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你终于来了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唐缺 本章:第六章 你终于来了

    一

    刚一睁开眼睛,强烈的疼痛就再次袭来,从肝区开始,呈放射状扩散开来。汤素静长叹一声,知道美妙的睡眠已经结束,又一个漫长而充满痛苦的白昼来临,尽管临近天亮时她才刚刚睡着。作为一个晚期肝癌患者,汤素静的生命中只剩下一件事可做,那就是祈祷自己快点死去,除了等死,她别无选择。

    门铃响了,保姆去开了门,然后来到汤素静的房门外,轻轻敲了敲门:“汤教授,有一位客人想要见您。”

    大概又是某个老同事或者学生吧,汤素静想。她其实很不愿意接待来访者了,无非就是一些小心翼翼强装出来的笑容,和一堆“保重身体”“放宽心”之类的车轱辘话,而对她自己来说,每说一句话都会感到精力的消耗。但人生在世,就不得不应付无穷无尽的人情世故,即便到了临死的时候也无法免俗。

    “请他进来吧。”汤素静用虚弱的语调说。

    门被轻轻推开,一个身材瘦削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环顾了一下四周,说出了第一句话:“这屋里很黑啊。”

    奇怪,这个声音我好像从没听到过。汤素静一边想着,一边说:“你可以把窗帘拉开。”

    男人拉开了窗帘,耀眼的阳光从窗外涌了进来,铺满了整个房间,那些久违的亮光让汤素静一阵阵眼花。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逐渐适应了这种光亮,一点点看清了男人的脸。这是一个很年轻的男人,有着一张俊美到几乎有些像女人的脸。他脸上带着一丝含义不明的微笑,静静地站在阳光里,就像一幅精致的油画。

    然而,这是一个陌生人。汤素静最年轻的学生也得比他大上十岁。

    “你是谁?”汤素静问。

    “我叫路晗衣。”年轻人说,“开门见山吧,我是为了您的导师袁川江来的。”

    汤素静沉默了几秒钟,慢慢开口说:“你不是为了袁川江,你是为了袁川江的研究成果。”

    “没错。”

    今天不是周末,夏天的阳光也日渐毒辣,所以附近社区公园里的人并不多。路晗衣推着轮椅,在阳光下缓缓地兜着圈子。他似乎一点也不怕热,而汤素静更是在炎热的夏季里依旧穿着长衣。

    “好久没有晒太阳了,真是舒服,”汤素静眯缝着眼睛,“人到了要死的时候,一点儿小事都会变成奢侈了。当然也得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帮忙,我的肝区疼痛连吗啡都压不住,只顾着痛了,也就感觉不到晒太阳的温暖了。”

    “乐意效劳。”路晗衣说。

    “不必注射,也不必吃药,只是轻轻触碰一下,就止住了痛……看来你真的是袁老师一直在寻找的那群人,是吗?”

    “这样的止痛不是什么好事,会对神经系统有严重损害的,当然对你来说,显然不必在乎了。”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第二句话。你就是他一直在寻找的那群人中的一个,是吗?”

    路晗衣把轮椅推到树荫下的一张长椅旁,锁住轮子,自己在长椅上坐了下来。他随意地扫视着附近散步的老人和玩闹的孩童,目光中似乎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伤感和怜悯。

    “人,活着的时候被分为无数的群体,但死后都是一样的,都会腐烂,都会变成枯骨,都会化为尘埃。”路晗衣轻轻叹了口气,“所以无论什么样的人,都会为了活着而拼命挣扎。我们这群人,已经挣扎了上千年。”

    “这么说来,老师从远古神话里找到的那些线索,以及在川东的那些可怕的发现……都是真的?”汤素静感慨不已,“可惜的是,没有人理解他,包括我这个得意弟子在内。我那时候一直觉得,神话这种东西太过虚幻,想要从里面找出现实的痕迹,实在有些穿凿附会。所以他去世后,我就转而研究民俗学了,这门学问倒是和神话有很多共通之处。”

    “人类生存的历史本来就是一部神话,可惜的是,很少有人能理解这一点。”路晗衣凝望着身边花丛中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

    “我不太明白,如果说老师真的发现了你们这群人,那他只是一个发现者,对你们能有什么用处?”汤素静问,“还是说……其实你是来杀人灭口的?”

    “如果我真的是来杀人灭口的,对你而言,难道不是一种解脱吗?”路晗衣微微一笑,伸手敏捷地抓住了那只蝴蝶。他的动作快而轻柔,只是夹住了蝴蝶的一只翅膀,并没有伤及躯体。但蝴蝶在他的指缝间挣扎了一阵子之后,慢慢地不再动弹了。路晗衣松开手指,蝴蝶就像一片彩色的纸片,飘落到地上。

    “中国的现行法律还不支持安乐死,但是我……是一个法律管不着的人。我可以帮你的,毫无疼痛,没有半点难受,就像是睡着了一样。”路晗衣谈及生死的时候,脸上的笑容依旧温暖,“当然,我也需要你帮我一个忙。”

    “我明白了,”汤素静看着路晗衣,“老师一定发现了一些你们也很感兴趣的东西,对吗?我没有猜错的话,是和川东的那座道观有关。”

    “我不必否认,所以这是一个公平交易。”路晗衣说。

    汤素静低头沉吟了片刻,似乎是有些犹豫,等她重新抬起头时,脸上有了一些微微的痛楚神色。

    “这么快就又开始疼了?看来你的病情比我想象的还要重,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路晗衣的声音里似乎含有某种诱惑。

    汤素静没有回答,揣在衣兜里的双手隔着布料交握在一起,依旧踌躇不决。她微微扬起头,看着从树荫间漏下来的灿烂温暖的阳光,终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老师去世的时候,带到乡下的资料也都被毁掉了,但我整理了他留在研究所的所有资料,里面或许有一些重要的东西。不过,那些资料已经不在我的手里了,现在是否还存在,我也不敢确定。”

    “是被别人拿走了吗?”路晗衣问。

    汤素静点点头:“是的。我可以告诉你那个人是谁,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我已经是将死之人了,多年前就离了婚,子女早随父亲迁居国外,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挂念,”汤素静说,“但是今天你来找我,却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希望你能明确地告诉我,你们究竟是什么人,老师所追寻的和恐惧的事物到底是什么。听完之后,你就可以……让我陷入永恒的安眠,而不必担心我把这件事说出去。”

    “这个倒是可以满足你,”路晗衣很痛快,“我对将死之人总是很慷慨的。”

    半小时之后。

    路晗衣再次帮助汤素静麻痹了痛觉神经,让她暂时感受不到痛楚,但她的神色依旧怪异。那张脸上先是带有一种深沉的恐惧和绝望,但很快地,恐惧与绝望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讥嘲的笑容。

    “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反正我马上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又何必去担心旁人的命运呢?”汤素静微笑着说,“不过这个秘密,真是足够可怕。怪不得老师当年放弃掉那些可以帮助他晋升的课题,把全部的生命都投入其中。希望你能找到那个人,让老师的心血不至于白费。”

    “我会的,当然不是为了袁川江。”路晗衣说。

    “那么,再见吧,”汤素静饱受疾病折磨的苍老面容上浮现出一种清风般和煦安逸的宁静,“我在这个世上已经了无遗憾了。”

    路晗衣一脸肃穆地点点头,左手轻轻按住自己的心脏部位,似乎是为了体现某种庄重,然后把右手放在了汤素静的肩头。

    当他离开这座公园时,已经是正午时分,暴烈的阳光让人们都躲回了自己的家里。只有汤素静的轮椅还停在树荫下,枯瘦的老人垂着头坐在轮椅上,就像是睡着了一样,嘴角仿佛还带着一丝平静的笑容。

    二

    火车上的时间停止了。

    火车悬浮在了半空中,悬浮在一片神秘莫测的云雾中。

    我是火车上唯一还能动的人。

    后来冯斯这样定义“循序渐进”这个词:刚开始的时候,你见到什么玩意儿都一惊一乍的,等到见惯了,再来大场面也就扛得住了。在林静橦一刀刺破了他对于“超自然”这三个字的绝对抗拒后,他觉得自己逐渐找到了一种宽广情怀。

    所以眼下的大场面虽然确实够大,他稍微惊慌了那么一小会儿,还是很快镇定下来。他在火车里左右查看,连续走了好几节车厢,确认每节车厢里的情况都相同。的确,火车里的一切事物都不再沿着时间轴向前运行了,而是完全凝固住,除了——他自己。这样的场景,倒是很适合小偷或者公交色狼……

    在检查车厢的同时,他在每一节车厢都会看一看窗户外面,但无论哪里都只能见到雾气。似乎是这列几百米长的火车被整个抬升到了半空,或者转移到了某个未知的领域里。

    该怎么打破这种莫名其妙的囚禁,回到正常的世界里去呢?冯斯回到自己的座椅上,一屁股坐下,无奈地发着呆。

    他倒也想过打破密封的玻璃窗探头出去,但仔细一想,连那些云雾的成分性质都不知道,还是不要随便冒险的好,万一有毒就糟糕了。

    他忽然想起了身上还有手机,但是掏出来一看,没有丝毫侥幸发生,已经不仅仅是没信号的问题了,手机好像变成了砖块,连屏幕都无法点亮。他沮丧地把手机装回去,一不小心手滑了,手机摔到了地上。弯腰捡手机的时候,他听到了有人说话。

    “别费力气了,手机在这里没用的。”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在寂静的火车里显得十分响亮。

    冯斯悚然回头,看见从车厢的另一头走过来一个高瘦的男人。这个人看年纪有30多岁,一张冷硬瘦削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再加上矫健的身形步伐,带给冯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然而仔细想想,自己又好像并不认识类似身材的人。

    “你是谁?是你把火车带到这里来的吗?”冯斯发问说。

    “不是。”对方简单地说了两个字。

    “但是这列车里只有你我能动弹,而且你好像还知道一点原因,能告诉我吗?”冯斯接着问。

    “简单地说,这里是一个全新的空间,不同于你所处的世界的空间。”男人说,“火车被卷入了这个空间,包括车上的所有人和物,包括你我。”

    “那为什么其他的东西都凝固了,而我们俩还能动呢?”冯斯抛出了这个关键的问题。

    “空间法则不一样,他们当然失去了活力,”男人说,“但是你我的确是不受影响的。不过我无法向你详细解释。”

    “这有什么难猜的?”冯斯哼了一声,“过去几个月里,这句话一直在我眼皮子底下跳:我他妈的和别人不一样,但是你们这帮王八蛋就是不肯告诉我,我他妈到底哪一点和别人不一样。”

    “这就对了,”男人点点头,似乎一点也不为被冯斯骂作“王八蛋”而生气,“省了我很多口舌。再见。”

    “等等,再见?”冯斯一愣,“你去哪儿?”

    “当然是回我的座位上去坐着了——不然还能去哪儿?”男人好像很惊奇冯斯会问出这样愚蠢的问题,不过那张刷了糨糊一样的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

    冯斯觉得自己面对林静橦和何一帆时还能保持心态平和,在这个奇怪的男人面前却忍不住有股无名火起:“你好像一点也不紧张现在的处境,你就不怕在这里慢慢饿死?”

    “不会的,一会儿就结束了。”男人说完这句话,真的转身走回去了。

    一会儿就结束了,男人如是说。虽然还是没有半点解释,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话语里有一种让人信服的力量,让冯斯心里微微一松。他想了想,又喊了一声:“还有一个问题,你和我同时出现在火车上,是一个巧合吗?”

    “当然不是。”男人又是那种令人噌噌上火的“大哥,你怎么会问出这种愚蠢的问题”的口吻。

    冯斯呆了一呆,意识到这次自己果真是问了一个蠢问题。臭狗屎也好,香饽饽也罢,自己早就被无数人盯上了,这个男人自然是跟踪自己上的火车。

    “那你打算跟我一起进山吗?”冯斯又问,“就当是搭个伴做驴友?”

    “不必了,我喜欢独来独往。”男人摆摆手,“反正你也应该清楚,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有很多人的目光聚焦在你身上了,不多我一个。”

    他停顿了一下,想了想,又补充说:“对了,等一会儿你说不定会有点难受。做好准备吧。”

    说完这句没头没脑的话之后,男人果然走了。冯斯想要追上去,却又知道追上他也没有任何意义,只能重新坐下。窗外的迷雾依然浓重,遮挡住所有的视线,让人无法看到周围。

    冯斯把脸贴到窗玻璃上,一面无聊地盯着浓雾发呆,一面揣摩着男人的话。按照他的解释,现在火车被整个转移到了一个异度空间之中,这个空间中的自然法则似乎与日常空间是完全不同的,所以火车上的人们变成了泥塑,所以正在滴落的眼泪也能悬停在半空中。可是偏偏自己和那个不知名的男人就能行动自如。

    难道是因为我脑子里的那个良性肿瘤?它真的是附脑吗?冯斯下意识地敲了敲自己的脑门。他发现自己好像是在一步步地逼近真相,却又不停地遇到更多的谜团。

    他不知不觉有些走神,过了好一会儿,才忽然发现眼前的浓雾好像起了一些变化。那些氤氲的云气不再是无规则地弥漫,而是慢慢地排列成了某种形状。

    冯斯一下子站了起来,死死盯住窗外那团诡异难测的云雾。没错,雾气开始了有规则的运动,某些部分消散开形成空间,另外一些则聚合在一起,逐渐在他的视线中组合出了一个立体的巨大图案。

    冯斯看着这个雕塑一般的立体图案,觉得自己的血液都快要凝固了——那是一颗放大了上百倍的头颅,人类的头颅。

    他自己的头颅!

    他眨了眨眼,仔细地辨认着,没有看错,这确实是他的脸形、他的五官和他的头形。现在这颗硕大的头颅,就飘浮在火车的车窗外,两只比人的身体还大的眼珠和他沉默地对视着,除了颜色不对之外,其他的各处细节真的惟妙惟肖,连最近两天额头上因上火长出的痘痘都在,和他完全一致。

    它是在观察我吗?冯斯产生了这个奇怪的念头。自己和自己对视,本来已经足够滑稽了,偏偏两者之间好像互相都不认识,都在互相试探打量。

    双方就这样隔着玻璃窗对峙着,大约过了两分钟,窗外云雾组成的人头开始出现了表情变化。它的嘴咧开了,嘴角上翘,眼睛微微眯起——

    它做出了一个笑脸!

    随着这个令人恐怖的笑脸的出现,冯斯突然感到一阵仿佛撕裂一般的头痛。这疼痛直接来自头颅的深处,真的就像是有一双尖利的爪子把他的大脑撕开了。当然,这只是一种错觉,因为大脑本身无法感受到痛觉,但眼下的疼痛是如此强烈,实在让他很难不做出这样的联想。

    好疼啊。冯斯捧着头,整个身体在座椅上蜷缩成一团,再也无暇去观察窗外人头的变化了。他从来没想过,会有这样剧烈的头痛,仿佛有一把生锈的钝刀插进了颅腔,然后慢慢地搅动,把脑子里所有的血肉、神经、脑组织全部绞成碎末。

    “等一会儿你说不定会有点难受。”这是刚才那个神秘男人所说的话。现在看来,他说的是假话——这根本不是“有点”难受,而是难受到让人想要一头撞死,撞碎自己的头颅,把头颅里的痛连同自己的生命一起杀死。

    在剧烈的痛楚中,耳朵里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一个细若游丝、不聚精会神都很难听清楚的声音,像是有人在对他说话。冯斯咬紧牙关,努力捕捉着这个声音,它重复了好几遍之后,终于听清楚了。

    “你终于来了。”这个声音仿佛十分遥远,又仿佛就贴在耳边。

    “是谁?谁在说话?”冯斯大吼起来,用这种大吼也可以稍微压制一下头疼。

    “我等了你很久了。”那声音又说。这次冯斯能听得略微清晰一些,这个声音尖锐飘忽,咬字的节奏和腔调都很怪异,简直有点类似电脑合成音。

    “你到底是谁?等我做什么?”冯斯继续吼叫着。

    “你已经……不认识我了吗?”声音发出一阵诡谲的怪笑,“看来,你需要恢复一点点记忆才行。”

    这句话说完之后,刚才那刀绞一样的剧烈头痛骤然消失。他正在疑惑,猛然间眼前一花,身边的乘客们连同火车一起消失了。他的脚下一空,开始不由自主地往下急速坠落。

    冯斯大叫一声,失重的感觉似乎都要把心脏从胸腔里挤压出来了。正当他担心自己可能会摔成肉饼时,“扑通”一声巨响,身畔水花飞溅,竟然是掉进了水里。

    好臭。这是他的第一反应。

    在最初的慌乱之后,他睁开了眼睛,一边调整着姿态上浮,一边注意到,周围的水都是极深的血红色,已经接近于黑色了,带有一种呛人的浓烈腥臭。

    浮出水面后,他伸手抹去脸上的水,想要看清周围的状况。视线刚刚清晰,他就吓了一大跳,身前漂浮着一具肿胀的死尸,还没有完全腐烂的脸上,圆睁的双眼死死盯着天空。

    冯斯下意识地伸手推开尸体,继续看向四周。这一看之下,他觉得自己简直快要窒息了。如果这是一场噩梦的话,那他妈的一定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恐怖的噩梦。

    他正处在一片广阔的水域里,从水的流动性来看,似乎是一条大河,但整条河的水都已经被染成了血红色。河面上密密麻麻地漂浮着无数的死尸,有的看上去新死不久,有的则早已腐烂肿胀。冯斯注意到,这些人身上大多穿着兽皮。

    但比起人类的腐尸,还有许多更加令人惊惧的尸体。那些尸体乍一看像是野兽,但仔细一看,似乎又不是历史上曾经和人类共存过的任何一种动物。它们大多有着巨大的身体,奇形怪状的头颅、鳞甲和肢体,有的有不止一个头或尾,有些背后还带着宽大的翅膀。

    冯斯身边就慢慢漂过来一个这样的怪物,形状有些像马,却比寻常的马高出一倍,背后有一对蝙蝠一般的黑翼。它的嘴里布满锋利的獠牙,獠牙中还卡着一支人的断臂。

    除此之外,还有异形的人。在那个马匹状的怪物身畔,还漂浮着一具人尸,背面朝上看不清形貌,但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的背后有两个凸出的隆起,隆起上面各有一支短粗的手臂,手臂尽头是两只锋锐的利爪。

    冯斯一阵恶心,把视线移开,望向远方。天空一片昏暗,被黑色的浓云完全笼罩,却隐隐泛出血色的红光,那是由于地面的火光。远处烈焰熊熊,一阵阵战鼓声、厮杀声、呼号声和垂死的哀鸣声不断传来。在遮天蔽日的雾气中,他只能隐隐看到,有许多模模糊糊的手持兵器的人影在河岸上奔走,在他们的身边,有着许多更加庞大的身影,或许就是死在河里的这些怪兽的同类。隔着浓雾,他可以看到,那些奔走的人影不断被撞倒、踩扁或是被吞噬,而怪兽们也在一只接一只地倒下,巨大的身体撞在地面上,发出沉重的钝响。天空中,还有许多飞翔着的怪鸟,不时俯冲而下,把一个个人抓到半空中,再扔下去摔得粉碎。

    这条河,就是被人和妖兽的血所染红的吗?冯斯呆呆地想,这简直就是地狱一样的场景。天昏地暗,毒雾弥漫,烈焰冲天,战鼓声声,人类和妖兽拼死混战在一起,断肢残骸染红了河水。这一幕不应该存在于任何时代、任何民族的正史中,它只应该存在于神话时代,存在于远古洪荒的传说中,存在于最原始、最古老的梦魇之中。

    ——这会是我的记忆?我应该找回的记忆?

    ——那我成什么鬼东西了?

    冯斯开始奋力向着岸边游去。他想要突破这些浓雾去到河岸上,好近距离地看清楚这一切。但刚刚游出去不足百米,眼前又是一黑,身边河水的浮力瞬间消失,鼻端的焦臭味和血腥味也消失了。他发现自己又坐在了火车上。

    车轮与铁轨撞击的声音又开始有节律地响起,车厢内充满了深夜里的呼噜声、呼吸声、小声说话声,与其他杂音混杂在一起的“嗡嗡”声响。睡着了的人们靠在座椅上东倒西歪,打着呼噜流着口水,没有睡的人玩着牌聊着天或者划着手机。一切又都恢复了活力,时间开始运行。

    冯斯惊魂未定地喘了口气,先摸了摸衣服和头发,有一些冷汗带来的潮湿,但并没有多余的水分,更没有沾染上污渍血迹,这说明刚才那一幕血与火的宏大杀场只是一场幻觉而已。

    他不禁有些糊涂了:难道之前列车进入异域空间和时间停止也只是幻觉吗?他一面想着,一面掏出手机来查看,手机壳上有新磕出来的痕迹。那是他刚才试图用手机录像时,不小心摔到地上造成的。

    这说明,至少时间停滞那一段的经历是真实的。

    冯斯掏出纸巾,擦了擦头颈上的汗水,慢慢平静下来。刚才发生的一切太有冲击力了,他需要一点时间好好消化一下。几个月以来,他终于第一次实质性地接触到了那个隐藏在各个家族背后的神秘力量,而这第一次,就让他感受到了对方到底有多强大,而这样的强大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把一整列火车和火车里的上千人在一瞬间全部移入另一个空间,然后又全部移回来,还不露丝毫破绽,这的确是骇人听闻的。如果一定要用最简单的字词来概括这样的力量的话,那就是两个被用烂了的字:

    神,或者魔。

    “不要这样毁我的三观啊……”冯斯喃喃自语,“当一个好孩子不容易的。”

    在冯斯的身边,那个一直读盗版网络小说的年轻人终于熬不住了,趴在桌上睡着了。他手里那本板砖一样的盗版书落在地上,封面上衣着暴露的巨乳女郎正在恶魔的手中绝望挣扎。

    三

    列车准点到达贵阳。冯斯直接在车站休息室租了个床位,睡了几个小时,然后换车向着西南山区进发。之所以不在去往双萍山的长途车上补觉,是因为他想要清醒地观察一下,看看身边是否还有其他人跟着。或者说,他几乎能肯定自己身边有人跟着,只是想要揪出那么一两个来。

    遗憾的是,从火车站到长途汽车站,从长途汽车站到晋安县,再到第二辆发往双萍山的长途车,他一路上瞪大了牛眼,却始终一无所获。身边的人要么看起来太正常了,要么太猥琐了,一看就是小偷,始终没有他想要找的那种“看上去不太对劲”的人。

    可见侦探小说都是骗人的,冯斯气闷地想着,放弃了努力。去往双萍山的公路前半段还好,越往后面越是坑坑洼洼,颠得他再也不能睡,只能靠在座椅上胡思乱想了。

    他又想起了死去的父亲。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很多情况下不愿意想到父亲,因为父亲留给他的印记实在是太复杂、太难以形容,一想起来就百味杂陈。但是眼下,很快就要到达父亲真正的家乡了,他没有办法不去想。

    在将近20年的时间里,冯琦州在冯斯的心目中等同于窝囊的废物和没有责任心的混蛋。他是一个遇到危险就把自己的老婆孩子抛到一边的王八蛋,是一个假装道士四处骗钱的大骗子,是一个自己一辈子都不想见到的人。冯斯努力地考上重点高中,努力地考上名牌大学,想方设法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彻底地和这个人划清界限,永远不再和他有任何牵连。

    直到他临死那一夜,冯斯才发现了父亲的另一面。在那天晚上,冯琦州就像是换了一个人,浑身上下散发出截然不同的气场:冷静、果决、凶狠,以及对自己不惜性命的保护。这也让冯斯产生了新的困惑:父亲是那样厉害的一个格斗高手,在自己面前唯唯诺诺也就罢了,为什么当年会被一个小县城里的黑社会老大吓得离家逃跑,以至于葬送了母亲的性命。

    而在家乡找到的那些零散的证物,更加让冯斯感到困惑,因为那些东西让原本几乎没有存在感的祖父以及父亲的整个家族浮出水面。他并不是父母亲生的,但父亲却养育了他19年,为了他隐姓埋名乔装改扮,把自己变成一个猥琐的江湖骗子。更加蹊跷的是,从祖父留下的书信残章来判断,这一切并不是冯琦州的个人选择,而是从属于某种家族意志。

    而除去冯琦州,从那一夜的杀手们到何一帆,再到林静橦,再到火车上遇到的神秘男人,他已经遇到了四股不同的势力,如果再加上把他的生母带到小诊所、强迫翟建国为她接生的“玄和子”,就一共出现了五家人。这些人之间可能是敌人,却有着一种共性,那就是都对他十分感兴趣。从只言片语中分析,甚至这些人的存在都是为了他,但他却死活闹不清楚这些家伙到底图的是什么。

    “你到底图的是什么啊,爸爸?”冯斯低声自语着。他的心里其实还藏着一个疑惑,一直不敢去仔细想:父亲临死前对自己的拼死保护,究竟仅仅是出于家族因素而对他十分重视,还是稍稍包含了那么一点父子亲情呢?虽然并非亲生,但冯琦州好歹养育了自己十多年,会不会生出一些真感情呢?

    他忍不住又掏出那张已经反反复复看过不知多少次的父亲和祖父合影的老照片,照片上的少年看上去朴实而快乐。而旁边的中年人,也就是冯斯的祖父,有着一双猎鹰般犀利的眼睛。虽然素未谋面,甚至都没有听冯琦州正经提到过他,冯斯却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个人绝非善类。自己奇怪而坎坷的命运,说不定就和这个老家伙的操纵有关。

    这个冯氏家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尽管和自己并无血缘关系,冯斯还是禁不住分外好奇。他不止一次在心里勾勒这个家族的情况,那大概是一个名门望族,搞不好一个家族就填满了一个村庄。这个家族有一个严厉的大家长,有一堆有威望的长辈,有许多能干的青壮年骨干。他们就像蚂蚁社群一样紧密运作,一切听从家长的指示,冷酷而高效,必要时不惜采取一切破坏法律、超越人伦、灭绝人性的手段……

    所有小说或影视剧里的神秘家族似乎都是这个路数。

    要是能和这样的家族打交道,倒也挺有意思的,冯斯心里居然隐隐有些期待,但这样的期待在到达目的地村庄后被迅速打得粉碎。

    “姓冯的?”被他拦住问路的老农把一颗头摇得好似拨浪鼓,“我们四合村就没有姓冯的。”

    “没有姓冯的?”冯斯一怔,“那么……会不会是迁走了?20年前呢?20年前有姓冯的吗?”

    “我在这个山头住了60多年了,村里从来没有姓冯的人!”老农很不耐烦地转身要走。

    “那村里有什么人特别多的大家族吗?”冯斯慌忙拦住他,想了想,从身上掏出十块钱递到他手里。其实我应该想得到的,冯琦州很有可能是假名,冯这个姓可能都是假的。

    老农把钞票揣进兜里,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一些:“哪儿来啥家族啊?这个地方穷成这样,以前闹饥荒的时候,经常一个村死掉一大半的人……都是些零零散散的人家,能活下来凑成户就不容易啦,还家族呢,你怕是电视剧看多了吧。”

    “谢谢您了,”冯斯点点头,“你们不是穷吗?还有电视看?”

    老农咧嘴一乐:“一个村还是有那么一两台的,一到晚上全村人都上他们家去挤着看。”

    老农离开后,冯斯侧头看着身边的大山,从身上再次取出那张照片,对照了一下。

    “没错啊,就是这儿嘛……”他困惑地挠挠头皮,“看来老头子信里写的‘家族’另有文章啊,还是先找个地方住下来吧。妈的,屁股疼死了……”

    进山的最后一条路坑坑洼洼的,他是坐一辆手扶拖拉机慢慢颠进来的。

    太阳正在缓缓西沉。如血的余晖下,这座小山村显得黯淡而破败,仿佛笼罩在一层不祥的阴云之下。

    双萍山不是什么旅游热点,按照文潇岚找到的背包攻略里的说法,这里山路崎岖难行,景致一般,物产贫瘠,也没有任何历史文化热点可供挖掘,所以旅游业一直很冷清,一年能来上几个背包客就算不错了。从县城开往山区的客车一天只有一趟,冯斯算是运气不错正好赶上了。

    所以,这里也压根儿没有什么专门接待游客的旅馆,村长家里算是条件最好的,也就是多几间空房,平时可以腾出来接待一下偶尔的散客。冯斯没有费什么唇舌,五十块钱一晚得到了一个阴暗的小房间,被褥湿得能滴出水来,蚊虫与肥大的飞蛾围着昏黄的电灯飞来飞去,墙上时不时能见到壁虎、蜘蛛,或是蚰蜒之类友好的生物。

    冯斯吃了一碗卧了个鸡蛋的素面条,然后欣喜地发现此地手机还有信号,只是房间里除了那盏电灯外,连个可供充电的插头都没有,手机电量不多了,只能到村长家的堂屋里去充。刚一下楼,就听到堂屋里热闹无比,原来是不少村民聚在这里看电视。他环视一圈,发现他问路的那个老头儿,也搬了个小马扎坐在那里。老头儿瞧见他,冲他招招手,他也挥了挥手,无声地笑了。

    看来老头儿说的是真的,还真是全村人都聚到有电视的人家里来了。村长家不但有一台29英寸的彩电,可以用锅盖天线接收信号,还有一台国产山寨DVD机,此刻正在播放一部古老的好莱坞大片:动作明星施瓦辛格主演的《真实的谎言》。衣着简朴到近乎破烂的村民们,坐在从自家带来的小板凳或小马扎上,聚精会神地看着这部老电影,忽而为了惊险劲爆的动作场面欢呼惊叫,忽而为了女主角那段性感至极的脱衣舞表演而嘿嘿傻笑。最为有趣的是,这些村民应该是文化程度太低,看简单的字幕都费劲,因此电视机旁还站着一个戴眼镜的老头儿作解说,给村民们念一念关键对白。

    冯斯靠在楼梯口,看着这些贫穷的人的简单娱乐,不知怎么有点羡慕。他当然不是羡慕那种连电视机都买不起的生活,而是羡慕那种简单纯朴的心态。这种羡慕并不少见,随便点开一个旅游论坛,满世界的男男女女都在向往原始的纯净,鞭挞工业文明的罪恶,每到一个青山绿水的地方就要“嗷嗷”叫两声“好想一辈子住在这里劈柴喂马”。这种论调原本被他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律斥为“矫情型弱智小清新的无病呻吟”,每次见到都要毫不留情地挖苦一番,但此时此刻,他却怎么也无法抑制那种被他鄙夷嘲笑的感受。在这个天翻地覆的年代里,他忽然间认识到,所谓的简单纯朴,真的不一定完全是小清新们的装逼矫情,某些时候,知道得越多的人越痛苦,越复杂丰富的人生越让人无奈。

    而这部《真实的谎言》也让他想到一些和父母有关的往事。这部片子是我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最早以分账方式引进的商业大片之一,在国内上映的时候引发了观影热潮。不过冯斯当时还是个小小的婴儿,对此不可能有任何记忆。据后来冯琦州说,那一年夫妻俩确实很想去看这部片子,但那段时间恰好冯斯生病了,持续高烧不退,因为两人没什么亲戚,找不到人帮忙照顾冯斯,最终也没有挤出那几个小时去看一场电影。好在就在那两年,VCD开始风行,第二年冯琦州咬咬牙买了一台,和池莲一起在家里看完了《真实的谎言》的盗版碟,总算是弥补了一点缺憾。

    “那会儿我和你妈看碟,你就在沙发上爬来爬去,”冯琦州说,“后来女主角开始跳脱衣舞的时候——听说那一段只有盗版影碟才有,电影院给剪了——你妈还要我把你抱开,说小孩子看了不好,差点儿把我笑岔气。那么小的小屁孩,能看明白个屁……”

    现在回想起来,那也算得上这个三口之家的生活中难得的温馨片段了。在那段时间里,纵然冯琦州也有着各种各样的毛病,但总体而言还算得上是个好父亲,直到池莲的去世毁掉了所有的一切。冯斯禁不住要猜测,父亲为什么会娶母亲,真如他临终所言,就是为了用家庭来作为掩护,方便他一直把自己带在身边吗?自己对于冯琦州而言,到底算是什么:一样工具?一个人质?一件实验品?或者是——儿子?

    我的生活,乃至于整个生命,其实都是一种真实的谎言而已,冯斯想。

    此时此刻,他有无数个问题想要追问冯琦州,但冯琦州已死,已经化为骨灰,再也不可能和他说一句话了。

    冯斯正在出神地想着心事,人群里忽然传来一阵喧哗。他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不知什么时候也来到了村长家,躲在堂屋门口偷偷看着电视,却被一个又黑又胖的中年男人发现了。中年男人站起身来,大步走到门口,揪过少女来,劈面就是一耳光。

    “叫你不许出来,在家里看着弟弟,怎么就是不听话?记性被狗吃了?”男人打完耳光还不过瘾,一脚把少女踢倒在地上。这个少女瘦骨嶙峋,被踢了一脚后,疼得爬不起来。她的双眼里流下了眼泪,嘴巴一张一张的,却既没有发出哭声,也没有说话。她的脸上脏兮兮的,身上的衣服不但破旧,而且完全不合身。

    “你他妈是个哑巴,又不是聋子,听不懂人话是不是?”男人似乎是越说越上火,对着少女拳打脚踢,嘴里不断喷出各种污言秽语,大意是说这个少女简直是他的家门之大不幸,生而为女不能传宗接代,还是个哑巴,想要嫁出去都没人要,只能放家里浪费粮食。而她的交了超生罚款才生下来的弟弟,一出生就呆呆傻傻的,快10岁了还读不过一年级,也一定是被她这个丧门星给克的。

    这一幕对于村里的其他村民来说好像司空见惯,人们只是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没有任何人上前阻止。少女是个哑巴,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只能用瘦弱的胳膊护住头和脸,把身子蜷作一团,任由自己的父亲殴打辱骂。

    男人打得兴起,从腰间抽出皮带,抡在了半空中,正准备用力抽下去,他的手腕却一下子被人死死攥住了。

    “谁?”男人恼怒地一扭头,看到一张陌生的面孔。再看看衣着,也不是乡民的打扮,仔细一想,似乎是今天到村长家里投宿的那个外地游客。

    “差不多就行了吧。”冯斯抓着男人的手腕,平静地说,“你用皮带的金属头打下去,可能会出人命的。”

    “我生的种,打死也活该,关你什么事!”男人手上用力,但冯斯力气也不小,他抖了几下没有甩开冯斯的手,一时气急,举起还空闲着的左手就要向冯斯打过去。冯斯并没有躲闪,目光里却隐隐有了一种凛冽的杀意。

    “住手!”一声高喝响起来,那是村长的声音。村长在村里威望很高,男人愣了愣,虽然不甘心,却也不敢打下去,悻悻收回了拳头。冯斯这才放开手,走上前几步,把在地上滚得满身污秽的少女扶了起来。他注意到,这个哑巴姑娘虽然脸上沾满了尘土,但目光却很清澈。她望了冯斯一眼,嘴唇动了动,好像是在致谢,然后挣脱冯斯的手,转身跑出了大门。

    “好啦好啦,没事儿了,接着看接着看!”村长大声说。没有人忤逆村长的话,人们乖乖地重新坐下,继续看浑身肌肉的施瓦辛格以一当百血洗恐怖分子的秘密基地,似乎刚才那一场风波完全没有发生过。男人狠狠地瞪了冯斯一眼,也不看碟了,系好裤子,抄起自己的板凳大踏步离去。

    村长这才走到冯斯身边,意味深长地说:“小伙子,来玩就好好玩,我们乡下不比你们城里头,有些东西你看不惯,在我们这儿和吃饭喝水一样寻常。少管点闲事吧。”

    冯斯笑了笑:“明白了,麻烦您了。”

    他缩到角落里,等手机充完电就重新回到楼上,躺在床上,心里倒也有些隐隐后悔。此地人生地不熟,想要打探消息的话,原本应该藏起锋芒才对,但看着那个粗鲁的中年男人殴打自己的哑巴女儿,他实在是忍不住要去干涉。幸好村长及时制止了,不然要是真和这个男人打起来,麻烦说不定就大了。

    这其实还是拜冯琦州所赐,他想着,从当初帮助宁章闻,到现在帮助这个哑巴女孩,似乎是一遇到涉及父子母子的事情,一向冷静的他就会头脑发热。

    这算是童年阴影的一种表现方式吗?冯斯苦笑一声。

    耳边噪音不断,那是楼下影碟放完之后,电视里开始播放新闻。依然不肯散去的村民们,边看边议论着每一条新闻:国足又输球了,“这一群人抢一个皮球有啥好玩的?”;某影星出轨找小三儿了,“把那个烂货抓起来沉塘!”;日本某知名企业家到省里考察投资环境了,“咱们得几辈子才能挣到人家那么多钱啊?”

    在这些吵吵嚷嚷的声响中,冯斯渐渐睡去。

    第二天醒来时,天已经大亮。村长家熬了玉米粥,他喝了一碗,带上照片出门。这一带山区的主要农作物是玉米和土豆,七月阳光毒辣,村民们仍旧早早下田喷洒农药,以防治近期传播得较凶的玉米螟。

    冯斯转了一圈,惊奇地发现在田地里劳作的居然大多是青壮年劳力,这在如今的贫困山区十分少见。贫困山区往往是越种地越穷,有把力气的年轻人一般都会外出打工寻求机会,以至于留守的全是妇孺老人。但在这个村子里,年轻人却好像更情愿守着贫瘠的土地过穷日子。

    好容易见到一个看起来有40多岁的中年农民,刚刚在地里喷完农药,坐在树荫下休息。冯斯走上前,和他打了个招呼,取出身上的照片,指着照片上的祖父问:“大叔,您见过这个人吗?”

    中年农民瞥了一眼照片,面色一变,开口时声音略显慌张:“你问这个人干什么?”

    “没什么,就是问问。您知道他吗?”

    “不知道,不认识,没见过。”

    中年农民连连摆手,但他实在不是一个擅长说谎的人,表情和眼神都已经出卖了内心。冯斯不动声色地走开,又问了几个上年纪的人,得到的回应差不多。

    奇怪了,这些人明明就认识祖父,却偏偏要假装不认识,这是为什么呢?难道祖父在当地是一个连谈及都不能的禁忌人物吗?

    看来需要改变策略了,冯斯想,继续拿着照片追问祖父是得不到答案的了。但是接下来能够采取什么策略,却实在让他有些茫然无措。他只能继续在村子里闲逛,无论怎样,观察一下地形也好。

    这一逛,他又产生了新的困惑。按照网络上找到的旅游攻略,双萍山的景致一般,并没有太多值得一看的东西。但他走了这一圈,却发现附近的山山水水都别具风味,山峰虽然不高,但山势陡峭雄奇,而几条河流与山涧也是清澈透亮,沁人心脾,尤其是一个阳光下呈现出碧蓝色的深潭,隐隐有几分九寨沟五彩池的味道。

    站在这个位于半山腰的蓝色深潭旁边,冯斯有些纳闷,这里的风景明明不错,所欠缺的无非是开发和包装。如果能把道路修整一下,好好开发旅游资源,这里的经济条件能改善很多,只是这些纯净无污染的自然风光,就足够让小清新们捧着自拍神器趋之若鹜了。但偏偏四合村的村民们没有任何动作,既不开发风景区,也不外出打工,就好像是非常适应这种贫困而半封闭的生活,甘心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全村只有两台电视机的日子,甚至连通车的公路都不修。那些低矮破旧的泥砖房,那些远离现代化的耕牛和农具,那些从几十年前遗留到现在的过时的标语,都在分明地诉说着时间的凝滞。仿佛和他在火车上的遭遇一样,时间在这个遥远的小山村也停滞了。

    冯斯的身体忽然微微一颤,有些想通了其中的关窍。这个村子的麻木和封闭,或许是出自某种人为的安排,目的很有可能是掩藏某些东西。为了这些东西,他们不惜过着贫困的生活,可见所守护的东西有多么重要。假如他们想要掩盖的恰恰就是冯斯所寻找的,那么,联想到过去这些日子所遇到的那些狠角色……冷汗一下子冒了出来。

    就在这时候,不远处的山道上传来石子儿滑落的声音,应该是有人朝这边走来了。一种奇特的预感,或者说直觉出现在脑海中,冯斯犹豫了一下,闪身躲到了潭边不远处的一块山石后面。

    事实证明,这个英明的举动救了他的命。刚刚在岩石后面藏好,脚步声就已经靠近了,听声音有十个人左右。这一片杂乱的脚步声一直来到水潭边才停下来,接着一个有些耳熟的说话声响起来。

    “刘老四不是说看到他朝这个方向走过来了吗?怎么不见了?”这个人说。

    “鬼知道,刘老四眼睛生得斜,搞不好看错了。”另一个人搭腔说。

    一行人在潭边转了一圈后,骂骂咧咧地离开了。冯斯从石头后面探出一点头来,看清楚了那个背影。没错,就是昨天晚上殴打哑巴女儿,而差点和他起冲突的那个中年男人,他的身边跟着八九个村民。这些人手里都拿着铁棍锄头之类的东西,多半不是为了跑到半山腰上来勤劳耕地的。

    ——十条大汉如果只是为了抓住冯斯一个人,是没有必要动用锄头铁棍的。他们显然连把冯斯抓起来的念头都没有,而是打算直接把他弄死!

    虽然早就听说某些边远山区民风彪悍,把杀人不当回事,但如今亲身经历一回,冯斯还是禁不住一头的冷汗,心脏“怦怦”狂跳。等到那群人走远了,他慢慢挪出来,心里渐渐有了些眉目。

    这些人如此穷凶极恶地扛起凶器就来找他,肯定不会是因为昨晚那场冲突,否则趁着月黑风高搞定他不是更方便?事实上,一直到今天自己来到田里晃悠的时候,都还没有人对他太在意,但几个小时之后就风云突变。

    在此期间,自己只干了一件可能招致麻烦的事情:打听自己的祖父。

    结论已经很清晰了:冯斯的祖父,在四合村里是一个不能提起的禁忌。这些人甚至连冯斯到底是什么人都不知道,也根本不想知道,一发现他在询问这个人,立即不分青红皂白地准备对他痛下杀手。

    现在该怎么办?冯斯刹那感受到了一种孤立无援的惶恐。他不能再回村子了,只要出现在任何一个村民的视线里,都会遭遇灭顶之灾,但是出村只有一条路,大白天肯定是没法躲开旁人溜出去的。而他的衣服都还在村长家里,好在出门时把随身用品都背在了书包里,有一瓶水,一点儿零食,还有一个移动电源,能供手机多支撑几天。

    想到这里,他连忙把手机掏出来,打算打110求助,但这个村子里手机信号很弱,在这一带找不到信号。冯斯骂了一句娘,重新回到岩石后面,靠着石壁开始思索对策。

    到了这种时候,他忽然巴不得自己脑子里的肿瘤真的是一个附脑,自己能够像林静橦那样刀枪不入,或者能像俞翰那样力大无穷。但是被那么多人关注重视的自己,到现在还没有发现身上存在哪怕是一丁点儿与众不同的能力。他虽然有一些打架的经验,但要单枪匹马对付这一村里上百个青壮劳力,无异于飞蛾扑火。

    从某种程度上说,他陷入了绝境,在这个半文明半野蛮的遥远山村里。他不是电影里左手刀右手枪的铁血英雄,也不是能飞天遁地的超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

    这样的绝境,基本上就意味着死。

    四

    贵州西南,通往双萍山的公路。

    前方出现了塌方,道路暂时中断,不过塌方并不严重,估计到第二天一早就能修通,所以被堵在路上的司机们也就只能骂上两句娘,然后凑在一起打牌打发时间。路边的乡民们倒是热情高涨,纷纷以高价兜售着开水、方便面、饼干等饮食,把趁火打劫的高贵品质发扬得淋漓尽致。

    冯斯在时间停止时遇到的那个高瘦精干的男人,此刻就坐在一辆陈旧肮脏的北京吉普里,被堵在了路上。他似乎不太合群,没有下车四处乱转或是凑人玩牌,只是一个人靠在车窗上,半眯着眼睛,听着音乐。

    “我愿逆流而上,依偎在她身旁……”邓丽君甜美婉转的嗓音从车窗里一直扩散出去,配合着身边乱糟糟尘土飞扬的场景,真是一幅典型的乡村公路图景。

    “方便面要吗?”有人轻轻敲了敲车顶。

    男人头也不抬地挥挥手示意不要,但紧跟着,大概是意识到这个卖方便面的人操的不是本地方言,而是纯正的普通话,他有些诧异地抬起头来。这一抬头,他陡然间目露凶光,就像是一头猎豹见到了狮子。但紧跟着,凶光隐去,他又恢复了常态。

    “路晗衣,我们俩有日子没见了。”男人淡淡地说。

    “梁野兄,你每次见到我就不能稍微亲热一点吗?”名叫路晗衣的俊美青年叹了一口气,“反正你杀不了我,我也杀不了你,不如开开心心地做朋友。”

    “朋友?”梁野的眉毛微微一挑,“我没有朋友。”

    他看了一眼路晗衣,又补充说:“即便有朋友,也不会是你。”

    “你这么说真是让人伤心,”路晗衣微笑着,“我们俩打架打得你死我活是为了家族,但是在家族事务之外,未必不能做朋友嘛。”

    梁野哼了一声,根本都懒得回答了。过了一会儿,他开口问道:“你到这里来,也是为了那个姓冯的小子吧?”

    “还能为了什么?”路晗衣并不否认,“说起来,这个小子胆量倒是不小啊。身边的人随便哪个动一动手指头就能让他死一百次,他却偏偏一次次地削尖了脑袋非要往死路里钻。”

    “他要是死了,你们是高兴呢,还是不高兴?”梁野问。

    “说不上来,我相信你们也一样,”路晗衣说,“谁都知道这小子奇货可居,谁都想要得到他,但是同样的,谁都知道凭自己的能力可能根本无法驾驭他。他带来的,或许是前进的一大步,却也有可能是……毁灭性的灾难。”

    “所以你这次来,是打算杀了他?”梁野问。

    “不,我暂时不打算动他,我是来阻止你的。”路晗衣说。

    “阻止我?”梁野的眉头微微一皱,“你觉得我想杀他?”

    路晗衣摇摇头:“不,你想救他,事实上我也想。你我都清楚,他敢闯进这个村子,基本上是有去无回。但后来我改变了主意,想要把生和死的抉择留给他自己。”

    梁野的眉头皱得更紧:“不会是为了那个虚无缥缈的命运之咒吧?你应该知道,我从来不相信什么天命。”

    “命运这种东西,或许真的不存在,但披着命运旗号的理论却未必都是骗人的。”路晗衣说,“我一直在想,命运之咒的背后,可能掩藏着一些什么。对于天选者‘绝不干涉’的说法,或许理论是错误的,实质上却有潜在的正确性。”

    “理论是错误的……实质上却有潜在的正确性……”梁野微微一怔。

    “比如现代科学早就证实感冒无药可治,只能等待自愈,但为什么那么多人喝了根本不对症的草药之后,会觉得病况好转?”路晗衣敲敲自己的额头,“除了安慰剂效应之外,还因为他们喝汤药时就等于喝下去了大量的水。多喝水、多休息,都是有助于调动人体免疫力去对抗感冒病毒的。”

    “你的意思是说,所谓命运之咒的说法其实是虚妄的,但对天选者绝不干涉,却可能暗合某些真正存在的规律?”梁野问。

    “正解。”路晗衣打了个响指。

    “为了这一丝潜在的正确性,你就宁可冒险吗?”梁野说,“如果他真的死了……”

    “死了就死了呗,一定很重要吗?”路晗衣的笑容有些冷酷,“这么多个世代,每一个家族都在寻找天选者,为此耗费了那么多的资源和精力,也空耗了无穷的时间,真的值得吗?几千年前并没有天选者的存在,它还是被打败了,几千年后为什么不能重新再来一次?为什么要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浑浑噩噩的外人身上?”

    “大概是因为,仅凭我们自己,或许真的没有希望吧。”梁野回答。他有意无意地解开了衬衫的两颗扣子,衬衫下厚实的胸肌上隐约可见一道长长的锯齿状伤口,呈现出令人触目惊心的深红色。

    “这是那些玩意儿……给你留下的纪念?”路晗衣有些意外地看着这道伤口。

    “17年前,我第一次执行压制任务的时候,”梁野说,“那时候你还是个小孩子吧。”

    路晗衣笑了笑:“别倚老卖老了,那时候年纪小不代表我现在还不知道。17年前,最大的一次压制战役发生在青海吧?那一次你们家族距离最近。怎么样?和它交手有什么感觉?”

    “你和我大大小小打过十多场,你应该知道,当我的狂暴之焰释放出来的时候,杀伤力有多大,”梁野双手交叉放在后脑勺上,似乎这样的姿势能让他回忆得更清楚,“但是我根本伤不到它的表皮。无须自夸,虽然我没有血统,是你们嘴里的……猴子,但却比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遗民都强,如果我和它这样一个小小的奴仆相比都是天差地远,其他人加在一起又有什么用呢?”

    “我不喜欢猴子这个称呼,附脑究竟是由血统带来的,还是后天移植的,其实根本不重要。”路晗衣从鼻子里“哧”了一声。

    “可惜的是,没有天选者,我们都只是三脚猫。”梁野说。

    “既然这样,就更加不要冒险挑战命运之咒了。”路晗衣说,“别忘了,天选者只代表先天素质,并不能保证最终的结局。如果他变成一根废材,你再把他当宝贝也无济于事。”

    梁野没有说话,目光中有些犹豫。路晗衣又说:“你见过那个姓冯的小子了吗?”

    “算是见过一面,”梁野含含糊糊地说,似乎是不想把火车上的惊变讲出来,“胆子不小,头脑还将就,体魄在一般人里算好的,但不能和你我相比。总体而言,算是个比较优秀的普通人吧。真是挺奇怪的,历史上出现过的天选者,很少有他这样快20岁了附脑还没有发挥丝毫功用的。”

    “所以,这不是更加说明了他的与众不同吗?”路晗衣趁热打铁,“用常规的方法去扶持他,或许是走不通的,过去的失败经验也说明了这一点,还不如让他自己去决定自己的生死。如果他死在这里,或许就说明他注定不是那个我们所期待的人,不如早早抛弃幻想。”

    “你说的……也有点儿道理。”梁野终于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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