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处于两个世界之间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约翰·道格拉斯马克·奥尔谢克 本章:第四章 处于两个世界之间

    这是一起跨州拦路抢劫案,遭劫的一卡车苏格兰威士忌酒,价值10万美元。其时是1971年的春季,我分到底特律工作已有六个月了。一个仓库的工头向我们告发了他们即将销赃的地点。

    联邦调查局和底特律警方联手办理此案,但两个机构却是分别制定了方案,仅在高层人士之间进行了磋商。不管他们做出了什么决定,反正没有传达到街头行动人员。结果实施逮捕的时间来到时,没有人清楚对方在做些什么。

    行动是在晚间进行的,地点是该市郊区,靠近铁路路轨。我开着一辆调查局公车,身旁坐着我的分队长鲍勃·菲茨帕特里克。告密者是菲茨帕特里克的眼线,而鲍勃·麦戈尼格尔是负责本案的特工。

    无线电里传出:“抓住他们!抓住他们!”我们紧急刹车,围上了那辆货运拖车。司机打开车门,冲了出来,撒腿就跑。我开了车门,跳下车,掏出手枪,跟另一辆车上跳下的特工一道紧追上去。

    当时夜色黑暗,我们都是一身便衣打扮,没穿西装,没打领带。突然,我看见有个穿制服的警察端着枪对准我,我这辈子永远也忘不了他翻白眼的模样。只听他大叫一声:“站住!我是警察!把枪放下!”我们相距不足8英尺,我意识到这家伙正准备对我开枪。我站着一动不动,面对着这一事实:只要一步走错,我就成了历史。

    正当我想放下枪举起双手时,听见鲍勃·菲茨帕特里克发狂般的叫喊:“他是调查局的!他是联邦调查局的特工!”

    那个警察垂下了枪口,而我出于本能,拔腿又去追赶那个司机,心里涌起一阵狂躁的激动,竭力想弥补上刚才错失的距离。另一名特工与我同时追上了他。我们把他掼倒在地,并铐上了手铐,动作显得不必要的粗暴,因为我当时感到十分紧张。我想到自己就要沦为枪下鬼而被吓呆的那几秒钟经历可是一生中最恐怖的。那以后有过许多回,每当我设身处地试图从强奸谋杀案受害者的角度去思考时,每当我迫使自己去想象在受到攻击的一刻她们一定在想些什么和经历些什么时,就会回想起自己经历过的恐惧,这种经历帮助我从受害者的角度去真实理解案情。

    我们不少年轻小伙子卖力逮捕不法之徒,然而许多不再卖力的老特工似乎持有这种态度,即打破现状是没有意义的,不管你是否冒着危险,拿到手的工资都是一样的,推销员才要去积极主动。由于上级鼓励我们大部分时间待在办公室外,浏览商店橱窗、在公园里闲坐以及看《华尔街杂志》便成了特工队伍中部分人喜好的消遣方式。

    由于生性爱出风头,我认为自己有义务提交一份报告,建议上级采纳一套以考核业绩为基础的工资体系,奖励那些办案业绩最突出的特工。我把报告交给了我们的主管特工助理,汤姆·纳利。

    汤姆把我召进办公室,关上了门,从桌上拿起那份报告,善意地对我笑了笑。“约翰,你有什么可着急的呢?你会晋升到GS一11级的。”他边说边把报告撕成两半。

    “你会晋升到GS-12级的。”说着他又把报告撕成两半。“你会晋升到GS-13级的。”他又撕了一下,放声大笑起来。“不要去打破现状,道格拉斯。”这便是他最后的忠告,说罢他将那些碎纸片丢进了垃圾桶。

    15年过后,埃德加·胡佛早已过世,至少已经丧失了某些影响力,联邦调查局果真实行了以考核业绩为基础的工资体系。不过他们最终实行这一体系时,很明显我并没有出什么力,是他们自己完成的。

    5月的一天晚上,实际上我记得是5月17日后的那个星期五晚上——至于说为什么提这个日子原因嘛,你过会儿就会清楚——我与鲍勃·麦戈尼格尔和杰克·孔斯特正泡在我们经常光顾的一家酒吧里。那酒吧位于工作站的街对面,名叫吉姆车库。当时摇滚乐队正在演奏,我们都喝了不少酒,忽然一位妩媚动人的年轻女郎带着女友走了进来。她让我想起了年轻时的索菲娅·罗兰。她一身时髦的打扮:蓝色的短上衣和几乎裹住大腿的高跟长靴。

    我大声叫道:“嘿,蓝衣女郎!上这儿来!”出乎我的意料,她和女友真的过来了。她名叫帕姆·莫迪卡。我们随即谈笑风生,很谈得来。原来那天是她的21岁生日,她和女友是出来庆贺达到法定饮酒年龄的。她似乎挺喜欢我的幽默感,事后才得知,她对我的第一印象是:长相挺帅气,但蓄着政府规定的短头发则显得有几分傻气。离开吉姆车库酒吧后,我们在当晚余下的时间里又换了几家酒吧畅饮。

    在后来的几个星期中,我们加深了对彼此的了解。她居住在底特律市区,上过珀欣中学,那是一所几乎完全面向黑人的学校,篮球明星埃尔文·海斯曾就读于此。我们相识时,她正就读于伊普西兰蒂的东密歇根大学。

    我们的感情发展得很快,不过帕姆也在社交方面付出了代价。当时是1971年,越战依旧如火如荼,大学校园里弥漫着对联邦调查局的不信任情绪。她的许多朋友都不愿与我们交往,因为他们以为我是当局派来的密探,会把他们的言行报告给上级部门。这些年轻人自恃重要,以为正受到当局的监视,这种念头整个显得荒唐可笑。不过话说回来,联邦调查局那时确实在干这些事。

    我还记得,有一回陪帕姆听社会学课时发生的事。我坐在教室后排听课,授课的是一位思想激进的年轻助理教授,非常“入时”。我一直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她也不时回视着我,很显然我的到场确实使她感到心神不定。任何来自调查局的人都不是朋友,她学生的男朋友也不例外。回顾这件事,我认识到有时你仅仅作为普通人也会让人不安,而我和我的科员则利用了这一点。在阿拉斯加州办理一宗凶残的谋杀案时,我的黑人同事贾德·雷就曾让一名持有种族偏见的被告在证人席上表现得心烦意乱,因为雷就坐在被告的女友身旁,对她十分友好。

    帕姆上东密歇根大学的头几年里,一名系列杀手正在连续作案,不过我们那时尚未启用这一术语。他初次作案是在1967年7月间,一位名叫玛丽·弗莱泽的女生失踪了。一个月以后才找到了她那已被肢解的尸体。她是被人用刀子捅死的,双手双脚已被砍下。一年之后,位于邻近的安阿伯城的密歇根大学的学生琼·谢尔的尸体也被人发现。她惨遭强奸,身上差不多有50处刀口。后来又在伊普西兰蒂发现了一具尸体。

    这些被称为“密歇根谋杀案”的杀人案件愈演愈烈,两所大学的女生都因此生活在恐惧之中。被发现的每具尸体都带有惨遭折磨的痕迹。直到1969年密歇根大学一个名叫约翰·诺曼·柯林斯的学生被缉拿归案时——抓获他的人正巧是他的叔叔,警察下士戴维·利克——已有6名女大学生和1名13岁女孩惨遭毒手。

    在我进调查局之前三个月,柯林斯已被定罪,判以终身监禁。不过我常常在想,倘若调查局当年就掌握了我们现在拥有的破案知识,这个魔鬼会不会在制造如此多的惨案之前就已被绳之以法。即使在他被捕以后,他的幽灵仍然在校园里徘徊,正如特德·邦迪的幽灵两三年后开始在其他大学校园里徘徊一样。那些令人发指的罪行已成为帕姆近段人生的部分记忆,也成为我记忆的一部分。我在想,当我开始研究和追踪系列杀手时,约翰·诺曼·柯林斯和他手下那些美丽无辜的受害者十有八九是与我同在的,至少在潜意识层次上是如此。

    我比帕姆大五岁,但是由于她还在上大学,而我已经在执法界工作,我们之问常常仿佛有一道代沟。在公开场合,她经常少言寡语,在我和我的朋友身边显得百依百顺,可我担心我们有时利用了她这一点。

    有一次,鲍勃·麦戈尼格尔和我与帕姆在一家可以俯瞰市中心的饭店餐厅共进午餐。我们身穿黑色西服和翼波状盖饰皮鞋,帕姆穿的是生气勃勃的大学生便服。用餐结束后,我们乘电梯回一楼大厅,电梯好像是层层必停。每停一次,电梯里就显得更为拥挤。

    电梯降到一半时,鲍勃转向帕姆说:“我们今天这顿饭吃得真愉快。下回我们再来市中心,一定会给你打电话的。”

    帕姆望着地面,尽量不做出反应,这时我插了进来:“下次由我来带掼奶油,你来带樱桃。”电梯里其他乘客面面相觑,不自在地扭动着身体,帕姆终于忍不住了,大笑起来。他们都望着我们三人,好像我们是变态狂。

    帕姆定于秋季学期作为交换学生赴英国考文垂学习。8月下旬她飞往英国时,我已十拿九稳,她就是我要娶的姑娘。我从未想到要问一问帕姆对我是否也有同感。我只是想当然地认为她一定是这样想的。

    她不在美国时,我们书信不断。她的家我跑得很勤,她家就住在密歇根州露天商品展览会附近的阿拉梅达街622号。帕姆还是个小孩时父亲就已去世。她母亲罗莎莉非常好客,于是我利用了这一点,每星期有好几回上她家吃晚饭,同时对她以及帕姆的弟弟妹妹进行侧写,以便设法摸透帕姆的习性。

    这一期间,我结识了另一位女性,帕姆后来称其为“高尔夫宝贝”(尽管她俩从未见过面)。同样,我们是在酒吧里相识的。回首这段往事,我当时光顾酒吧的时间肯定是过多了。她二十岁刚出头,相当迷人,刚刚大学毕业。在我们刚认识时她就坚持要我上她家去吃饭。

    原来她家住在迪尔伯恩,即福特公司全球总部所在地。她父亲是一家大汽车公司的总裁。他们家住的是一幢石砌的大房子,辟有私人游泳池,还有艺术品原作和时尚家具做摆设。她父亲年近半百,一副成功企业家的形象。她母亲温文尔雅,和蔼可亲。我们同坐在餐桌旁,两边坐着我的新女友的兄弟姐妹。我开始侧写这个家庭,试图估算出他们的财产净值。与此同时,他们也在试图对我做出评价。

    一切进展得过于顺利。他们似乎对我是调查局特工这一点颇有好感,这倒是与我所熟悉的帕姆圈子里的人大不一样,这让我愉快。不过这些人当然有既得利益者的心态。我越来越紧张,而且我意识到,紧张的根源就在于他们几乎要我马上就结婚。

    她父亲询问了我的家庭,我的背景,我的服兵役情况。我告诉他,我管理过空军基地运动场地。然后他告诉我,他和一位同事在底特律郊区拥有一处高尔夫球场。他接着侃起了什么平坦球道呀,什么形击球区呀,而我则在不断提高对他财产的估价。

    “约翰,你打高尔夫球吗?”他问我。

    “我不打,伯父,”我一拍不落地答道,“不过我的确愿意学习。”

    当时情况就是这样。我们捧腹大笑起来。我当晚留宿她家,睡在一个小房间的长沙发上。半夜时分,那个姑娘走过来看望我,不知怎么她竞能“梦游”下楼来看我。也许是将要住在这所高档住宅里的念头让我害怕,也许是进调查局以来担心被人算计的本能起了作用,总之,我被她的大胆进攻吓住了,不过这一点与她家里其他人的表现倒是相符的。在享受了她全家的殷勤款待和一顿丰盛的晚餐之后,次日早晨,我告别了她家。我知道从此便与过上优越生活的机会失之交臂了。

    1971年圣诞节前几天,帕姆从英国重返故里。我已决定向她求婚,并且买了一枚订婚钻戒。在那个年头,调查局有不少关系户商店,你可以上那里买到几乎任何想要的东西。我去买钻戒的那家公司就非常感激我们侦破了一起珠宝偷窃案,因而出售给特工的商品都格外便宜。

    由于价格优惠,我买得起的最大钻戒重达1.25克拉。不过我拿定主意,要是她第一眼是在香槟酒杯杯底看见钻戒的,不仅会认为我这人绝顶聪明,而且钻戒看上去会像有3克拉一般大小。我领她去了离她家不远的一家意大利餐馆。我打算一等她起身上洗手间就把钻戒放进她的酒杯。

    但是她一直没去洗手间。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又领她上了这家餐馆,结果完全一样。我那时已经执行过无数次监视任务,常常在车子里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想上厕所也只得硬憋住,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职业障碍,因此我实在是不得不佩服帕姆。然而,这也许应被视为传递着来自上帝的某种信息,即我尚未准备就绪,不宜急于结婚。

    第二天晚上是平安夜,我们都上她母亲家过节,全家人聚到了一起。这可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们一起喝她喜欢喝的意大利白葡萄汽酒。最后,她总算离开房间上厨房去了一会儿。她回来后坐在我的膝上,我们互相举杯敬酒,要不是我及时阻止,她早就把钻戒吞下肚了。3克拉的一幕就此泡汤了。在我点明之前,她居然压根儿没有看见。我不知其中是否隐含着什么信息。

    不过重要的是,我已经设定了我的“讯问现场”,以便达到预期效果。我们身边坐着她的母亲和弟弟妹妹,他们都喜欢我,如此精心布置的现场使得帕姆没有多少选择余地。她表示愿意嫁给我。我们定于第二年6月结婚。

    大多数单身特工在第二年分配工作时,都是被派往纽约或芝加哥,理由是他们比已婚特工困难要少一些。我并没有特别偏爱的城市,结果被派到了密尔沃基,听上去那是一座蛮不错的城市,尽管我从未去过那里,对其地理位置毫无准确的概念。我将于1月份调往那里并安定下来,帕姆将在完婚后去那里与我团聚。

    我在朱诺大街朱诺村公寓区找到一个住处,离北杰克逊街的联邦大厦内的密尔沃基外勤站不是很远。结果证明这是一次失策,因为不管出了什么事,他们总是会说:“去找道格拉斯吧。只要过三条街便是他住的地方。”

    我还没到密尔沃基以前,工作站的女职员就已得知了我的情况:具体而言,我是站里仅有的两个单身特工之一。刚到任的前几个星期里,她们都争着来记录我的口述,虽然我并没有多少情况可供口述。人人都想接近我。没过几个星期,当我已订婚的消息渐渐传开后,我立刻就像五天期的除臭剂放到第六天那样,变得无人问津了。

    我后来发现密尔沃基外勤站的气氛无异于底特律的翻版,而且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在那里遇到的第一位主管特工名叫埃德·海斯,大家都管他叫“快人埃迪”。他的脸总是红通通的(他退休不久就死于高血压),总是一边打着响指,一边走来走去,大声叫嚷着:“滚出办公室!滚出办公室!”

    我对他说:“你要我上哪里去呢?我初来乍到的,没有汽车,手头也没有案子。”

    他冲着我说:“我才不管你上哪里去呢。滚出办公室就行了。”

    我只好离开办公室。在那段时间里,我或者待在图书馆里或者沿着外勤站附近的威斯康星大街游荡,常常可以碰上好几位特工在浏览商店橱窗,因为他们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就在这一期间,我通过与调查局有关系的一位汽车销售商购买了第二部汽车,一辆福特牌托里诺车。

    我的下一任主管特工赫布·霍克西是从阿肯色州小石城外勤站调来的。招募新手始终是主管特工的一大任务。霍克西上任伊始就对此很重视。每一外勤站每个月都有招募特工和非文秘人员的定额。

    霍克西把我叫进了办公室,说是由我来负责招募工作。这种任务一般都是落在一个人身上,他必须在州内各地奔波。

    “为什么要让我负责?”我问他。

    “因为我们必须撤换前一个家伙,他没有被炒鱿鱼算是他走运。”此人老是到当地的高中与女学生面谈应聘文秘工作事宜。当时胡佛还健在,局里是不准任用女特工的。他会向她们提问,好像是事先准备了一组问题。问题之一是:“你是处女吗?”如果回答是不,他就会邀请对方外出约会。学生的家长开始投诉,主管特工只好把他封杀了。

    我开始在州内各地招募人员。没过多久,我招募的人员几乎是定额的四倍。我成为全国招募业绩最棒的人。于是问题来了:我的表现实在太好,他们不肯把我替换掉。我告诉霍克西,我实在不想再干招募工作了,我进调查局可不是来做人事工作的。他却威胁说要把我放到人权小组去,该小组是负责调查那些被指控虐待嫌疑人和犯人,或者歧视少数民族的警察局和警官的。这可不是最受人欢迎的工作。我心想,用这种方法来奖赏我的出色业绩可真够缺德的。

    我只好做了一笔交易。骄傲自大的我同意继续创造招募佳绩,但条件是霍克西要答应指定我作为他的第一接班人。另外,我可以使用一辆局里的公车,并被允许申请执法援助管理部门提供的进研究生院深造的奖学金。我心里明白,要是不愿意一辈子从事外勤工作,硕士学位是不可少的。

    我在外勤站已经多多少少受到了猜疑。任何谋求此类高等教育的人肯定是激进的自由派分子。但是在位于密尔沃基的威斯康星大学,即我开始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攻读教育心理学硕士学位的学校,人们对我的看法则截然相反。大部分教授都怀疑,他们的班上已安插了联邦调查局特工,而我从来就缺乏足够的耐心去谈论心理学课上的那些难缠而敏感的话题。(如:“约翰,请你对邻座的同学做一下自我介绍,告诉他约翰·道格拉斯的真实情况。”)有一次上课,大家围坐成一圈。那年头圈子都围得很大。我渐渐意识到没有人同我说话。我努力想加入他们的谈话,可就是没有人愿意对我说些什么。最后我只得说:“到底怎么啦,伙伴们?”原来我的一把金属柄梳子从上衣口袋里凸现起来,他们都以为那是天线,担心我正在实录全班的谈话并传送回“总部”。这些人妄自尊大的多疑症一直令我惊讶不已。

    1972年5月初,埃德加·胡佛在华盛顿的住宅于睡梦中安然仙逝。一大早,总部就将噩耗通过电传发往每一个外勤工作站。在密尔沃基,主管特工将我们召集起来,传达了这一消息。尽管胡佛年近八旬,且掌管调查局已经很久了,没有人真正想到他会死去。如今君王已去,我们都急于知道接替他的新一代君王将来自何方。帕特里克·格雷被任命为代理局长,他是尼克松总统的忠实盟友,前任司法部副部长。他最初因允许雇用女特工等创新举措而深得人心。当他对政府的忠诚与调查局的需求产生冲突时,他的声望便开始走下坡路了。

    胡佛去世几星期后,我到格林湾去招募人员,接到帕姆的一个电话。她告诉我神父想在婚礼前约见我们一次。我相信神父自认为能够使我皈依天主教,好在教会领袖那里赢得好评。不过,帕姆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要尊重神父,服从神父的指示。我晓得如果我不乖乖就范,她准会跟我搅个没完。

    我们一起来到圣里塔教堂,但她先进去独自会见了神父。这使我想起还在蒙大拿上大学时被带到警察局的情形,他们将我们隔离,分别进行审讯。我敢肯定,他们正在商议跟我谈话的策略。最后他们召我进去时,我讲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俩都准备了什么来对付我这个新教徒小伙子?”

    神父是个年轻和蔼的人,大约三十岁出头。他问了我几个一般性的问题,例如:“什么是爱情?”我努力对他做着侧写,试图找到一个特定的最佳答案。这种面谈很像学业能力倾向测验:你无法肯定是否做好了充分准备。

    我们谈到了节育、教育孩子一类的问题。我开始问他,身为神父,他对立誓不婚、没有自己的家庭有何感想。神父看上去是一个好人,但是帕姆一直跟我说圣里塔是个自律甚严、重视传统的教会。他跟我待在一起很不自在,也许只是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我对此没有把握。我想他是要活跃一下气氛才问我:“你们俩是在哪里相识的?”

    每当生活中出现压力时,我总是开开玩笑,尽力缓和一下紧张的情绪。我想这下机会可来了,挡是挡不住的。我将椅子拉近他。“神父,”我说,“你知道我是个联邦调查局的特工。我不知道帕姆有没有告诉你她的背景。”

    我一边说一边坐得更靠近他,将我早已学会的在审讯时使用的那种目光接触加以锁定。我只是不想让他望着帕姆,因为我不知道她会做何反应。“我们是在一个名叫吉姆车库的地方认识的,那是一家有袒胸歌女歌舞表演的酒吧。帕姆在那里做舞女,而且舞技不凡。不过真正吸引我注意力的倒是她翩翩起舞时每边乳房上挂着的流苏,她能让两边的流苏朝相反的方向旋转。相信我的话,那真是值得一看。”

    帕姆脸色苍白,不知是否应该解释一下。神父屏气凝神地听着。

    “不管怎么说,她让那些流苏朝相反的方向旋转,越转越快,突然有条流苏脱落下来,飞向了观众席。大家都去抢它。我纵身跃起,一把抓到手,把它还给了她,于是就有了我们的今天。”

    神父大张着嘴。我让这个家伙完全相信了我的话,就像九年级那次虚构读书报告时一样,这时我实在忍不住了,大笑起来。“你是说这一切并不是真的?”他问道。此刻帕姆也笑了出来。我们都摇了摇头。我不清楚神父当时是感到宽慰还是感到失望。

    鲍勃·麦戈尼格尔担任了我的男傧相。结婚那天上午天气沉闷,阴雨绵绵,我很想快一点举办婚礼。我让鲍勃打电话给在她妈妈家的帕姆,问她是否见过我或者有我的消息。她当然说没有,这时鲍勃胡诌说什么我昨晚没有回来,他担心我临阵畏缩,想打退堂鼓。回想此事,我真不敢相信我的幽默感居然可以发挥到如此有悖情理的地步。最终鲍勃噗哧笑了起来,我们俩的把戏露馅了。不过我对未能得知帕姆对此做何反应感到些许失望。后来她告诉我,婚礼的各种安排忙得她不可开交,同时又非常担心在这种潮湿天气里她烫的发能否鬈起来。因此新郎倌的失踪只是区区小事一桩。

    那天下午我们在教堂互致誓言后,神父宣布我们就此结为夫妻。我很惊讶他居然美言了我几句。

    “我是那天初次见到道格拉斯的,他使我对如何认识自己的宗教信仰进行了一番长久而深刻的思索。”

    只有上帝才晓得我都说了些什么,竞让他如此深刻地思索了一番,不过上帝的作用是神秘费解的。后来我把流苏的故事告诉了西雅图的一位神父,帕姆找他来替我做祈祷的。我也让他信以为真了。

    我们在波科诺斯度过了短暂的蜜月,住在装有心状的浴缸、贴着镜面的天花板和放置了高档的摆设的旅馆客房里,然后又驱车回到了长岛。我的双亲为我们举办了一次宴会,因为我的家人几乎没有谁能出席婚礼。

    婚后,帕姆搬到了密尔沃基。她已经毕业,开始执掌教鞭。所有新教师都得去条件最差劲的市中心贫民区学校代课任教。其中有所初中尤其差劲。那里的老师遭受拳打脚踢是很平常的事,年轻女教师甚至还经历过几起未遂强暴案。我总算离开了招募小组,大多时间待在犯罪反应分队,主要处理抢劫银行案。虽说我的工作隐含着危险,我更担心的倒是帕姆的处境。起码我还有一枝手枪可以自卫。有一次,四名学生曾胁迫她走进一间空教室,对她动手动脚进行骚扰。她一个劲儿大叫大嚷,逃了出去,我却为此愤怒至极。我真想带上几个特工上学校去狠狠收拾他们一顿。

    我当时最要好的伙伴是一位名叫乔·德尔·坎波的特工,他跟我一起负责侦破抢劫银行案。我们时常会光顾那家开在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校园附近的奥克兰大街上的面包店。开店的是一对夫妇,戴维·戈德堡和萨拉·戈德堡。没过多久,我和乔就跟他们混熟了。事实上,他们拿我们当儿子一般看待。

    有时候,我们会带了手枪,一大早就赶到店里,帮助他们把硬面包圈和巴利面包卷放人烤箱。吃罢早点,我们就出发去追捕在逃犯,跟踪其他案件的一些线索,然后再回去用午饭。我和乔都到犹太社区运动中心健身,在圣诞节和犹太教光明节快来临时,我们买了一份中心会员证送给戈德堡夫妇。后来,其他特工也开始光顾我们称之为“戈德堡餐馆”的面包店,我们还在那里举办过一次社交聚会,就连主管特工和主管特工助理也来参加了。

    乔·德尔·坎波这家伙很聪明,会说好几国语言,枪法也属一流。可以说,在我经历的一次最奇特、最混乱的危急局面中,他的高超本领发挥了关键作用。

    冬季的一天,我和乔正在外勤站里审讯当天上午抓获的一名在逃犯时接到电话,说是密尔沃基警方正与一个人质劫持者相持不下。乔刚值完夜班,还没捞到休息,但是我们丢下自己的案犯,立即赶往案发现场。

    那是一座具有都铎式建筑风格的老房子。我们赶到那里后获悉,劫持者名叫雅各布·科恩,系一名在逃犯,被指控杀害了一位芝加哥警官。刚结束训练不久的一支联邦调查局特种武器攻击小队团团包围了他藏身的公寓中心,刚才特工理查德·卡尔试图逼近时,被他开枪击中。这个疯子随后冲出了该小队的包围线,臀部中了两枪。他抓走了一名正在铲雪的小男孩,逃进了一所房子。他手里控制着三名人质,两个小孩和一个大人。后来他释放了那个大人和一个小孩。他控制的那个小男孩,我们估计年龄在10到12岁之间。

    此时大家都很恼火。天气非常寒冷。科恩又在发疯,连他屁股上布满铅弹这一事实都不能让他冷静下来。调查局和密尔沃基警方因局势如此恶化和失控而彼此感到不满。特种武器攻击小队也十分恼怒,因为这是他们接手的第一桩大案,竟然没有抓住他,还让他冲出了包围线。一般而言,联邦调查局走到这步田地时,已下决心要将劫持者置于死地,因为他击中了他们自己的一名特工。而芝加哥警方早已放出话来,他们要拿下这个劫持者,如果说让谁去干掉劫持者,那么这个权力非他们莫属。

    主管特工赫布·霍克西到达现场后,在我看来,在其他人已经犯了错误的基础上雪上加霜,又犯了几个错误。首先,他使用了手提式扩音器,让人觉得他在发号施令。用电话私下联络会感觉好一些,而且它给予你私下谈判的灵活性。其次,我认为他不该主动提出拿自己做人质来换那个男孩。

    就这样霍克西坐到了一辆调查局公车的驾驶座上。当车子倒车驶上车道时,警察簇拥在车子左右。与此同时,德尔·坎波叫我扶他一把,帮他爬上房顶。别忘记,这是一座都铎式风格的房子,房顶坡度很陡,还结了一层滑溜溜的冰,而乔一整夜没有合过眼。他随身带的惟一武器就是那枝枪管长2.5英寸、0.357口径的手枪。

    科恩走出了房子,手臂紧勾住小男孩的头部,把他紧紧贴住自己的身体。密尔沃基警察局的警探比斯利从一圈警察中站了出来,说:“杰克,你要的东西都在这里。把小男孩放了!”德尔·坎波正沿着陡斜的房顶朝上爬去。警方已看见他在那里,晓得他的意图是什么。

    劫持者和人质正在靠近车子。地上到处都是冰雪。突然问小男孩滑倒在冰上,致使科恩松开了手。德尔·坎波已经爬上了房顶。他判断由于枪管短,子弹可能会偏高,于是他瞄准了劫持者的颈部开了一枪。

    这是令人叹服的一枪,子弹直接命中劫持者的颈部中央。科恩应声倒地,但谁也说不准到底是他还是小男孩被击中了。

    就在三秒钟后,车子旁枪弹乱飞起来。在交火中,警探比斯利被打中脚踝。小男孩在车子前爬动着,车子正冲他驶过来,因为霍克西被飞来的玻璃片击中而失去了对车子的控制。所幸的是,小男孩伤势不太重。

    果真不脱调查局的俗套,当地电视台的晚间新闻节目播放了主管特工赫伯特·霍克西躺在轮床上被推出急救室的画面。他的耳朵上淌着血,一边被医护人员推着,一边对新闻记者讲述:“忽然间我听见枪声大作,子弹四下乱飞。我估计自己已经中弹,但我想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还有联邦调查局、上帝、母亲、苹果派云云。

    但是事情到此还没有完结。双方差一点要拳脚相见,警察险些要狠揍德尔·坎波一顿,因为他抢去了他们立功的机会。特种武器攻击小队也非常不高兴,因为他让他们显得很窝囊。他们去找主管特工助理埃德·贝斯特发泄了不满,贝斯特则挺身而出,替德尔·坎波辩护,赞扬是乔化解了他们一手酿成的不利局面。

    科恩身上的弹眼多达30至40处,在救护车送他去医院的途中还是活着的。他在被送到医院时终于一命呜呼了,这对有关各方来说是件幸事。

    特工卡尔奇迹般地保住了性命。科恩的子弹打穿了卡尔的战壕外套,钻入了肩膀,从气管旁擦过,最后落在肺部。卡尔一直保存着那件带有弹孔的战壕外套,从那天起一穿上它就显得十分自豪。

    我和德尔·坎波有一阵子是极佳的破案搭档,只是我们动辄大笑不止,不能自已。有一次,我们到一家同性恋酒吧试图发展几个眼线,以便查出一个同性恋谋杀案在逃犯的下落。酒吧里光线昏暗,过了好一会儿,我们的眼睛才适应过来。我们突然意识到,我们正处于众目睽睽之下,于是开始就他们想交友的是我们俩中的哪一位争论不休。随即我们看见吧台上方的一告示牌上写道:“找到一条硬汉子真快活。”这下子我们简直给弄懵了,像两个傻瓜一样捧腹大笑起来。

    我们无需多少笑料就能大笑。我们有一回在私人疗养院跟一位坐在轮椅里的老人交谈时就曾大笑不止,又一回在拜会一位衣冠楚楚的四十多岁商人时也曾大笑起来,因为他的假发滑落到前额部位。这并不要紧。只要出现任何滑稽可笑的场面,我和乔是不会错过的。这种态度听起来有些麻木不仁,但也许它是一种必须具备的而且很管用的素质。当你整天都忙于调查谋杀现场和弃尸地点,尤其当案件涉及儿童时,当你同数以百计乃至千计的受害者及其家人谈过话时,当你看见有的人能够对其他人犯下绝对不可思议的暴行时,你最好还是学会对愚蠢的事情付之一笑。不然你准会发疯。

    有别于许多执法工作者的是,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开枪迷。不过在空军服役的时候,我就是个神枪手。我想,要是能在特种武器攻击小队干上一阵子大概会挺有意思的。每个外勤站都设有这样一个小队。小队中五名成员都是非专职的,需要时才将他们召集过来。我人选了该小队,被指派担任狙击手,其位置最靠后,任务是从远处射击。小队其他成员都具有很过硬的背景,比如干过绿色贝雷帽或者参加过丛林战特种部队,而我只教过飞行员的妻子小孩如何游泳。小队长名叫戴维·科尔,后来升任匡蒂科联邦调查局全国学院副院长,就是他要我来主持调查支援科的工作的。

    我们曾办过一个案子,案情比起雅各布·科恩的疯狂行径来多少要平淡一些。当时有个家伙抢了银行,随后警察展开了一场高速追击,最终把他逼进了一处仓库。此时我们奉命前往。仓库里的他先是脱光了衣服,接着又重新穿上。他看上去真是疯疯癫癫的。后来,他要求把他太太带到现场,警方照此去做了。

    在后来的年月里,当我们深入研究了这种罪犯个性时,就能理解这种事是做不得的,你不应同意这类要求,因为他们要见的人往往就是他们认为首先引发问题的人。所以你这样做,其实是置此人于巨大危险之中,同时还帮助他们完成了先凶杀后自杀的举动。

    幸运的是,此案中的警察并没有把她送进仓库,而是让她通过电话跟他交谈。果然,他一挂上电话,就抠动猎枪扳机把脑瓜打开了花。

    我们各就各位等候了好几个小时,转眼间案子就这样完结了。可是,你不能马上化解压力,它反倒常常会触发反常的幽默感。“真见鬼,他干吗要这样做呢?”有个家伙议论说,“道格拉斯可是个神枪手。他本来能够替他一枪解决问题的。”

    我在密尔沃基呆了五年多。终于我和帕姆从朱诺大街的公寓搬到了棕鹿路上的一处市区新型住宅,远离外勤站,靠近市区北郊。我多半时间忙于侦破抢劫银行案,因破案有功连连受奖。我发现,每当找到一种“识别标志”将若干案子联系起来时,我的破案机率就会非常大,我们后来的系列谋杀分析便是以此项要素作为基础的。

    这一时期,我捅下的惟一大漏子是在杰里·霍根取代赫布·霍克西出任主管特工以后。主管这一职位并不享有多少特权,可是能够使用一辆调查局公车是为数不多的特权之一。霍根对他那辆翡翠绿色福特车十分得意。有一天我外出查案时需要用车,而所有车子都已派出。霍根当时外出参加会议,因此我问主管特工助理阿瑟·富尔顿能不能用一下主管的车子。他答应得很勉强。

    谁知事后杰里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冲着我大叫大嚷,责隆我用了他的车,弄脏了车子。而且最糟糕的是,送回车子时还爆了一只胎。我可是根本没有察觉到爆胎。由于杰里与我一直相处得挺好,因此当他一个劲儿声嘶力竭地吼叫时,我忍不住要笑出声来。很显然这是一次失误。

    在那天晚些时候,我的分队长雷·伯恩对我说:“约翰,你晓得杰里·霍根其实很喜欢你,只是他不得不教训你一次。他指派你去印第安居留地工作。”

    当时正是“伤膝溪事件”余波未平、印第安人权利意识高涨之际。就像在底特律贫民区那样,我们在居留地成了众矢之的。印第安人受到了政府的不公平待遇。当我首次抵达绿湾的梅诺米尼居留地时,不敢相信竞有人不得不生活在这样贫困、肮脏和道德败坏的环境之中。他们的原有文化遭到了严重破坏,他们常常对我的到来几乎视而不见。你在许多居留地发现,酗酒,虐待子女、配偶,袭击,谋杀等的发案率居高不下,这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咎于生存状况恶劣以及政府的长期敌意和漠视态度。由于印第安人极不信任政府,联邦调查局特工要想取得证人的任何形式合作或协助几乎是不可能的。

    当地的印第安人事务局代表帮不上什么忙。甚至连受害者的家人也不愿被扯进破案工作,深怕会被人扣上通敌的帽子。有的时候,当你获悉发生了谋杀案并赶到现场时,尸体已在那里停放了好几天,上面爬满了蛆虫。

    在居留地工作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起码调查了六起谋杀案。我深为那些印第安人难过,情绪一直不振,把每天离开那里回家过夜视为一种享受。我从未见过哪个群体的人处境如此艰辛。虽说不大安全,在梅诺米尼我头一回集中全力调查谋杀案犯罪现场,事后证明这段艰苦经历对我帮助极大。

    毋庸置疑,我在密尔沃基工作期间最美妙的事件莫过于1975年11月喜得第一个孩子,埃里卡。帕姆开始产前阵痛时,我们正准备与几位友人,萨姆·拉斯金和埃丝特·拉斯金,上当地一家乡村俱乐部共进感恩节晚餐。埃里卡于次日问世。

    我当时要加班加点侦破抢劫银行案和完成研究生学业,因此新添婴儿意味着睡眠更少。自不待言,养育婴儿的责任主要由帕姆承担着。我身为人父,感到家庭责任更重了,但我喜欢看着埃里卡一点点长大。我那时还没有接手绑架儿童案和谋杀儿童案,我想这对大家来说是幸运的。假如我办理的是这类案子,假如我真的停下来思考外面发生的案情,我不知道能否愉快地适应为人父这一角色。待到我们的次女劳伦于1980年出生时,我已深深涉足这一领域。

    我想,为人父也促使我尽力去创造成功的人生。我很清楚我当时从事的工作并非是自己向往中的终身职业。杰里·霍根劝我先干满10年外勤工作,再考虑申请其他工作。这样一来,我的经历足够升至主管特工助理,乃至最后晋升为主管特工,尔后或许最终能进入总部工作。但是,因为有了一个孩子,且还会有更多的孩子到来,外勤特工从一个工作站调任另一个工作站的工作便显得缺乏吸引力了。

    随着时光推移,我已开始另眼看待这份工作了。狙击手的训练和特种武器攻击小队的执勤丧失了以往的魅力。我在心理学方面既拥有背景(此时已拿到了硕士学位),又怀有兴趣。对我来说,这份工作的挑战性在于,它可以控制局面,不让事态发展到非开枪不可。主管特工推荐我去匡蒂科的联邦调查局学院参加了为期两周的人质谈判课程的学习,当时学院开办不过几个年头。

    在那里承蒙诸如霍华德·特顿和帕特·马拉尼等具有传奇色彩的特工的指导,我头一回接触到当时被称为行为科学的知识。它改变了我的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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