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疲于奔命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唐缺 本章:第五章 疲于奔命

    一

    何一帆穿着一身动漫式的萝莉装,双手托着下巴,看着身前的金链汉子。该金链汉子脑袋光秃秃的,一身发达的肌肉,在这样严寒的天气里依然穿着露出手臂的短褂子,两条胳膊上分别纹着老虎和龙图案的刺青,一看就绝非善类。可惜的是,如此威武雄壮的汉子,此刻的姿势却是狗啃屎一般趴在地上,形象就未免有些滑稽了。

    “我说过了,在我面前不要大吼大叫,那样很不礼貌。”何一帆低下头,声音轻柔地说。

    金链汉子拼命挣扎着,试图站起来,但他的挣扎显得很无力。俞翰的右脚正踩在他的背上,就如同如来佛的五指山,让他没有半点翻身的可能性。而在他的周围,他所带来的小弟们在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有的是货真价实爬不起来,有的是看见俞翰的拳头就不敢爬起来。

    最后金链汉子郁闷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算你牛逼,老子认栽。”

    “也就是说,你愿意从此离开这一片,是么?”何一帆笑眯眯地问,“那以后这里我就接管啦,多谢。”

    金链汉子一瘸一拐地带着手下离开,何一帆站在这条重新变得安静的小巷里,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雪已经停了,地上是夹杂着冰渣的黑色泥泞,灰蒙蒙的太阳正在无精打采地升上天空,小巷口所正对着的大街上,汽车喇叭、自行车铃铛夹杂着早餐叫卖声响作一片,炸油条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这正是一个最寻常不过的北京的雪天清晨。

    “美好的世界啊……”何一帆有些惆怅地自言自语着。

    “好了,又帮你干掉了一个小团伙,你所谓的‘帮会’,”俞翰说,“这种没什么意义的游戏你到底要玩到什么时候?难道你真的想当个大姐头?”

    “第一,不是‘真的想当’,而是我现在已经是大姐头了,”何一帆嗤之以鼻,“第二,我做这些事,不是为了好玩,当然是有目的的。现在告诉你你也不明白。”

    “是啊,反正我就是个傻大个,什么都不明白……”俞翰嘟哝着,还想再说什么,何一帆的手机响了起来。何一帆看了一眼来电号码,接通手机:“天选者大人,怎么突然想起来找我了?”

    “我找你,是求救的。”电话那头的天选者大人冯斯说。

    “求救?”何一帆有些意外。

    “我需要酒,确切地说,是我的一位朋友需要酒,”冯斯说,“我想来想去,只有找你来讨点儿酒了。”

    “还是那位宁哥的家里对吧?”何一帆的反应很果断,“二十分钟后到。”

    何一帆很准时,二十分钟后已经赶到了宁章闻家里,并且如约带来了酒。注射之后,刘岂凡终于安静下来了。他皮肤上的古怪颜色完全消褪,面孔恢复了平静,沉入睡眠中。何一帆摸了摸他的脉搏:“没什么问题了,睡一觉就好。他的附脑力量可真够强的,”

    冯斯松了口气:“总算不至于导致地球毁灭了。”

    一旁的俞翰张大了嘴:“我怎么没听说过有那么可怕的蠹痕呢?”

    何一帆踩了他一脚:“蠢材!我们的天选者大人一向满嘴跑火车,你难道不知道?”

    俞翰尴尬地搔搔头皮,何一帆转向冯斯:“这个人到底是……当然,你不愿意讲我也不勉强,谁叫我上次差点拆了你的房子呢?就算是还债好了。”

    “其实你赔偿的毛爷爷已经够还债了……我还是告诉你吧,也许你能帮我解惑。不过稍等一会儿,我先安顿一下我的朋友。”

    何一帆斜眼一看:“又是漂亮姑娘,冯大少桃花很旺嘛。”

    “你们能不能不要用同样的台词?”冯斯咬着牙,撇下她走向黎微。黎微正站在窗边,神情有些漠然地看着窗外,仿佛是在欣赏着雪景,周围人无论在说什么,都和她不相干。

    “早上那一场大架,你住的地方毁了,也不可能回去了。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冯斯问。

    “我还以为你会直接邀请我住在这里呢。”黎微头也不回地说。

    “你是一匹孤狼,不会答应的,我何必白费唇舌?”冯斯说,“但是我也得友情提醒你一句,现在证实了你有很大可能……和我是同样的人,那你就已经不属于那个寻常的世界了。无论你去到哪里,都躲不开那些危险的同类的。”

    “反正那些蠹痕在我身边就起不了作用,”黎微耸耸肩,“见机行事吧。”

    冯斯轻轻摇头:“随便你吧,反正谁也不可能约束你的。”

    “不过你得借我点儿钱,”黎微说,“现在这种情况,我没法开工,很快就得饿死了。”

    “你就连点应急的积蓄都没有?所以说你真是除了罩杯什么都没变……”冯斯叹息一声,“先给你点儿现金,你留个卡号,一会儿我转账给你。”

    黎微点点头,在冯斯递过来的纸笔上写下卡号,并没有多说什么,很快离开了。冯斯看着她的背影,目光里充满了种种复杂的情感。何一帆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我怎么感觉你和这位美女之间有些故事呢?”

    “她是我高中时候的女朋友,”冯斯简短地回答,“不过现在你似乎应该有更重要的问题要问我吧?”

    “人都有八卦的心嘛。”何一帆撅着嘴,“好啦好啦,我已经准备好瓜子茶水了,冯大爷快开始说书吧!”

    几个小时前。

    “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可能也是一个拥有附脑的异人。”冯斯如是说,“欢迎来到魔王的世界。”

    听完冯斯的话之后,即便是黎微这样无论什么境况下都能强行镇定的人,也足足愣了好几秒钟。她皱着眉想了好一会儿,伸手指向对面的胖厨师:“你是说,我和你,和他,都是同一种人?是因为那个什么什么附脑的原因,让我可以抵御你们的特殊能力?”

    “恐怕是的。”冯斯的表情显得很是沉重,“一般人是不可能不受蠹痕影响的。这位胖大叔会那么轻易被我打中,应该也是你消除了他的蠹痕的缘故。”

    “没错,这也是我的判断,”与冯斯相比,胖厨师则是一脸欣悦,好像被砍了一板凳是十分开心的事情,“这样的蠹痕,和小刘的一样,都是千金难寻的。我们当然要弄到手了。”

    “我可不像这个废柴那么好摆布。”黎微哼了一声。

    刘岂凡的脸色变得惨白,眼神里流露出一种屈辱,冯斯注意到了这个小细节,忍不住想:这个半自闭的家伙,好像很在意黎微说的话?

    不过容不得他多想,胖厨师所带来的两个壮汉已经跨步上前,他只能随手抄起桌上的一个装饰用的青铜烛台,观察着这两个对手。这两个壮汉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打架老手,光是指关节上的老茧就有厚厚一层,自己单挑都未必能赢,何况是要一对二。

    “考虑到这位小姐的附脑能够防护蠹痕,我专门带来了两个纯正的打手——他们的附脑并不能激发蠹痕,只是令身体更强壮而已。这下子就算是万无一失了。”胖厨师搓着手,就像是正在看着砧板上的三条肥鱼。

    黎微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也抓起了一把瑞士军刀,冯斯拦住她,低声说:“这两个是打架老手,没用的。准备好逃跑。”

    说完这句话,他猛地挥起烛台,向着身前的那条大汉扑了过去。对方轻巧地一侧肩,闪开了他这一下,然后脚下顺脚一绊,冯斯失去平衡,普通摔倒在地上。这一下似乎摔得很重,他嘴里哼唧着,一时间爬不起来。

    “看起来气势那么足,原来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大汉狞笑一声,上前一步,一脚朝着冯斯的背脊踩下去。但就在他的脚底即将踩中冯斯的一瞬间,冯斯忽然间就地一滚,躲开对方踩踏的同时,右手已经把放在墙角的一样东西稳稳地握住。没等对方反应过来,他右手一挥,一股刺鼻的雾气朝着两条大汉的脸上喷去。

    ——那是黎微扔在墙角的一瓶杀虫剂。

    两个打手捂着眼睛发出了痛叫声,冯斯借机跳了起来,将就着杀虫剂的金属瓶子,朝着两人的脑门上狠敲下去。两声钝响后,瓶身都被敲得变形了,但两人却并没有晕倒。而杀虫剂瓶子已经又弯又瘪,没法再用了。

    冯斯扔掉杀虫剂瓶子,又弯腰捡起了第三件工具:一根大号的臂力棒。他双手握住臂力棒,使尽全力向着两人抡过去。虽然臂力棒弹性十足,击打的手感不是那么爽快,但毕竟还是够重够硬,也没有那么容易坏。这两下重击之后,两名打手都被打昏了。

    “你们他妈的才是绣花枕头!”冯斯恶狠狠地骂道,然后回过身,冲着黎微翘起大拇指,“你真是太棒了。这要换个会收拾的女人,我还真没办法接二连三发现那么多趁手的工具。”

    黎微很是得意:“这叫做懒人有懒福。”

    “不过这根臂力棒是怎么回事?”冯斯说,“这种强度,我掰起来都嫌费劲,你就算再女汉子不可能弯得动。”

    “好早以前的一个前任男友留下来的,”黎微说,“他被我赶出去的时候哭得昏天暗地,拉下好多东西都没拿。我把其中一部分拿去卖了废品,这根棒子看看觉得可以当防身工具,所以留下来了。”

    冯斯哈哈大笑:“你真是人间奇葩!”

    他再转向胖厨师:“怎么样,是不是该我们俩单挑了?”

    胖厨师毫不慌乱,似乎也并不在意两名手下被打倒,居然轻轻鼓起掌来:“在劣势之下懂得采取策略故意示弱,脑子不错。可惜的是,人脑子好使,附脑不好使,终究还是不顶用的。”

    “我懂你的意思,不就是在拐弯抹角说我是个废物么?我已经习惯了。”冯斯浑不在意,“问题在于,你的肌肉男已经躺下了,蠹痕又没法使唤,你还有多少招数呢?”

    “蠹痕没法使唤?”胖厨师诡秘地一笑,“我问你,你小时候看过圣斗士吗?”

    “看过,怎么了?”冯斯觉得自己有点跟不上胖厨师的跳跃性思维。

    “还记得那句台词吗?”胖厨师的胖脸上闪烁着天真无邪的光芒,“同样的招式对圣斗士是不能用两次的。”

    他霍然伸手入兜,掏出一根吹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在嘴边,吹出了一根闪亮的钢针。

    冯斯下意识地想要闪避,但瞬间意识到身后就是黎微,这一下闪不得,犹豫之下,咬牙决定不动。但虽然他没有动弹,毒针却也并没有刺中他,从他的耳畔擦了过去。听着耳边的这一声搜的声响,冯斯意识过来,对方的目标根本就不是他,而是黎微。

    他急忙回头,果然,那根针正插在黎微的耳畔。黎微的身子摇摇晃晃,向后就倒,冯斯想要去扶已经来不及了。

    这时候斜刺里伸出两只手,接住了黎微,居然是刘岂凡。从胖厨师闯进来之后,他就一直缩在房间的一角,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令冯斯差点忘记了他的存在,此刻看到他伸手扶住黎微,不免让冯斯有点小小惊诧。当然,双手接触到黎微的身体,刘岂凡照惯例脸红得像猴子屁股,整个人好似要烧起来一样。

    这厮存在感果然薄弱,简直就和空气差不多,冯斯禁不住在心里吐槽。他正想上前查看黎微的状况,胖厨师已经开口了:“放心吧,针上涂的只是麻醉剂和‘酒’的混合物而已。她没事,一会儿就能醒过来——在我们的地盘。”

    酒?冯斯先是一愣,继而明白过来胖厨师的用意。这个死胖子所说的,当然不是普通的酒,而是守卫人们用来抑制附脑觉醒的药物。他想要麻醉黎微的附脑,令她无法消除他人的蠹痕。

    果然,随着黎微的昏迷,胖厨师身上的蠹痕释放了出来。

    仍然是几个小时前冯斯所见过的那种棕黄色的蠹痕,但这一次,蠹痕不会失效了。冯斯无处逃遁,

    他很快感觉到全身酸软,似乎所有的力量都在飞快地消逝,整个人好像变成了一个正在漏气的气球。无论怎么努力用力,都完全没有用处,仅仅几秒钟的时间,他就连站都站不稳了,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有过了几秒种,这样的坐姿也无法保持了,只能瘫在地上,像一张隔夜的煎饼。

    “难怪不得你上次看到我的板凳砸过去都不躲,”冯斯连口舌都有些无力了,说起话来也含含糊糊,“你这个蠹痕用来打架还真有用。”

    “我已经手下留情了,”胖厨师憨态可掬地笑着,“我原本可以让你连呼吸肌都用不上力,那你就活活憋死啦。”

    “算、算你狠……”冯斯黔驴技穷,心里知道这一趟又要落入敌人的手里了。还在对于他这个废物天选者来说,被人打败、被人捉拿完全就是生活常态,居然心里也不算太慌张。

    他眼睁睁地看着胖厨师一手一个,像拎小鸡一样拎起他和昏迷的黎微,再用脚尖踢醒两名倒在地上的手下,出门而去。胖厨师甚至没有出口招呼刘岂凡,刘岂凡自己乖乖地跟在他身后,没有抗拒,没有挣扎,半个字都没有说过。

    还是烂泥糊不上墙,冯斯在心里想着,活该一辈子做奴隶。

    他的身子在地板上拖行着,被拖进电梯,被拖到胖厨师开来的suv里,好似一捆稻草。他在半途中好几次试图挣脱,但身体四肢好像已经完全不属于自己了,肌肉完全无法用力。胖厨师说得没错,要是对方再狠一点,完全可以让他连呼吸都不能自主。

    稻草一样的天选者瘫在suv的后座上,和黎微挤在一起,耳听得胖厨师发动了车子,除了听天由命之外没别的可做。冯斯觉得自己已经渐渐麻木,甚至连屈辱感都难以再从心里涌起了。

    如果我始终侥幸不死,难道就一辈子这样扮废物、一辈子被人折腾摆布吗?他呆呆地想着。那些小说和影视剧里的主人公,一个个都牛逼得不得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路打怪升级不亦乐乎。老子为什么不能像他们那样拉风?为什么顶着打败魔王的天选者的名头,要成天扮演一捆被搬来搬去的稻草,甚至连心爱的人都无法保护、只能忍痛割舍?

    一想到姜米,他又觉得胸口开始发闷发痛,这种难受的感觉居然和那些骗小女生的言情故事里所描述的一模一样,总是让他觉得很没面子。但紧跟着,他的脑子里微微一阵晕眩,随即感觉到了身上的肌肉突然开始紧实,力量似乎又恢复了。

    这是怎么回事?冯斯不解。但他一向反应很快,既然力量回来了,第一个念头就是跳起来趁敌人不备赶紧出手偷袭。然而忙中出错,他忽略了自己只是在一辆汽车里,这一跳起来脑袋直接磕到了车顶,撞得他眼冒金星,那一瞬间想好的种种作战计划全部化为泡影。

    好一会儿他才缓过劲来,并且发现敌人并没有借这个机会重新制服他。他意识到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捂着头小心地弯腰站起来,向着前排扫了一眼。

    他发现胖厨师和两个手下都像泥塑一样愣在车座上一动也不动,刘岂凡却在伸手解安全带和开车门,不过这些简单的动作他做起来却显得相当吃力,像是精力不济。冯斯一下子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

    “我真是小看你了,”冯斯说,“看来每一个男人的心底都藏着英雄救美的情结啊。你别说话,我知道你用减慢时间的蠹痕很耗体力,你也甭解安全带开门了,我直接把那三位扔出去,我们开这辆suv走。”

    他麻利地动手,把胖厨师和两个手下都拉了出去,想了想,从胖厨师身上找出毒针,在三个人身上都刺了几下。按照胖厨师的说法,针上混合着麻醉剂和“酒”,应该足够这几位躺上一阵子了。

    然后他坐到驾驶位上,发动了汽车:“刘兄,你这次就算是公然和他们撕破脸了,也没办法再回去了。跟我走吧。”

    “走不了多远的,”刚刚收回蠹痕的刘岂凡虚弱地说,“在这半天的时间里,我已经两次使用了蠹痕,附脑很快就要觉醒,吞噬我的神智。你扔下我吧,希望你以后能够……”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着说出口:“希望你能好好照顾黎小姐。”

    “别他妈做出一副情深意长的临终交党费的德行!”冯斯狠狠地说,“不就是需要‘酒’么?我会想办法弄给你的!还有……”

    他伸手指了指后座上依然在昏睡的黎微:“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最好是亲口说给她听。”

    刘岂凡的脸又变红了。

    二、

    一番折腾之后,总算暂时安顿好了一切,冯斯只觉得挡不住的倦意涌上全身,这才意识到自己一夜未睡,简直恨不能直接倒在地板上大睡一觉。但身边还站着何一帆,对方刚刚帮了他大忙,他不能不打起精神陪着笑脸。

    “我知道你现在很困想睡觉,但有些话,我非和你说清楚不可。”何一帆说。

    “我明白,你每次和我说的话,虽然可能不大好听,却往往都是真话,”冯斯往沙发上一靠,“我从来不怕听真话。”

    “所以你才会活得那么痛苦。”何一帆叹了口气。

    冯斯一怔:“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很聪明,即便是不好听的话,你也会用理智去判别真假,不会盲目抗拒,也不会自我欺骗;但你同时又很有尊严,即便理性上接纳了那些话,感性上也会不断地被屈辱和不甘所困扰。”何一帆轻声说。

    冯斯沉默了一阵子:“所以,现在我的感性又开始觉得很不好受,但是理性却不得不承认你说得有道理。说真的,在过去的历史上,像我这样的废物天选者,到底有没有出现过?真的半个都没有么?”

    “从来没有过,”何一帆很肯定地说,“所以你的出现让所有人都十分困惑。过去的那些天选者,虽然每一个最终都失败了,但都是很早就展现出了惊人的能力,毕竟附脑不足够强的话,是不可能和魔王发生联系的。你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明明能感受到魔王的精神力量,却从来不能展现出任何主动的能力。”

    “那会不会弄错了?其实我根本不是天选者呢?”冯斯说,“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在想,天选者也不过是后来人们总结出来的概念,并没有什么真正严密的标准。或许我只是另外一种异类的存在,出于巧合,拥有某些和天选者重叠的素质,却根本不是呢?”

    何一帆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倒是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那如果我有法子澄清,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了?”冯斯的心里瞬间燃起了希望。

    何一帆伸出手,拍了拍冯斯的手臂,眼神里充满了怜悯:“那只是一种可能性,一种并不算大的可能性。更何况,就算你真的不是天选者,也没有人会相信的,或者说,没有人愿意相信。”

    “为什么?”冯斯一下子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如果我这样的废物并不是真正的天选者,难道守卫人们不应该好好松口气吗?为什么不愿意相信?”

    “因为人们需要一个天选者,”何一帆说,“这就是能一刀秒杀你的终极答案。”

    “人们……需要?”冯斯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最近几十年来,魔仆和妖兽的异动越来越频繁,势态和过去截然不同,种种迹象都在预示着魔王的重现。对于拥有附脑的特殊人群来说,守卫人当然是急于找到一个新的天选者,来保留对抗魔王的希望,鼓舞所有人的士气;而黑暗家族,一部分想要活捉天选者来寻找和魔王重新建立联系的方法,另一部分……”

    “想要直接干掉天选者,打击守卫人的士气,对么?”冯斯说。

    何一帆没有开口,但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冯斯低着头,像是在观察自己的脚尖:“也就是说,并不是我一定是天选者,而是人民需要我做这个天选者。”

    “没错,就是人民需要,所以必须赶鸭子上架。你就是那只鸭子。”何一帆点点头。

    “那么,你想给我什么建议呢?”冯斯问。

    “我有两种建议,看你愿意接受哪个。当然,两者都不接受也没关系,总归是你自己的选择,自己的命运。”何一帆说。

    “说说看吧。”冯斯看着何一帆,心里隐隐猜到,无论是哪一种选择,一定都是无比艰难无比纠结。

    “第一种,我帮助你躲起来,”何一帆说,“你也知道,现在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你,靠你自己是绝对逃不掉的,但有我的帮助,就有可能。虽然我们家族在战斗方面的实力不强,但正因为如此,别的偏门左道我们擅长得很。”

    “这一点我绝对相信你,”冯斯说,“很少有姑娘能像你这样古灵精怪,何况你们常年在劣势中求生存,自然有很多手段。不过,你所说的躲起来,意思应该是‘永久消失’吧?”

    何一帆一摊手:“要不然还能怎样?隐姓埋名,永远消失,永远抛弃过去的生活和认识的人。”

    “认识的人……也要抛弃?”冯斯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

    何一帆不客气地抓过茶几上的一桶薯片,一面往嘴里塞一面含混不清地说:“多一次联系,就多一分被发现的风险,而且最重要的是,会给敌人胁迫你的筹码。你不想让他们陷入危险吧?想要不被人发现,就必须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和过去的一切永别。”

    冯斯摆了摆手:“那……第二种方法呢?”

    “变得更强,有足够的力量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身边的人。”何一帆说。

    “这种事情我做梦都想,但是那个传说中的附脑除了替人做嫁衣裳之外,半点主动力量都没有,我该怎么变得更强?难道去健身房天天……”冯斯说到这里,忽然住口不说,显然是明白了何一帆话中所指。他的脸色有些变。

    “你是想建议我……接受那个什么附脑移植手术?”冯斯的目光有些茫然。

    “未必需要移植新的附脑,但你确实需要交出你的身体,让我们好好地进行研究,找出释放你的能力的方法。这个过程可能会有危险,甚至危及你的生命,所以你得考虑清楚。”

    冯斯摇晃着脖子,好像这种类似颈椎保健操的运动能让他减轻压力。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说:“通过这样的研究,你的家族也可能获益匪浅吧?”

    “没有好处的事情,就算我肯帮你,家族也不会愿意耗费资源啊。”何一帆落落大方地说,“守卫人的世界里,不谈利益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这算得上是互惠互利……”冯斯沉吟着。在一阵又一阵不断袭来的倦意中,他有些恍惚,陷入了一种近似百日梦的状态。在幻觉中,他成为了网络小说里呼风唤雨的男主角,长剑挥出漫卷天地的杀人剑光,将一切敌人化作血雨。他御剑而飞,御风而行,脚底万众敬仰,身后跟着姜米、黎微、文潇岚、林静橦……反正他所认识的漂亮姑娘全都被收做后宫,那可真是左手气吞如虎,右手艳福无边……

    起风了。不知哪家的窗户没有关好,被风吹得猛撞窗框,玻璃稀里哗啦的碎裂声惊醒了冯斯短暂的美梦。他定了定神,慢慢地说:“变成一个真正的守卫人,也就意味着我再也不能回头了,对吗?也就是说,无论是哪种选择,我都注定不能再做一个普通人,过着我所憧憬的混吃等死的好日子了,是么?”

    “你不应该抱有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何一帆说,“我早就和你说过了,从你被认定为天选者的那一刻,你就已经注定不可能过上普通人的日子了。你的养父把你藏了十九年,还能让你安安稳稳读完小学中学,算得上是个奇迹了,但奇迹只会发生一次。你还想像没事人一样读书、考试、逃学、找工作、调戏女同学,是没有希望的了。相反,你在普通人的世界里流连徘徊得越久,就越容易给身边人带来伤害,甚至于是令你追悔莫及的伤害。”

    “追悔莫及的伤害……吗?”冯斯无意识地揪着毛衣的下沿,简直快要把毛衣生生撕碎了。他回想着自己这一年多以来的生活:偶尔上上课,在宿舍和室友们一起玩游戏抄作业编排辅导员,临近考试时突击通宵自习,陪关系暧昧的女生逛街……除了需要比一般的学生多承担一些赚钱的重任之外,自己的生活轨迹完全正常。认识了宁章闻后,他又多了一个活动地点,在宁章闻家吃着关雪樱烹调的美食,和文潇岚斗斗口,享受着一种家庭生活般的独特快乐。

    无论其后遇到了多少波折险阻,有那些交情、友情、近似亲情的存在,他觉得自己的心里都始终有一口气不会掉下去。但是当事情已经走到了越来越凶险的地步,或许他不得不做出艰难的抉择了:放弃掉这所有的一切,还是死抓着不放、最后让所有的身边人都受到伤害?

    已经放弃了爱人,接下来,放弃整个世界吗?

    “你不用着急,无论哪个选择都是重大的改变,慢慢考虑吧。”何一帆说,“我先走了。”

    何一帆离开了。冯斯往沙发上一靠,想要细细想想何一帆的建议,但熬不过困意,很快就睡着了。心思太重,睡眠也很浅,他开始陷入各种各样光怪陆离的梦境里,一会儿看见死去的父亲,一会儿看见远去的姜米,一会儿看见欺骗了他的母亲,无论哪个梦,都让他感到十分不舒服。

    所以到了醒来的时候,虽然天色已经昏暗,一看表睡足了一整天,他还是觉得头昏脑涨,脑子也不甚清醒。看看屋里,宁章闻房门紧闭,不知道是在忙碌还是又工作了一个白天后已经睡着了,他不敢打扰。关雪樱同样房门紧闭,冯斯不确定经过昨晚的惊吓劳累后她是否还在卧床休息,所以也不便敲门。

    他看了看冰箱里,由于关雪樱一天没有做菜,里面又填上了几个外卖的一次性饭盒。他随手热了点饭菜,食不知味地填饱了肚子,正准备收拾桌子,门口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文潇岚拎着一袋子药走了进来。

    “小樱病了吗?”冯斯看着袋子里花花绿绿的感冒药。

    “昨天太累,加上雪天受了凉,有点低烧,不碍事。”文潇岚说。

    “低烧的话,不必着急吃药的。”冯斯摇摇头,“先放下药吧,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不必问了,今天早上你和那个小姑娘的谈话,我都听到了。”文潇岚把冯斯赶到一边,开始替他收拾桌子。

    “你的耳朵还真尖……”冯斯心安理得地瘫在沙发上,一脸苦闷。

    “你当时抹除姜米的记忆的时候,好像没有那么纠结,做决断还是挺快的。”文潇岚说。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那样。不过……不大一样。”冯斯想了想,“姜米那时候已经死了妈妈了,而且,最重要的在于……”

    他艰难地斟酌着词句,慢吞吞地说:“我虽然喜欢她,但她就像是突然跳进我的生活的,把她推回到属于她自己的轨道,让她从此无忧无虑,是一个虽然艰难但并不至于让人受不了的决定。可你们……你们更接近于家人。没有了爱情,还可以躲到家里疗伤,如果连家都没有了,我不知道自己还能算什么。”

    文潇岚扭过头去,好像是偷偷做了个擦眼泪的动作,她背对着冯斯,低声说:“是啊,我们这几个人,好像已经习惯了像家人那样在一起。要撕碎它……会很疼的。而且你还忘记了小樱,她和你一样,也和那个世界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打算带她一起走吗?”

    “她未必愿意选择隐居,”冯斯说,“我看得出来,她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现代生活,也一直在努力学习和融入社会。要她再躲到一个没有人能找到的地方,和一脚踢她回大山里有什么分别?总之,这件事我还得好好考虑。实在不行的话,要我变成一个范量宇那样的怪物,也不是不行。”

    文潇岚扑哧一笑:“只是要你唤醒附脑,不是非要变成两个脑袋吧?”

    “三头六臂也无妨,”冯斯的拳头不知不觉地握紧了,“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

    他站起身来,穿上外衣,文潇岚很奇怪:“你要干什么?去哪里?”

    “去找曾炜,”冯斯说,“他安排我躲在疯人院,肯定是有难以应付的敌人,我不想再把他们招到这里来,还是赶快走吧。”

    文潇岚叹了口气:“我很想让你留下来,说几句‘我们一起应对’之类的话,但是和范量宇认识之后,我的确懂得了一个道理: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打肿脸充胖子只能害人害己。你去吧,曾炜至少有枪,比我们有用得多。不过你打算怎么找他?直接闯进局子里么?”

    “还真是!”冯斯很是无奈,“从来都是他找我,我就没有他的手机号。也许我真的只能去局子里打听了,随口编个谎话吧。”

    “你还嫌你的存在不够醒目?还要去招惹更多的警察叔叔?”文潇岚瞪了他一眼,“其实还有别的办法。”

    “什么办法?”冯斯忙问。

    “今天早晨给我们送来酒的那个叫何一帆的小姑娘,似乎掌握了很多信息,”文潇岚说,“曾炜既然卷进了这件事,不可能不被这位人小鬼大的守卫人关注。你去找她更靠谱,顺便也可以帮你新收养的那位害羞宝宝求一点酒——说起来,他到哪儿去了?”

    “妈的,这大哥太没存在感了!我们聊了那么久,我压根把他给忘了!”冯斯一拍脑袋,“我起床之后关注了宁哥,留意了你和小樱,居然半点都没想起他!”

    两人慌里慌张地在屋里看了一通,但这么小的一间屋子,根本不可能藏下一个大活人。被文潇岚称为“害羞宝宝”的刘岂凡,已经不见了。

    “得把他找回来!”冯斯果断地说,“他如果被抓回去了,还会是黑暗家族手里的大杀器;要是流落在外面就更糟糕了,几天后附脑发疯,不知道会带来什么样灾难性的后果。”

    “我陪你去。”文潇岚没有犹豫,“不过这个家伙会去哪儿呢?他应该是个自理能力很糟糕的人吧。”

    “用‘糟糕’这个词恐怕都抬举他了,”冯斯哼了一声,“这家伙的生存能力大概比过去的宁哥还惨。”

    “兄弟,我谢谢你啊!”房间里传出宁章闻闷闷的声音。

    三、

    队长一个漂亮的投篮假动作,晃起对方的防守球员后运球直突篮下,但对方身高一米九五的中锋就像一座铁塔一样镇守在三秒区内,他不敢直接上篮,只能把球分到三分线外。接球的得分后卫似乎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稍一犹豫,身前已经有人防守。这一次进攻宣告失败,不得不重新再来组织。但进攻时间已经快到了,最后小前锋赶在二十四秒前仓促地强行出手,差点投了个三不沾。

    一分钟后,上半场比赛结束,冯斯所在的系队落后四分,分数不算多,队长却显得十分郁闷。

    “马勒戈壁德!”队长恶狠狠地爆粗,“但凡我们还有一个射手能上场,分分钟切了这帮孙子!”

    校内联赛早已经趁着冬天到来之前结束了,这只是一场友谊赛,是本系和另外一个兄弟学院之间一年一度的传统对抗赛。学院院长有点儿能耐,把比赛安排在了学校的体育馆里,让球员和观众都免受寒风之苦。

    从实力对比来看,系队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只是时机不凑巧,正赶上人员不齐整的时候,三分精准的主力得分后卫扭伤了脚踝没法上场,长于中投的后起之秀冯斯据说已经请病假大半个月,连鬼影子也找不到。而比赛刚刚打了不到十分钟,顶替先发的原替补得分后卫又在一次对抗中撞伤了膝盖。这下子,全队最擅长投篮的三个人都不能出场了。

    对方的防守变得十分轻松,一米九五的中锋和一米九二的大前锋死守篮下,反正这不是NBA比赛,没有防守三秒的限制。系队没了射手,只好频繁依赖突破来寻找得分机会,结果一次次地遭遇对方双塔的封盖和干扰,命中率奇低。而对方原本技术有限,虽然身高占据优势,进攻也不得力,半场打下来,两边的篮圈和篮板饱受肆虐,分数是20:16,那场面别提有多难看了,不少观众开始不客气地喝倒彩。队长是一个日漫情结深重的家伙,不只追求胜利,还希望赢得好看,听到观众的嘘声,脸色比猪肝还难看。

    “伤员也就罢了,要是让老子抓住冯斯那个王八蛋,非骟了他不可!”队长气得口无遮拦,“狗屁的病假!老子才不相信他一病能病上半个月!肯定是逃学和哪儿的小婊子旅行快活去了!”

    系队的替补控卫小心翼翼地戳了戳队长:“队长,他应该没和什么小婊子出去旅行。我看见他了。”

    队长把手里的毛巾一摔:“在哪儿?这狗日的在哪儿?”

    “在看台上,”替补控卫伸手一指,“你看!”

    队长抬头一看,果然,冯斯那个王八蛋公然出现在了看台上,正在东张西望,似乎是在寻找着什么。他身边还跟着一个挺眼熟的漂亮女生,队长认出那是和冯斯关系暧昧的姓文的同班同学。这个女生去看过冯斯的比赛,后援团里还有一个眉清目秀的小萝莉,让其他队员颇为嫉妒。

    “阿搞!”队长喊着替补控卫的外号,“走,跟我上去,把冯斯搞下来!”

    “这……还有下半场比赛没打完呢,不如完场再去吧?”阿搞小心翼翼地说。

    “不行!一会儿丫的又撒腿跑了!”队长一把抓住阿搞的手腕,“现在就跟我去!”

    “知道了,你先放手,好疼……”

    几分钟之后,冯斯愁眉苦脸地被队长拽到了场地上,那副情状与其说是队长在教训队员,倒不如说更像是偷情的奸夫被原配抓了个正着。队员们七嘴八舌向冯斯打了招呼,然后带着满脸摆明了的幸灾乐祸,看着队长暴跳如雷:“别你妈再跟我装病了!死了老子给你赔命!马上去更衣室换衣服、热身,下半场上场!”

    “队长,这是冬天,热身时间不够容易受伤的。”一名队员提醒队长。

    “放心吧,那俩老梆子且得啰嗦好久呢!”队长胸有成竹地抬起下巴,示意了一下正在场馆中央举着麦克风讲套话的两位学院院长,“再加上各种停表和暂停时间,王八蛋起码能打十分钟。”

    王八蛋可怜巴巴地望着队长:“老大,我真的有急事,你先饶了我,回头我请你吃……”

    “吃你妹!”队长伸出巴掌在冯斯脑袋上狠狠胡噜了一下,“今天你丫不上场老子让你下半辈子断子绝孙!”

    冯斯还想再说,一直跟在身边的文潇岚忽然拍拍他的肩膀:“去打球吧。”

    冯斯吭哧吭哧地说:“可是,害羞宝宝还没找到呢。”

    “你最近遇到太多事,足够压抑了,”文潇岚说,“差一个小时也不会死人的,去吧,发泄一下。”

    “发泄一下……”冯斯愣了愣,忽然笑了起来,“也对,发泄一下吧。不过,我没带球衣啊。”

    “友谊赛没那么讲究,”队长大大咧咧地一挥手,“随便穿一套别人的就行了。”

    冯斯点点头,拿了一套干净的队服进入更衣室,很快换好衣服。当他穿好球衣之后,准备重新推开更衣室大门回到球场,手刚刚触及门把手,就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莫名地涌现。他心里一凛,松开手,向后退了几步。

    “别担心,我没打算伤害你。”门外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我是来找你帮忙的。”

    这话虽然说得挺客气,但冯斯并没有放松警惕。他默不作声地看着对方开门走进来,并且发现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高瘦的青年看上去略有些面熟。他仔细回想着,忽然想起来了,几个月前,在带着关雪樱离开四合村时,他曾经看到过这个人。不过此人当时并没有和其他前来围观的守卫人混在一起,而是单独站在一旁,显得有些醒目。

    因为当时他穿着警服,看来是一个乡村警察。

    “认出我来了?”乡村警察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我叫丁小齐。”

    冯斯点点头:“守卫人真是无所不在啊。你想找我帮什么忙?”

    “把那个叫做刘岂凡的男人交给我。”丁小齐说。

    冯斯有点意外:“刘岂凡?你来找我是为了他?”

    丁小齐点点头,冯斯禁不住冷笑一声:“看来他还真是奇货可居,刚刚从黑暗家族的手里挣脱出来,马上就被盯上了。”

    “你误会了,”丁小齐诚恳地说,“我们并不是想要利用他,而是为了保护他。”

    “保护他?”

    “他的能力你应该已经清楚了,的确是非常强大的蠹痕,但是,他的重要性却比我们想象中还要高,”丁小齐说,“从昨天晚上到今天下午,刘岂凡脱离掌控还不到二十四个小时,就已经有至少四个黑暗家族的人闻风而动,目的就是要得到他。”

    “所以……?”冯斯等着对方的结论。

    “我们分析,刘岂凡的作用,可能远远超过辅助战斗或者盗窃,”丁小齐说,“要知道,黑暗家族和守卫人之间的力量相互制衡,即便是为了你,黑暗家族也并不敢轻举妄动的。但是现在,为了刘岂凡,他们却倾巢而出。”

    冯斯一乐:“要是能出现一个比天选者还重要的人,那我的压力岂不是小很多?”

    丁小齐摇摇头:“倒未必是超过天选者,关键在于守卫人并不知道他的价值所在,所以黑暗家族这样的突然出击才会有足够高的成功率。很显然,黑暗家族掌握了一些守卫人所不知道的关键信息,只有他们才清楚刘岂凡宝贵在哪里。我们需要抢在他们之前找到刘岂凡,对他进行研究。”

    “我们?你所说的‘我们’,指的是全体守卫人,还是仅仅是你们家族的人呢?”冯斯拖长了声调,慢悠悠地说。

    丁小齐迟疑了一下:“这个么……暂时只是我们家族。”

    冯斯又是一声冷笑:“我明白了。果然,以前有人跟我说过的话是正确的:守卫人永远也别想击败魔王,因为他们内部就是一盘散沙,无论什么时候,眼睛都只会先看到自己家族的那一丁点蝇头小利。”

    丁小齐叹了口气:“随便你怎么说吧,不过现在不是斗嘴的时候。就算你再看不起守卫人,这总算是一群不希望世界毁灭的人吧?让刘岂凡落入这群人手里,是不是比信仰魔王的黑暗家族更好一点点呢?”

    “大概是吧,”冯斯没精打采地说,“可是我已经找了他一圈了,还是没找到。毕竟像你所说的,他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还不到一天,我根本猜不到他到底会在哪里。”

    “就算是强人所难我也得强一下,”丁小齐说,“你和你的前女友,是刘岂凡在这个世界上唯二有可能信任的人。除了你们,没有别的办法了。”

    冯斯不觉声音提高了:“你想干什么?我警告你,这件事和她没关系,你要是敢……”

    “我很奇怪,你进入魔王世界已经大半年了,为什么还没有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道理?”丁小齐充满怜悯地看着他,“口头的警告要是有用,世界和平早就实现了。”

    冯斯二话不说,照着丁小齐的脸就是一拳打过去。但拳头眼看就要打到对方脸上的时候,身前的丁小齐却突然间消失了。拳头落了空,他踉踉跄跄地冲出去好几步,扶住墙才算站稳了脚步。

    “收势还挺快的,”丁小齐的声音出现在了背后,“上一次有人想要这么打我的时候,直接一拳砸到墙上,手指都骨折了。”

    “我本来就没有用足全力,”冯斯说,“对付你们这些奇葩,我早就学会留一手了。你刚才用的是刘岂凡那样的时间停止,还是王璐那样的瞬移?”

    “和王璐小姐的性质差不多吧,”丁小齐回答,“不过我的境界比她差远了,只能移动我自己,范围也小得多。”

    “对付我反正是够用了,”冯斯耸耸肩,“那我就拿你没办法了,只好去死啦。”

    “去死?”丁小齐微微一怔。

    “没错,去死。”冯斯慢吞吞地向后退出几步,然后突然向前急奔,狠狠地对着墙壁一头撞去。

    他这一下冲得又快又猛,简直是带着呼呼的风声,完全一副厌倦了世界决心寻求解脱的势头。丁小齐来不及多想,迅速移动到了他的身前,成为了一副挡在冯斯和坚硬的混凝土墙壁之间的肉垫。砰地一声,冯斯就像一颗炮弹一样撞在了丁小齐身上,他几乎可以清晰地听到丁小齐肋骨折断的声响,当然,他感觉自己的颈骨也差一点折断,头顶上好似打群架时被人拍了一板砖。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过劲来,揉着脑袋喘了几口粗气,并且有些恐惧地发现自己眼前一团漆黑什么都看不到。

    不会是刚才那一下把视神经撞伤了吧?他忍不住浑身一颤。过了一小会儿,他才发现,原来并不是自己的眼睛出了什么毛病,而是——停电了。当瞳孔逐渐适应了黑暗之后,眼前还是勉勉强强能看到一点东西的。

    “妈的,吓死老子了!”冯斯嘟哝着。他低头一看,丁小齐正躺在地上,虽然强忍着没有呻吟出声,但看的出来疼得够呛。

    冯斯蹲下身来,拍拍丁小齐的肩膀:“有两件事得谢谢你,第一,谢谢你替我挡了这一下,你好歹不希望我死,证明你是真正的守卫人而不是黑暗家族;第二,谢谢你告诉了我关于你瞬移能力的实话,如果你不是只能转移自身,而是连我也可以转移,那我就没办法啦。”

    丁小齐苦笑一声:“你真够狠的,刚才是真撞啊。万一我没有瞬移过去替你挡那么一下,难道你就真的要把自己撞到脑浆迸裂?”

    “不成功则成仁,人有时候就是需要这么一点狠劲,”冯斯说,“既然从能力上说我已经是一个废物了,总得拿出点别的东西来,不然真得一废到底了——奇怪,耽搁了那么久,队长为什么没来催我呢?”

    冯斯有些纳闷。自己到更衣室换衣服,原本应当是五分钟内就可以全部搞定的事情,现在耽搁了那么久,下半场都该开始了吧?以队长的急脾气,活吞了自己都有可能,怎么会一直没有派人来催?难道是因为停电没法继续比赛,所以也不着急了?

    正在奇怪,耳边隐隐传来一些嘈杂的声响,好像是从篮球场里传来的。侧耳细听,似乎是由人们的叫喊声所组成的声浪。他想要打开门出去看看,地上的丁小齐哼唧着开口了。

    “别……别出去!”丁小齐竭力忍住痛,“千万别出去!”

    “为什么?”冯斯问。

    “外面出事了,这场停电不是意外事故,”丁小齐面色凝重,“我没有猜错的话,黑暗家族……已经提前来了。”

    四、

    一般而言,爱打篮球的男生在大学校园里总是很受女生欢迎的,但系队的情况比较特殊,除了冯斯等极个别例外,大多数队员都长得比较——骨骼清奇。假如有女生怀着寻找流川枫的梦想来看系队打球,最后收入眼帘的大抵都是赤木刚宪鱼住纯高宫望之流。因此虽然系队打球还是不少女生来看,但球员们基本都是光棍一条。

    所以现在文潇岚坐在板凳席边上,队员们一个个都浑身不自在,像是球衣里长了毛刺。他们不断地偷偷打量文潇岚,却又不敢上去搭讪。

    唯一的例外是队长。这是一个高尚的、纯洁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或者换句话说,是个白痴。由于满脑子都是篮球,连谈恋爱的事情都极少去想,他反而能自如地和文潇岚说话:“文同学,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个王八羔子……啊,对不起,能不能告诉我冯斯这段时间到底去哪儿了?我反正是不相信那孙子……他会真的病那么久。”

    文潇岚抿嘴一笑:“他的确是装病,不过么,也算是身不由己。”

    “怎么身不由己了?”队长问。

    “学长,你们以前学线性代数和概率统计的时候,是不是一位姓白的女老师教的?我们系这两学期就是她。”文潇岚挤了挤眼睛作神秘状。

    队长怔了怔:“是啊,很凶的一个老女人,听说快四十了还没结婚,我们都说她……算了,说出来不雅。她怎么了?”

    “她,和冯斯之前产生了一点小误会。冯斯为了躲她,只好装病了。”文潇岚拼命憋住笑,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

    “误会?”队长和其他队员们先是莫名其妙,然后几乎是在同一时刻大张着嘴,发出齐齐的惊叹。

    “我靠!还真没看出来了,冯斯这小子的口味那么……那么不走寻常路。”队长的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这才叫情圣!真给咱系队长脸。”

    委屈你了,白老师,文潇岚在心里想着,谁叫你上学期没给我90分?

    好在中场休息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球员们恋恋不舍地暂停八卦,准备上场,到这时候队长才发现问题:“咦?情圣呢?换个衣服要换到过年啊?坦克,快去把他给我……”

    他正准备命令绰号“坦克”的中锋去把冯斯揪出来,忽然之间,所有人都眼前一黑——体育馆里的灯灭了。与此同时,音响系统发出尖锐的啸叫声,dj的喊叫与动次打次的音乐也随之而停止。

    “停电了?”队长有些疑惑,“不会是冯斯那孙子故意搞坏了电路好不上场吧?”

    “你只是要他打几分钟篮球而已,又不是要他去和凤姐约会,”文潇岚哭笑不得,“他哪至于那么不分轻重!”

    这场比赛原本就打得沉闷乏味,跑来看球的学生们早就已经有些不满,现在再赶上停电,更是莫名郁燥,很快黑沉沉的体育馆里充满了嘈杂的嘘声、口哨声、喝倒彩声。好在这是个智能手机时代,相当于谁的身上都随身带着手电筒,一些学生索性起身离席,用手机照着路准备提前离开。

    但他们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体育馆的所有出入大门都被关上了,而且似乎是从外面锁死了,无论是正常的出入通道还是应急通道,全部封闭,一个都打不开。

    大学生们这才惊慌起来,通道被封闭的坏消息迅速蔓延开,不安的氛围开始涌动,胆小的女生已经发出了惊叫声。一些比较镇定的学生一面打电话报警呼救,一面开始尝试撬门和撞门。但十分奇怪,门外似乎是被什么分量十足的重物顶住了,即便锁已经被撬坏了,门还是无法被打开。

    在这片喧嚣而惊惶的声浪中,场地中的篮球队员们也有些不知所措。文潇岚却比旁人想得更多,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正当冯斯身处体育馆中寻找失踪的刘岂凡的时候,突然发生这样的事件,恐怕既不是偶然也不是意外。但她也没有办法开口向身边的人解释,只能悄悄地离开摸不着头脑的球员们,向着更衣室走去,想要先找到冯斯再说。

    文潇岚来到球员通道的出入口处,正准备走进去,忽然感到有人在扯她的衣袖,回头一看,竟然是她和冯斯一直在找的刘岂凡。虽然黑暗中看不清楚面部细节,但文潇岚不用看也能猜得出,刘大少必定还是那副满头大汗、面色发白或者发青发紫的德行。

    “少爷啊,我找你找得腿都快跑断啦!”文潇岚没好气地说,“妈妈没教过你……”

    她原本想说“妈妈没教过你出门之前说一声吗?”,忽然想起刘岂凡母亲惨死的事情,又赶忙住口。好在刘岂凡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她刚刚说了些什么,急急忙忙地开口了:“糟糕了!抓我的人来了!”

    文潇岚怔了怔,随即反应过来:“照这么说,体育馆停电和门被堵住,应该是这帮人干的了?”

    刘岂凡点点头:“肯定是他们。”

    文潇岚哼了一声:“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是最怕和人接触嘛,怎么会跑到这人和人扎堆的地方来了?”

    刘岂凡嗫嚅着答不出来,文潇岚摆摆手:“先不说这个了,快跟我去找冯斯,我们想想办法解决掉那些家伙。喂,你还戳在那儿干什么?还不赶紧跟我走?”

    “找到冯斯也没有用的,”刘岂凡说,“他什么也做不了。”

    “你这话最好当着他的面说,这样他就有机会在你身上磨磨他发痒的拳头了,”文潇岚说着,伸手去拉刘岂凡,“总之先找到他再说。他在更衣室里。”

    她的手伸了出去,却一把抓了个空。仔细一看,刘岂凡的身影已经消失了。她先是一惊,然后很快想明白了——刘岂凡动用了他令时间减缓流逝的蠹痕,从自己的身前溜掉了。

    这个孙子还真敢!文潇岚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生气,而是吃惊。在听了冯斯的描述以及和此人进行过短暂接触之后,她曾经背地里给刘岂凡下了论断:“这个人太蔫了,完全是个极品小受。”

    “不要用你们文艺界那些低俗的词汇!”冯斯当时正色说,“其实他就是个三棍子闷不出个屁的货色。”

    “我低俗也比你粗俗好!”

    不过现在看起来,刘岂凡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蔫。他先是对一直控制自己的黑暗家族进行了反抗,现在又不听自己的话,好像在内心深处也藏着一点属于他的自由意志。

    那就看你的啰,文潇岚想着,不过我还是得找到那个王八蛋。这么想着,她继续迈开步子走向更衣室,却不小心被混乱中的人流撞了一下,一下子摔倒在地上。这一下摔得好重,她龇牙咧嘴地在地上坐了半天,才算缓过劲来。揉着屁股慢慢站起来时,她发现体育馆里的局势已经接近失控了,群体性恐慌的蔓延速度比烈性传染病还要快。其实此刻虽然被堵着出不去,也并没有其他危险局面出现,没有火灾,没有毒气,没有扛着枪的蒙面匪徒,没有吃人的怪兽,但人们还是无法抑制内心的恐慌。封闭和黑暗,原本就是恐惧的来源。

    一些胆小的女生甚至已经开始哭泣,文潇岚不敢再多耽搁,一瘸一拐地跑向更衣室。她看见更衣室大门敞开,冯斯却已经不知去向。手机发出的电筒光照到墙角一个倒在地上的身影,那是一个陌生人,并不是冯斯,看年纪也应该不是大学生。

    “你是谁?冯斯呢?”文潇岚问。

    “文小姐,你好。”对方的声调里带着痛楚,虽然素未谋面,却准确道出了她的姓氏。

    “看来,你也是个守卫人了?”文潇岚说,“发生了什么?冯斯去哪儿了?”

    “要出大事了,”地上的伤者叹了口气,“现在就看冯斯有没有本事解决它了,如果解决不了……”

    “解决不了会怎么样?”文潇岚急忙问。

    “不会怎么样,只不过……这座体育馆大概会被夷为平地,”伤者说,“而体育馆里的所有人,都会死。”

    文潇岚下意识地捂住了嘴。她原本也有一些不祥的预感,却万万没有想到事态比她想象的还要严重得多。

    “整座体育馆……都会被夷为平地?这怎么可能?”她吃惊地问,“我记得冯斯跟我说过,无论是守卫人,还是守卫人的对立面黑暗家族,平素都尽量行动低调、不事张扬,尽量不做出让外界发现魔王世界存在的事情。你们搞一些暗杀是没问题的,当众杀人都已经足够罕见了,在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摧毁一座大学里的体育馆,那怎么可能?”

    地上的伤者苦笑一声:“是啊,你说得半点都没错,按照常态推测,的确是这样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守卫人之间的决斗都会遁入幻域,以免蠹痕碰撞造成的破坏过大。即便是范量宇那样的杀人狂魔,也大多会选在守卫人控制的地盘或者无人地带出手,然而,事实总有例外。”

    不知道怎么的,听到范量宇的名字,文潇岚的心里突地一跳。她定了定神:“这一次来的,就是你说的……例外?”

    “是的,这是一群大大与众不同的家伙,”伤者说,“我原本以为来的是普通的黑暗家族,万万没想到是他们。他们根本连人都不能算,就是一群疯子,一群魔鬼。”

    “原来这世上还有连守卫人都害怕的角色啊,”文潇岚摇摇头,“果然恶人需要恶人磨。那我们现在怎么办?以及,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的另外一个问题,冯斯哪儿去了?”

    “这两个问题其实可以合并成一个,”伤者回答,“就看我们的天选者能不能创造奇迹了。”

    他一阵剧烈的咳嗽,看来是伤得不轻,而且文潇岚能看出来,他并不愿意对自己透露太多。反正守卫人们都是这副多说一个字就会死的德行,她想,也甭问了,干等着吧。

    她在更衣室的椅子上坐下来,脸上若无其事,心里还是忐忑不安,生怕这座巨大的体育馆真的轰然崩塌,那可真会变成轰动全世界的大事,自己这条渺小的生命也算是从此能在史书里占据那么几行字了……

    不过她也略带点惊奇地发现,自己并不如想象中害怕得那么厉害,细细一想,大概是自从和范量宇一起对抗过那些骷髅战士之后,自个儿的胆气比过去更壮了。

    “我也在变成怪物么?”她自言自语着。

    她在黑暗里默默地坐了几分钟,脑子里回想着过去这些月发生的种种事件来分散注意力减轻紧张感,这其中自然少不了她生平的最高光时刻——用自己纤细的身躯硬生生架住重得像块岩石的范量宇,帮助他和黑暗家族作战。在那个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刻,面对着身边狰狞狂舞的白骨,原本应当直接吓晕过去的她居然忘记了害怕,只有一种“老娘和你拼到底”的血气在燃烧。

    她不得不承认,那是范量宇的功劳,这个百无禁忌而又无所畏惧的大魔头,带着那副嘲讽一切蔑视一切的嚣张嘴脸,似乎总能激发起旁人在他面前不甘示弱的雄心。而且很奇怪的是,别人见到范量宇都怕得不行,她却并没有这种感觉,而范量宇对她似乎也和对别人稍有不同。可惜的是,这个双头怪人对他的过去种种依然守口如瓶,从来不肯告诉文潇岚他的身世经历,尤其是那个项坠里的女孩的照片……

    正想到这里,耳朵里忽然传来一阵和先前不大一样的声浪,人群似乎显得很激动。她连忙站起来,重新跑回体育馆里,发现学生们正排着队,以匆忙而有序的步调向馆外奔跑出去,还不断有人高喊“注意脚下!不要摔倒!不要踩踏!”“都别慌张!女生先走!”

    ——被封闭的通道门终于打开了。

    文潇岚这才算松了口气,发现自己的手在止不住地微微发抖,内衣也已经被冷汗浸透了。冯斯这个浑小子总算还是做到了,她欣慰地想,一场巨大的劫难总算是可以避免了。

    她也不着急,等大部分都离开后,才慢慢跟在后面走出体育馆。体育馆外此刻热闹非凡,惊魂未定的学生们,接到电话赶来救援或者看热闹的其他学生以及教职员工,接到报警后赶来的警察,把体育馆外的空地挤得满满当当。

    又开始下雪了。文潇岚扯了扯汗湿的衣服,知道再这样待在外面多半要感冒,决定先不找冯斯了,直接回宿舍换衣服,然后到宁章闻家里去等着。祸害万年在,她自我安慰着,冯斯那种混蛋才不会那么轻易就嗝儿屁。

    她一路小跑回宿舍,冲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换好衣服骑上车直奔宁章闻家。刚一进门,她就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客厅里的茶几和饭桌,都被挪到了角落里,客厅中央的地面上平躺着一个人——刘岂凡。此刻的刘岂凡,看情状和今天清晨时差相仿佛,不过似乎更为糟糕,因为他的身畔已经开始有一些七彩的光斑在跳跃,预示着某种可怕的能量失控。

    不过最让文潇岚吃惊的还不是刘岂凡的状况,而是站在刘岂凡身边的三个人。这三个人正以随意的姿态站在一边,但身上隐隐透出的淡淡光晕说明他们在催动蠹痕,而这些人她居然全部都能认出来。

    先是她已经十分熟悉的老战友,两个脑袋的范量宇;而在范量宇的身边,是上次把关雪樱送到宁章闻家里来的梁野。第三个人则是一个俊美的年轻人,那张脸活脱脱像是从美型日漫里走出来的,要是穿上奇装异服到cos展上晃一圈,绝对会引发无数少女的尖叫。尽管从未见过,她也可以猜得到,这大概应当是那个叫路晗衣的守卫人。

    梁野、路晗衣和范量宇。这三位守卫人世界的巨头居然汇聚一堂,都站在宁章闻家狭小的客厅里。

    这简直就像一个猫笼子里挤进了三头狮子,单是看一眼就足够让人呼吸发紧,文潇岚想。她又想,对于宁章闻来说,在自己的陋居里接待这三位大人物,也算得上是蓬荜生辉了。

    想到宁章闻,她才注意到这三位无比抢镜的主角身边的三个小龙套——冯斯、宁章闻和关雪樱。三人正肩并肩站在宁章闻的卧室门口,朝着客厅中央贼兮兮地张望。她不敢打扰三位巨头,蹑手蹑脚贴着边走过客厅,先问冯斯:“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三位大爷又怎么全跑家里来了?”

    “这三位大爷是来救刘大爷的,”冯斯冲着正像一块宝石一样发着光的刘岂凡努努嘴,“当然他们也并不是出于好意,只是谁也不清楚刘大爷力量失控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还是安全第一为妙。”

    “他为什么会失控?”文潇岚问,“难道……”

    “没错,刚才在体育馆里,是刘大爷拯救了大家,”冯斯说,“当然,我也出了一点点小力气,算是为挫败阶级敌人破坏革命的阴谋做出了贡献。”

    他一面说,一面活动着自己的手腕,似乎关节处受了伤,还不是很灵活。他的脸上、手上也有一些小伤口,像是被尖锐的物体割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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