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日 加州 五号州际公路旁 拉斯佛洛里斯
一脸落腮髭胡的史葛·朗逊呆呆地坐在“车轮酒馆”的最里头,面前餐桌上是半块冷掉的牛排和已变温的啤酒。
朗逊从防风外套的口袋里掏出止痛药瓶,往掌心倒出三颗,和着温啤酒吞服了,然后徐徐燃点了一根烟,深深地吸进一口。
他瞧着酒馆里阴暗的情景,想起自己还是联邦探员的日子,无数次在这种鸟不生蛋的陌生地方过夜,一站又一站地追着一点点线索,就像猎犬一样……
还没有过十二点。酒馆里只剩五、六桌客人。几个满臂纹身的机车族正在打撞球和弹珠台。两个坐在吧台的中年人看来是本地的农夫,喝得脸颊红通通的——还是他们的脸本来就晒成这种赤红?……一个长驻这里的老妓女,鲜红背心底下的两颗乳房下垂得像肿瘤。另一边一对没钱喝酒的少年男女就伏在桌上睡觉。那女的露出两条瘦弱的手臂,皮肤呈不健康的苍白。是离家出走加上吸毒吧?……
朗逊苦笑。
——职业的老毛病又犯了。你已经不是执法者了,你现在只是个生意不佳的私家侦探……
他下意识地摸摸身旁椅子上平放的公文袋子。
——这东西。本来以为已经永远成为过去。想不到还有人要看。更想不到的是有人相信……
酒馆的大门被打开,外面淅沥的雨声传进来,盖过正在播放的乡村歌曲。
所有人的视线都转向门口,包括肥胖的老板兼酒保。这个时候才进来“车轮酒馆”?记忆中最近五年里不曾有过这种稀客。
老板皱眉。大概是哪个发神经的流浪汉想进来避雨吧?要是太臭太脏的话,还是得狠下心把他赶走。他摸摸柜台底下,那根球棒仍然安在。它是“车轮酒馆”唯一的保安系统——这种烂地方,根本不需要枪来保护。
进来的是个矮小的身影,乍看像个孩子。湿淋淋的黄色斗篷雨衣,把身躯从头到腿包住了,只露出一双沾满泥泞的破旧军靴。身后斜斜背着一个又长又大的黑色旅行袋。
那人一步一步踏着破旧的木板走往酒馆中央,身后遗下一行雨水渍。昏暗的灯光下无法看见帽子内的脸孔。
那人经过撞球台,没有朝那几个机车族看一眼。其中一个最壮硕的机车族拿着球杆,刻意走过来挡在那人跟前。他名叫泰利,是这伙人的领袖,一头金色长发束成马尾,不过头顶已经微秃。黑色皮革背心展露出两条硕壮的臂膀,两边肩上各刺了一个骷髅图案。
泰利假装没有看见来人,高高地翘起屁股,伏在撞球台上瞄准,把那人的去路完全封住了。
下一刻,那人却已越过泰利继续步行。所有人,包括泰利都愕然。这么多双眼睛竟然都没看见,那人用了什么方法闪过泰利的身体。泰利身上没沾半滴雨水。
那人走到史葛·朗逊的桌旁才停下脚步,把背上的旅行袋卸到桌上,轻轻坐在朗逊对面。
朗逊紧张地把烟弄熄。
“你回来了……”
那人点点头。
朗逊直视那人斗篷内的脸。一个亚洲裔的女子。黝黑而削瘦结实的脸有一股刀子般逼人的冷漠。五官无疑美丽而细巧,却仿佛给囚禁在那过于刚强的面孔里,难于表达任何情感。
雨水流到她的脸颊上。可是这样一个女孩子,令朗逊无法联想她哭泣的样子。
这个女孩子的心比谁都要坚硬,这是朗逊初次跟她见面时的印象——那是两个星期前,她突然造访他在芝加哥的侦探社的时候。
“找到那些……坟墓了吗?”
女孩无言地打开桌上的旅行袋,从里面拿出一个长条状的粗布包裹。那块布污秽不堪,已无法辨出原来的颜色。
女孩把布包的一端解开,露出一截黑色的东西。是一把日本武士刀的刀柄,金属部分满布锈渍,上面交叉裹缠的黑色布条已经霉烂。
女孩利落地把固定刀柄的楔钉拆下来,手腕略一用力,拔除了整个木柄,露出内里金属的刀胫。
刀胫因为有木柄保护,锈渍明显少得多,上面有一行小小的直排文字铭刻。女孩细小的食指抚摸那六个刻字:唵嘛呢叭咪吽。
朗逊不明白这六个字,可是他知道这柄武士刀属于谁。他永远记得一九九七年那一夜目击的情景。
“还有……遗骸……呢?”朗逊问。
女孩从旅行袋中又拿出一个小纸包来打开。里面是三颗浊黄色的、像某种结晶物的圆珠。
“这就是……他的遗体?就只余下……这几颗东西?”
女孩无言地把纸包和武士刀收起,统统藏回旅行袋内。
“你要的资料……都在这里了。”朗逊把身旁的公文袋子拿出来。
女孩接过打开,掏出一个文件夹跟一个小型录音机。女孩首先拿起录音机,按下“播放”键。
“……简直难以相信……”是朗逊自己的声音,背景夹杂着飒飒的风声,但仍然可以听出他当时震惊的情绪。
朗逊忍不住又拿出烟来点火,拈着烟的左手微微发抖。他每次重听这卷录音带时都是这种反应。
“……血和惨叫……那个光头的东方男人,颈背的皮肤给撕下来了!他的痛苦……这实在无法想象……”
女孩依旧没有表情。
“这些都给你吧。不用还我。”朗逊吐着烟雾说。“可是请你保密。要是FBI知道我保留着这些东西,我铁定要坐牢……那时候我并没有把它们呈报上去。没有人会相信我。他们会把我当做疯子……那个惨杀案就是这样不了了之。案件归档以后不久我就辞职了。脑子一片混乱,我无法再运用常理逻辑来办案……很可笑吧,人的脑袋竟是这样脆弱……”他说着时把一根烟很快地抽完了,又再接上另一根。
女孩打开那个文件夹。最上面的是一张通缉令。放大的“ANtED”字样上方是一张照片。
“我看见……”录音机继续转动。“好像是吸血鬼的东西……”
尼古拉斯·拜诺恩
高度危险人物。一九九七年十月十六日涉嫌在汉密尔顿市郊屠杀九人……
女孩毫无感情地瞧着拜诺恩的照片良久,然后把文件夹合上,又关掉了录音机,将它们全部收进她那巨大的旅行袋里。
“……我还以为这一切已经过去。现在我不过是个专门调查婚外情的二流侦探……我从来没有打算把这件事情告诉别人,直到那一天你来找我……你不用付我任何费用。对我来说这次不是工作。我很高兴,有人把我这个可怕的秘密带走……”
女孩站了起来,伸出一只手掌。朗逊握住了那细小的手掌,出奇地温暖。他感到掌心传来一种难以形容的安慰能量。
女孩瞧着朗逊。他感觉她已尽力表现出友善,可是那双眼睛还是透出一股难以平复的凶悍,细薄的唇片紧抿着。
女孩提起旅行袋离座而去。朗逊则松了口气,大大呼出一口烟雾,仿佛放下了重担。
女孩再次经过撞球台之前,泰利早已盯上她。球杆横在她跟前。她止步了。
“你连酒也不喝一杯吗?”泰利笑着走近女孩。“每个客人都这样的话,老板可要赔本了。”
“泰利,别找麻烦。”老板隔着几张桌子喊叫。可是他知道没有用。刚才泰利在众目睽睽下出了洋相,不会轻易罢休。
“闭起你的鸟嘴,臭老头!”泰利转过来向女孩说:“最少也让人看看你那张丑脸,我才会放你走……”
另一方的朗逊摸摸藏在外套里的左轮手枪。他不想为了这种混帐的机车族动手。
——可是这么娇小的女孩子……自己从前好歹也是个执法者啊……
女孩把斗篷雨衣的帽子褪下来。
除了朗逊以外的人都愕然。女孩剃了个光头——正确说是盖着不到一毫米高的薄发。后脑有一个巴掌大的墨色符号刺青:
〈插图〉
女孩突然暴露的美丽脸孔让泰利看呆了,直至看见她悍厉的眼神时才回过神来。
“呵呵,原来是个女孩……你知道‘车轮酒馆’的规矩吗?凡是女的进来都得陪我喝一杯……”泰利侧身细看女孩的后脑,“你也喜欢纹身吗?好极了,你的这个刺得很不错哇。既然大家有共同的兴趣,今晚可得好好聊一聊……”
泰利的手伸向女孩的下巴。
当触摸到女孩皮肤的瞬间,泰利看见她的眼睛里燃起两朵暴烈的火焰。
“不要碰我!”泰利仿佛听见自己的脑海里出现了这句呐喊。
没有人看见发生什么事情。只知道泰利二百磅的身躯一瞬间就躺了下来。在这个体重还不及他一半重的娇小女孩面前。昏迷的脸丝纹不动,眼睛都翻白了。看不见头脸或身上有任何伤痕瘀肿。
“又是……这种魔法……”朗逊瞠目结舌地站了起来。“跟那一夜看见的一样……”
女孩把雨衣的帽子拉上,背起旅行袋,在众人惊异的注视下一步一步踏着军靴走出酒馆的大门。
她的背影迅速消失在骤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