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刘大力紧紧握住手里的警棍,一步一步地靠近仓库。作为一个胆小的建筑工地保安,在听到建材仓库里传来种种异响之后,他的第一反应其实是不要去管。当保安的,要么日晒雨淋要么熬夜加班,一个月就那么点微薄的薪水,何必去给自己惹麻烦呢?
但是他很快又想起了同事的教训。就在上个月,因为一桩夜间盗窃案,一位同事丢了饭碗。这年头要在城里找到工作可着实不容易,当保安也总比下工地搬砖轻松,刘大力思前想后,最终还是抓起警棍走了过去。
仓库里的声音十分怪异,像是有人在极度痛苦地喊叫,但声音却像是经过了消音器过滤一样,听起来十分微弱,如同从很远的地方遥遥传来一样。
难道是有谁躲在仓库里看什么恐怖片或者打斗片?刘大力这么想着,胆气稍微壮了一点点,他猛地一脚踹开仓库大门,冲了进去。
然后他就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他看见仓库里明明没有亮灯,却有一层奇怪的淡黄色光芒铺满了整个仓库。在这一圈柔和的黄光的笼罩之下,仓库里已经是一片狼藉,正中央站立着一个可怕的怪人——一个长着两颗头颅的畸形儿。
此刻这个双头怪人正叉着腰站在仓库中间,布满伤疤的丑陋大脸上满是一种无所谓的极度傲气。在他身边的地上,七零八落地散布着许多血红色的东西,刘大力仔细一瞧,看清楚了那些都是什么,立刻吓得魂不附体:那些血红色的玩意儿,竟然全都是被粉碎的人的身体!看看那个双头怪人的神情姿态,似乎这些散落一地的胳膊、小腿、内脏、头颅全都是被他撕碎的。
刘大力这回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吓尿了,括约肌已经完全不受控制,裤子一下子就湿透了。他扔掉警棍,转身就想跑,但不知怎么的,刚刚跑到仓库门口,脚底下就有一股莫名的阻力让他的脚步变得迟滞而沉重,令他无法迈开步伐。
紧跟着,他忽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全身的力气飞快流逝,就好像从一个破了口的水杯里漏水一样。他腿脚发软,再也无法支撑身体,一头栽倒在地上。而奇怪的是,尽管摔得很重,他却并没有感觉到太疼,似乎整个身体的感觉都变得迟钝麻木。他瘫软在冰冷的地面上,只觉得太阳穴一阵阵跳动,肺里只有出的气、却很难再吸进哪怕是一丝的新鲜空气。他的心脏像是被人捏住了一样,跳得越来越轻越来越慢,眼前变得一片漆黑,视线里的一切都模糊不清。
刘大力用尽最后的力气,努力抬起眼皮,但他的视线已经看不见远处了,只能勉强看到自己的手。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的手在这短短的不到一分钟时间里变得枯瘦如柴、青筋暴露,上面布满了老人斑。
我难道是……老死的?这是刘大力最后的念头。
从刘大力闯进仓库,到他倒在地上不可思议地活生生老死,那个双头怪人都并没有正眼向他瞧上一眼。倒是等刘大力死后,他的目光看向了仓库一角:“小路,看来任何地方都少不了你啊,而且选择最后时刻再出来也是你的风格。”
“范兄,杀人是你的乐趣,我当然不好掠人之美,”从仓库的那个角落里走出一个相貌俊美的年轻人,“只是刚才那个最后闯进来的普通人,我担心你会放他走,所以才抢了你的生意。”
这一美一丑两个对比到了极端的人,自然就是守卫人家族中的两位翘楚:范量宇和路晗衣。范量宇的蠹痕带来的是极致的破坏与毁灭,所以会留下那一地碎尸残肢;而路晗衣,却具有让人迅速衰老至死的能力,不幸的保安刘大力,就是死在他的手下。在路晗衣那张秀美得有点像女人的面孔之下,在他总是挂在嘴角边的温和笑容之下,隐藏的是一颗从不软弱怜悯的冷酷之心。
“担心我会放走他?”范量宇眉毛一挑,“这话倒真是有新意。”
“要是过去的你嘛,我肯定就袖手旁观了,”路晗衣笑了笑,“但是现在的你不一样了,我担心你的心里会产生软弱的种子。”
范量宇歪头看着对方:“哦,你的意思是不是指那个姓文的小姑娘?”
“还能指谁?”路晗衣一摊手。
范量宇咧嘴一笑,忽然间身上浅灰色的蠹痕暴涨,排山倒海般向着路晗衣席卷而去。路晗衣并没有躲闪,也释放出黑色的蠹痕,笼罩住全身。两股蠹痕猛烈相撞,发出低沉的轰鸣,随即光晕散去。范量宇纹丝不动,路晗衣的身子却摇晃了几下。
“我最近已经很努力地在提升自己了,还是不如你。”路晗衣摇摇头。
“不错了,换成过去的你,你至少得后退三步。”范量宇哼了一声。
“不过话说回来,我不过是开了你一句玩笑,你何必动那么大火气,莫非是被我说中了,你真的对那个姑娘产生了好感?”路晗衣坏笑着。
范量宇抄着手,冷冷地盯着路晗衣:“我不会口是心非。我对那个姑娘有好感,完全不需要否认,也不会在意你是否笑话挖苦。但你要清楚,我从来不会软弱,任何人、任何原因都不会让我软弱。下次你再说这种话,我也许真的会考虑杀了你。”
路晗衣高举双手:“好吧好吧,我承认我说错了,缴枪不杀。该聊聊正经事儿了。你杀死的这几个黑暗家族的家伙,你知道他们的来历吗?”
“我用最高的痛觉刺激折磨过他们,但他们还是不肯说,”范量宇说,“所以我只能干掉他们了。听你的口气,你知道他们的来历?”
“他们本身不值得一提,无非是一些不入流的黑暗家族。但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和那个西藏家族有关。”路晗衣说。
范量宇微微一怔:“西藏?难道是那帮奇怪的混蛋有什么动向了?”
“是的,就是那帮奇怪到极点的混蛋,”路晗衣点点头,“几百年来,他们一直没有什么大动作,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是最近,他们好像是有了一些异动。”
“为了什么?”范量宇问。
“暂时还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此事和两年前的某次西藏考古有关。”路晗衣回答。
范量宇眉头微皱:“你是指……那群遇到了地震,然后莫名奇怪像被鬼撵了一样逃回来的科学家?”
路晗衣点点头:“那次地震的地点十分敏感,我和姐姐当时就判断,他们有可能找到与我们的世界相关的东西,所以马上派家族人员去调查。但结果……”
他没有再说下去,但范量宇已经明白了。他沉思了一阵子,慢慢地说,“如果西藏的那群家伙真的又出现了,整个守卫人世界恐怕都要面对一场惨烈的血战……倒是他妈的满合我胃口的。”
“你天生就是个杀人狂嘛。”路晗衣苦笑一声,“我可是希望这一仗能不打则不打,否则的话,代价太大。”
“我无所谓。流血越多,我越开心。”范量宇龇牙一乐。
“如果你想要守护的人也有流血的危险,你也开心吗?”路晗衣问。
范量宇脸色微微一沉,没有回答。过了半晌,他才重新开口:“我倒是有另外一个问题要问你。这些日子以来,我注意到,来到北京的奇怪的黑暗家族越来越多了,但他们的目标却并不全是天选者。还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似乎对住在宁家的那个哑巴小姑娘更感兴趣。”
“我也注意到了,”路晗衣说,“但我和你一样,同样没有弄清楚那个小姑娘到底是什么来头。我专门探查过,并没有发现她身上有附脑。当然也有可能和天选者一样,是那种由于未知的原因暂时没法唤醒的附脑,也许需要科学仪器的检查才能发现——真够讽刺的。”
“她不会是……第二个天选者吧?”范量宇思索着。
“应该不会,天选者在孕育阶段就会造成巨大的精神扰动,”路晗衣说,“而且在有限的样本里,我们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同一时代两个天选者的情况。”
“正因为样本空间太小,所以也不能完全否定这样的可能性。”范量宇说,“我会想办法再去观察一下的。”
路晗衣笑了起来:“说起来,还真得感谢这些黑暗家族呢。我们四个家族,尤其是你我四人,这些年来斗得你死我活,消耗掉了不少的力量。但是自从半年前天选者出现后,我们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对付接踵而至的黑暗家族身上,自相残杀倒是少多了。也许我们能有更多的合作。”
“如果真心想合作的话,刚才你就不该对我撒谎。”范量宇冷冷地说。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不太明白。”路晗衣神色如常。
“我是说,在那支西藏的神秘教派身上,你的家族掌握了远比我们所掌握的要多的信息,但你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范量宇盯着路晗衣的眼睛。
路晗衣叹了口气:“你知道得太多了。”
范量宇摇晃着他的两颗头颅:“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爱杀人么?就是因为我知道所谓的人性,是一种完全不可救药的东西。形势已经紧张到这种程度了,各大家族所考虑的,仍然是各自的利益。我们表面上带着笑脸合作,转过身就悄悄捅刀子——你能指望这样一群人来打倒魔王?”
“你说错了,”路晗衣同样摇头,“我们根本就不能算人。”
二
“这已经是我第二次为了你杀人了,”曾炜一边开车一边说,“还记得川东山城的那个还俗道士么?”
“你是指何少衡?”冯斯一惊。何少衡曾是是川东小道观元和观的观主,正是他二十余年前把玄化道院的秘密兜售给了哈德利教授,才引发了后来的无数事件。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去往川东时,又和此人狭路相逢,彼时这位昔日观主已经还俗,成为一个生意人,并且试图向冯斯出售他后来新发现的一些资料。不过还没等拿到钱,何少衡就在自己家里离奇被杀,冯斯所认识的几位守卫人都否认他们曾对何少衡下手,此事也成为了悬案。
“何少衡是你杀的?你到底想要干嘛?”冯斯喃喃地说着,只觉得脑子里越发糊涂,完全不明白曾炜做这些事究竟目的何在。
曾炜没有回答。
曾炜也并没有告诉冯斯,他和冯琦州的那张照片到底意味着什么。事实上,他是用警察的专业擒拿技巧硬把冯斯抓上车的。冯斯倒是深知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没有死犟下去。他相信,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和曾炜的命运已经被奇妙地拴在了一起,这位深藏不露的警官迟早会把这一切告诉他的。
冯斯以为这一次曾炜会把他带到更加偏僻的地方,甚至于远离北京城,却没想到曾炜一路把车开往市区方向,开到了一条老胡同里。这里残留着北京剩下为数不多的老式四合院群落之一,时不时有国内外游客慕名而来感受胡同文化。同样是老房子,这里的房屋的价格,可不是先前曾炜父母留下的旧筒子楼所能比拟的。
“你这是要带我胡同一日游么?”冯斯问。
曾炜依旧不答,他停下车,连火都没熄,拉开车门近乎粗暴地把冯斯拽了出来,把他推搡进了一个院子。院子里正坐着一个摘菜的中年妇女,看见两人走进来,露出诧异的表情。但她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询问,从院里的一间屋子里跑出来了一个留着洗剪吹发型的年轻男人。
“曾哥,你来啦!”他热情地打着招呼,“快屋里坐!”
曾炜冲他点点头,径直领着冯斯向屋里走去。杀马特年轻人又转头对摘菜的女人喊道:“妈!这位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曾哥!快去买点凉菜回来,记得带瓶二锅头!”
我这是跟着曾炜来做客来了?冯斯一头雾水。
两人走进了那间平房。曾炜倚在门口,接过年轻人递过来的香烟,一边抽烟一边和他随意地闲聊着。冯斯更加不明所以,站在房中有些手足无措,心里居然开始想:今晚会被招待吃一顿好吃的吧?那倒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正在转着这龌龊而短视的念头,他忽然感到脚下一阵颤动。难道是地震了?他下意识地退开一步,紧接着,刚才站立的地面被掀开了,从地下钻出一个人来。这是一个头发几乎掉光了的中年男人,和刚才那个年轻杀马特长相有些相似,像是父子俩。
“小伙子,快下来!”中年人对着冯斯打着手势。
冯斯愣了愣,似有所悟,跟着他钻了下去。钻进去他才发现,地面以下居然已经被挖出了一条长长的地道,一直通向这个院子之外。
“这里是……曾警官布置的吗?”弯腰爬行于这条狭长的地道中时,冯斯忍不住发问。
“我儿子过去是街面上鬼混的胡同串子,后来不小心被人陷害,可能会坐至少二十年牢。是曾警官想办法帮他洗脱了冤屈,还给他介绍了正经工作。现在他虽然还是不成器,但总算,活得像个人了。”中年人答非所问,但冯斯能听出他的话外之音。
这个曾炜,还深通狡兔三窟的道理呢,冯斯想。
中年人把他带到了地道的出口,恰好是胡同的另一头。出去之前,冯斯换上了事先早就放在地道里的衣服,戴上了一顶傻里傻气的黄色假发,这让他看上去和刚才的杀马特青年就像是兄弟一样。
地道出口处停着一辆破旧的轻型货车,中年人示意冯斯上车,然后他自己坐在了驾驶位上,发动汽车。
“这一次我们又要去哪儿?”冯斯问。
“去一个你绝对想不到的地方。”中年人憨厚地笑了笑。
“那曾警官呢?”冯斯又问。
“曾警官会去和你会合的,他自己有办法摆脱跟踪,但是带着你就会费点事。”中年人委婉地说。
冯斯深感挫折,不再多问。因为是周末的缘故,路上并不算太堵,一小时之后,汽车来到了目的地,冯斯探头出去看了一眼,登时傻了。
“喂,大哥……不是真的要把我关在这种地方吧?”冯斯脸色煞白。
“这里很安全,或者说,是曾警官能够安排的最安全的地方。”中年人寻找着停车的车位。
“但是……我还得上课啊!关在这里怎么上课?”冯斯结结巴巴地找着理由。
“命都快没了,还上什么课?”中年人惊奇地看着他。
“但是……我不是个疯子啊……”冯斯喃喃地说。
夕阳正在坠入地平线,最后的黯淡余晖照亮了眼前这家机构的名牌:这是一家位于京郊的知名大型精神病院。
一瞬间,种种与精神病院有关的恐怖传闻排着队地涌上心头,在影视里接触到的与疯人院有关的可怕影像也一个个浮现在眼前,冯斯只觉得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他是个胆子比较大的人,最近一年里也有过不少出生入死的危险经历,套用范量宇的话,勉强也算得上是在生死线上打过一两次滚了,如果眼前摆出一头老虎他都未必会有多害怕。
但精神病院是一种对他而言全然未知的处所。可怕的并不是摆在明面上的危险,而是神秘与未知。对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精神病院都难免会带有几分神秘色彩,而种种传闻又会被夸大、被渲染,最终变成人人畏惧的都市流言。冯斯固然是一个聪明人,听到精神病院的名头,还是难免背脊发凉。
“我还是那句话,不当疯子就当死人。”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说。
“但是……我要是真进去了,得每天吃治疗精神病的药吧?”冯斯想起了一个关键问题,“那些东西副作用大得很,我担心我没当疯子,倒吃药吃成傻子了。”
“曾警官在里面安排好了,给你的药都是假的,淀粉丸,”中年男人说,“走吧,我陪你挂号去。”
“你家曾警官真是算无遗策。”冯斯长叹一声。
精神病院的挂号和冯斯想象中不太一样,并没有什么疯疯癫癫眼神不正常的男女被绳子捆着押过来,看上去和普通医院的挂号大厅并无不同。他甚至并不容易分辨出到底周围的人哪个是病患哪个是病患家属,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安静而忧郁,那大概是精神病院独有的氛围所造成的。
趁着中年男人帮他挂号的时候,冯斯抽空给文潇岚打了个电话,让她先去校园内找了部公用电话以防监听,然后两人再次通话。从对方在电话里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他可以想象文潇岚此刻一定是吃惊非常。
“怎么会搞成这样……那你得在里面呆多久?有什么要我们几个帮你做的?”文潇岚问。“另外,中午那起枪杀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真没想到你当时居然在现场。”
“我也不知道会呆多久,总而言之,现在顾不上别的了,旷课和辅导员点名什么的只能听天由命——学籍也没有小命重要啊。”冯斯说。
“需要我帮你请假吗?”
“算啦,最近请的假太多了,反而引人注目,不管他啦!当然你要是能编出合适的理由也可以去试试……”冯斯哼唧着,“倒是另外有重要的事儿:让宁哥帮我查一查那个死者的身份和最近的动向,他很有可能是个关键人物。另外,你们都有可能被人监视,千万别来看我;随身物品肯定会被收缴,但有曾炜帮忙,几天之后我应该有希望拿回电话,但也最好别直接电话。有什么消息的话,去网吧或者学校机房,在我的另一个秘密邮箱账号里留言到草稿箱……”
他把账号密码告诉了文潇岚,文潇岚笑了起来:“电话什么的就不说了,有人想在网络上监控宁哥可不容易,通过他直接和你联络不就行了?”
“说得也是,”冯斯说,“那就拜托你了。”
挂掉电话,中年男人也办好了手续,于是我们的天选者正式成为了精神病院里的一名住院治疗患者。于他而言,这又是一次人生中的全新体验。
这家医院的精神病住院部分两个大区,一个是重病患者所住的平房区,另一个是病症较轻的患者所住的楼房区。冯斯有幸被视为病症较轻,住进了楼房。
按照护士的要求,他把包括手机在内的所有随身物品都上交了,暂时中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他换上病号服,先跟随护士去认了自己的床位。曾炜看来的还算比较照顾他,虽然给他弄的是四人间,但房间里其他三个床位都是空着的,相当于享受单间待遇。
这时候已经过了晚饭时间,食堂里已经没有饭菜,中年男人想办法给冯斯捣鼓来一碗鸡蛋面。冯斯午饭晚饭都没吃,正饿得慌,捧起碗大口大口吃起来。中年男人一边看着他狼吞虎咽吃面,一边说:“我走了。过几天曾警官会来看你。”
冯斯愣了愣,停住筷子:“过几天?那我到底会在这儿呆多久?”
“我也不知道。我只负责把你带到这里。”中年男人说。
“他要是老不来……难道我就得在这儿一直关下去?”冯斯的脸又有点发绿。
“那可说不定。”中年男人坏笑一声。
中年男人离开了。经过这一阵折腾之后,也基本到了睡觉时间。护士锁上了房门,冯斯躺在床上,原以为自己会辗转难眠,但不知道为什么,脑袋刚沾到枕头,就一阵阵的倦意涌来,居然很快睡着了。算起来,从中午目睹那场令人震惊的枪杀案,到自己睡在了精神病院里,一共只有十个小时的时间。但这短短十个小时就像沧海桑田一般,各种各样层出不穷的变故足以令人疲惫不堪。
他又在梦里见到了姜米,但和白天那个美妙的幻境不同,梦中的一切带有令人窒息的沉重。姜米满脸泪痕,追问着他:“你为什么要让我忘掉你?你以为你这样很伟大吗?你为了求自己心安,就情愿这样去伤害别人吗?你知不知道,‘但求自己心安’是这世上最大的恶!”
冯斯无言以对。醒来之后,他没有睁开眼睛,还在回味着姜米的那句话:“但求自己心安’是这世上最大的恶!”当然,这话并不是姜米说的,梦里的一切所反映出来的不过是冯斯本人的潜意识。这句话之所以会蹦出来,是因为前几天他还用这话编了个小段子,发在微博上为自己的营销账号骗转发。
我让路晗衣帮忙消去姜米对我的记忆,难道真的只是为了——求自己心安?冯斯心里一颤。他很清楚,从理性角度上来说,这个决定无可厚非。自己是一个“没用的天选者”,至今所拥有的唯一能力是激发其他守卫人的附脑,但自己的附脑却从来没有任何主动能力,在弱肉强食的魔王世界里,完全就是一盘菜,只能一次次依靠梁野等人的救助才活下来。每一次被双头怪人范量宇蔑视地称作“废物”,总是会深深伤害到他的自尊,所以他知道自己无力保护姜米,让她忘掉自己、回到美国去过平静安稳的生活,似乎是完全符合理性的正确抉择。
但自从姜米离开后,他却一次又一次地在梦里后悔和自责。似乎只有在做梦的时候,冰冷的理性才会暂时退散,一直被压抑的情感才能从水面下悄然浮现,提醒冯斯:你是一个人,不是一台机器,你身上不只有坚硬的理性,还有柔软的感情。在感情的天平上,永远不能用二大于一的法则去衡量。
这句话文潇岚一直在对他说,他一次又一次地不敢去细究,但梦境告诉了他:他十分在意文潇岚所说的话,也在潜意识里觉得文潇岚其实是正确的,只是在理智的约束下不敢相信。所以他才会反反复复梦见姜米,梦见姜米哀怨的眼神,梦见自己对“但求自己心安”的痛悔。
也只有在梦里,他才敢问自己那个问题:如果时光倒流,能够再来一次,自己到底会做出怎样的抉择?是维持原判、还是不顾一切地选择感情?
他在乱七八糟的梦境里度过了一夜。清晨七点,护士把他叫醒,让他吃了第一次药,冯斯反正知道这是假药,倒是吃得很痛快。半小时之后,他被带到了食堂,在这里,他算是第一次真真正正地身处一堆精神病人中间了。
早餐还算不错,牛奶、鸡蛋、花卷和粥,还有咸菜,味道不怎么样,营养和热量倒是足够,但冯斯食不甘味,一边吃一边不停地打量周围的人。不久之后他就发现,这样的紧张有些多余,至少从表面上看来,身边的人们都并无异状,大多数一个人坐着安安静静地吃饭,还有一小部分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边吃早饭边聊天。
不过他很快注意到,并非所有人吃饭都那么平常,还有一组人被安排坐在食堂一角,专门有两个护士在旁边盯着他们,要求他们把东西都吃掉,吃完还不许随意活动。难道这些就是所谓的重症患者?他猜测着。
“那些是有进食障碍的患者,要么厌食,要么暴饮暴食,所以才会有护士盯着,按照医生和营养师制定的量严格控制。”旁边一个人忽然说。
冯斯一回头,看见一个胖乎乎的年轻人,看上去和自己年龄相仿。这个年轻人虽然体型微胖,但身上收拾得干净整洁,脸上挂着和善的笑容,让人一看就有些好感。
“我叫黄力。”对方向冯斯伸出了手。
“我叫冯斯。”冯斯也伸手和对方相握。不管怎么说,这是我在疯人院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他有些无奈地想。
之后的两天里,他和黄力很快混熟了。他当然不能告诉对方自己入院的真相,只是说自己容易出现幻视幻听,这是一个最难让人找到破绽的借口。而黄力的病则有些奇特。
“依赖型人格障碍的变体,也可以算作妄想症的一种。”黄力告诉冯斯。
“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冯斯不太明白。
“指的是自主精神比较弱,独立意识比较缺少的人格。这种人通常无法做出自己的决策,格外依恋他人,尤其是父母,也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
“但是你看起来很冷静,不像是控制不住情绪的人,也不像是无法做出决策的人。”冯斯说。
“所以说是变体嘛,”黄力说,“我把我的心理寄托,都放在了一支NBA球队身上。这支球队战绩好,我的心情就一切正常,但一旦它的战绩下滑,我就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甚至有自杀倾向。”
“你这可算得上是球迷的终极进化体了……”冯斯感到不可思议,“你到底喜欢的是哪支球队?”
“洛杉矶湖人。”黄力说。
“难怪不得你要住到这里来……”冯斯回想着最近几年湖人的战绩,无限同情地叹息一声。
好在有药物控制,尽管时时为了湖人的战绩而郁闷,黄力总体上还表现得像个正常人。在黄力的帮助下,他很快对这间精神病院有了了解。
这间病院分了若干区域,只有平房里的重病区,才有可能出现人们日常印象里那种大喊大叫歇斯底里没有拘束衣和强壮的保安就压制不住的人。在冯斯他们所在的楼房区,总体而言秩序井然,人们大多表现得基本正常,甚至让冯斯偶尔会产生“这里其实就是个普通疗养院”的错觉。比如说,在每天下午例行的公共活动时间,人们在宽敞整洁的活动室里或坐或站,有人聊天,有人下棋,有人读书,甚至还可以看电视,如果不是里面人们的年龄参差不齐,还真像个养老院。
“精神疾病其实是被大部分人误解了的病,”黄力说,“并不是所有精神病人都是又哭又笑满地打滚张口咬人的。而且,精神病是公平的,任何身份任何职业的人都有可能患病,比如那个人……”
他伸手指向活动厅西侧的一个角落,那里有一个瘦削的中年男人,正在用扑克牌给自己算命。黄力说:“那个人,是某一位知名歌手的老公,得的是躁狂症。”
他信手指点,点出了好几个身份比较有趣的人,其实也无非就是有钱人、官员或者名人的家属,属于冯斯这样脑后生反骨的货色最没有兴趣去了解的。冯斯耐着性子听着,直到黄力指向一个正在低头看杂志的长发女性。虽然她的脸被长发遮住了大半,看不清容貌,但从下巴的柔和线条和白皙的脖颈,可以判断出她长相不恶。
“那个女孩子,是我们这儿最漂亮的病友,身材也一流,”黄力说起她的时候两眼放光,“我入院之前,在那些美女写真网站看到过她的性感照片,绝对让人流鼻血。”
“稳着点儿稳着点儿,哥们!”冯斯连忙拍拍他的手臂,“你可千万别激动,一会儿发起病来就不好了。”
“不会的,美是让人愉悦的,不会让我心情变得糟糕。”黄力有些猥琐地笑了笑,“快看!她翻到最后一页了,应该要抬头了。”
冯斯倒并不避忌看美女,只是最近一段时间脑子里除了姜米想不到别人,实在是提不起这个兴致来。但看黄力那么高涨的情绪,他也不忍心让对方失望,于是扭头看了一眼。正巧,那个传说中的美女模特合上了杂志,顺手拢了拢瀑布一般的长发,冯斯看清楚了她的脸。
然后他的身体就像中了哈利波特的石化咒一样,一下子就不动了。黄力吃惊地看着他:“你怎么啦?又出现幻视或者幻听了么?”
“我倒真希望我现在是在幻视。”冯斯苦笑一声。
“怎么了,那个美女……你认识吗?”黄力更加惊诧。
“岂止是认识。”冯斯低低地叹了一口气,“她是我……高中时候的女朋友。”
三
另一座城市。
另外一间精神病院。
重病患者区。
病房分布在长长的走廊两侧,每一个病房都是单间,铁门、铁锁。此时已经是深夜时分,重病区的灯光大多已经关闭,只有走廊上还剩几盏昏暗的指示灯,那惨白的光芒更加渲染出一种令人压抑不安的氛围。
所有的病房门都已经被锁住,除了一扇。在这样夜深的时刻,一名医生依然在工作,跟在他身边的除了一名护士,还有两个手持警棍的强壮保安。更加特别的是,门口还站着一名穿着警服的警察。
而他们所面对的病人,只是一个看起来身材偏瘦的男青年。他一头乱发,面色苍白,眼窝深陷,正被束缚带固定在特制病床上。
“叶明强,今天感觉好些了吗?”医生问。
“还是那样,头晕,晕的厉害,心悸,多汗……”名叫叶明强的病人喃喃地说,“我早说过了,别逼我吃那些药,副作用太大了。”
“但是你是病人,你必须吃药,吃了药病才能好。”医生说。
“我说过很多次了,我没病,我说的都是真的,”叶明强说着,忽然提高了声调,“钱警官,这些话你应该耳朵都听出老茧来了吧?”
守在门口的警察哼了一声,并没有回应。叶明强转动着全身为数不多还可以活动的部位——脖子——又望向医生:“吉大夫,我被转到这家精神病院之后,你已经给我做过无数次测试了,你觉得我像疯子吗?我的精神不正常、判断力有问题吗?”
吉大夫踌躇了一下:“实话实说吧,就算是在正常人当中,也很难找到几个人能得到像你那样的高分,单单从测试分数来说,你的确不像一个精神病人。但是你所陈述的事实实在是太荒谬、太不合常理,如果你坚持你的看法,我们对你的精神评估就不太可能合格。其实,你……”
他看了一眼门口的警察,欲言又止,叶明强笑了起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如果我始终坚持自己头脑清醒没有精神类疾病,我就会被最终定罪,那么残忍的虐杀情节,那么恶劣的社会影响,绝对会被判死刑。但如果我认了自己有精神病并且通过司法鉴定,就有可能从轻处罚。”
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说:“但是我没有杀他,我真的没有杀他,他是自杀的,就在我面前自杀的。我已经说过上万次了,他是自杀的!”
叶明强的情绪有些激动起来,吉大夫摆了摆手:“好了,先别说了。我给你注射一针镇定剂,你先睡觉,明天我们慢慢谈。”
“我不需要什么慢慢谈!”叶明强咆哮起来,“为什么还要我不断地重复再重复!我说过了,他是自杀的,我没有碰他!”
他开始不安分地挣扎起来,两名保安连忙上前按住他,但叶明强却越动越厉害,声调也越来越高。吉大夫叹息着说:“叶明强,我理解你试图证明自己无罪的心情,但是那种事情,在生理学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单说失血量,健康人的总血量在四千到五千毫升,一个人一般失血达到一千五百毫升就已经很难坚持住、基本都会昏迷过去,那大概是三分之一的血量。可是死在你面前的那个人呢?他的血几乎流干了!更不用不提那些被掏出来的脏器,维系人体正常运转的内脏都被你掏出来割成了碎片,你能想象一个没有心脏的人……”
“我说过了,那!不!是!我!干!的!”叶明强的整个身体开始剧烈地颤抖,用一种和他纤弱的体型完全不相称的惊人力量拼命挣扎,就像是一头不甘心被网住的野兽。病床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束缚带仿佛随时可能会被挣断。警察警惕地走进房门,伸手指向叶明强:“叶明强!不许闹!”
“都是你们这些警察草菅人命!”叶明强似乎要把嗓子喊出血了。“我没有撒谎,他是自杀的!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我亲眼看着他拿起刀把自己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下来!我亲眼看见他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把自己的心肝挖出来!我亲眼看见他的血流了一地……都是我亲眼看见的!”
吉大夫又叹了口气,打了个手势,两名保安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死命压住了叶明强,护士迅速给他注射了一阵镇定剂。叶明强的挣扎开始变得虚弱,几十秒钟之后,他不再动弹,嘴里最后嘟哝了两句“我亲眼看见的……”,头一歪,陷入了昏睡中。
吉大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转头看着警察:“钱警官,他转移到我们医院,已经快两个月时间了,几乎天天都这样,我也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了。”
钱警官拍拍他的肩膀:“法律程序,必须走完,没办法的。不过说真的,我还真觉得他病得非同寻常,一般的杀人嫌犯,能捞到精神鉴定的机会,那简直是求之不得,他居然坚决自称自己没病。”
“越是声称自己没病,可能病得越厉害!”护士在一旁小声嘟哝着,“我看过他杀人的报道,太可怕了!把人凌迟碎割,那不是古时候才有的酷刑嘛!他也真敢下手,最可笑的是杀完人非说别人是自杀,这不是把法院当成傻子么……”
吉大夫没有回答,两条眉毛绞到了一起。
一个小时之后。
重病患区已经完全安静下来了。病人们要么自己睡着了,要么被迫睡着了。就在这时候,一个黑影悄然出现,他用钥匙打开了叶明强病房的门,走了进去,然后把门反锁上。从走廊里的微光,可以勉强辨认出他的面容和体型。
这是先前协助制服叶明强的两名保安之一。
他站在昏睡中的叶明强面前,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伸手打了个响指。随着这一声清脆的响指,他的身前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影,既没有通过病房门,也没有通过装了铁栅栏的窗户,而是就这样突兀地瞬间现身。
那是守卫人四大高手中唯一的女性,脸蛋胖乎乎、总是挂着人畜无害的纯真微笑的王璐。
“怎么样,你觉得他说的是实话么?”王璐问。
保安沉吟了片刻:“我觉得……是实话的可能性相当高。这个人无疑被凶案现场刺激得很深,一提到这个话题就会失控,但除此之外,他对其他任何事物的反馈都十分正常,比正常人还正常。我还专门偷看过他的测试报告,思维清晰,逻辑缜密,怎么也不像是精神存在障碍的人。”
“也就是说……那是真的了?”王璐的神色非常罕见地有些凝重,“那种恐怖的仪式又回来了。这也就意味着,西藏的那一支黑暗家族,终于复苏了。”
“现在只能做出这样的推断了。”保安的声调有些微微发颤,“小姐,我不是太了解那一段历史,他们难道比……比川东那消失的一支还厉害?”
“不,双方各擅胜场,并不能说他们更厉害。”王璐揪着自己圆乎乎的下巴,就好像上面长了胡须,“但是,川东的那些道士,虽然蠹痕很强大,行事也霸道无礼,总算还在‘人’的范畴内。他们所追求的,无非还是提升自己的力量,击败所有的敌人,可西藏那一支完全不同——没有人知道他们想要干什么。他们残杀其他家族的人,却也用这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凌迟方式来残杀自己;千百年来固守着雪域,无情地铲除入侵者,却也从来不向外扩张,实在让人捉摸不透。”
“固守着雪域……也就是说,可能在西藏藏着一些他们必须坚守的秘密?”保安猜测着。
“谁也不清楚,毕竟谁也没有真正接近他们的秘密,那样需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各大家族都承受不起。”王璐说,“不过这一次,事情可能会出现转机。”
“您这么看重他们,是因为他们也有可能帮助我们提升能力吗?”保安有些好奇地问。
王璐嘟起了嘴:“反正在你们心目中,我就是贪得无厌只知道追求力量的货色……力量当然是一方面啦,可是还有一些更加重要的东西。”
“是什么呢?”
“这可能又是一条线索,来帮助我们寻找魔王的本源。我就是不甘心这样稀里糊涂活一辈子,却连自己到底是什么都不知道。我想,梁野、路晗衣、范量宇他们,和我的想法都是一致的。这是一个冒险,却也是一个好机会。”
“其实,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也可以马马虎虎活着的……”保安轻叹一声,“所以我注定是个小角色,而你们是大人物。”
王璐自嘲地笑了笑:“大人物?其实我们都不能算做人的。把这个家伙弄醒吧,让我问问他。注意控制着他的情绪。”
保安点点头,伸手在叶明强的额头轻轻触碰了一下。几秒钟之后,叶明强睁开了眼睛,当视力渐渐习惯黑暗之后,他看清了眼前站着的两个人,有些诧异。
“长话短说吧。叶明强,我可能是这个世界上仅有的愿意相信你的人。”王璐说,“我要你再把当时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我,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你……真的愿意相信我?”叶明强的眼神里闪动着希望的火花。
“不愿意相信你,我为什么要到这鬼地方来浪费时间?”王璐说,“如果你讲出一切,而我又认为你并没有骗我的话,或许我还会想办法把你弄出去。”
叶明强浑身一震:“把我弄出去?你没有骗我吧?”
“即便我想骗你,这也是你唯一的机会了,”王璐耸耸肩,“信不信我,由你。”
叶明强踌躇了一小会儿,咬咬牙:“好吧,我说。”
二十分钟后,叶明强结束了他的讲述。在此过程中,他有好几次都陷入了无法控制的癫狂状态,但站在一旁的保安每次都迅速把手放在他的额头上,蠹痕的力量抚慰了叶明强的神经,令他重新镇定下来。对于这位伪装成保安的守卫人而言,尽管这个怪诞而充斥着血腥味儿的故事他已经听过好几遍了,但每多听一遍,仍然难免觉得一股寒意从心底涌起。
这太可怕了,他想,如果这一切真的和那个神秘的西藏教派相关,那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群怪物啊?
王璐则闭着眼睛,似乎是努力在自己的大脑里形成这个故事的图像。过了好久,她才睁开眼睛:“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当那个人对自己实施凌迟的时候,你看清楚了他的表情吗?”
叶明强瞪大了眼睛,眼看情绪又要失控,保安眼疾手快,再度利用蠹痕压制住对方。叶明强重重喘了几口气,身体不再挣扎,声音却依然发颤:“他看起来……极度幸福,极度快乐。”
“是不是有那么一种……天国的大门就在眼前的感觉?”王璐斟酌着词句。
叶明强失魂落魄,重重地点了点头。
王璐不再多问,摆了摆手,保安会意,很快让叶明强重新陷入昏睡。紧跟着,一块形状不规则的破碎瓷片突然出现在叶明强垂在床边的腕部,割开了他的动脉,那是王璐利用自己空间转换的蠹痕,将这块瓷片瞬移到了叶明强的手腕上。沉睡中的叶明强没有丝毫知觉,鲜血顺着伤口汩汩地流出,慢慢在地上。
“到明天早上,他们发现你自杀身亡了,自然会把你弄出去的。”王璐的嘴角浮现出一丝纯洁的微笑,“我没有骗你哦。”
四
“你高中时候的女朋友?”黄力的嘴张得能塞下去一个椰子,“你没有骗我吧?你还真是艳福不……”
冯斯摆摆手:“你先坐着。我失陪一会儿。”
他站起身来,犹豫了一下,走到那个女孩身前。距离较近后,他更能看清楚对方的五官。不会错的,就是她,虽然五官算不上特别精致,却带着一种独特的野性和冷艳,这样的面孔,如黄力所言,的确很受写真摄影师们的欢迎——配合上性感的内衣或者泳装什么的,这种受欢迎还会翻倍。
女孩注意到有人靠近,转过头来,当看清冯斯的脸后,先是微微怔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落花时节又逢君啊,冯君。”
冯斯苦笑起来:“这样的偶遇,放在三年之前,你我大概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吧,黎微。”
黎微是冯斯高中时代风流史中的一部分,当时两人都在高二。两个人的家庭都不大如意,冯斯失去了母亲,和父亲关系冷淡;黎微虽然父母健在,却和双亲势如水火。大概是出于这种同病相怜的心态,两个人发展出了一段恋情。
但时间长了,冯斯发现自己和黎微并不是太合拍。黎微这个姑娘性情太独立,和一般的同龄女孩子相比,少了一些温柔如水,却多了一些霸气。冯斯自己逃课打架、不和父亲一起住,已经显得颇有些叛逆了,黎微却比他走得还远——高二下学期,她自己选择了退学。
冯斯的父母文化程度都不高——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黎微却大不一样,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若不是当初为了支援地方建设随单位迁到这座小城,如今说不定也都是北大教授的级别了。但说来奇怪,书香门第熏陶出来的女儿却偏偏对念书学习毫无兴趣,而且从小到大都喜欢和父母拧着干。
她差点连高中都没有读,想要直接去考艺校,后来母亲以死相逼,没有办法,还是勉勉强强进入了冯斯所在的普高,两人同年级不同班。认识之后,冯斯曾经蛮好奇地问她:“你那么想考艺校,是想当明星么?”
黎微从鼻子里嗤了一声:“明星有什么好稀罕的?我就是想自由自在地活着,想工作的时候工作,想玩的时候玩,谁的脸色都不看,谁规划的路都不走。”
“谁规划的路都不走……你是说你爹娘吗?”冯斯说。
“还能是谁?”黎微撇撇嘴,“我才不要像他们那样无聊无趣地活着,把自己装在一个乌龟壳子里,从来不敢稍有反抗,却总有着无穷无尽的抱怨。”
她伸出两根手指头,模仿着男人吸烟的动作,故意粗着嗓子说:“我这辈子啊,就算是给国家奉献了,革命的黎斌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当初如果我没有服从调配下基层单位,而是一直留在所里,现在说不定都是副所长啦。”
冯斯噗嗤一乐:“你还真学得像模像样。”
黎微没有笑:“我就是不喜欢他这副一面怨天尤人一面故作伟大的德行。你要真想奉献,就别抱怨;你要真不想来这座小城、想要留在大城市,当初就别服从调配。一个不敢为自己的命运抗争的人,在自己的一生被毁掉之后,成天叨叨些无用的废话,有什么意义?”
“咱们这个年龄的人,好像很少有人想得像你这么深。”冯斯感叹着。
“不想的深一点,我也要和我家老头子一样被毁啦,”黎微说,“我才不要像他那样过着只会用嘴抱怨的人生呢。”
后来黎微真的用行动实践了这番话。高二那一年的暑假,她瞒着家里去北京旅游,结识了一位专门拍摄各种性感写真的知名摄影师,为他拍了一套泳装写真。这套写真被放到一个知名的写真网站上,被老家的同学看见了,于是引发了轩然大波。
黎微的父母显然无法接受女儿和那种穿着暴露的照片联系在一起,在他们的观念里,那就叫做伤风败俗。尤其当道貌岸然的班主任赶到他们家里,严肃地告诉他们这种写真网站一般都是淫媒的时候,老两口几近崩溃。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大吵一架、彻底决裂。黎微不等父母宣布将她逐出家门,自己主动选择了离开。她落落大方地独自去往学校,办理了退学手续,丝毫不在意同校的学生们或明或暗的指指点点。冯斯默默地陪在她身边,没有多说什么,但心里清楚,两人的这段感情无疑将就此画上句号。
“我问你,你也和他们一样,觉得我拍这套写真就是陪人睡觉、甚至陪很多人睡觉吗?”黎微忽然问。
“不会。”冯斯简单地说了两个字。
黎微看了他一会儿,嘴角浮现出一丝浅笑:“你说的是真心话。许多年后再见面,你会是这所学校里我唯一一个还能当成朋友的人。”
那以后黎微独自一人去了北京,更换了手机号,没有和任何人继续保持联系,也包括冯斯。两人都没有想到,用不着过许多年,仅仅是三年后,两人就在这样一个诡异的场合重逢了。
黎微拍拍身边的椅子:“坐下来慢慢说吧。”
这个姑娘并没有什么变化,冯斯想,还是那么坦然,那么大气,却总让人有一种距离她很遥远的感觉,和姜米那种天生让人感到亲切的气质正好截然相反。他顺从地坐下:“你先说还是我先说?”
“我先吧,也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黎微说,“我是为了求个清静才来到这里的。”
“求个清静?”冯斯一呆。
“我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个男人,我不喜欢他,但他老缠着我,”黎微说,“那个人和圈内的经纪人、摄影师什么的都熟,总能掌握我的动向,每天我到哪儿开工他都开着辆兰博基尼在屁股后面死追着。我烦了,正好前几个月工作太累,又想找个地方清净一段时间,于是找了个熟人,躲到这儿来了。这儿挺好的,安静没人打扰,每天吃的药也都是假的……”
“看来全世界人民都在疯人院有熟人啊!”冯斯禁不住感慨一句,“不过你要图清净,出门旅游一趟也好嘛,何必一定要往这儿钻?”
“旅游更累,再说了这年头哪儿还有给人清静的旅游的地方?全被蠢货们扎着堆去寻找假冒伪劣仁波切或者‘旅行的意义’了。”黎微一摊手。
冯斯笑得咳嗽起来:“你还是和过去一样嘴损,快赶上我了。”
“那你呢,你到这儿来又是为了什么?”黎微看着他,“别告诉我你真病了。就你那没心没肺的德行,打死我也不相信你真会得神经病。”
“神经病和精神病是两码事,别弄混了。”冯斯纠正她,接着脸色变得严肃,“我的确没病,但具体原因不能告诉你。相信我,我只是为了不欺骗你,不然我随口编一个谎话骗你是并不难的。”
“我相信你,人都有难以言说的苦衷,”黎微没有什么不快,“我不问就是了。不管怎么说,在这儿能遇到你,挺好的。”
“我也觉得挺好的。”冯斯点点头。
遇到过去的恋人是一件颇为微妙的事情,尤其当新恋人刚刚离去不久、内心伤痛未散的时候。不过此刻身处精神病院这样奇特的场所,能遇到一个旧相识,欣悦总会先压倒其他的情绪。黄力只能瞪着忧伤而哀怨的眼睛,看着冯斯抛下他去和前女友言谈甚欢,体会着旧爱压倒新欢的孤寂。
黎微果然成为了一名模特。她基础条件不错,但接受正规培训太晚,加上机遇的问题,并没能够混到大红大紫,尽管签约了正经的模特经纪公司,能得到的工作机会也并不多。所以在经纪公司的平面与秀场安排之余,她还得兼职做网络模特,包括网店模特和令黄力垂涎三尺的那些性感写真,也在一些影视片里跑过龙套。按她的说法,有时累死有时闲死,不过足够养活自己。
“可惜我不怎么看国产片,不然说不定还会看到你的英姿呢。”冯斯说。
“你也不爱看网上的美女图片么?”黎微瞅着他,“想当年,你可是召集班上的男生到你家里去开赏片会呢。我现在都记得你爹想训你又不敢开口的样子。”
“往事不要再提……”冯斯尴尬地笑了笑,“这两年,身边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尤其是最近的这大半年,我恐怕是没有赏片的雅兴了。”
黎微若有所地点点头,又问:“你爸呢?你们俩现在还老吵架么?”
冯斯的笑容僵住了,过了一会儿,低声说:“他死了。”
黎微叹了口气:“那你过得确实不容易了。”
话题到了这里,气氛有些沉重,冯斯正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一名护士走到了他身边:“15床,有人探访。”
精神病院的探访都是有严格规定的,此时并不是探访时间,冯斯立即猜到,一定是曾炜来找他了。他冲黎微点点头,跟着护士去往探访室,坐在那里的果然是曾炜。冯斯在曾炜对面坐下,护士知趣地离开,关上了门。
“怎么样,在这里还行么?”曾炜问。
“老实说,比我想象的好得多,有时候还真会产生疗养院的错觉,”冯斯说,“不过手边没有电子设备,总觉得与世隔绝了。”
“与世隔绝挺好啊,至少能保住你的命。”曾炜说。
冯斯把胳膊支在桌子上,目光炯炯地盯着曾炜:“曾警官,一直以来,都是你跟在我屁股后面,想要挖掘出我身上的秘密。但是现在我才发现,你身上藏着的秘密,并不比我少啊。论到深藏不露,你还真是个高手。”
曾炜摇摇头:“我也不是刻意要骗你的。我也需要先观察你,弄清楚一些事情。”
“你和我爸,到底是什么关系?”冯斯说,“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提起他的时候,可是完全像是在提一个陌生人。”
曾炜凄然一笑:“我和他,有二十来年没有见面了,和陌生人也差不多啦。”
“二十来年,意思是不是就是我出生之后?”冯斯追问,“曾警官,我拜托你告诉我,我爸到底是什么人?”
“我会告诉你的,但不是此时此地。”曾炜说。
冯斯摇了摇头:“詹莹教授曾经对我说过类似的话,我离开了,第二天早晨,她死了。哈德利对我说过类似的话,我拒绝离开,他很快也死了。现在我都不知道我该怎么回答你了,似乎我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都是错的。”
“不,那不是你的错,”曾炜伸手握住了冯斯的手腕,“你是一个勇敢的孩子……一个勇敢的年轻人,你的坚强超乎我的想象。你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完成你肩负的使命,一定!”
曾炜的眼神里有一种冯斯从来没有见过的热情和坚毅。冯斯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个似乎完全陌生起来的曾炜,一时间不知道如何作答。片刻之后,曾炜收回手,往常那种玩世不恭的闲散眼神又回到了双目中。他从衣兜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冯斯。
那是冯斯被医院收缴保管的手机和充电器。
“手机还是你自己拿着,以免误事,”曾炜说,“不过对外联络小心些。”
“我什么时候能离开这里?”冯斯问。
“等我处理好一些事情,”曾炜说,“我答应过你的父亲,要保护你的安全,我不能食言。”
冯斯怔住了。在他陷入沉思的时候,曾炜默默地离开了。
晚饭之后,他回到房间里,打开手机充上电,开始收取他那个秘密账号里的电子邮件。万能的宁章闻果然没有让他失望,这短短几天里,已经把那个在校园里遭枪杀的老人的资料调查得一清二楚。冯斯看着宁章闻整理出来的东西,眉头紧皱。
“果然又是一桩大大的怪事,不过么……西藏?”他自言自语着,“怎么会和西藏相关?你大爷的,这事儿闹到最后,不会要逼着我去一趟西藏吧?这是还嫌老子活得不够折腾死得不够快么?”
他没有料到,这句无意识的发泄式的抱怨,最后却一语成谶。
尽管是以一种他意想不到的方式。
五
根据新闻里的报道,那个被枪杀在大学校园里的老人,名叫穆子健,是一位民俗学家,研究的主要方向是西藏的民俗文化。宁章闻查到,在被枪杀之前的两年,他跟随着一支由考古学家、文化学家、语言学家等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的科考队,去往西藏,考察一座新近被发现的地下墓葬群。
那片墓葬的位置非常与众不同,并不是位于藏区传统的自然条件相对适宜、人口相对较多的南部和中部,而是在险恶的藏北大羌塘无人区。所以这支科考队除了学者之外,专门配备了熟练的藏区向导和登山专家,以及大量的专业装备。
这次考察在大众范围内几乎是悄无声息,绝大多数人完全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科学考察很难引起普通民众的重视,另一方面却也似乎是出于保密需要。
“他们从建队、筹备到出发,一直都处于一种严格保密的状态。”宁章闻在给冯斯的邮件里写道,“我追查到了一个女记者的博客,她专门报道各种文化新闻,曾经在某个可靠消息源那里听说过这次神秘的考察,打算去采访,却被毫不留情地拒绝。她还隐隐晦晦地提到,被拒绝采访之后的当天晚上,她就接到了相关部门的警告电话。”
“也就是说,这是一次绝密的考察行动。那个墓葬群里,一定掩藏着什么国宝级别的惊人秘密,这才会吸引到那么多专家不惧生命危险地奔赴生命禁区,才会有那么严格的保密制度。”
这次绝密行动选在漫长的冬季之后展开。当中经历过多少曲折艰辛,已经无从查证,总而言之,当他们最终来到墓葬群所在区域时,整支队伍已经疲惫不堪,并且有一位藏区向导和两位科学家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代价是沉重的,但并没有白白付出,他们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很遗憾,宁章闻也没有弄明白目的地究竟在哪里,也就是说,在那四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区域里,任何一个地点都有可能,那也就是约等于没有范围。
最终,科学家们找到了那片墓葬群,开始了艰难的发掘与考察。在那片低温缺氧的高原上,每个人的健康状况都受到了严峻考验,身体弱一些的更是有生命危险,但人们咬牙坚持着,并且陆陆续续有了一些不错的进展。按照宁章闻的调查,这片墓葬群似乎属于古代西藏的某一个神秘教派,从中可以找到许多宝贵的资料,极大丰富古西藏的历史文化研究,填补许多缺失的环节。
事情发展至此,用冯斯对哈德利教授所说的话来形容,还仍然“在学术范畴内”,然而当发掘整理进行了一段时间之后,事情似乎有些失控了。因为当地发生了一件事。
一场地震。
地震强度并不算大,又发生在荒凉的无人区,所以并没有引起任何其他人的注意,但对于参与考察的人们来说,这场地震就是他们命运的转折点。
没有人知道地震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事实是,地震发生的当天下午,科考队就急匆匆地踏上行程,因为行动太匆忙,甚至于不得不扔下了许多装备和器材。似乎有一种极大的恐惧在胁迫着他们,让这一群原本就是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到无人区的勇士们,不顾一切地选择了逃离。
逃离的过程依然是匆忙和艰辛的,在离开无人区的过程中,又有一位老专家因为高原疾病而去世,不过其余的人总算是顺利离开羌塘,回到了拉萨暂时休整。宁章闻并没有查出科考队此行的种种收获到底是被国家机构统一接收了、还是按照学科分配给了专家们所属的科研单位,他唯一知道的是,在休整完成后,科考队就地解散,人们各自返回自己所在的城市。
而巨大的变故就在专家们返回之后发生。鉴于这些事件在各个城市里,都只能算是孤立的个案,而这次科考行动的名单本身都是秘密,所以并没有人能够把它们联系起来,只有帮助冯斯追查此事的宁章闻才发现了隐藏于其中的重大阴谋。
——参与科考的学者们,竟然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相继去世,到穆子健之前,死去的一共有十四人。
他们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城市、或者跟随着研究团队奔波在路上,死因也千奇百怪,看似没有丝毫共通之处。比如一位专门研究高原植物的植物学家,在内蒙古遭到野狼袭击,失血过多而死;比如一位冰川冻土专家,在家乡的小城街道上散步时,被莫名其妙的高空坠物当场砸死;比如一位从事原始宗教研究的宗教学家,在用电水壶烧水的时候,由于水壶漏电,不小心触电而亡。
其他人的死因也大同小异,孤立地看,每一桩都只是意外。但如果把它们放到一起,任何人都能看出其中的蹊跷之处。
唯一一个没有死的是穆子健,而他侥幸逃过一死的理由颇有些滑稽:躲避高利贷。穆子健在学术方面的成就无可挑剔,但他生性好赌,一大把年纪了依然恶性不改,在这次科考之前,就已经因为赌球欠下了一屁股债。他参与这次行动,其实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躲避放贷人。但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他终究还是有离开雪域高原回到内地的时候,而在那里,高利贷集团的打手们正准备好了铁棍和砍刀等着他。
所以当别人或休养生息或继续投入工作的时候,穆子健只能东躲西藏。他的工作单位是一家省级社科院,院里上上下下都知道他嗜赌,对他避之不及,而亲戚们见到他更是像见到瘟神,他走投无路,想起先前去西藏科考时认识的那些新朋友,于是决定去打打秋风,躲一天算一天。
所谓祸兮福之所倚,穆子健怀着借钱和躲赌债的心态去联系这些新朋友,却发现他们接二连三地全都遭遇意外,不幸身亡。一个可以算作是偶然,两个可以算作是巧合,三个四个五个……那就有点儿问题了。穆子健虽然好赌,脑子绝不糊涂,想必是立刻联想到了其中的关窍,知道自己将不得不开始东躲西藏。高利贷放贷者最多不过砍掉他一只手,这群幕后的凶手却会直接要他的命。
宁章闻追查到了穆子健一位侄孙女的网络个人空间。这位90后的女孩对穆子健深恶痛绝,在个人日志里吐槽了一大篇,抱怨自家为什么会有这种嗜赌如命为老不尊的亲戚。
“今天真是被恶心坏了,果然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位女孩在日志里愤愤地写道,“那么一大把年纪还喜欢赌钱,赌输了就去借高利贷,已经够让人讨厌的了,他居然还撒谎骗人!他和我爸爸说,他有生命危险,有人要追杀他,所以他需要借钱跑路——这样的谎话也未免太离谱了吧!他以为是在香港拍黑社会电影呢!”
但穆子健苦苦哀求,甚至不惜下跪,这家倒霉的亲戚实在没有办法,给了他一万块钱,用90后女孩的话来说,“压根不指望他还,就当是喂狗了,就当是生病买药吃了”。
于是被当成狗的穆子健就带着这一万块钱,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逃亡。没有人知道在这期间他经受了多少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冯斯所能确认的是:穆子健最终没能逃亡成功。那些原本还精心制造各种意外来杀人的杀手们,大概是找不到别的方法来对付风声鹤唳步步小心的穆子健,终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制造了震惊全市的血案。
这还真有点像那个以讹传讹的“进入胡夫金字塔的考古学家全部神秘死亡”呢,冯斯边看边想着。所不同的是,那件事是假的,而从藏区回来的这些学者接二连三地身故却是事实。
他们到底发现了什么呢?冯斯想,难道是那场并不起眼的地震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深藏于青藏高原无人区里的魔仆,这才吓得不顾一切地赶紧撤离?而那个魔仆的手下为了灭口,才一路追杀到内地?
这个推断倒是符合常理,但冯斯却隐隐有一种感觉,那个地震之后现身的东西,可能并不是一只普通的魔仆。单单是从藏在哈德利教授衣柜里的那个不明生物,他就嗅到一丝与众不同的味道。自911之后,哈德利教授藏匿了十多年,当冯斯找到他时,他几乎身无长物,唯一带在身边有价值的,也许就是衣柜里的那件事物。那绝对不会是寻常的玩意儿。
他又回想起了那天的美妙幻境。即便是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那是幻境,幻境中的姜米是虚假的、不存在的,他还是无法避免地沉溺其中,因为那种幸福感实在太强烈了,强烈到侵袭了他的全身,浸透了他的每一处毛孔。他一辈子都没有体会到过那样强烈的快乐,甚至令他忍不住产生一种古怪的想法。
“吸毒……就是这种感觉吗?”冯斯喃喃地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