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裟椤双树 本章:第三节

    入夏以来,今天最热,柳枝树叶都被钉死在灼热的空气里,一点蝉声都听不到。走在西安城里,随便摸摸哪里的城墙石柱,手掌便有七八分熟了。

    沈子居坐在正屋中,簪花披红,一身隆重,只可怜帽檐下的汗水前赴后继,几乎淌成一条小河。

    盛装的沈老夫人住着鹤头杖,一双老眼已朝门口张望了不知多少回,却始终望不到想要的场面。

    今日,西安城中小有名气的沈公子大婚,迎娶沈家世交、洛阳富商岳万湖之女岳如意。郎才女貌,皆大欢喜。

    沈老夫人花去无数个年月来盼望唯一的孙儿成婚生子,眼见着能在踏进棺材前见到这一幕,真是死也瞑目,不怪她高兴得整夜未眠,天不亮就催促着府中众人再把迎亲事宜捋一遍,不得有任何差池,好像要成亲的事她自己一般。

    新郎沈子居则淡定多了。虽然他也一夜未眠,但不是激动得睡不着,而是伏案眷写了一整夜的《春江花月夜》的乐谱,直到天明前才倦极睡去,若非奶奶的拐杖敲得疼,他能一觉睡到另一个天明。自小失去双亲的他,由这位行事专断果决地老太太一手养大,不忤逆她的意愿是他爱这位唯一至亲的方式,包括娶岳如意为妻。

    他都快忘记岳如意的模样了,记忆力只模糊存留着一个笑不露齿,连一只蹦过的青蛙都能令其花容失色的小丫头,应该是不美也不丑,若无一身华服衬托,放到人堆里也就找不到的那一种。十年前,八岁的她曾跟随岳万湖来沈家拜访,小住了几日。身为小主人兼大哥哥的他,带着这个白开水一样的小妹妹在沈府里钓了几次鱼,画了几回画,基本上都是他在做,她在看,不发表任何意见,只偶尔掩口轻笑,十足大家闺秀。沈老夫人却将这个丫头喜欢到了心里去,直白地跟岳万湖将,沈家儿媳,非如意莫属。岳万湖没有异议,商人出身,算盘拨得精透,沈家在西安城中虽不算豪门巨贾,但旗下酒楼当铺田产也颇丰厚,想想自家在洛阳也算不得拔尖儿,这小女儿又非倾国倾城,难为豪门官宦家看中,倒不如风光嫁入沈家当少奶奶,两家联姻,生意上还能互相扶持,怎么也不亏。

    于是,在两位当事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未来就在两家大人碰在一起的酒杯里决定了。

    婚期本在三年前,奈何岳万湖在一次进货途中身染恶疾,没几个月便撒手人寰。岳如意守孝三年,方才等来出阁之日,由岳家二公子送亲,一路往西安而来。

    可是,直到约定的黄道吉日,沈家大门都未出现送亲的队伍,连个遥远的喜乐声都没听到。

    岳家的作风是出了名的守时,岳公子更是亲笔书信定下日期,说这一日花轿必然准时到达,沈家只需做好迎亲拜堂之准备即可。

    眼见着天边已经烧起晚霞,这花轿还是毫无踪影。出去打探的下人一拨接一拨,却没有一个带回有用的消息,只说都跑到西城门外了,还是不见送亲队伍的影子。

    受邀的宾客们在偏厅中窃窃私语,有人说自洛阳往西安这一路,若想抄近道,便要自黑狐岭过,偏偏最近这地方山贼闹得厉害,杀人越货,几队商旅都遭了道儿,这岳家当家若不知这一茬,偏往那黑狐岭去的话……

    不慌不忙地马蹄声由远而近,走进大门的却不是期盼已久的岳家的人。

    年轻的灰衣后生,顶着一头世间少见的湖蓝色头发,拎着一个黑亮亮的小酒坛,满脸笑意地进来:“来晚了来晚了,为贺沈兄大喜,专门找了这坛陈年女儿红。”

    原来是沈子居的酒友,沈家上下都识得此人,偶尔来找他家公子喝酒的闲散人士,不知来自何方也不知做何营生,只听见沈子居称他九厥兄弟。反正大家的心又沉了下去。

    “这是怎的?天都要黑了,为何府中……”九厥环顾四周,红绸红灯红喜字,就是不见红花轿,空荡荡,冷清清。

    沈子居摇头:“不知。说是近日午时必到的。”

    “不能再等了。”沈老夫人的拐杖往地上一杵,“子居,你带几个身手好的,亲自出城区看一看!”

    沈子居牵起袖口擦擦额头上的汗渍:“再等等吧,许是路上耽搁了片刻。如意的兄长个个拳脚功夫了得,她二哥还是开镖局的,有他护送,出不了乱子。”

    闻言,沈老夫人觉得有理,稍稍安稳了些,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喃喃:“菩萨保佑,一路平安。”

    九厥想了想,上前对沈子居道:“天色已晚,宾客尚在,老这么等不是法子。你是新郎官,不宜奔忙,不如我替你去看看,反正我的马儿刚吃了草,多跑跑才好。”

    说罢,他转身便走,却被沈子居拽住:“你近日为酿新酒已是劳顿不堪,实在不能再劳烦你跑这一趟。再等等吧。”

    等?还等?自己老婆都不知上哪儿去了,就一点不担心吗?

    九厥知道沈子居是个慢性子,平日里话不多,除了喜欢与他围炉品酒,便是钻研书画乐器,字写得好,画画得好,随便一件乐器到他手里都能奏一支好曲,行云流水绕梁三日,明明是个开酒楼开当铺的小老板,偏偏风雅的紧。听说沈子居要娶亲,他真是饭都来不及吃,便从千里之外赶回来参加酒友的婚礼,因为他实在太好奇怎样的女子才能成为这个貌比潘安、心思玲珑的男人的妻子。

    几年前,四海游荡的他来到西安城,于城中一年一度的“品酒大会”上与沈子居相识,此会之参与者皆以黑布蒙眼,品数十种美酒,谁说对的品种多,谁便是当年的“酒仙”,可免费享用城内所有酒坊酿造的好酒一年。那一次,他与沈子居打了个平手,这倒是意外的。以他酿酒仙官的身份,多年来能在“酒”上与他势均力敌的,沈子居是头一个。这小子懂酒,却不好酒,谦和地把冠军之位让给了九厥。一来二去,两人因酒结缘,倒也引为酒友,但凡他到西安城,少不了找沈子居喝两杯,后来,沈子居在郊外建了一座名为东篱小筑的别苑,他去过一回,依山傍水,景色甚好,这小子的日子过得确实逍遥。

    只是,这位岳如意小姐,倒从未听沈子居提起过。他几乎从不谈起任何与终身大事有关的事情,不像别家有钱公子,到了二十好几的年纪,爹都当了好几次了,而他,似乎对任何女性都没有兴趣一般,害得九厥一度以为他有断袖之癖。

    如今他突然说要成婚了,新娘子还是青梅竹马,九厥哪有不快马加鞭赶来看热闹的道理?

    可他来了,却连新娘子的一根头发都没看到,着实扫兴。更扫兴的是沈子居的态度,这半死不活的“等等等”,好像要成亲的人压根不是他。

    “天都黑尽了,我还是去瞅瞅吧。若真是再城外遭了什么麻烦就不好了。”九厥拉开他的手,执意要出门去。

    “你去了又有什么用呢?”沈子居似乎急了,脱口而出。

    九厥停下来,奇怪地回头看他,这小子今天怎么了?平日里就算被人惹怒了,也不见得有这么大的声音。

    “子居!”沈老夫人也怒了,“你这算是唱哪一出?让你带人去,你不去,如今九厥说去,你也不让人去,你就一点不担心如意的安危吗?”

    “担心?!”沈子居看着沈老夫人愤怒的双目,竟然笑了,“我连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九厥微微一怔,看来,所有人都盼望的亲事,偏偏不是新郎官盼望的呀。

    沈子居身上挨了重重的一记拐棍儿,纤瘦的他差点没站稳。

    “就算你一辈子不知她长什么模样,她也做定了我沈家的媳妇!”沈老夫人气得浑身发颤,指着沈子居道,“你不去找,我去!西安找不到我就去洛阳找!总得要个说法!”

    “您老消消气!”九厥赶紧搀住年迈的老太太,“沈兄弟必然也是一时情急才乱说话,谁的媳妇丢了能不着急呢,您先缓缓,我马上去看看!”

    沈子居石头一样戳在那里,好像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只有揣在怀里的那张乐谱,才是他的全部。

    “这个不孝子!”沈老太太被九厥搀回椅子上坐下,气愤难平地责骂,“二十有三乐还不成婚生子,如何对得起你早死的爹娘?”

    话音未落,几个仆役领着一个衙差打扮得男人匆匆忙忙地跑过来,男人脸上一脸肃穆之色,一看便知带来的不是好消息。

    “见过沈老夫人。”衙差朝她做了个揖,“卑职奉李大人之命,有事相告。”

    生老夫人心下一紧,忙说:“官爷快请说。”

    “两个时辰前,有路过的樵夫于城外黑狐岭出口发现一支送亲的队伍。”衙差顿了顿,“均遭杀害,陪嫁之物悉数失踪,疑是山贼所为。”

    沈老夫人的拐杖“当啷”一下滚落在地。

    沈子居则更像一块石头了,脸上说不出是一种怎样的神情,不是悲伤,不是愤怒,倒像是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回事,但真的发生了却又难以置信的诧异。

    “全部遇难?”九厥倒抽一口冷气。

    “万幸尚有一个活口。”衙差道,“几具尸体之下,发现了尚存一息、身着喜服的新娘子,已被救回,大夫诊治过,说只是几处皮外伤外加惊吓过度,无大碍。此女自称姓岳,名如意,大人知沈公子今日娶岳家小姐,这才派我过来,请公子即刻随我走一趟。”

    “如意还活着?!”沈老夫人一听,魂魄顿时又齐聚了,跳起来抓住沈子居,“还发楞?走啊!”

    沈子居像个木偶,被焦急的外力推推搡搡挪到了屋外。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经历了太快的大悲大喜,情绪跟不上行动。

    九厥全程相陪,从沈府到官府,沈老太太永远比沈子居走得快。当躺在床上的脸色煞白的姑娘看到急切奔入的众人时,她并不貌美的面孔瞬间盖满泪水,满是伤口的双手很努力很努力地伸出去,扯住沈子居的袍角,哽咽着喊了一声:“子居大哥……”

    纵非佳人,我见犹怜。

    沈子居这才回了魂,俯下身来握住岳如意冰凉的手:“没事了,安全了。”

    有心上人安慰,岳如意这才“哇”的一声哭出来,一把抱住沈子居的手臂,再不肯松开。

    沈子居一动不动,任由她依靠,轻轻拍着她的背脊。

    案头烛火微微跳动,沈老夫人一边抹眼泪一边双手合十,谢神佛庇佑,留了如意一条性命。

    九厥觉得自己也应该为朋友高兴,可一看到沈子居那张不温不火的脸,又始终觉得哪里不妥。

    衙差们知趣地退了出去,在西安这个地方,他们好歹是要给沈家一点面子的,毕竟,沈老夫人每年都会在自家酒楼里请他们吃个“辛苦饭”,遇到哪个官差手头紧,只要去的是沈家当铺,决不失望而出。小恩小惠也能收买人心,否则每月每天都有人伤亡,衙门里哪管得了那么多。

    “未来的沈家少奶奶真是福大命大,这样都死不了。”

    “看这杀光抢尽的作风,十之八九是李大胡子干的。出没黑狐岭的山贼,没一拨敢有这么狠的,除了他。”

    “可我听在洛阳当差的表格说,李大胡子年前在京城落网了,好像还被砍头示众了。”

    “嘁,真抓住了还是随便找个人定罪,谁敢保证?”

    “那时谁敢的?太损阴德了。”

    “鬼知道。走走,吃酒去,忙活一天了,又累又渴。”

    两个衙差低声闲聊着走开,说的话却一字不漏落到九厥耳里。

    他也退出房间,把宝贵的劫后余生的时间留给那对将成的夫妻与百感交集的老太太。

    最坏中的最好,起码新娘子还活着。

    此刻已近子时,仍感闷热,整座城睡了一大半,还有一小半在美酒与声色之中消磨着,没有人知道,沈家在一夜之间经历了怎样的折磨与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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