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阿越 本章:第三节

    唐康这是头一次进御史台。但仅此一次,便足以让他终身难忘。

    御史台在新官制之前,是兼管司法的。御史台狱曾经让多少公卿闻风而丧胆,新官制后,石越等人苦心设计,剥夺了御史台的司法权,只保留了司法监督权。但是,古往今来,人类的任何一个文明,其政治与制度,习惯的力量都是无比强大的。制定所谓“完美的制度”是容易的,但是即使是在一个有普遍尊重制度传统的时代,制度亦常常会被种种因素有意无意地破坏。虽然许多人幻想能依靠完美无瑕的制度解决一切问题,但他们却不可避免地要陷入一个悖论——他们在建立他们所谓的“完美的制度”之时,必然会破坏掉旧有的制度。一群破坏固有制度的人,却妄想自己设立的制度可以永远不被破坏,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即使在童话中都显得有些荒谬。幻想有一套能自己完美运行,具备超强纠错能力的制度体系,与期待一个完美无瑕的统治者永远统治着人民过着幸福的生活,其实并无本质的区别。这永远都只能是普通民众的一种懒惰与依赖。抱着这种想法的人,他们并不明白,好的制度与好的婚姻一样,都必须要持续不断地去付出巨大的努力甚至牺牲去维护,稍有懈怠,便可能前功尽弃。

    然而,不幸的是,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并不多。

    任何权力机构,都有扩张自己权力的本能。更何况石越煞费苦心剥夺的,是御史台保有一百年的司法权。权力机构的自我扩张欲望,还有那看不见摸不着,但影响却无处不在的历史惯性,让本来应当是秩序维护者的御史台,有意无意地想要恢复自己的权力。许多御史称得上是正直无私,但他们却常常习惯性地会想用到曾经拥有的司法权,而不仅仅满足于司法监督权。皇帝、甚至是朝中的大臣们也一样,他们会习惯性地想起“御史台狱”。于是,尽管皇帝已经极力克制,但是“诏狱”仍然时不时地会复苏。

    习惯的力量不时地冲击着新制度。御史台狱始终存在便是一个证据,这次唐康案的审理则是一个最新的证据。唐康一回京,就被关进御史台狱;皇帝想当然地让御史台、枢府、卫尉寺共同审理此案,而真正拥有司法权的大理寺、刑部、开封府,却都被遗忘了。甚至连制度的主要设计者石越,都没有意识到这其中的不妥。这可以视为朝野依旧默认着御史台对官员的司法权,也可以视为御史台在不知不觉中,又收复了被剥夺的司法权中的一部分。

    不过,在御史台狱中的唐康,暂时还没有闲情逸致去思考这些不着边际的问题。他被带进御史台的第一天,就不由得从心里发出与周勃同样的感叹:“如今方知狱吏之贵!”

    他还记得他回到汴京的当天,便有两个自称是台院“承差人”的小吏拿着牓文在城门口等着,二人让他验过文书,便有一人从怀中取出一份椟书,用例行公事的语气说道:“台院奉圣旨推勘公事一项,要戎州知州唐康一名,前来照鉴。”知会完毕,二人便客客气气领着他前往御史台。到御史台时,天已经渐黑,二人到了门前,便招呼守门的阍吏,将牓文又给阍吏看了,说了声:“我等已勾人至。”便将唐康交给阍吏离开。此时御史台的大门已然半掩,门前用栅栏拦住。御史台连抓人都官僚气十足,没有人给他开门,唐康只得自己攀着栅栏翻进御史台中,这般过了两道门,有承差吏告诉他向东往台院而行。此时天已昏黑,御史台中阴沉沉的,显得格外的阴森。一路之上,也没有人引路,只听四处不断传来隐隐约约的哀号苦叫之声。唐康进了一小门楼,引人注目的便是门楼数盏灯,没有置于楣梁之间,反而置于廊间。他就着昏暗的灯光沿走廊而行,只见一路经过的房间内的犯人,不是穿着紫袍,便是穿着绿袍,都是朝廷命官,其形容憔悴,让人不忍多看。又走了好一阵,唐康才终于听到庭下有人唱了声喏,到了这个地步,饶是他再有傲气,也不得不连忙还礼——对方却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承行吏。这承行吏引着他盘绕曲折而行,不知道绕了多少路,方到一个土库旁,只有一个小洞门,高不过五宋尺,那承行吏要取掉幞头,弯着腰方能进去。唐康虽心中不忿,却也只得依样进去。进去之后,才知道里面便是牢房了。牢房中床被俱全,还有一个狱卒“恐其岑寂,奉命陪伴”——连在这等狭小的空间内,其一举一动,都有人寸步不离地监视着。

    从此,唐康便算是在这御史台狱中“安家”了。唐康算是彻底明白了“井底之蛙”的含义,每日里,他除了能听到旁边监狱中犯官们的痛苦呻吟之声,便只能抬头看看四方的天空。至于他的案情,他原以为会有御史押他过堂审问,不料关进御史台狱后,竟连一个御史也没见过。凡要问案,便有一个狱卒拿着一张纸来问他,他回答之后,狱卒便记下了回去禀报。到了后来,竟是连问都没有人问起了,倒仿佛他被人遗忘了一般。只有在金兰奉旨来看他之时,他方才出过一次牢房,感觉到一丝人间的气息。然而其间两个狱卒寸步不离地跟着,他纵有再多的话,也只能憋在心里。

    在这种完全与外界隔绝,完全失去人身自由,每日里只能听到痛苦哀号的地方,连唐康这种意志坚强的人,也不免会时时泛起绝望的感觉。命运全不由自己掌握,生死仿佛攥在他人手中,唐康有好几次,都不禁会想自己究竟还能不能生出这御史台?每一次,都是对于石越的信任,将唐康从崩溃的边缘给拉回来。

    人长时期被关在这种如同地狱一般的地方,是很难还保持着清醒与理智的。许多犯事的官员,就是这样被生生逼得精神崩溃的。在御史台狱的每一天,唐康都只想着一件事——快点定案,哪怕是被发配到凌牙门也好!

    但是,他却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他的案情清楚,并无疑问,甚至都没有必要过堂。案件的关键,只是如何定罪。而这中间,既有对法令的理解不同导致的争议——他入狱之初,狱卒拿着纸片前来问他的最后一个问题是:“尔处死数千叛军,依得祖宗是何条法?!”唐康当时坦然回答说:“祖宗即无此条制。”从此之后,便无人再问他任何问题;而另一方面,也必然会夹杂着复杂的政治斗争与利益交换。

    所以,在神志清明的时候,唐康亦只能默默替田烈武与李浑祈祷,希望他们不要因为自己把性命给搭上——他已经从狱吏口中打听到,奉旨主审的官员是侍御史马默——仅仅是马默此人,便足以让唐康陷入希望与绝望并存的混乱之中了。唐康对马默一点也不陌生,这位以“刚严疾恶”著称的熙宁名臣,是石越的“父亲”石介的得意门生,当年石介在徂徕授徒讲学,家境贫穷的马默从单州步行到徂徕,拜入石介门下,成为石介最得意的弟子,他学成之日,石介率领数百弟子亲自送到山下,并且预言:“马君他日必为名臣。”马默后来果然成为名臣,他到一地为官,当地行为不检的官吏甚至会望风而逃。但尽管马默与石越有如此深的渊源,唐康亦不敢寄望他会徇私。在马默身上曾经发生过一件事,某岛流放的犯人,朝廷限额三百人,因为人数太多,该岛的砦主便将多余的犯人丢到海中淹死,两年内竟杀了七百人,此事被得罪执政而遭贬官为当地知州的马默知道,马默召来那砦主责骂,并预备深究此案,那砦主竟然吓得自缢而死。

    唐康自认自己的行为,不太可能赢得马默的赞赏。

    “老奴叩见官家。”郭逵告退后,赵顼方回到睿思殿小憩,便见石得一低眉顺目地走了近来。赵顼“嗯”了一声。石得一叉手侍立一旁,细声禀道:“官家,唐康、田烈武的案子,已经定谳了。”

    赵顼又“唔”了一声,石得一连忙继续禀道:“这桩案子案情原极简单,三司会审,只不过是将犯官过堂按问确认而已。几名犯官与人证,口供一致,既无争议,亦无疑点。难以定案,实是主审的大人们对怎样定罪,各执己见……”他停了一下,偷眼看皇帝脸色没什么变化,方继续说道,“最后定谳,主犯唐康,虽有平叛之功,然擅发禁军、擅杀叛卒,当降职编管;主犯田烈武,未受令而擅发禁军,以违军令,绞。主犯李浑,擅发禁军,附唐康擅杀叛卒,身为军法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斩。从犯高遵惠,劾贬官……”

    他一面说着,赵顼的眉头不知不觉便皱了起来。宋朝制度,皇帝拥有最高司法权,对于案件的审判若有疑点,或以为定罪不当,皇帝有权发回重审,若有争议,竟可干脆交两制以上大臣与台谏杂议。按新官制,一般的案件,即使是大理寺、开封府定谳后,刑部可以复核,御史台可以置疑要求重审;军事案件,卫尉寺定谳后,枢府也可以复核。但唐康、田烈武的案子,却已经属于“诏狱”。两府与台谏虽然也可以讨论定罪得当与否,但在某种意义上,它直接体现的是皇帝的意志。赵顼原以为这件案子在论刑的时候一定会争议,他就可以顺势交两制以上大臣与台谏杂议,然后以朝论公义的名义,给三人脱罪。他万万料不到,三司会审,竟然会最终达成统一的意见,直接定谳论罪了,而且罪名还定得这么重。

    石得一是极会察言观色的,看见皇帝神色,连忙又解释道:“原本以祖宗条制,唐康、田烈武诸人虽擅发禁军,然毕竟是事急从权,说起来竟是有功无过的。但马处厚引了太祖朝的一则故事……”

    “什么故事?”赵顼听说竟然是马默主张重判,心里更是哭笑不得。他以马默主审,原也是想着马默与石越的那点渊源,不料这马默竟然全不认账。

    “当年忠正军节度使王审琦与太祖皇帝有旧,为殿前都指挥使。禁中大火,审琦不待召领兵入救,台谏官劾之,太祖皇帝对王审琦言:‘汝不待召以兵入卫,忠也;台谏有言,不可不行。’竟罢归寿州本镇。祖宗家法如此。”

    赵顼听到马默竟然抬出太祖皇帝来,不由得作声不得。

    石得一又道:“唐康、田烈武率兵平叛,确是忠臣。然其又擅杀叛卒,军法:贼军弃杖来降而辄杀者斩。虽渭南叛卒,是不是军法所谓‘贼军’,诸位大人颇有争议。然马处厚以为:纵其不是军法所谓‘贼军’,据祖宗故事——凡岁饥时,强民相率持杖劫人仓廪,论法应弃市,然每具狱上闻,辄贷其死。真宗时,蔡州民三百一十八人有罪,皆当死。知州张荣、推官江嗣宗议取为首者杖脊,余悉论杖罪。真宗皇帝下诏褒之。祖宗以人命至重,若非情理深害者,悉皆免死,此为祖宗立法之深意。渭南叛卒可比此例,其虽有罪,一则有司未定其罪;二则即使论罪,法虽论死,其实止当刺配。纵使擅杀刺配囚徒,其罪非浅,况唐康、李浑所为。惟念唐康素有功绩,且其擅发禁军平叛,所为者社稷;擅杀叛卒,亦属事出有因,故从轻议处,乞发落某州编管。田烈武虽未涉擅杀之事,然其罪亦非止擅发兵而已,其奉军令赴益州平叛,非寻常驻军可比。田烈武军令在身,而中道擅违节度,论法当斩。惟其所为皆出公心,且未酿大祸,平叛渭南,于社稷亦不得谓无功,以法则处绞罚。然恩自上出,亦乞陛下宽宥之。惟李浑之罪最重,且身为军法官,更当罪加一等。其罪在不赦,定斩刑。只高遵惠之罪轻……”

    石得一转述马默定刑的理由,竟让赵顼半晌说不出话来。宋朝制度,法官论刑不当,是要受到惩罚的。马默主审这么大的案子,又是在朝野中极具争议,若是没有充足的理由,他怎么敢轻易定谳?

    “依奴才看,此案朝廷必定还会有争论的……”石得一揣测皇帝的心意,小心翼翼地说道,“朝野的议论,还是以为唐康、田烈武有功无罪的居多。不过,三司会审的定罪,亦有其道理,朝廷大力整肃军纪,若以为事后有功便可以抵罪,会大开侥幸之门。”

    “朕以为还是重了些。”赵顼沉吟了一会儿,终于摇了摇头,道,“马默自己也说,叛卒多半也只是刺配之罪。这些人无父无君,犯上作乱,朝廷还要念上天有好生之德,留其一条生路。田、李之辈,忠君为国,反要论死,朕要让天下人怎么想?”

    “陛下英明。”

    “朕以为定罪不当,明日马默的折子递进来后,便下两府、台谏、翰林学士、知制诰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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