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拿雨点打赌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约翰·道格拉斯马克·奥尔谢克 本章:第三章 拿雨点打赌

    申请者众。入选者寡。

    这便是局里不断灌输给我们这些新招募来的人员的信息。差不多每一个有兴趣以执法为职业的人士都渴望成为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而只有出类拔萃之辈才能指望获此机缘。调查局所拥有的悠久而荣耀的传统可以一直追溯到1924年,当年一位名叫约翰·埃德加·胡佛的名不见经传的政府律师接管了一家腐垮的、经费不足、管理不善的机构。在我进调查局那年,他已有75岁高龄,而就是这同一位胡佛先生依旧领导着这家备受尊重的政府机构,一如既往地以其方下巴和铁手腕实施着统治。所以我们最好别让调查局失望。

    发自局长的一封电报指示我于1970年12月14日上午9点前往华盛顿市宾夕法尼亚大街的老邮局大楼625室报到,并接受为期14周的训练,以便把我从一个老百姓转变成联邦调查局的一名特工。临报到前,我到长岛探亲,父亲格外为我骄傲,特意在家门前悬挂了一面美国国旗。由于前几年一直在空军服役,我没有一件像样的正式点的衣服,父亲便一次为我买下了三套“正规场合”穿的深色西服,一套蓝色,一套黑色,一套棕色,还买了几件衬衣和两双翼波状盖饰皮鞋,一双黑色,一双棕色。他亲自开车送我去华盛顿,确保我第一天能准时上班。

    没过多久我就熟悉了局里那套规矩和训导。主持就职仪式的特工要我们拿出金色徽章,一面注视着徽章一面宣誓就职。我们一面凝视着手持正义天平的蒙上双眼的女神,一面异口同声地庄严宣誓:拥护和捍卫美国宪法,打击国内外一切敌人。“拿近一点!再近一点!”那名特工命令道。最后我们斗鸡眼似地盯着金色徽章。

    我所在的新特工训练班清一色全是白人。1970年那会儿,联邦调查局很少有黑人特工,没有女性特工。真正意义上的开放是在胡佛的漫长任职完结之后实现的。然而即便是进了坟墓,他那强大而可怕的影响力依旧挥之不去。当年大多数男性特工的年龄介于29岁到35岁之间,25岁的我便算是最年轻的一位。

    我们一直被告诫要警惕苏联特务,他们无所不在,对我们构成危害,窃取我们的秘密。局里警告我们要特别提防女性!这种洗脑十分有效,以致我拒绝了一位绝色佳人的约会,她与我同在一幢大楼里工作,竟然约我外出吃饭。我担心这是为考验我而设的圈套。

    位于弗吉尼亚州匡蒂科海军陆战队基地的联邦调查局学院尚未竣工和投入使用,因此我们在那里进行射击和体能训练,而在华盛顿的老邮局大楼里进行课堂教学。

    每位受训人员最初所学的一项内容是,联邦调查局特工不举枪则已,一举枪就要击毙对手。这项政策的理论根据既是严酷无情的,也是合乎逻辑的:如果你掏出手枪,便已决定要击毙对手。如果你认定形势非常危急,非得用枪射击不可,你便已肯定形势已危急到非致人于死地不可。在此紧急关头,你很少有回旋余地去谋划如何射击,很少有时间去从容不迫地思考再三,而且仅仅试图阻止或制服对手是风险很大的。你是不能拿自己或者潜在受害者的生命冒不必要的风险的。

    我们接受的同等严格的课程包括:刑法、指纹分析、暴力及白领犯罪、拘捕技术、枪支使用、徒手格斗以及调查局在国家执法领域中起作用的历史。不过我记忆最清楚的一门课程是在训练开始后不久学习的。我们称之为“脏字训练”。

    “教室门关好了吗?”授课老师问道。随后,他分发给我们每人一份词汇表。“我要求你们掌握这些单词。”据我的回忆,词汇表包括了盎格鲁一撒克逊语汇中的下列精华:狗屎、操他妈的、舔阴、口交、女阴、龟头等等。我们要做的就是牢牢记住这些词汇,以便日后在办案中——例如在审讯嫌疑人过程中——碰上这些用词时,知道如何去应付。我们要保证将所有带这类脏字的办案报告交给办公室的“下流语速记员”(我可不是在戏言),而不能交给普通的秘书。下流语速记员传统上都是由年龄较大、较为老练的妇女出任,她们能较成功地掩饰看见下流词语时的惊愕。可别忘啦,那年头调查局是男人的天下,况且1970年国民的敏感程度与今天不可同日而语,至少在胡佛统治下的联邦调查局里是这样。我们甚至还进行过脏字拼写比赛,在所有考卷被收回并且——据我推测——在评分之后,投入金属垃圾桶统统烧毁。

    尽管这种训练显得荒谬,我们对打击犯罪都是满怀理想的,都认为自己会有一番不俗的作为。在新特工训练进行到一半时,我被召进了负责训练的局长助理乔·卡斯珀的办公室,他是胡佛最信赖的助手之一。局里的人都叫他“和善的魔鬼”,不过起这一诨名的用意绝非出自亲热,而是带有讽刺。卡斯珀表扬我在大部分课程中表现出色,但是“局内沟通”课程未达到平均水平。局内沟通系指在机构不同部门之间彼此进行交流所使用的方式和术语。

    “长官,我要争取达到一流水平。”我答道。如此求胜心切的人会被说成是爱出风头,这种心情可以帮助你出人头地,也会使你丢人现眼。如果出风头获得成功,他就会飞黄腾达。如果他搞砸了,那种彻底失败的后遗症将是非常持久和人人皆知的。

    卡斯珀也许待人苛刻,但绝非蠢材。他见识过许多爱出风头的人。“你要达到一流水平吗?拿去吧!”他随手扔给我一本术语全册,要求我在圣诞节假期归来时熟记全部术语。

    查克·伦斯福德是我们班的两位学院辅导员之一,他得知了我的情况,跑过来问我:“你在他那里都说了些什么?”我如实相告。只见查克骨碌碌地转动着眼睛。我们俩都晓得这下子可够我忙的了。

    我回到父母住处欢度圣诞节。当家里人都在尽情欢乐时,我还得一头扎进那本沟通术语手册里。这哪里像是在过节!

    1月初我回到了华盛顿,依然吃力地忍受着那次出风头的后果。我必须参加笔试以检验我的用功程度。当班里另一位辅导员查理·普赖斯告诉我考了99分时,我无法表达当时感到多么宽慰。“实际上你得了100分,”查理对我泄漏了实情,“但是胡佛先生说,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

    为期14周的训练进行到大概一半时,局里就征求过我们每个人对首次分配外勤工作的意愿。联邦调查局绝大多数工作人员分布在遍及全美的59个外勤工作站。我意识到做这种选择是需要一定招数的,它就像一局大型的国际象棋比赛,对弈双方是新征人员与调查局总部。我一如既往地尽量从对方角度去考虑问题。我来自纽约,并不特别想返回那里。我估计洛杉矶、旧金山、迈阿密,没准还有西雅图和圣迭戈会是最抢手的城市。因此我选择了一个二类城市,这样就有可能实现第一志愿。

    我选择了亚特兰大,被分配到底特律。

    我们毕业之际都得到了永久证书、一枝0.38口径6连发的史密斯一韦森10型左轮手枪、6发子弹、以及尽快赶去赴任的指示。总部一向很害怕新征人员在华盛顿市内,在胡佛先生的鼻子底下捅出乱子,那样对谁都不会有好处。

    我另外还得到一本题为《底特律生存指南》的小册子。这个城市是美国种族矛盾最激化的地区之一,1967年的骚乱事件影响犹存,它因一年发生八百多起谋杀案而堪称全美犯罪首都。事实上,我们在工作站里进行过一次令人汗毛直竖的集体打赌,赌的是截止年底究竟会发生多少起杀人案。同大多数新特工一样,我刚上岗时也是满怀理想和精力充沛的,但是不久就认识到我们所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局面。我在空军服役四年,其间最接近战争场面的一次就是因打橄榄球和拳击致使鼻子受伤而住进基地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时,我的病床紧挨着几位越战负伤士兵的病床。来到底特律以前,我从未有过被视为敌人的经历。联邦调查局在许多领域招人憎恨。他们把影响渗透到大学校园,建立起市区告密者网络。我们开着灰黑色汽车,到处招摇过市。在许多居民区,人们向我们扔掷石块。他们豢养的德国牧羊犬和短毛猎犬也很不喜欢我们。我们得到过警告:在缺乏完全充足的人力火力支援下,不得进入市区某些地段。

    当地警方对我们也很不满。他们指责调查局在办案中“抢头功”,尚未侦破案件就率先发布新闻,然后又将警方侦破的犯罪案件加在调查局独自破案率的统计数字之上。颇具讽刺意昧的是,在1971年我作为新手的那一年中,调查局雇用了大约1,000名新特工,而主管我们上街执勤这门实践课的主要不是调查局,而是当地警方,他们将我们置于其羽翼的保护之下。我们这一代特工所取得的成就毫无疑问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全美各地警官的尽职精神和慷慨大度。

    抢劫银行在当时甚为猖獗。每星期五是付薪日,各家银行都要准备大量现金,而我们平均要办理二至三起持枪抢劫银行案,有时则高达五起。在底特律的银行普遍使用防弹玻璃以前,现金出纳员死伤的案子多得惊人。我们办过一个案子,案发经过都已摄入了银行监视器,一名银行经理遭到枪击,毙命于办公桌前,当时正在办理贷款申请手续的一对夫妇就坐在他的对面,他们惊慌失措,无助地旁观着悲剧发生。令抢劫者大为不满的是,该经理打不开定时保险柜。遭此横祸的不只是那些能够经手上万元现金的银行官员。在某些地区,连那些在麦当劳打工的人也同样面临生命危险。

    我被派往犯罪反应组工作,它事实上指的是对已发生案件做出反应,例如抢劫银行案或勒索案。我的工作是配合该小组的“非法潜逃以避起诉”分队的工作。后来证明,这是非常难得的经历,因为该分队总是有机会参加许多行动。除了在工作站范围就每年杀人案发生率进行打赌外,我们还在小组内部搞过一场竞赛,比在一天之内谁能逮捕更多的凶手。这种竞赛简直无异于汽车销售商进行的看看谁在特定时间里销售汽车最多的比赛。

    在那些日子里,我们最忙的一类工作是对付属于所谓的“42分类”的逃兵。越战把美国一分为二,许多家伙一旦当了逃兵,死也不肯回去参战。我们办理的登记在“42分类”名下的袭击执法官员案件要超出其他任何一类在逃犯的袭击案件。

    我头一次参加分队行动是去追捕一名陆军逃兵。我找到他工作的一家路边加油站。我亮出了自己身份,原以为他会乖乖就范,谁知他突然拔出一把锉得亮亮的、把手缠着黑胶带的简易匕首,对着我就刺。我后退了几步,险些被他刺中。我向他猛扑上去,将他顶在加油站的玻璃上,用劲把他按倒在地,一只膝盖压在他背上,手枪顶着他的脑壳。此时那位经理对着我大叫大嚷,抗议我抓走了他的优秀工人。我到底在做些什么?难道这就是我想象中的职业吗?不停地冒着生命危险去追捕那些地位卑微的小人物是不是值得呢?这时,工业心理学显得有多么美好。

    追捕逃兵除了常常带来感情上的困惑,还造成军方与调查局之间的怨恨。有时我们会拿着逮捕证一路追踪,发现了那个家伙的踪迹,在大街上当场将其抓获。他会愤怒地制止我们将他带走,用指关节敲击他的假腿,然后告诉我们,他在越南战场因腿部负伤荣获了一枚紫心勋章和一枚银星勋章。再三出现的局面是,无论是自愿选择回去的逃兵还是被军方抓获的逃兵,全部受到定期遣返越南的惩罚。他们中的很多人后来在战场上表现出色,可军方从不向我们透露任何情况。就我们所知,他们仍然被视为擅离职守的逃兵,我们为此极为恼火。

    更糟糕的是,我们有时会找到一个逃兵的登记住址,碰上的却是泪流满面且有理由无比愤怒的妻子或父母亲,她们会告诉我们,要缉拿的人已经英勇阵亡。我们居然在追捕那些阵亡的士兵,而军方却从来不让我们了解实情。

    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当你深入现场后,便开始意识到有那么多大大小小的事情从未在学校里或训练中传授过。比方说,在不同的情况下(例如上公厕进入隔间时)如何放置枪支?是仍让枪套在腰带呢,还是把枪挂在隔间的门上?有阵子我把它放在腿上,但那样一来我会觉得很紧张。这便是人人都会碰上的事情,却又不是那种你可自由自在地与资深同事讨论的事情。在我工作一个月的时候,问题出现了。

    来底特律工作后,我购买了一部大众牌甲壳虫车,而不无讽刺意味的是,正是这同一型号的汽车成了系列杀手的首选用车。特德·邦迪就拥有一辆,正是通过查找这种型号的车等方式才最终确认他是凶手。不管怎么说,有一回我把车子停放在当地一家购物中心前面,打算到男士用品店买一套西服。我知道到时还要试穿衣服,便考虑最好把手枪放在某个安全的地方。于是我把枪放进仪表板上的贮物箱,走进了商店。

    要知道,甲壳虫车有几处有趣的特征。由于它属于后置引擎车,备用轮胎就放置在车前的行李箱内。由于它当时几乎是普及型用车,且不说很容易被破门而人,备用轮胎被盗也是极为普遍的。毕竟几乎人人都会需要它嘛。最后但不是最微不足道的一点是,行李箱是通过贮物箱里的一个开关打开的。

    我相信你能够猜到下文如何。我走出商店来到车子前,发现车窗已被打碎。我试着假想了这个手法高明的窃贼的作案经过:偷轮胎的人打破车窗进入车子,把手伸进贮物箱,想打开行李箱开关偷走备用胎,结果却发现里面有件更好的战利品。我这样推测是因为我的手枪不见了,可备用胎仍在那里。

    “哦,真该死!”我自言自语,“我上岗还不到三十天,就已经为敌人供应武器了!”我知道丢失枪支或者丢失证件意味着你立即会收到一份处分书。我找到了分队长鲍勃·费茨帕特里克。费茨帕特里克是个魁梧的家伙,生就一副为人之父的身材。他打扮整齐,在局里多少是一位活着的传奇人物。他晓得我厄运临头,心里很不好受。丢失枪支是必须上报局长办公室的,这下子事情可糟透了,因为这将是我人事档案中第一笔外勤工作记录。他说我们必须编造一套真正有创意的借口,要围绕我当时是一心想维持公众秩序来大做文章,要说明我不愿冒险惊吓住商店里的任何人,因为要是他们突然看见枪支,会以为遭到了抢劫。费茨帕特里克叫我放心,既然离我晋升还有好几年时问,只要今后不再出纰漏,这一纸处分不会对我造成什么伤害。

    于是我努力那样做了,尽管在好长一段时间里那枝丢失的枪一直使我感到苦恼。大约25年后,我从局里退休时交还了匡蒂科军械库的那枝史密斯一韦森10型左轮手枪,它实际上是原先那枝枪的替代品。谢天谢地,那枝丢失的手枪从未被用来作案,它实际上就从此消失了。

    我与另外两名单身特工,鲍勃·麦戈尼格尔和杰克·孔斯特,同住在密歇根州泰勒城的一处配备家具的寓所,地处底特律的南郊。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鲍勃后来在我的婚礼上担任男傧相。他也是一位怪杰。他老是穿深色丝绒西装和淡紫色衬衣,即便在巡区执勤时也是如此。他似乎是整个联邦调查局里惟一不怕胡佛的人。后来鲍勃干上了卧底工作,根本用不着穿西装了。

    他起先在局里干的是职员,走了“内部途径”才成为一名特工。调查局里有些最优秀的人才是从职员干起的,包括几位经我挑选加入调查支援科的人。不过在某些圈子里,有职员背景的人会引起别人的怨恨,好像他们当上特工是受到了特别偏爱。

    在我认识的人当中,鲍勃最擅长“装腔作调”。这是我们开发出的一种抓获凶犯的前摄技巧,在出其不意的手法显得至关重要的场合下尤其管用。

    鲍勃是一位口音艺术家。如果嫌疑人属于一个犯罪团伙,他就换上意大利人口音。对付黑豹党成员时,他能装扮成街头花花公子而不露破绽。他还能模仿伊斯兰教徒的口音,爱尔兰人的方言,犹太移民的口音,以及白人特权阶层的语调。他不仅能把这些口音语调模仿得惟妙惟肖,还能因人而异地变换单词和用语。鲍勃十分精通此道,有一回他打电话给乔·德尔·坎波——你会在下一章读到的另一位特工——使其相信他是一个黑人好斗分子,想投靠联邦调查局做眼线。在那些日子里,我们承受的压力很大,需要更多的市内的情报来源。鲍勃与乔约定了会面时间,乔还以为这下子他要大显身手了呢。约会时没有人赴约,到了第二天,当乔走进办公室,听见鲍勃用那个装腔作调的口音跟他打招呼时,他真是气坏了。

    追捕坏人是一回事,但不久我发现自己对凶手作案的思维过程很感兴趣。每当我拘捕人时,都要向他提问,比如他为什么选中的是这家银行而不是另一家银行,或者是什么因素促使他选择对这一特定受害者下手。我们都知道抢劫犯喜欢在星期五下午抢劫银行,因为那时银行里现金最多。不过除此之外,我还想了解他们在进行策划和实施抢劫的过程中都做出了哪些决定。

    我肯定看起来不怎么吓唬人。诚如在学校里念书时那样,大家都乐于向我敞开心扉。我对这些家伙提问越多,就越发现成功的作案者都是优秀的侧写师。他们每个人都是在精心思考和周密研究后才侧写出首选的银行作案者。有的人喜欢那些靠近主要干道或州际公路的银行,这样便于逃离现场。当警方组织起搜捕时,他们早已远在几英里之外了。有的人喜欢孤立的银行分理处,例如设在拖车上的临时银行。许多人事先会到银行踩点,记录下内部布局,查明有多少职员以及在任何时段营业厅里预计会有多少顾客。有时他们会不断探访银行分理处,直到找到一家没有男性职员的银行,那将是他们抢劫的目标。那些没有临街窗户的银行是最佳选择,因为外面没有人能目击抢劫的过程,而里边的人又无法目击到劫匪逃离时开了什么样的车。手法最高明的抢劫犯已经得出了结论,认为递上写明抢劫意图的便条要胜过在大庭广众之下挥舞枪支大叫大嚷,而且他们总会记住在逃离之前取回那张便条,免得留下罪证。最理想的用来逃离的车是一辆偷来的车,最周到的方案就是预先将车子停在那里,这样就不会因停车而被人注意。你走进银行并抢劫得手后,就可驱车逃逸。劫匪若抢劫某家银行时特别顺手,过后就会观察上一段时间。倘若情况依然如故,他会在几个月以后再度下手。

    在所有的公共设施中,银行大概是在对付抢劫方面准备最周密的了。然而,在案发后进行调查时,我不断会惊讶地发现,居然有那么多银行忽略了给监视摄像机装上录像带,有那么多银行无意中使报警器消了声,事后却忘记将其重新设定,或者常常误触了报警器,导致真正事发时警方反应迟缓,还以为这又是一次意外事故。这就好比是冲着经验老道的劫匪挂出“抢劫我”的告示牌。

    可是当你开始侧写这些案件时——我尚未使用这一术语描述这个过程——就能看出作案的模式。一旦识别了模式,你就能着手采取前摄措施抓获歹徒。例如,如果你发现近期抢劫银行案数量激增,似乎手法都很相近,如果你访谈了相当多的罪犯,了解到每次促使他们作案的是什么因素,显而易见,你就能够大大改善符合作案标准的所有银行办公室的薄弱环节,仅留下一处不动。当然这一处将始终置于警方和联邦调查局中的一方或双方的共同监控之下,内部还要布置便衣人员。实际上,你在迫使劫匪去选择你所挑选的银行,当他下手时,你就能守株待兔,抓个正着。我们采用这种前摄战术后,抢劫银行的破案率便一路上升。

    我们当时的所有行动无不受到埃德加·胡佛那隐约显现的存在的影响,自1924年以来我们的前辈就处于这种影响下了。在今天这种走马灯似的任命以及接受民意测验审判的年代里,很难再存在胡佛那种程度的权力和控制力——那是他不仅对调查局,而且对政府官员、媒体乃至整个公众都曾经施加过的。如果你想撰写反映调查局的书籍或剧本(例如50年代唐·怀特黑德的那本畅销书《联邦调查局故事》,或是詹姆斯·斯图尔特根据该书改编的那部卖座的电影),或者你想创作反映调查局的电视系列剧(例如60年代小埃弗雷姆·津巴列斯特主演的《联邦调查局》),必须事先得到胡佛先生的亲自批准和祝福。同样,如果你是政府高级官员,就会终日不得安宁,惟恐调查局局长抓住你的小辫子,特别是当他以友好的口气打电话通知你,联邦调查局已经“揭露”了一起令人不快的谣言,他会尽其所能保证谣言不再扩散,不对你造成伤害时。

    没有什么地方能比调查局的分支工作站和管理层内部更强烈地感受到胡佛先生的私人神秘感。人人都接受这一事实,即正是有了他,联邦调查局才能如此享有威望和令人景仰。他几乎是单枪匹马地把调查局建成如今这番规模,而且不知疲倦地争取加大预算拨款和提高薪金。他既受人敬爱,又令人恐惧。你若觉得他没什么了不起,可不要表露出来。局里的纪律是很严明的,对分支机构的检查是不留情面的。如果检查人员没能查出足够的需要改进的地方,胡佛就会怀疑他们未能完全尽职,而这意味着他们每次下去检查时都需开出若干份处分书,不管实际上这样做是否正当合理。这情形就像是开出交通违章罚单有定额一样。这种局面变得十分成问题,以致主管特工只好专挑那些近期内不会晋升的人做替罪羔羊,这样一来,处分书便不会影响到他们的仕途。

    有一回出了这样一件事(在1995年俄克拉何马城联邦大厦爆炸案发生后,这件事不再显得幽默):一次检查结束后,有人打来恐吓电话,扬言要对联邦调查局办公地点放置炸弹。经追查发现,电话是从调查局外勤工作站所在的市中心联邦大厦外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打进来的。总部当局来人搬走了整座电话亭,打算将钱币箱里硬币上的指纹与工作站所有350名工作人员的指纹进行对比。幸好理智占据了上风,这种对比检查从未发生。不过这个例子显示出胡佛先生制定的政策能够造成何等紧张的局面。

    局里的所有事务都有标准的运作程序。尽管我从未有机会与胡佛先生一对一地会过面,我确实(并且依然)在办公室里放着一张有他亲笔签名的相片。甚至年轻特工要想得到这样一张相片也有标准的程序。主管特工会告诉你,要去请他的秘书替你写一封拍马屁的信,详细描述你作为一名特工是多么自豪,你多么景仰胡佛先生。如果信写得很得体,你就会收到一张附有良好祝愿的相片,这样就可以向所有人炫耀你与领导人的私交如何如何。

    另有某些程序,我们压根无法确定是谁制订的,也许是胡佛的个人指示,也许仅仅是下面的人对局长的旨意做的过分热心的解释。局里上上下下都应该加班加点工作,而且人人都应超出外勤站的平均加班时间。我相信你看得出我们陷入了怎样的困境。月复一月,加班的小时数像金字塔似地不断攀升。那些初进调查局时士气最高涨、人品最端正的特工也迫不得已学会了往日程表里掺水分。办公室里是不准吸烟或喝咖啡的。结果特工们就像一伙挨家挨户串门的推销员那样,根本不愿在办公室里逗留,哪怕是为了打电话。人人都养成了各自的一套工作习惯以应付这些规定。我则是大量时间呆在公共图书馆的小单间里分析案情。

    胡佛圣人的教义的一个最忠实的信徒是我们的主管特工,内尔·韦尔奇,绰号“葡萄”。韦尔奇块头不小,身高6英尺4英寸,带着一副角质架厚眼镜。他待人严厉、处事刻板、冷若冰霜、毫不含糊。他在局里官运亨通,主管包括费城以及纽约在内的外勤总站。有种说法认为,当(或者应当说,如果)那个不可避免的日子最后来临时,他将接替胡佛的位置。韦尔奇在纽约组织了一个小组,针对有组织犯罪,率先卓有成效地执行了“联邦防诈骗及贪污法规”。可是来到底特律以后,他却照章办事。

    自然而然,韦尔奇与鲍勃·麦戈尼格尔不可避免要发生冲突。某个星期六(我们当时都待在家里),鲍勃接到“葡萄”的电话,让他和分队长鲍勃·菲茨帕特里克马上去。麦戈尼格尔赶到后,韦尔奇告诉他,有人用电话往新泽西州打长途。用公用电话办私事是违反规定的。其实,打电话办私事的行为本可另做一番解释,可是在调查局内部,再小心也会出差错的。

    韦尔奇的脾气十分暴躁,但开始时他多半会采用巧妙的审问手法使人处于难堪境地。“好吧,麦戈尼格尔,你说说看那些电话是怎么回事?”

    鲍勃只好一五一十地把能够想起来的通话说了出来。因为担心韦尔奇抓住了他什么更大的把柄,他想或许承认这些小事可以让这位主管息怒。

    韦尔奇站了起来,雄伟的身躯倾向办公桌的上方,气势汹汹地指着鲍勃说:“麦戈尼格尔,让我告诉你吧,有两件事对你很不利。首先,你从前干过职员。我讨厌混账职员!其次,如果再让我看见你穿着那件淡紫色衬衣,特别是在外出巡逻期间,我就会把你的屁股踢到东杰斐逊大街上。我要是再看见你靠近一部电话机,就会把你摔到电梯问里。现在给我滚出办公室!”

    鲍勃失魂落魄地回到家,心想这下准要被炒鱿鱼了。杰克·孔斯特和我真心替他难过。可是菲茨帕特里克第二天却告诉我,麦戈尼格尔离开以后,他和韦尔奇坐在那里捧腹大笑。

    若干年后,当我主持调查支援科工作时,时常有人问我,既然我们掌握了那么丰富的有关罪犯行为和犯罪现场分析的知识,我们中间的人作案是不是会天衣无缝。我总是告诉他们不会的,尽管我们了解甚多,我们在案发后的行为仍然会露出马脚。我想麦戈尼格尔和韦尔奇之间的这一幕就证明,一流的特工面对审讯得法的人也是摆脱不了压力的。

    顺便提一下,自从那个星期六下午离开主管特工办公室以后,鲍勃就穿上了城里最白净的衬衣,直到韦尔奇调往费城为止。

    胡佛让国会通过他的拨款要求的一个很有力的砝码是他能摆出叫得响的数字。不过要让局长能运用这些数字,外勤站的每个人就必须拿出像样的成果来。

    据说1972年初,韦尔奇曾向老板保证要破获150起赌博案。这显然意味着此类案件的破案数目必须大幅度提高。于是我们设立了一个精心编制的圈套,安插眼线,窃听电话,做出军事行动般精确的安排。所有这一切在“超级杯星期日”达到了高潮,那天是每年一度规模最大的非法赌博日,上一年在一场比分接近的球赛中输给巴尔的摩公马队的达拉斯牛仔队这一天要迎战迈阿密海豚队。

    抓捕赌博经纪人必须采取闪电般的、准确无误的行动,因为他们使用的是能瞬间烧毁的纸张或者遇水即溶的马铃薯纸。那天下阵雨,预示着行动将是一团糟。

    我们精心设下圈套,在那个下雨的下午抓获了二百多名赌徒。我当时让人把一名赌徒铐上手铐,押到车后部,带往军械库进行登记,以备指控。他是个迷人的家伙,待人友善,长相英俊,颇有点像保罗·纽曼。他对我说:“等一切都过去以后,我们应当聚一次,玩玩短网拍墙球。”

    他很容易接近,于是我像盘问抢银行的作案者那样对他进行审问。“你为什么要赌博?”

    “我喜欢呀,”他回答,“约翰,你尽可以在今天把我们统统抓起来。这不会有丝毫作用的。”

    “但是对于你这类聪明人,合法赚钱应是不难的呀。”

    他摇摇头,就好像我没有理解他的意思。这时雨越下越大。他朝一旁望去,把我的注意力转向了警车的窗户。“你看见那两滴雨点了吗?”他指着雨点说,“我敢打赌左边的雨点要比右边的雨点先落到窗玻璃的底边。我们并不需要什么超级杯。我们只需要两滴雨点就可以了。约翰,无论如何你是阻止不了我们的。这是我们的本性。”

    对我而言,这次短暂的接触犹如晴天霹雳,霎时间让我茅塞顿开。现在看来可能有点幼稚,可是我一直在苦苦寻觅的答案,我对抢劫银行犯和其他罪犯所从事的所有研究的关键所在,忽然之间一清二楚地展现在了眼前。

    这是我们的本性。

    在罪犯的心灵和心理中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根深蒂固的,正是这些东西驱使他以某种方式去行事。后来,当我着手研究系列谋杀犯的心理和作案动机时,当我开始分析犯罪现场留下的行为线索时,便会去寻找促使该案件发生的和该罪犯与众不同的、代表其本性的某一因素或某组因素。

    最后我会提出用识别标志一词来描述这一独特的、个人的强制作用,而它一直是静态的。我会使用它,以示区别于惯用手法这一传统概念,因为惯用手法是不固定的和可改变的。这就是我们在调查支援科的工作重点。

    结果我们在“超级杯星期日”那天抓获了数百名嫌疑人,因技术程序的缘故未经法庭听审便结案了。当时大家都急于行动,所持的搜捕证不是由州检察长亲自签发的而是由州检察长助理代签的。不过,主管特工韦尔奇倒是兑现了承诺,将逮捕的人数上报给了胡佛,至少在足够长的时间里它对国会发挥了影响。我则从只不过是拿雨点打赌这样的小事中顿悟了一种深邃的见解,它在我的日后的执法生涯中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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