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恐怖重现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唐缺 本章:第六章 恐怖重现

    一、

    听完丁小齐的话,冯斯并没有感觉太意外。在他看来,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要是有那么一分钟不跳出来闹事儿,反倒有些不正常。

    “黑暗家族嘛……我明白了,”冯斯说,“我再去试试找一下刘岂凡,把他带走吧。”

    “不,你不明白,”丁小齐摇摇头,“这次来的,可能是西藏的那群鬼佬,他们和你所见过的任何敌人都不一样。”

    “西藏?既然是来自西藏,为什么又是鬼佬?鬼佬不是外国人的意思么?”冯斯不解。

    “因为他们既不是藏人,也不是其他中国境内的传统民族,而是源流于欧洲的白人,当然后来也慢慢吸收融合了其他民族……”丁小齐说,“没工夫细说了,现在只能靠你了。我听说你一向运气不错,就去碰碰运气吧,要不然,这里会死很多很多人。”

    冯斯的确听得满腹疑团,尤其是丁小齐提到,这个家族来自西藏,却大都是外国人,听来着实有些诡异。但一想到“会死很多很多人”,他也知道此刻不能浪费时间,连忙发问:“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想办法找到敌人,干掉他们。”丁小齐说。

    冯斯简直要吐血:“大哥!你这话就好比说,只要把球射进球门,中国队就能拿世界杯……我他妈要有本事干掉你们这些怪物,还至于活得那么憋屈吗?”

    “抱歉,我知道有点强人所难,”丁小齐说,“但是你非得去试试不可,因为不拼这一把运气,这里的人都会死光,你还是活不了。”

    “好吧,看来我是没什么选择了……”冯斯左看右看,更衣室里似乎除了一把长柄墩布之外,再也没有其他趁手的打架用具了。他无法可想,上前抄起墩布,丁小齐在背后叫住了他。

    “别忘了我是警察,”丁小齐说,“给你一把警用电击枪,虽然估计作用不大,但是聊胜于无吧。”

    “这玩意儿我喜欢!”

    冯斯脱下篮球服,重新穿上便装,抄着电击枪,带着狐假虎威的感觉走进体育馆,馆内已经是一片混乱。他努力收束心神,试图感知到一点点蠹痕带来的头痛刺激——这是他唯一可以用来寻找蠹痕的方法。虽然笨点,倒还算满灵光,以至于文潇岚促狭地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头痛侠”。

    头痛侠?其实我更像是一条头痛搜毒犬……冯斯自嘲地想着,逆着乱纷纷的人流在场地里快步疾走,希望能尽早找到那种头痛的感觉。但奇怪的是,小跑了一圈之后,他发现自己非但没有感受到头疼,反而在接近某几个角落时,感觉很舒服。

    是的,舒服,或者说惬意,好似头脑莫名间变得澄明,反应也更灵敏一些了,以这个状态去参加考试说不定能多拿十分。并且,他感到了一种情绪上的调动,明明面对的是极度危险的状况,眼前又是一片黑暗嘈杂令人心烦的环境,他内心的紧张不安却在消退,相反感觉到的是一种自信的提升。

    没什么大不了的,老子是天选者,冯斯对自己说,老子可以碾压一切。

    等到远离了那几个方位后,这种瞬间突发的豪情又很快消散,他才意识到有些不对,并且立刻产生了一些联想。在哈德利教授死亡的那段时间里,自己在幻境中虽然主要体会的是爱情的美好,但和刚才那种情绪却有着某些共通之处——都是一种强烈的正向情绪感染,就好像被打了一针兴奋剂。

    这是黑暗家族的蠹痕在起作用!他猛然间反应过来。看来如丁小齐所说,这些“来自西藏的鬼佬”,拥有着和他所见过守卫人不大一样的力量,并不能令他头痛欲裂,却反而可以让他振奋精神。

    “妈的,怎么有一种‘我们才适合做朋友啊’的感觉呢……”冯斯喃喃自语着。

    他努力把握着这样的感受,很快地来到了场馆内电子屏幕的下方。他发现有一条黑影正矗立在那里,抄着手一动也不动,在惊慌失措的学生当中显得颇有些与众不同,不过此刻周遭都是一片混乱,除了冯斯之外,并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异常。

    这个人就是丁小齐口中的欧洲后裔么?冯斯不敢轻易靠近,站在远处先观望了一会儿。突然之间,那个黑影转过头来,脸朝向冯斯所站立的方位。尽管看不到对方的眼睛,冯斯却已经明白过来:对方也发现了他的存在。他叹了口气,知道装傻充愣无济于事,只能走上前去。

    这果然是个欧洲人,即便黑暗中无法辨清肤色,五官轮廓也一目了然,是个三十来岁的男性白人。冯斯笑了笑:“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在魔王世界里遇到国际友人,幸会幸会。”

    对方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也没有做什么动作,冯斯却忽然间凭直觉感到了危险的临近,不由得警觉起来。拜高度兴奋的头脑所赐,他的耳朵隐隐听到从头顶方位传来一些异响,来不及多想,他在本能的指引下就地一滚,随即耳边听到一声玻璃碎裂和金属撞击混杂在一起的巨响,同时脸上有些火辣辣的痛感,像是被飞溅的不明碎片划伤了。

    侧头一看,冯斯一下子吓得手脚都有些发软。一堆乱七八糟的碎片正堆在他先前站立的地方,向四面散落出去足有好几米地板上都被砸出了一个大坑——那是篮球馆顶部的一盏照明灯!幸好刚才躲闪得快,要不然现在自己即便不变成一滩肉酱,脑袋开花颈骨粉碎那也是轻松随意的事情了。

    毫无疑问,这盏灯是这位来自西藏的欧洲人使用蠹痕拆下来的。

    这家伙一上来就想干掉我!冯斯一下子有些懵。他遇到过的守卫人和黑暗家族加在一起也可以开个相亲会了,有些想要活捉他,有些用杀戮来威逼他,青城山的魔仆倒是想吃掉他,目的也是为了获取他体内那股至今没有人能说得清道的明的古怪力量。

    但从来没有人不分青红皂白劈头盖脸就要取他性命的,从来没有过。因为他是天选者,人们面对他时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有人想诛杀魔王,有人想臣服于魔王,有人想获取魔王的力量,这些想法或者说欲念,都得着落在天选者身上来寻找和实现。所以即便是面临着层出不穷的危机,他也并没有慌张到手足无措——他还是有用之身嘛,一般不至于马上就有生命危险,就算是吃唐僧肉不也得先洗剥干净再上锅蒸么?

    然而,眼前的这位洋大人却大大地与众不同,上手就是杀招,险些就把伟大的天选者直接开了瓢。逃过一劫的冯斯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得赶紧爬起来逃命,但双手一撑地,正按在一块玻璃碎渣上,疼得他手臂一抖,整个身体狗啃屎般趴在了地上,下巴也不客气地被扎了几下。

    你大爷的,这几下要是被拍下来,够得上家庭滑稽录像的标准了,冯斯悲愤地想。

    不过我大概也没命去欣赏自己出糗的影像了,冯斯勉强抬头,看着半空中掉下来的第二样东西——一大段断裂的钢梁。看这架势,这段钢梁将会更好落在自己的腰际,把自己咔嚓一声切成两段,就像切开一根油条。

    冯斯绝望地闭上眼,在这短促的一瞬间甚至无暇思考,然而一秒钟过去了,然后是两秒、三秒……十秒钟过去了,钢梁依然没有落到身上。他睁开眼睛一看,不觉呆住了:那段钢梁竟然像直升机一样在半空中悬停住了,距离他的身体只有几十厘米,却并没有落下来。

    他连忙在地上再滚了一圈,先逃到相对安全的地方。打这个滚的时候,他已经猜出来了,这奇特的一幕是刘岂凡干的,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刘公子在千钧一发之际令时间停滞,救了他一命。

    冯斯惊魂未定地站起身来,扭头一看,果然,刘岂凡又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半坐半靠在一张椅子上,而周围的一切,无论是正从半空下坠的重物,还是那些正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的被困学生,都停止了动作,那个试图杀掉他的欧洲人也不例外。

    “谢谢你,你还真是出乎我意料呢,”冯斯对刘岂凡说,“不过为了救我命的话,你只需要让这一小块领域时间停止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把范围扩大到整个篮球馆呢?你的身体支撑不住啊。”

    刘岂凡伸手指了指周围,喘着气说:“这个人的蠹痕……能造成建筑物变形和共振……他想要毁掉整个篮球馆。”

    冯斯一惊:“不是吧?这家伙果然是疯子。他是想要杀我吗?”

    刘岂凡摇摇头:“可能是为了杀我,因为他看到我之后就追我,我逃,然后他……”

    刘岂凡艰难地喘着气,一时间说不下去,冯斯却已经猜到了是怎么回事。这个欧洲人试图追杀刘岂凡,但刘岂凡却已经利用时间停滞逃掉了。然而对方可能是通过蠹痕的味道发现刘岂凡还没有离开篮球馆,于是一发狠,利用他自己的蠹痕先封闭了所有出入口,然后开始——拆房子。

    “这他妈完全是不顾自己死活的路数啊……”冯斯摇摇头,“这真是一群脑子有问题的家伙。那现在怎么办,你不可能撑很久的。”

    话一问出口,他就知道自己问了一句废话。没有比眼下的形势更明朗的,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了,必须打倒这个欧洲人,令他停止释放蠹痕,否则的话,等到刘岂凡支撑不住,时间重新运行,这座篮球馆也就逃不开崩塌的厄运了。

    而这事儿还得立即完成,因为刘岂凡看上去会比这座篮球馆更先挂掉,他已经完全瘫软在了地上,胸口像拉风箱一样,连话都说出不来了。

    “挺住,我马上干掉他!”冯斯撂下这句话,大步流星地跑向欧洲人。他知道,此刻在刘岂凡时间停滞的蠹痕内,欧洲人暂时没有反抗能力,这可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刘岂凡已经如强弩之末,每多耽搁一秒钟,这一片区域内的时间都可能重新运行。

    他冲到欧洲人身前,掏出电击枪,却发现这把枪并无反应,不知道是刚才摔坏了,还是在时间停滞的状态下无法启动。他也来不及多想,倒转枪柄,像挥舞一把锤子一样向着欧洲人的头顶砸了下去。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电击枪砸到欧洲人头上时,并没有那种沉重的打击感,反而一股柔和而坚韧的力量从欧洲人身上弹出来,令他猝不及防,被反弹回去好几步,差点摔倒。他定了定神,仔细一看,发现欧洲人的身体竟然在微微地移动。尽管动作极慢,幅度很小,看起来简直像是慢镜头或者街头艺术家的行为艺术,但他的确是在动。

    这个家伙,竟然对刘岂凡那么强大的蠹痕也有轻微的抵抗能力!冯斯似乎有点明白为什么守卫人们对这支来自西藏的家族忌惮非常了,这帮人的确不能用常理来推断。

    他又尝试了一两次攻击,每次都尽量跑得曲里拐弯,试图让欧洲人反应不过来。但那一道护体的蠹痕实在是比人的神经还要反应迅速,每一次都消解掉了冯斯的力道。

    试了几次之后,冯斯倒也发现,对方的反弹力和自己用力的大小有关,似乎是有点遇强则强遇弱则弱的味道。如果自己用力足够小,就不会被弹开,但力道太小了却也不可能对这个强壮的欧洲人造成丝毫伤害。

    回头看看刘岂凡,基本已经陷入了半昏迷状态,完全是在依靠本能维持着蠹痕。但等到他完全失去知觉的时候,蠹痕依旧会消失,到那时候,这座体育馆大概也就保不住了,而馆里的人,都得死。

    冯斯满头大汗,恍惚中又想起了不久前在四川青城山时的遭遇。在最后生死一线的时候,他所经历的也是这种和时间赛跑的惊魂时刻,那时候他眼睁睁地看着林静橦的钢针一厘米一厘米地接近魔仆,却不知道最终到底钢针能不能赶在魔仆进入新空间之前干掉它,那种焦虑的等待实在是太煎熬了。

    等等……钢针?

    钢针!

    冯斯猛然间反应过来,自己身上原本还藏着一件宝贝——从胖厨师身上抢来的毒针。按照胖厨师的说法,毒针上混合着麻醉剂和“酒”,是对付守卫人的不错的武器。如果用这根针扎中欧洲人,或许能起到作用。

    这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冯斯手忙脚乱地掏衣兜,这一掏登时手脚冰冷:毒针不见了。

    他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回想先前发生的一切,并且很快想到,大概是刚才在地上翻滚躲避那段钢梁的时候,装着毒针的吹管不慎从衣兜里滚出去了。

    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跑到那一堆残骸里,手在地上拼命扒拉着,完全顾不得那些尖锐的碎片不断划破手上的皮肉。运气不错,在耗费了十多秒钟宝贵的时间后,他终于摸到了那个圆圆的木质吹管,不过吹管已经开裂了——况且不开裂他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用。他索性用牙齿从衣服上咬下一块布,包住拳头,然后一拳砸下去,把吹管砸裂了。

    冯斯从吹管碎片里摸起几根钢针抓在指缝里,然后再以连滚带爬的姿态回到欧洲人身边,尽管心急如焚,仍然控制着自己以缓慢的动作把毒针一点一点送到欧洲人的脖颈处,再一点一点把针尖扎进去。

    “大哥,你可千万得起作用啊,”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候,冯斯倒也不忘臭贫两句,“千万别拿‘中国人和欧洲人的体质不一样’来吓唬我。”

    不过运气不错,看起来,在“酒”和麻醉剂面前,管他是中国人还是欧洲人,都得乖乖地躺下。当刘岂凡终于再也支撑不住,真正陷入昏迷的一刹那,他的蠹痕消失了,这一片区域里的时间开始运行,但欧洲人的蠹痕也紧跟着失效了。那具北极熊一样的庞大躯体轰然倒地,不再动弹,冯斯这才松了一口气,并且开始感觉手上疼得厉害。

    “每个月都有这么几天……”他叹了口气,只觉得全身的力气都用尽了,突然间很想就这么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大睡一觉,什么都不管了。但他也很清楚,这样的愿望永远无法实现。别的不提,单说眼前的刘岂凡,身上开始慢慢溢出一种奇特的光彩,那大概是他老人家的力量又要控制不住的征兆。

    冯斯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走到刘岂凡身边,打算如法炮制扎他两针,这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没用的,他现在这个状况,光靠‘酒’已经不行了。”

    “帅哥,你来了,我他妈的就放心了。”冯斯一屁股坐在地上,如释重负。他听出来了,说话的这个人,就是成天打击挖苦他的双头怪人范量宇。但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范量宇能够出现,在他眼里简直就像是天仙下凡。

    体育馆的大门已经打开,虚惊一场的学生们开始有秩序地往外撤离,男生们发扬着绅士风度维持秩序让女生先走。除了寥寥几个人之外,没有谁知道,他们其实是在生与死的钢索上走了一趟。

    二、

    冲过热水澡,换上了宁章闻的干净衣服,肌肉的紧张总算是缓解了许多。文潇岚替冯斯简单地处理了伤口,而刘岂凡也终于安静下来了。三大高手一起出手,毕竟不同凡响。

    “我算是看出来,守卫人都是属猫的,”冯斯哼哼唧唧地说,“平时见不到,一闻到鱼腥味儿全出来了。”

    正在客厅一角坐在地上的范量宇抬起手指,朝着冯斯指了一下,冯斯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

    “你他妈的是顺风耳啊!”冯斯满脸痛苦,旁边的文潇岚幸灾乐祸地嗤嗤直笑。

    “你的同志之爱哪儿去了!叛徒!”冯斯艰难地瞪视着文潇岚,随即冲着范量宇嚷嚷起来,“快停手大哥!出人命啦!”

    “他算是暂时安稳下来了,但附脑连续经受过两次刺激后,已经处于非常危险的状态,可以说是觉醒边缘。”路晗衣对冯斯说,“所以我建议你把他交给我们,否则的话,一来黑暗家族随时可能再来,二来他如果逼不得已再度使用蠹痕的话,你们根本无法压制。”

    “你说得很有道理,不过,他究竟该跟谁走呢?”冯斯不怀好意地笑笑,“‘我们’这个说法太笼统了,要知道你们三位可不是亲如一家,现在还没露面的王大小姐也肯定对他感兴趣极了。”

    “小子,那么低端的挑拨招数,你是又想找揍了么?”范量宇冷冷地说。

    冯斯做了个夸张的投降姿势:“好,我不说了,随你们便吧。我去睡会儿,希望醒来的时候你们都已经消失了。”

    他真的转过身,走向宁章闻的房间,但就在这时候,一种异样的感觉传来,令他骤然停住了脚步。回过头时,他发现周围的时间又进入了停滞状态,不用说,只有一种解释。

    “刘公子,你刚才没听到他没说吗?”冯斯很是无奈,“你再这样不停地催动你的附脑,是相当危险的,那三位爷不可能随时随地为你候命收拾残局啊。”

    刘岂凡摇摇头,做了一个十分坚定的手势,示意冯斯跟他下楼。冯斯想了想,叹了口气,披上外衣跟在他的后面。

    “楼下不远有一个工具房,门锁是坏的,”冯斯说,“我们躲到那儿去吧。”

    两人很快钻进那个布满灰尘并且并没有暖气的工具房,冯斯搓着手:“大哥,有什么话快点说,不然舌头就得冻上了。”

    “我不跟他们走,”刘岂凡低声说,“我不是工具。”

    “看来经过这一天一夜的折腾,你的胆气比以前壮了个十倍八倍的,”冯斯饶有兴味地说,“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要逃脱他们的追捕——我是指既包括守卫人、也包括黑暗家族——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更别提你的能力使用一次就是把自己往死路上多推几分。”

    “大不了一死。”刘岂凡说。

    冯斯更加好奇:“就在今天凌晨,你还跟我们说你挺怕死的呢。”

    “可能是因为今天傍晚的时候,我跑到学校里去闲逛的那一趟吧,”刘岂凡说,“我……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像这样过了。”

    “哪样过?”

    “没有人看着我,没有人软禁我,没有人管我,可以自由自在地溜达一下。”刘岂凡说,“虽然外面很冷,但是自由的空气吸进肺里,感觉太美好了。就算马上死掉,我也心甘情愿。”

    “所以你后来钻进体育馆,去看一场你根本不喜欢的篮球赛,是因为你想再吸一点儿人气?”冯斯揶揄他。

    刘岂凡认真地点点头:“是的。我也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混在那么多人里面了。那样能让我感觉到,这个世界还是真实的。”

    “你错了,这个世界半点也不真实……”冯斯咕哝着,“不过么,容许我提醒你一声,你死了倒也罢了,万一你的附脑爆发出来,可能对周围的人造成什么,你有想过么?别忘了,你拥有的可是让四大高手都啧啧称奇的独特力量。你从本质上来说,还算是个善良的人,你忍心让无辜的人给你殉葬么?”

    刘岂凡的目光黯淡了下去。冯斯接着说:“更何况,你还没有替你的父母复仇。虽然复仇这种字眼儿说起来有点小说腔,但是你真的不想替他们讨回一点公道?”

    “讨回……公道?”刘岂凡慢慢在一张满是积灰的破沙发上坐下来,“我哪儿来这个本事。我只是个废物而已。”

    “废物?”冯斯嗤地笑出声来,“别逗了,要比废物,你能比得过我?”

    刘岂凡有些惊讶地抬起头来看着冯斯。冯斯曲起指节,敲了敲自己的额头:“我是天选者,伟大光荣正确的天选者,承载无数人希望的天选者。但我的附脑从未觉醒过,除了偶尔充当一下别人蠹痕的催化剂,我没有任何自主的能力。过去的一年里,我遇到过无数的的敌人,几乎每一个敌人都把我当成沙包一样打着玩——但我也并没有想死。因为我知道,活着才能有把他们当成沙包打回来的机会,死了,就全都成狗屁了。”

    他走上前,拍拍刘岂凡的肩膀:“兄弟,你的蠹痕那么牛逼,就算不用来打架,当一个女浴室色魔那也是极品啊,真是羡慕死我了。就这样你居然想自暴自弃,未免太暴殄天物了吧?人生在世,拥有一点儿才能不容易,怎么也得过足瘾再挂吧?”

    “过瘾?”刘岂凡一怔。

    “就像你刚才一个人跑出去瞎溜达一样,”冯斯说,“虽然差点造成大灾难,难道不是挺痛快的么?活着才能享受那样的痛快。再说了……”

    冯斯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下,不怀好意地挤挤眼睛:“你难道不想再见到黎小姐吗?”

    刘岂凡的脸立刻涨得通红。

    美人计真是人类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冯斯憋着笑想着。

    几分钟后,刘岂凡用他招牌式的低头认罪姿态跟着冯斯回到了楼上。梁野等人依然等在那里,看到两人回来也并不吃惊,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我跟你们回去。”刘岂凡再用他招牌式的蚊子一样的声音说。

    范量宇和梁野都没有说话,路晗衣却轻声一笑:“不必了。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留在这里。”

    冯斯大感意外:“你们这是唱的哪出?”

    “是我的主意。”一个娇嫩的女声响起。

    “好嘛,这下子可以召唤神龙了……”冯斯摇晃着脑袋,看着王璐从厨房里钻出来,手里还端着一个冒着热气的饭碗,炒饭的香气从其中传出来。

    “一天没吃饭,饿死我啦,可惜来的不凑巧,没法尝到小樱的手艺。”王璐说着,开始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扒拉饭粒。

    “我倒是很想礼貌一句‘欢迎下次来品尝’,但是你知道,我真是情愿永远不见你们四位,”冯斯说,“不过今天这场面太罕见了,我简直都想拉着你们合影留念了。”

    “我已经那么干了……”文潇岚小声说。

    “瞧你那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冯斯哼了一声,转向王璐,“如果说在守卫人世界里有什么东西是我深信不疑的,那就是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刘大少是那么引人关注的存在,这三位大爷开始的目的也是带走他,你凭什么只言片语就说动了他们?”

    “这是个秘密。”王璐嫣然一笑,“不过你那么聪明,至少可以得出这个结论:把刘公子放在你身边,比起把他带走,更符合我们的共同利益。当然了,我们会加强对你们的保护。”

    “你就直接说加强对我们的监视好了,”冯斯耸耸肩,“好在大家都习惯了。我看刘大少今天累得要虚脱,各位没别的事就请回吧,这个沙发得腾出来给刘大少当床。”

    关雪樱扯了扯他的衣袖,打了个手势,意思是“我可以睡沙发,让刘岂凡睡床”。刘岂凡看懂了她的手势,目光里流露出感激的意味,连连摆手:“那怎么行?”

    冯斯拍拍关雪樱的头:“别那么富于牺牲精神,现在是男卑女尊的时代啦,你要学着接受男士的绅士风度。再说了,让刘大少去睡女人睡过的床?我担心他的血管都会烧起来。”

    路晗衣笑了起来:“用不着太多的绅士风度了。宁兄家对门的房子我已经买下来了,明天就能住进去。”

    冯斯一呆:“买下来了?什么时候?”

    “两分钟前。”路晗衣扬起了他的手机,“在做出让刘兄留在这里的决定后,我已经第一时间指示我的手下,以高于市价一半的价格把对门的房子买下来,条件是他们明天中午之前就搬走,手续什么的可以延后再办。”

    “真够任性的……”冯斯叹息一声,“你这出手比林静橦还狠,果然国内土豪比美帝更有钱。不过你们要是一直用这样的手段来腐蚀我我肯定半点也不介意,来多少糖衣炮弹照单全收。”

    “对了,那个差点弄塌体育馆的欧洲人到哪儿去了?”文潇岚忽然插口问。

    冯斯一拍脑袋:“哎呀,当时光顾着把刘公子弄回来,我给忘了。我他妈最近有点老年痴呆的迹象了……”

    “我已经第一时间派人找过了,但在那些学生撤离篮球馆的时候,他就已经消失了,”梁野说,“现在几大家族的人都在找他。他也许会成为一个重要的线索。”

    “那就交给你们啦。”冯斯懒洋洋地说,“如果没别的事儿的话,我得先回寝室休息了,从昨天到今天实在是太折腾了,我快成零件了。”

    其他人还没说话,一直默默呆在自己房间里、并不愿意出来和陌生人说话的宁章闻忽然大声喊了起来:“小冯,快过来看!你们要找的那个欧洲白人,在社交网络上有他的消息了!很多人都在转发差不多内容的一条消息!”

    “他在哪儿?怎么样了?”冯斯急忙钻进房去

    宁章闻正眉头紧皱地盯着电脑,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今天晚上是学校英语角的活动时间。这个老外出现在了英语角里,然后……当众自杀了。”

    “自杀?”

    “是的,而且是用一种极其耸动的方式自杀。”

    冯斯浑身一激灵,立刻想起了疯人院里黄力的朋友叶明强所卷进去的那起杀人事件:“他难道……也是……”

    他连忙弯下腰,目光投向身前的液晶显示屏。显示屏上是一张打了马赛克的图片,但马赛克不算太厚,至少可以看见一片模糊之下那触目惊心的血红色。

    三、

    这所学校的英语角一向有由各院系学生轮流主持的传统。每一周,都会有一个系的学生设计一个主题活动,或者是英文话剧表演,或者是主题讲演,或者是邀请国际友人来谈话,倒也蛮热闹的。

    本周承办英语角的系来自于人文学院,这是这所原本的纯理工院校为了响应“建设综合性大学”的号召而在十余年前新近创立的,在学校里的学术地位多少有些尴尬,学生就业情况也并不如意,但有一个好处:女生很多。在狼多肉少的理工院校,以女生为主的人文学院实在堪称宝库,令一众光棍们垂涎三尺。

    所以今晚的英语角原本十分热闹,无数男生蜂拥而至,准备在听完英文歌曲联唱后,和人文学院的美女们以习练英语的借口搭讪搭讪。万万没料到,姑娘们精心编排的歌舞刚刚进行到不到四分之一,令人震惊的新闻传来了:篮球馆不知为何似乎被人为封锁了,数百名学生被困在其中。

    这样的大事件,显然比美女们更加具备吸引力。有些人关心自己的朋友,有些人纯为看热闹不嫌事大,一窝蜂涌到体育馆去,英语角瞬间冷清了下来。

    人文学院的学生们十分失望,但也明白这种事情属于天有不测风云,没办法抱怨什么。为数不多的几个男生开始默默地收拾舞台用具,姑娘们呆呆地坐在椅子上,感情脆弱一点儿的想到自己一周来付出的努力,眼眶都红了。

    “算啦,算我们倒霉,等下次吧。”同样失望的大班班长勉强挤出笑容,安慰着同学们,“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美女们还在,狼群迟早还会来……咦?”

    她的视线被一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所吸引住了。那是一个刚刚走入英语角的男性白人,看模样三十来岁,身材异常高大,目测身高可能接近两米。她以为这是个被邀请来参加英语角的外国友人,正准备上前去道一声抱歉说明情况,对方却已经停住了脚步。

    而她也发现了此人身上不对劲的地方。这个人的身躯摇摇晃晃,有些站立不稳,脸上的表情更是怪异,似乎是一种混合着痛苦和快乐的表情。他的眼神更是骇人,带有一种极度的渴求和极度的兴奋,就像是沙漠中即将渴死的旅人见到了一口水井一样。

    不对,用水井来作比方不太确切,班长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那眼神里所充满的迷幻感,更像是在临死的幻觉中见到了海市蜃楼。

    遥不可及的、虚幻的、却美丽如天堂的海市蜃楼。

    正在想着,这个奇怪的白人忽然跪倒在了地上,手上多了一样东西:一柄匕首,寒光四射的匕首。

    他想要干什么?班长警惕地后退了几步,正想提醒身后的同学注意报警,眼前的白人已经开始做出了动作,这个动作让她禁不住尖叫起来。

    撕心裂肺的尖叫。

    冯斯等人赶到的时候,现场已经被警方封锁,白人男子的尸体也被警方运走。此时夜色已深,但由于一晚上发生了两起突发事件,周围的路灯都没有熄灭,围观的人群更是没有办法驱走,大学生们摆出一副宁可第二天旷课的架势,或兴奋或紧张地关注着事态。

    “真想把这些烦人的小崽子全都磨成渣滓……”范量宇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他仍然是用那件带了个兜帽的宽大风衣裹住自己骇人的头颅和身躯,但冯斯觉得,再厚的帽子也遮挡不住从他双眼中迸射出来的锥子般不耐烦的目光。

    “所以说你总是不能体会另一个世界的乐趣,”路晗衣依旧沉静地微笑着,“心态偶尔放轻松一点儿也没什么坏处。”

    “别以为这里人多我就不敢揍你。”范量宇淡淡地回应了一句。

    “各位,要斗口也不必捡现在,”冯斯说,“你们能不能告诉我,这个人,还有那位被关进疯人院的记者,究竟为什么会选择以这样吓死人不赔命的方式来自杀?”

    “让路哥哥告诉你吧,”王璐扮了个鬼脸,“他装好人的时候简直和真正的好人没什么两样。我已经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了,得赶快回去布置一下,免得被其他几位哥哥抢了先机。”

    “同。”梁野只说了一个字。然后两人不约而同地迈步离开,只是各自选择了不同的方向,夜风中飘来王璐的一句话:“梁野哥哥,别忘了我们俩之间的帐啊,我的脖子现在还疼着呢……”

    “小路,那你就把好人扮到底吧,”范量宇摇晃了一下他的大头,“我也走了。”

    “我收到的好人卡可以拿来糊墙啦。”路晗衣耸耸肩。

    “你们真是连伪装一下和睦相处都不愿意。”冯斯大摇其头,“其实还是一群孩子……”

    雪一直没有停。

    冯斯手里拿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煎饼,边走边吃,顺便揶揄两句路晗衣:“你不吃煎饼,是因为这种粗鄙的大众食品配不上你那张模特脸么?”

    路晗衣笑了笑:“我只是不饿而已。要说粗鄙,我吃过比煎饼粗鄙百倍的东西。”

    “比如?”冯斯斜眼瞅他。

    “还是不说为好,说出来的话,你吃进肚子里的煎饼恐怕都会吐出来,”路晗衣说,“在魔王的世界里,想要活下去,可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光鲜。不过,我们是人也好,是魔也罢,总算都还具备人的思维模式,人的行事逻辑。”

    “所谓魔,本来就是人根据自身的弱点——或者说优点——想象出来的玩意儿。”冯斯说。

    路晗衣点点头:“可是那些来自西藏的欧洲人,却总是给人以脑子不正常的感觉。最初的时候,各大家族并不知晓他们的存在,因为近代以前入藏的交通极其不方便,而大家相互之间打打杀杀都还来不及呢。一直到了十六世纪初期,才有人无意中从入藏的外国冒险家那里得知,西藏存在着一些‘会妖术’的人群。”

    “这些会妖术的人,想必就是你们的同类了?”冯斯问。

    “是‘我们’的同类。”路晗衣纠正他。

    冯斯做了个“随你便”的手势,路晗衣接着说:“但那时候,几大家族正处于一场长期的战争中,一时间无暇去考量。等到真正组织起人马入藏探寻的时候,已经是十七世纪中叶了,而那一次入藏,人们有了意外的发现。”

    “什么发现?”

    “西藏确实存在着一个家族,但其主要成员既不是藏人也不是汉人,而是一群欧洲人,法国人、意大利人、德国人、西班牙人都有。”

    “嗯,我刚才也听说了,”冯斯想起了那个虽然本领一般、但并不招人讨厌的丁小齐,“他们当然不会是那里的原住民,肯定是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迁徙到西藏的。问题就在于,他们是什么时候过去的、为了什么要留在那里。”

    “这一点至今还是一个谜,”路晗衣说,“按照历史,1328年,意大利修士奥多里克成为第一个进入西藏的西方人,但那只是‘那个世界’的历史。守卫人世界里是否有人更早进入,就无人知晓了。”

    “总之,入藏的探寻队找到了那群人,却没能和他们进行任何交流和沟通。事实上,对方一见到他们就立即出手开始攻击,根本不由得他们说话。这群人的蠹痕力量非常古怪,而且打起架来是彻头彻尾的不要命,探寻队交手后死伤了好几个人,只好撤退。在那之后,又陆陆续续有几个不同的家族入藏,过程和结局都是一样:对方就像疯狗一样见人就咬,完全不进行任何交谈商议,大家各自死伤不少,白费力气。”

    冯斯咽下最后一口煎饼,满意地擦了擦嘴,若有所思地抬眼看天:“照这么说,那帮人果然是不可理喻的疯子。那你们又何必去接触他们?索性任由他们自生自灭好了——不对!”

    他放慢了脚步,眉头紧皱,陷入沉思中。路晗衣也放慢步子跟在他身边,并不出声。半分钟之后,冯斯的眉头舒展开来:“根据你们守卫人的尿性,一切都是为了利益。你们想要接近那帮奇奇怪怪的欧洲人,显然不是出于守卫人之间的手足情深去攀亲戚,而是因为他们手里有你们想要的东西。”

    路晗衣微微一笑:“所以说你真应该移植个附脑加入我们……没错,第一批进入西藏寻找那群欧洲人的队伍,是由几个当时处于结盟关系的家族共同组建的。那一次虽然损失惨重,却也得到了极为重要的发现——那些欧洲人很有钱。”

    “这两个字我爱听,”冯斯咧着嘴,“不过在旧时代的西藏,最有钱的都是土司和喇嘛吧?”

    “他们的确是扶植了一位活佛,”路晗衣说,“但是活佛只是傀儡,其性质大概和你那位道士养父差不多。而且他们的据点——活佛所在的喇嘛庙——地处荒僻,能得到的供奉很有限。然而,他们却很有钱。在那一场战斗中,激烈的蠹痕碰撞轰垮了喇嘛庙里的几间土房,房屋里堆积着的,全都是黄金。”

    “所以那些后续前往西藏的守卫人,其实都是为了淘金吧,”冯斯满脸的不怀好意,“似乎也和凡人没什么区别。”

    “我们终归需要生活在凡俗的世界里,”路晗衣笑容不变,“不淘金,哪儿来的资本替刘公子买套房子呢?”

    “有道理,不过显然你们并没有成功地抢到那些金子,为什么?”冯斯问,“他们强大到足以抗衡全中国的守卫人家族?”

    “那倒还不至于,”路晗衣回答,“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在于,他们都是不怕死的疯子,想要彻底拔除得付出相当的代价,没有哪个家族愿意做出那样的牺牲;另一方面,人们在这些欧洲人身上,发现了一些比黄金更吸引人的东西?”

    “美女?”冯斯信口胡诌。

    “大概比美女更加赤裸裸一点点。”路晗衣诡秘地一笑。

    “赤裸裸?”冯斯一怔,忽然间反应过来,“啊,你说的是……凌迟?”

    “虽然附脑赋予了守卫人与黑暗家族与众不同的力量,但我们的力量终究要依托于人体,”路晗衣说,“即便是范量宇那样肉体可以自我修复的怪兽,假如受伤害过重,仍旧会有死亡的危险,比方说,砍下他的两颗脑袋,剜除他的心脏,他多半也是活不了的。”

    冯斯听出了对方的意思:“照这么说,把自己全身的肉都割下来,人还能继续活着,是你们这帮天才儿童都做不到的。这的确是一种独特的生命力,难道你们是想要打探出一点儿长生之秘什么的?”

    那一瞬间他想到了追求长生的淮南王刘安。但路晗衣却摇了摇头。

    “单纯的长生,对我们其实没有什么吸引力,”路晗衣说,“守卫人最看重的,始终是力量。”

    “我没看出这种力量和掉了头的蟑螂还能四处乱爬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冯斯撇撇嘴。

    前方出现了学校校门。路晗衣拍了拍冯斯的肩膀:“那你就好好想想吧。我就说到这儿,有些事情需要你自己参研。啊,今晚的雪还挺漂亮呢。”

    路晗衣把双手揣在兜里,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出校门,那副悠闲的神态好像真的是在观赏雪景。冯斯呆呆地怔立在原地,知道这大概又是路晗衣给自己施加的某种压力:如果你是天选者,你就应该自己想明白这个问题。

    但是在他看来,这样的能力的确没有太多值得一提的——这又不是表演马戏。是的,身体都变成骨头架子了,心脏都停止跳动了,居然还能继续“活着”,乍一看的确很牛逼,但人们能用它来干什么?根据自己所见到的不同描述,无论是在记者叶明强面前自杀的富豪刘鑫,还是一小时前自杀的欧洲怪客,在他们对自己施行凌迟的时候,分明就对外人不能造成任何伤害——除了场面太血腥可能会吓到人。

    这种B级片场景一般的自我凌迟,到底具备什么特殊性,能让守卫人们如此重视?

    冯斯原本已经浑身难受,先前和欧洲怪客那千钧一发之际的厮杀,似乎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让他只想早点回到宿舍,往床上一趴,再也不动了。但此时此刻,他却忘记了身体的不适,脑子里充满了某种冲刺解谜式的专注。

    他在雪地里恍恍惚惚地走着,除了下意识地避让行人和车辆外,完全没有注意自己究竟走到了什么地方。一直到不小心脚底一滑摔倒在地上,他才终于回过神来。

    这一跤摔得不轻,他整个人都躺在了雪地上,飞溅的积雪落在脸和脖子上,冰冷刺骨,倒是让他稍微清醒了一些。他狼狈地爬起来,一边拍打着身上的雪,一边环顾四周,看看自己到底走到哪儿了。

    “原来是到了兽医站啊,”冯斯苦笑一声,“在这种地方摔跤倒是不用怕摔伤了……”

    原来他正好摔在了校医院门口。这所学校的校医院过去一向以医生护士态度恶劣而著称,被早年间的学长们戏称为“兽医站”。近些年虽然大有改善,外号却已经约定俗成,改不了了,甚至医院里的工作人员也以此来自我调侃。

    他摇摇头,开始感觉双脚似乎已经冻成了冰块,脑袋里叶晕呼呼的,身体显得分外沉重。伸手摸了摸额头,有点微微发烫。

    大概是发烧了,冯斯想,要不要索性到医院里弄点药呢。这两天实在折腾得太辛苦,也许是疲劳之下免疫力降低,兽医站固然口碑不佳,总比自己胡乱吃药好吧?

    但是说到医院,他的脑子里似乎又蹦出了一丁点奇怪的火花。医院这个东西,能让我想到些什么呢?他抿了抿发干的嘴唇,隐隐觉得有些血腥味,大概是嘴唇开裂了吧。

    医院……医院……这个词到底藏在我脑海里的哪个角落?冯斯挪动着麻木的双腿,在校医院门口的花坛边坐下,也不顾刺骨的凉意立马透过裤子传到了屁股上,开始不停翻搅自己的记忆。自从被拉进这个诡异而变态的世界后,虽然还不到一年的时间,自己已经经历过太多不可思议的奇事,要从当中打捞出一点儿来还真不容易。

    医院……到底什么事情和医院有关呢?冯斯捧着头,苦恼地思索着,看上去活像一个刚刚被女友甩掉因而在雪地中自暴自弃的多情青年。就在这时候,一个男生扶着一个作病娇状的女生从医院出来,一边经过冯斯身畔一边交谈着。

    “其实你该听医生的,留院观察一晚上,”男生用温柔的语调说,“痛经这种事儿可大可小,小心点没坏处。”

    “我才不要在医院里过夜!”女生的语气里充满了忍痛虚弱的意味,“听说校医院以前闹过鬼!”

    男生笑了起来:“每一所大学的校医院和教学楼都闹过鬼,那不过是一届又一届流传下来吓唬学弟学妹的故事而已,你还当真了啊?你想啊,一个学长带着一个学妹走在黑漆漆的走廊里,突然讲个鬼故事让学妹胆战心惊,岂不是可以……”

    冯斯已经听不进这对狗男女如何继续打情骂俏了。我总算明白了,他想,原来是这么回事,闹鬼的医院啊!

    一刹那间,无数过往的碎片在眼前闪现,魔王……天选者……附脑……蠹痕……守卫人的自我进化……尽管仍旧是迷雾重重,但冯斯隐隐感觉到,有一些碎片开始拼接在一起了。他正在一步一步地找到通往真相的那条路。

    他兴奋地想要站起来,却发现膝盖发僵,一时间竟然不能伸直。随即,眼前出现了一团亮晃晃的金星,视线里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身体好像不存在了一样。

    原来老子也有把自己生生累垮的那一天啊,冯斯自嘲地想着,但愿别摔得太难看。

    他昏了过去。

    四、

    打烊的时间快到了,酒吧里还剩下唯一的一个客人。

    李文森一边清理着其他几张桌子上的残酒,一边用视线的余光打量着这位客人。这是一个看上去二十岁出头的青年人,身材高大,面孔称得上英俊,但是很奇怪的,李文森看不出这个人的职业和生活背景。

    这一点很不寻常。李文森在酒吧里讨生活已经有十多年了,这家位于三里屯的属于他的酒吧也已经营业了三年,算得上是阅人无数。从打杂到调酒师,再到自己当老板,他见识过成千上万的酒客,已经拥有了一种近似于侦探小说中神探一样的眼光,打个照面、聊上两句,对于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基本就可以心中有数了。

    曾经有一天晚上,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人独据一桌,一个人喝着闷酒。他并不像其他的饕餮酒徒那样酒到杯干,而是浅斟慢饮,始终显得风度翩翩。他的手机放在手边,并没有关机,只是开启了静音模式,不时地震动着,但中年人却并没有接听哪怕一次。

    这是一个陷入了感情危机的事业成功人士,李文森很快做出了判断。看他的模样,不是正在被情人逼迫,就是正在被元配逼迫,总而言之,已经走到了必须做出重大抉择的临界点上。他来到自己的酒吧,不只是需要用酒精麻醉一下过分紧张的神经,可能也是需要用酒精暂时压制一下理性,然后在感性的驱使下做出某些决断。

    半夜一点左右,中年人付账离开了。李文森并没有太在意。他见识过太多的男女之间的挣扎和龃龉,甚至有元配和小三在酒吧里大打出手的,相较而言,这样一个沉默平淡的酒客,实在太普通。

    到了第二天,他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这个男人。确切地说,是这个男人的尸体。尽管对面部做了马赛克处理,但这个男人的身形、衣服以及无名指上的婚戒,还是被李文森认出来了。

    中年男人是被人一刀刺穿肺叶身亡的,不久之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下刀的是他的情人的前男友。此后有好事的记者顺藤摸瓜挖出了一个颇有些曲折的故事,原来该前男友之所以会对中年男人下毒手,背后还有中年男人妻子的蛊惑煽动。

    这就是人生,李文森轻点鼠标,关闭了这篇网络上的报道。他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中年男人在死亡之前的最后一夜干过什么的人,但这样的知晓却并没有丝毫的意义。一个人死去了,留在世上的痕迹终将被完全抹去。他的人生,他的事业,他为之焦头烂额的爱情与婚姻,终究只会化作让网民们兴奋五分钟的谈资而已。

    那一次的经历,除了一番对人生世事的感慨,也让李文森更加确认,什么样的人在自己面前都无法藏住他的秘密。但今天夜里,李文森觉得自己遇到了对手。

    他真的完全看不明白这个年轻人的来路。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散发出两种截然相反的气质:目空一切的骄傲和小心翼翼的自卑。一方面,这个人打量酒吧里的一切时,带有一种绝对的俯视般的眼光,就好像他是世界的主宰;另一方面,当他被杯子里的金汤力呛了一口时,脸上明显浮现出一种生怕别人嘲笑他的尴尬,毕竟金汤力口感相对舒适,只有不常喝酒的人才会被呛到。

    其实根本就没有谁注意到你吧,李文森想,大家都很忙啊,谁有余暇去嘲笑一个不会品尝鸡尾酒的人呢?但你为什么那么在意呢?就好像一定要像人们证明你什么都会才罢休。

    他不禁稍微对这个人多了几分兴趣,在酒吧里来往的时候,稍稍多看了此人几眼。在酒吧这样一个休闲的场所,他竟然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从面料和做工来看是定制的,价格不菲。事实上,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很少有愿意穿正装的。

    他穿着这一身又是想要说明什么呢?表现他与年龄不般配的成熟?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人的面相应该看起来很幼稚才对,但李文森却分明能从他的眉宇间读出某种饱经世事的沧桑,这种沧桑是绝对假装不出来的。

    大约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酒吧里的两个酒客一言不合打起来了。这种事对于酒吧而言并不算罕见,李文森迅速打电话叫来警察平息了斗殴。不过,在这场斗殴发生时,酒吧里的其他客人都纷纷离座,稍微躲开这两个挥拳的汉子,以免被误伤;唯有那个年轻人,尽管距离事发地点只隔了两张桌子,却始终稳稳当当地坐着,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李文森再次注意到他的眼神:这两个纠缠在一起的壮汉,在年轻人的眼里,就如同两个小小顽童一样可笑而毫无威胁。

    最后李文森放弃了努力。猜测一个人的身份经历,于他而言不过是打发时间的小小爱好,偶尔有失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这么一直到了打烊的时候。李文森打理完其他地方,来到年轻人的桌旁:“先生,抱歉,打烊的时间到了。”

    年轻人点点头,掏出钞票递给李文森。李文森回到柜台找好零钱,当他把零钱交给年轻人时,对方忽然瞥了他一眼:“这一晚上你都在不停地盯着我,到底是在看什么?”

    李文森愣住了,同时也有些窘,没想到自己的小动作竟然会被对方留意到。他正想解释,忽然觉得喉咙一紧,像是有人卡住了他的脖子——但是对方并没有伸手,甚至于动都没有动一下。

    我是在做梦么?李文森惊恐万状地想着。

    这双无形的手越来越用力,呼吸困难的李文森伸出了手想要把“手”掰开,却发现自己找不到一个有形的实体去触碰,即便想要自救都无能为力。

    头昏眼花的时候,他听到年轻人在他耳边近乎轻柔地说:“你是想要猜测我到底是个什么人?对吗?”

    李文森勉强点点头,只觉得眼前发黑,脖子似乎马上就要断掉。就在这时候,咽喉处的压力忽然消失,他一下子软倒在地上,咳嗽了许久,似乎从来没有发现过自由呼吸是那么的美好。

    “怎么样,你最后得出了什么样的结论?”年轻人蹲下身来,饶有兴致地问。

    李文森喘息了好久,勉强坐起来,低声说:“我……我什么都看不出来。”

    “什么都看不出来……”年轻人似乎很满意,嘴角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他想了想,忽然说:“既然这样,我就给你一个机会吧。”

    “什么机会?”李文森茫然。

    “活命的机会,”年轻人盯着他,“既然你对我那么有兴趣,我就让你好好猜一猜。你不妨把你想象中的我是什么人都一一说出来,如果能猜对一半以上,我就饶你不死。不然的话,只能送你到地狱里去慢慢猜了。”

    李文森浑身一震,想要开口讨饶,但从年轻人的眼睛里可以看出,对方既然做出了决定,就绝不容许他讨价还价。他只能咬了咬牙,生平第一次为了自己的性命而开始进行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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