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乎是从第一次见到他的名字时就已爱上他。
那时我还是一个内向沉默的小女孩,没有朋友也没有交际,最大的嗜好就是读书。一夜,为了读完一本借来的书通宵未眠,而他,便是那书的作者。他的书带给我新生般的快乐,让我知道,这世上有一个人从不知道我,却可以把每一句话说到我的心里去,他,是我最敬爱的人。
连夜爬起,我给他写了一封洋洋万字的长信,从黎明写到中午,却仍不能表达心中的喜悦,又搬出古筝足足弹了一下午,饭也忘记吃。那是我自有记忆以来,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
匆匆十年过去,我已从一个沉默寡言的小女孩变成能歌善舞的大姑娘。夏天,我随团到大连参加演出。出发前夕,却在包裹行李的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说本届书市请来了香港著名作家,将于某月某日到书市签名授书,再看时间,竟是今天。
我震惊莫明,贪婪地将那不足百字的消息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惊醒似地将行李一丢,转身便往外冲。赶到书市,凭直觉我径奔二楼西南角,果然看到大幅标语:欢迎香港著名作家签名授书。尽管我已买齐他在大陆发行的所有作品,但此刻我仍毫不犹豫地买了他一整套散文集然后站到等待签名的人群后排队。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我接近自己心中的偶像越来越近,我担心地看看周围,怕他们听到我心跳的声音。终于,我明明白白地站到他面前了,我们之间,仅隔着一张桌子。他俯下头,亲切地笑问:“要我签在哪里?”我几乎窒息,颤栗地将书翻至扉页,在他低头签名的瞬间,我鼓足勇气报上自己的名字说:“老师,我认识您已经十年了,十年前,我曾给您写过一封一万多字的长信。”
“哦?”他挑起一道长眉,微笑。那微笑闪电般刺穿了我,让我几乎不能思想不能呼吸。他不记得我,他几乎左右我的一生,但他却根本不知道我,也许他从未看过那封信,也许他只看了几行就抛入字纸篓。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而我,却只是万千崇拜者中默默无闻的沧海一粟。
后面的人已不耐烦,轻轻推我说:“小姐,签完了就让开嘛。”我机械地让了开去,伤神地望着他继续对每一个人微笑、询问、签名。生命在这一分钟忽然轻淡如烟,不禁想到一个词:追星族。其实,我不过是一个追星族成员罢了。
第二天,演出团如期出发。我的票是下铺,仓皇地抱着自己的琴生怕被人撞到,扰攘的车厢里,我左闪右躲狼狈不堪。临铺一位先生好心地问:“是什么琴,先放到我床上吧,我是上铺。”
“是古筝。”我抬头道谢,却猛地呆住,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是他!我敬若星辰最崇拜的人!他看到我的表情,知道被我认出,微笑说:“现在弹古筝的女孩子不多呢。”停一下又说,“我这是第一次回内地,人家都说大连很美,专程去领教一下,回去也好跟人吹牛。”
我匪夷所思,仍然不能自震惊中回复平静:“可是,老师怎么会坐硬卧?”
“我为什么不能坐硬卧?”他笑,“我一直觉得,不坐火车就不叫旅行,而不坐硬卧就不叫坐火车。”
是的,这是他的语言风格!我终于有了真实感,羞涩地笑:“其实,我昨天才见过您,在书市,我有请老师签名的。”
“哦?”他挑起一道长眉,微笑。
我心刺痛,他又一次将我忘了。可是他的笑,却仍是那样深那样真地照入我的心里,宛如一道耀眼的闪电。我在心中对上苍祈求:如果可以让他记住我,我愿不惜一切代价。如果让他记住我!
我同他谈起他的书,谈它们对我的影响。我如数家珍地背诵着书中的语句,告诉他:“我从来没什么朋友,但是老师的书,却是我相交逾十年的知己。”
到达大连,我们在车站分手。我望着他,如许不舍。他一路帮我提着琴,这时候把它交还给我说:“我有位朋友在丽景酒店工作,我会住在那里,演出时,别忘了通知我。”
我一直记着他的话,演出前,特意要了前排的票亲自送到丽景酒店。但是,我却没有勇气找他,只是委托服务台转交。我怕,怕见面时他再一次将我忘记。我不堪!
为了他,我那天的演出超水平发挥。我并不能知道他是否在台下,但他在我的心中,一个屹立不倒的如山的位置。我为他一个人而弹奏。
我的琴声里充满了期盼与倾诉,我几乎潸然欲泣了。
回到后台,团长送来一束鲜花,告诉我:“有位先生送给你的。”我接过,看到花束上的卡片,是老师!他果然来了!
我兴奋地奔出化妆间,看到他伟岸的身影真实地立在门前,宛如一座山!他笑着望我,轻轻说:“如果我年轻20岁,我会追求你呢。”
我的心“忽悠”一下,有些微微地失落。他的口吻这样轻松随意,在这一刻我知道,如果我愿意,我们或许会有故事,但,那是我所期待的吗?十年期盼,倾心相许,难道为的只是调情?
那天下午,我们包了一辆车游滨海路。大连的确很美,美得有种不真实感。天然的海加上人工的修饰,把大连装扮成了一个童话。在白色的大石桥前,司机停下了,知趣地说:“这座桥是应该步行的,大连有个传说,两个人要是手牵手走过这座桥,会相爱一生的。”
多么美的传说!我们相视一笑,真的下了车挽手前行。走到桥中时,他站住,深情地望着我。涛声拍岸,海风拂面,一切都美得这样超乎想象。然后,他伸开双臂拥住我,吻我。我在他的怀中瑟瑟发抖,被动地回应着。他的吻,技巧而老到,驾轻就熟。
我忽然很想流泪,不知道自己是他吻过的第几个女孩。这其中,有多少可以与他配合默契旗鼓相当,又有多少如我般青涩稚嫩不知所措。但,种种的表现落在他眼中,大概也都是厮空见惯大同小异的吧?我,如何能成为他众多女人中比较不同的一个?
我悲哀,悲哀得甚至不想告诉他,其实,这是我的初吻。
那晚,他带我到胜利广场金饰专柜,随意地说:“为你自己挑样礼物吧。”那些金珠玉器令我眼花缭乱,而更乱的,是心。我牵着他的手走出商场,来到门前摆售手编尼龙彩练的小摊前,挑了一条系了无数同心结的彩练说:“我想要这个。”
他愣了愣,忽然轻轻叹息:“其实,我宁可你同我谈钱呢。”
我不解地抬头望他,他拍拍我的头,微笑:“香港有句话说:大鸡不食细米。越是不肯谈钱的角色,就越是厉害呢。谈钱呢,总有一个数。肯不肯付出,只在于值与不值,有数可计的。但是你同我谈情,那不是我的所长。”他“呵呵”地笑起来,“我的感情,早都给了我的主人公了。”
如万箭齐发,破空之声清晰可闻,心上一阵阵地翳痛,然,他的笑,却仍然令我心动。我仰视他,嗫嚅:“老师——”一语未了,流下泪来。哦,我真是没出息。
他招手叫车将我送回了演出团下榻的大连宾馆。我知道他本来是想带我回丽景酒店的,但我的不肯谈钱吓住了他。他改变决定让我如释重负却又若有所失,下车前,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说:“老师,我们团星期四回去,星期三下午,我可以见你吗?我们去劳动公园看荷花。”
星期三下午,风雨如晦,劳动公园里游人罕至。
我想他也许不会来了,但我仍准时赴约。荷花池正中湖心亭的石桌上,置着我的古筝,我白衣素面,誓要给老师留下一个不灭的印象。
琴声如水,穿越雨幕叮咚流去又蜿蜒而回,引来了青衣纸伞的老师。一时间,我忘记时间也忘记年代,我以为这是西湖的断桥,我以为来的是送伞的许仙,我以为自己是修炼千年的白蛇,粉身碎骨只为了这一刻的相聚。
我望着他,望着他,想要将他望进永恒。这是我的知己哦,我用生命去等候去观注的知己!我是那么不愿意相信,这位教会我什么是真诚什么是热爱的老师,他的感情与为人,竟会没有一点儿真。
“摔碎瑶琴皎尾寒,子期不再向谁弹。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
我唱着,泪流满面。那首古老的高山流水,唱的是千古的寂寞与期盼,我愿这琴声唤醒老师的记忆,让他想起他曾经的热爱与真诚。我相信他曾经是最感性最智慧的一位老师,不然他不会写下那些感人至深的文字。他只是被名利红尘羁绊住了,他只是一时忘记了本性,但是,我愿我的琴声在名利网上撕开一道裂口,让他记起本真的一切!
他收起纸伞,站在我的面前,宛如一座山,压下来,压下来,他微笑:“我好象看到一幅画呢。”
歌已停,雨未歇,一曲既罢,余音袅袅,我站起身,平端了琴,一字一句地倾诉:“老师,如今世上,弹古筝的女子和不讲钱的女子一样少,但,不是没有。也许你不会常常听到古筝,但,如果你遇上了,请你珍惜,并能,记起我……”
举起琴,我将它重重摔碎在石桌上,断弦声何异于天崩地裂。
摔碎瑶琴皎尾寒,子期不再向谁弹!再看老师一眼,电闪雷鸣中,我转身离去,一切的一切,老师,只求你记住我!
那以后,很久很久,我都再没有弹过琴,但仍会常常哼唱那首歌:“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我的知己,老师,他怎样了呢?
一日,我无聊中打开电视,忽然看到老师,他正为一个读书节目做嘉宾主持,他说:“一次,我在火车上偶然遇到一个女孩,她说,她没有多少朋友,但我的文章,却是他相交十年的知己。说得好!写作,正是为了……”
我忽然泪盈于睫。
他记住了!他终于记住了我——一个火车上偶然遇到的崇拜者。
对我而言,他几乎是我一生的信仰;而对他,我不过是一次偶然罢了。
哦,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