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蔡智恒 本章:第三节

    原本隔天就该去还钱,但你知道的,我的记性不好。

    所以第二次走进莉芸的店是在三天後,刚下班回到社区时。

    我在社区大门碰见李太太,由李太太联想到钱,再由钱联想到莉芸。

    我没上楼回家,直接走向她的店,走到离店门口还有三步距离时,

    莉芸突然推开店门,探出头说:“欢迎光临。”

    “你有装监视器吗?”我笑了笑。

    我走进店里,依然选了最里面靠右墙的座位。

    餐桌铺上淡蓝碎花桌布,再用透明玻璃压住。我发现压着一张纸,

    写上:“如果人生没有错误,铅笔何需橡皮擦?”

    正在品味这段话时,莉芸拿着Menu递给我。

    “这段话似乎有点哲理。”我指着桌上那张纸。

    “是呀。”她说,“如果不重要的记忆也能用橡皮擦轻轻抹去,那麽

    人们应该会很轻松。”

    “你的话比较有哲理。”我笑了笑。

    我打开Menu,右下方又贴上“迷迭香鸡排——特价”的贴纸。

    “那就迷迭香鸡排吧。”

    她收走Menu,走回吧台跟女工读生交代一会,又带着笑容走向我。

    “我想跟你说话。”她说。

    “请。”

    “你今天上班没发生特别的事吧?”她在我对面坐下。

    “嗯……”我想了想,“我今天知道有个女同事怀孕四个多月了。”

    “然後呢?”

    “但我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她笑了起来,说:“那麽说说你知道的吧。”

    “我只知道孩子的父亲不是我。”

    她又笑了起来,而且越笑越开心,我发觉除了她的人很乾净外,

    她的笑容也很乾净,像白雪公主刚洗完脸後的笑容。

    “你还记得我叫什麽名字吗?”笑声停止後,她问。

    “你的名字三个字都是草字头……”

    说到这里,我发觉竟然又忘了她的姓。努力回忆了一下後,说:

    “薛莉芸?”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

    “抱歉。”我笑得有些尴尬,“我的记性不好。”

    “你记得我叫莉芸,我就很高兴了。”她笑了笑,

    “以後就叫我莉芸,别管我姓什麽了。”

    “我可以陪你吃饭吗?”她又问。

    “你这家店总是提供陪客人吃饭的服务吗?”

    “你一个人吃饭,会很寂寞的。”

    我看了看她,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便出了神。

    “可以吗?”

    “喔。”我回过神,“当然可以。”

    她立刻起身回到吧台。过了一会,跟女工读生各端了一份餐点走来。

    这次吃饭我倒是跟她聊了几句,通常是我开头,她回应。

    如果我没开口说新话题,她会保持安静。

    客人又陆续走进店里,约有三桌,女工读生忙进忙出。

    但她始终坐着陪我用餐。

    “你请的女工读生很能干。”我说。

    “她不仅能干,而且任劳任怨,完全不拿薪水呢。”她说。

    “啊?”我差点噎着了,“这怎麽可能?”

    “因为她是我妹妹。”

    “原来如此。”我笑了笑。

    “其实我妹妹三年前就见过你。”她突然说。

    “可是我没见过她。”我仔细看了看正在吧台忙碌的女生,

    “我说过了,我有一张大众脸。”

    “不。”莉芸摇摇头,“你也见过她。”

    “啊?”我很惊讶,“我完全没印象耶。”

    莉芸简单笑了笑,没再多说什麽。她看我已放下餐具,便问:

    “好吃吗?”

    “迷迭香的浓烈香气让鸡肉的味道更鲜美。”我顿了顿,接着说:

    “虽然很好吃,可是感觉跟上次的味道完全不一样。”

    “怎麽个不一样?”

    “肉的味道完全不一样。上次的味道很强烈,这次却是甘甜。”

    “因为上次是四只脚,这次是两只脚。”

    “你说什麽?”

    “你上次点的是迷迭香羊排……”她突然笑出声音,

    “这次点的是迷迭香鸡排,肉的味道当然不一样。”

    “不好意思。”我哑然失笑,“我只记得有迷迭香,其余忘了。”

    她似乎没有停止笑的迹象,我便静静看着她,等她笑完。

    我发现她的笑容除了乾净外,还给人一种放心的感觉。

    “我请你喝杯咖啡吧。”她终於停止笑声,然後站起身。

    我这次学乖了,眼睛紧盯着她的背影。

    她确实是从冰箱拿出一壶东西,是冰咖啡没错;

    但似乎又将它加热,再端出两杯咖啡走出吧台。

    “是热的。”杯子还没放在桌上,她便叮咛:“小心烫。”

    我端起咖啡,小心翼翼喝了一口,是热的没错。

    我觉得很纳闷。

    为什麽要将冰咖啡加热呢?直接煮热咖啡就行了啊。

    况且所谓的“冰咖啡”,其实不是由冰水冲泡而成,

    而是将煮好的热咖啡用冰块或冰桶迅速冷却而成。

    为什麽她要将热咖啡冷却成冰咖啡,然後放入冰箱,

    再从冰箱拿出来加热又变成热咖啡呢?

    她的日子太无聊?或是吃饱了太闲吗?

    “为什麽……”我终於忍不住开口询问。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话没说完她便打断我。

    “这不叫奇怪,应该叫无聊。”

    “那好。”她笑了笑,“从此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啊?”我一头雾水。

    “现在别想了,专心喝咖啡吧。”她说,并比了个“请”的手势。

    我又端起咖啡,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跟一般咖啡香不同。

    浅浅喝了一口,口感似乎比一般咖啡柔顺,而且更香醇。

    用“醇”这个字确实是贴切的,因为咖啡中竟然有一种酒酿的香味。

    原先以为我的舌头和鼻子出了问题,但一直到喝完那杯咖啡,

    酒酿的香味始终都在。

    我百思不解,看了看坐在对面的她,她的表情似乎很得意。

    “为什麽……”我又忍不住开口询问。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她又笑着打断我。

    “喂。”

    “找一个下午时分来这里,我煮给你看,你就会明白了。”她说。

    我心里盘算着,如果要下午来,只能在假日。

    但不知道放假时,我会不会记得要来看她煮咖啡?

    我起身走到吧台,打算结完帐离开。

    她跟着我走向吧台,在我拿出皮夹时,她刚好走进吧台内。

    我心想Menu上最贵的餐也不过180块,而且我点的餐还是特价。

    所以我掏出两张百元钞票拿在手上。

    “一共是300块。”她说。

    “可是……”

    话一出口,便觉得尴尬,即使比想像中贵,也应该不动声色才对。

    “还包括上次你欠我的钱。”她说。

    “差点忘了。”我楞了一下後,便恍然大悟,“上次的钱还没给。”

    “有我在,才会“差点”。”她笑了笑,“不然你应该会忘记。”

    “说的也是。”我不好意思笑了笑。

    赶紧再掏出一张百元钞票,凑成三张後拿给她。

    才刚走出店门两步,听见背後的门又被拉开,她说:

    “以後如果懒,不想骑车出门,就走到我这里吃晚饭吧。”

    “嗯。”我回头说,“如果我记得的话。”

    “这跟记性无关。”她说,“你只要养成习惯就好。”

    “你很会做生意。”我说。

    “多谢夸奖。”她笑了。

    我一个人住,又不会煮饭,到哪里吃晚饭是每天都会碰到的问题。

    我确实懒得骑车出门吃晚饭,因此走到她的店吃饭是很好的选择。

    从此以後,我偶尔在下班回到社区时,直接走到她店里。

    偶尔久了,偶尔都不偶尔了。

    总不能一星期有五次到她店里还叫偶尔吧。

    每当我到她店里,都会点“特价”的餐。

    景气不好加上物价飞涨,钱要省点花。

    後来我发现,我好像每次吃到的特价餐点都不尽相同。

    有迷迭香羊排、迷迭香鸡排、迷迭香牛排、迷迭香猪排……

    还有迷迭香排骨饭、迷迭香鲷鱼饭,甚至还有迷迭香糯米糕。

    这些特价餐点只有一个共通点——迷迭香。

    我一直很想问莉芸为什麽偏好迷迭香?但总是忘了问。

    因为当我走进店里刚坐下时,她一定会问我一个问题:

    “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

    然後我必须要用我有限的记忆能力去回忆当天发生的大小琐事。

    於是我就会忘了问我想知道的问题答案。

    莉芸都会陪我吃饭,好像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吃完饭後她会请我喝一杯具有酒酿香味的神奇咖啡。

    喝咖啡时我们会闲聊,很随兴,像多年的老友闲聊那样。

    说也奇怪,我常有那种我们是多年老友的错觉。

    咖啡喝完後,我才会想起又忘记要在假日下午来店里看她煮咖啡。

    我曾经在闲聊中问莉芸:“你是学什麽的?”

    “我大学念化学系。”她说,“现在开这个店算学以致用。”

    “这也算学以致用?”

    “以前在实验室调制化学药品,现在把这种实验精神用在烘焙饼乾、

    调配饮料和烹饪食物上,这难道不算学以致用?”

    “不。”我笑了笑,“这是一种境界啊。”

    莉芸也跟着笑,依然是乾净的笑容。

    “你应该对摄影有兴趣。”我指着墙上的照片,“都是你拍的吧?”

    “是我拍的。”她说,“但我对摄影没兴趣,也拍的不好。”

    “你太谦虚了。这些照片看起来……”

    “说谎会短命的。”她微微一笑打断我。

    “这些照片很有人性,一看就知道是一般人拍的,技巧不高。”

    她笑了起来,然後点点头表示认同我的说法。

    “我得拍下这些照片。”她的视线缓缓扫过墙上每张照片,说:

    “因为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被遗忘的记忆?”我很疑惑,“为什麽这麽说?”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喂。”

    “我帮你拍张照吧。”她突然说。

    “喔?”我有些意外。

    她从吧台下方拿出那种常见的数位相机,走出店门,然後向我招手:

    “来呀。别害怕。”

    我只好站起身走到店门口,站在招牌下方,右手比个“V”。

    几天後我再到她店里时,我笑起来像白痴的照片已挂在墙上。

    坦白说,她这家店的摆饰跟她的人一样,乾净而温馨;

    但墙上的照片不仅技巧很一般,景物或人物也很一般,

    似乎不应该成为整体装饰的一部份。

    难道真如她所说: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这又是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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