器上留有他的指纹,就算神仙也没法替他辩解。在一片万念俱灰的绝望中,他索性闭嘴了,心里想着: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大不了回头等着路晗衣他们来搭救我,从此做一个黑人,和正常的世界沉痛吻别,了此残生……
想到悲惨处,他只觉得鼻子微酸,一时间有点神游物外,回过神来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大吃一惊。曾炜正在戴着手套以专业的手法清理现场。
“曾警官,您这算是……破坏现场么?”冯斯犹犹豫豫地问。
“我是在救你。”曾炜冷冷地说。
冯斯彻底傻眼了。
曾炜很快把与冯斯有关的痕迹清理掉,然后把冯斯带走。冯斯知道,在这位警官面前,除非得到守卫人的帮助,否则自己找不到任何机会,所以也并没有耍什么花样,乖乖地跟在他身后上了车。他注意到,曾炜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开警车,而是开着一辆不起眼的私家车。
早有预谋么?冯斯想着。不管怎么说,已经上了贼船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他闷闷地坐在副驾驶位上,一言不发,一向多话的曾炜也很难得地始终保持着沉默。汽车从冯斯学校所在的郊区驶入市区,四环、三环、二环、一环……穿过市中区后,又开始继续往另一个方向的远郊开去。
汽车穿越整个北京城,一直来到了位于北京另一侧的某老居民小区。这里看起来比宁章闻家的宿舍楼还要破旧古老,有着老式的公用走廊,每家每户甚至没有独立的卫浴,而是一层楼共用两个水池和厕所——这就是传说中的筒子楼。筒子楼里的许多房子都大敞着门,不少连窗玻璃都已经没有了,只剩下空空如也的窗框。整个大院里肮脏、杂乱,遍地是垃圾。一阵风吹过,破烂的塑料袋在半空中起劲儿地飞舞,其状冷清而凄凉。
曾炜停好了车,带着冯斯走了进去。虽然还只是下午,院子里里却冷冷清清,看不到半个人影。曾炜解释说:“这是我父母留给我的老房子,国营老厂的职工宿舍。这里原本住的人就越来越少,最近又准备拆迁,所以已经基本不剩什么人了。”
“这样才正好把俘虏带回来,没人会看见,是么?”冯斯一边说着一边绕过一个不知倒塌了多少年的葡萄架。曾炜笑了笑,没有答话,带着冯斯走入大院尽头的一栋楼,爬上二楼。
“这个楼……不知道年龄有没有你大?”冯斯问。
“比我稍微小一些,我出生后才建的。”曾炜掏出钥匙,打开门上锈迹斑斑的挂锁,示意冯斯先进去。冯斯走进门,一股呛人的尘土气息扑鼻而来,让他禁不住打了个喷嚏。尽管太阳还没落山,屋子里却已经十分黑暗,冯斯正想要在墙上摸索电灯开关,曾炜说:“没有开关,只有拉绳,在屋子中间。”
“我喜欢这种穿越感。”冯斯喃喃地说。他果然在屋子中央摸到了拉绳,伸手一拉,昏黄的灯光洒满了整个屋子。他看到这间屋子里摆放着一些陈旧简单的家具,墙上还挂着一对老人的黑白合影,照片上的老两口笑得亲切而慈祥。
“你睡左边的那间屋子,”曾炜说,“不过现在床上还没铺东西。你在家里等着我,我出去给你买被褥,顺便买晚饭回来。你把那台老冰箱插上电,应该还能制冷。”
说着,他真的迈步向门外走去,冯斯连忙伸手拦住他:“曾警官,我能先问你两个问题么?”
“我知道你要问哪两个问题,”曾炜悠悠然地掏出香烟,“第一,你想问我我带你到这儿来干什么?这个你不必多管了,老老实实在这儿呆着就行,反正我也不会吃了你;第二,你想问我怕不怕你逃跑,这个问题么……”
他啪的一声点燃打火机,深深吸了一口烟之后,吐出一个漂亮的烟圈:“沾着你的指纹和死者血迹的水果刀,就在我提包的证物袋里。你想跑随意,跑了之后根本用不着我去追你,我在全国的同行会替我找你的。”
“你不会那么做的,”冯斯说,“你别有企图。”
“我的确别有企图,但是,你不会拿自己的后半生来和我赌。”曾伟说着,又吐出一个烟圈,潇洒地转身走出去。冯斯站在原地呆了半晌,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妈的……这年头好像人人都是心理专家。”
曾炜的推断是正确的。冯斯果然不敢逃跑,只能在房里无聊地上着网。他想要把这半天里一波三折的离奇遭遇告诉他的朋友们,但转念一想,即便告诉了他们,他们也无能为力,还不如不说。现在落在了曾炜手里,实在是让人无法可想,只好以不变应万变了。
他枯坐在连弹簧都露出来了的老旧沙发上,又开始琢磨在哈德利教授的房间里发生的一切。在此之前,他不只一次进入过幻觉的世界,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像今天这样,当自己的精神处于幻觉中时,肉体还在自行行动,甚至能做出杀人这样的行为。
真是活见鬼!他狠狠一拳头砸在沙发上,只觉得心里的憋屈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哈德利教授并没有在十多年前的追杀中死去,并且活生生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这原本是个绝好的机会。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洋鬼子老头身上,一定藏着许多尚待挖掘的秘密,用路晗衣的话来说,这些不走寻常路的世俗专家们,在全然不知道魔王存在的前提下去研究那些“反科学异象”,可能反而更加容易跳出窠臼,寻找到探访魔王本质的特殊方法。
可是哈德利教授也死了,又一条重要线索中断了。作为一个所谓的天选者,老子混得还真够失败的,冯斯悲愤地想。
过了一会儿,他想起了些什么,开始在房里四处翻找,但如他所料,曾炜不会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供他去偷窥。翻检了一阵子之后,除了一些杂物和几本陈旧的家庭相册之外,并没有发现其他物件。他反正也无事可做,索性打开相册瞎翻。
第一本相册里的照片以黑白居多,大多是曾炜的父母还比较年轻的时候拍的。那时候曾炜也还只是个少年人,身材瘦瘦小小,在相片上总是显得分外拘谨,并不像现在看上去那么老到成熟。
从第二本开始,彩色照片逐渐多了起来,照片上的曾炜的年纪也在不断加大,可以看出他从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到戴着团徽的中学生,再到一身制服的警校生的逐步转变。这个人开始一点一点地褪去稚嫩,眉宇间逐渐有了一个警察该有的英气。
突然之间,一张令冯斯绝对没有想到的照片一下子映入眼帘,他登时愣住了,心脏开始狂跳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冯斯想着,我之前的种种猜测,难道全都是错的?这张照片所传递出来的信息,实在是太令人震惊……
冯斯正在陷入沉思中,忽然感到头顶上似乎有什么阴影掠过,他抬起头来,却什么都没有看到。头顶只有掉了许多墙皮的天花板。
是我眼花了么?冯斯有些疑惑。他放下手中的相册,站起身来四处张望,终于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客厅正对房门的墙壁上,有一块墙皮的颜色好像稍微有点不大对劲。他向前走了几步,打算看个究竟,但那块墙皮却猛然间脱落,仿佛无视重力法则一般,横着向他飞了过来。
冯斯反应倒也不慢,一个狗啃屎的动作趴倒在地,躲开了这块巨大的“墙皮”。他就地一滚,钻到了饭桌下面,然后回头一看,这才看清楚了,那块东西并不是墙皮,而是某种具有生命力的奇怪生物。
这个怪物呈四四方方的薄片状,大约两米见方,色泽是轻微的淡黄色,难怪刚才冯斯会在黄色的灯光下看花眼。此刻它悬浮于半空中,身子伸展开,整体有点像一块草席,虽然并无四肢,却给人一种张牙舞爪的错觉。冯斯不知底细,窜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握在手里,心里在算计着:这家伙没头没尾没眼睛没鼻子,我到底往哪儿砍才算是要害呢?
没等他盘算清楚,怪物已经猛扑了过来。冯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菜刀跺了下去,怪物并没有躲闪,这一刀重重砍在它身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力,立即把它的身体砍穿。
冯斯正在窃喜,却发现怪物并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反倒是被一刀砍穿的部位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愈合,反而把冯斯的手腕裹夹在其中。冯斯感到一股胶水一样的粘糊糊的力道粘住了自己的右手,怎么拔也拔不出来。挣扎了好半天,始终无法把手抽出来,想要踹上一脚,却明白这一脚的结果多半是脚也被粘住。
于是他只好选择静止不动,右手还插在“草席”的身上,那副样子活像是正在掏兜却被事主抓了现行的小偷。他只能尴尬地咧嘴一笑,然后提高了声调:“不管你是谁,出来说话吧,我没有蠹痕,不可能对你有威胁。”
对面的“草席”忽然震动起来,发出一阵沉闷但还可以分辨的声响:“出来?我不是一直在你面前么?”
冯斯楞住了:“你说什么?你不是一只妖兽?你是……一个人?”
手松开了。“草席”向后退出去半米,整个身体卷在了一起,随即开始像液化一样的融合、变型,颜色也越来越深。半分钟之后,几乎没有厚度的“草席”消失了,站在冯斯面前的是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长着厚嘴唇和狮头鼻,头发油油腻腻的看来很长时间没洗了。
“这种变形能力,也是附脑的作用吗?”冯斯镇定地问。其实在他心里,见到这样活生生的变形秀,还是难免震惊的,但好歹也是见惯了大场面的天选者,表面上不愿表露出丝毫的惊讶。
“是的,附脑没能给我带来蠹痕,却把我的身体改造成了这个样子,”矮胖的男人说,“在我看来,这个能力比蠹痕还好使。”
“看起来,附脑还真是挑战各种人类的极限呢……”冯斯哼了一声,“那你岂不是可以变成任何人的模样了?”
“我倒是希望如此,可惜现在能力还不足,无法精确控制细节,尤其是人类的细微面部区别,”矮胖男人说,“比如你想要我变成你喜欢的妞陪你睡觉,恕我无能为力。”
“你还真粗俗……”冯斯叹了口气,“不过我好歹稍微放了点心,你不至于冒充国家元首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战什么的了。说说吧,你是哪个家族的,抓我想要干什么?”
“看来果然如他们所说,你虽然没什么本事,胆量倒是不错啊。”矮胖男人有些诧异地看了冯斯一眼,“换一个人的话,恐怕都得尿裤子了。”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我的人了,”冯斯微微一笑,“我都已经习惯啦。”
“习惯了就好,我也不必多费唇舌了,”矮胖男人说,“不想受到伤害的话,就跟我走吧。”
冯斯无话可说。不管表面上如何镇定自若,他内心深知,面对着这些移植了附脑的怪物,自己没有半点逃脱的机会,只能乖乖跟着对方离开。那种时时萦绕于心里的屈辱感再度涌现,天选者,他念叨着这三个字,还不如说是天选猪……
矮胖男人的左臂像橡皮泥一样伸长扭曲,化作一根长长的触手,把冯斯的腰部卷住。冯斯逆来顺受,不由自主地被他拖着向门口走去。
矮胖男人伸手拉开门,突然之间,冯斯的耳边响起砰砰砰好几声震耳欲聋的巨响,随即脸上溅上了好几滴热血,似乎还有一些硬硬的渣子。他侧头一看,不由得差点吐出来:矮胖男人的头颅被整个打烂了,上半截的颅骨完全被掀开,露出里面红白混合的可怕事物。他也知道,这些恶心的玩意儿此刻肯定糊了他一脸,不过也没时间去顾及了。
他把视线转向门口,果然,门口站着的是曾炜。曾炜手里握着一把还在冒出青烟的手枪,目光里带着冯斯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冷峻和威严。直到这时,矮胖男人的身体才僵直地摔倒在地上。
“脑袋烂了,这种怪物也就死透了,”曾炜沉声说,“但是他肯定还有同党。快跟我走!这里不能留了!”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不然我不走!”冯斯说着,抓过一卷卫生纸擦拭着脸上的血液和脑浆。
“命都快没了你还要啰嗦什么?”曾炜眉头一皱。
冯斯霍然上前,手里扬起刚才从相簿里抽出来的那张泛黄的照片,一字一顿地问:“告诉我,你为什么会认识我爸爸?”
照片上,年轻的曾炜和年轻的冯琦州并肩而立,作意气风发状。从两人勾肩搭背的姿态来看,至少在那个时候,他们应该是关系亲密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