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 class="center">吴玉璋(中国驻印军指挥部警卫营士兵)
我15岁的时候,父亲是国民党四川省财政厅的财政督导员,每月不仅拿着固定的工资,还时常做一些来钱的生意。母亲也没闲着,在一所小学当语文教员。所以弟兄姐妹虽多,家境却也富裕。那时老师天天讲时事,日本人的飞机又不时从头上飞过,到后来大街小巷都在传着:独山失守了!我心里装着一腔热血,我要去打小日本!家里却很是反对。1944年11月24日,好友兼同学牟正伦一身军装到宿舍外来见我,说是辞行。我一听,急了,非要他给我想办法不可。部队下午就要出发了,牟正伦也很难办。想来想去,我们的一个同学严德馨报了名后,被关在了家中不让出去。于是我俩搞到了那身军服,当街换了直奔老隍城,连晚饭都高兴得忘了吃。
当晚步行了90多里到了新津机场,又从新津乘美国运输机(我们叫“抱鸡婆”,一架能装四五十人)到昆明陆良机场,再由昆明到阿撒米省。
印度的天气十分炎热,我们一下飞机就忙着脱掉棉衣,七歪八倒地坐在跑道边上,无暇顾及其它。直到一个戴着德式软军帽的中国兵,跑来对我们说:“你们已经到印度了,就在这儿等汽车来接!”大伙儿才反应过来目的地已到了。
我看见从旁边走来五六个美国人,穿着美军军服,同我们中国兵一样的草黄色军用皮靴。早在华西坝我就见过英国人和美国人,都是高大、帅气,身体很壮的样子。那时对空军的印象特别深刻,他们穿着咖啡色的飞行夹克,背上都有白底黑字两排汉字:“洋人来华助战,军民一体救护!”印象中他们也很热情。我正寻思着是否要同老美打招呼,一个1米80左右的下士走到我们面前“Change money!”(换钱!)我愣了一愣,就在这会儿一个1米50上下的矮个子挤到美国人跟前,叽哩咕噜地和他讲开了。美国人极度惊诧,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那矮个子的样子十分狼狈,打着赤脚,穿着汗衫,头发又乱又脏,仰着头同老美对话。经过他的翻译,才知道美国人是要同我们换法币。这时有人感叹道:“幸好有陈发光这个川大外文系的高才生在!”我刚到印度的时候,感觉出美国人不是很喜欢中国兵。这也难怪,我们刚到印度时,又脏又臭又饿,实在不像文明人的样子,也根本看不出是些有文化的学生。有些美国人光看到表面现象,就以为我们和那些强征来的壮丁兵是一样的。所以也不常和我们说话,认为我们根本听不懂英语。但美国人很开通,只要你有才能,他们是十分尊敬你的;而且也十分好学,他们学习中文很刻苦。彼此了解之后,就有好多美国大兵来向我们请教中文。那个其貌不扬的陈发光就曾教过好多美国“学生”。
同样的,我们也向美国人学习,比如英语,比如生活……美国人对生活品质的要求很高,记得刚到咚不咚马的驻印军招待所,就要我们将所带东西和身上的衣物全扔进几个1米多深、10多平米大的火坑里烧掉。清洁之后发给的东西有一大堆,光是衣服就有衬衫、汗衫和外出服三个品种,除了衣裤鞋袜帽之外,还有头罩、毛毯、旅行袋等东西。在招待所住的那十几天里,平均每天分配给每个班(一班12个人)的食物单是牛肉和蔬菜的罐头就有五六个,每一个都有好几斤重,而分的米是铁定吃不完的。
未到部队之前,我们都听过一些军队里的传言,什么打板子、关禁闭呀,什么等级森严等等。但在雷多,第一天军训集合的时候,我就觉着这参军真是对了。营长是一个上海人,1米70左右,戴着漂亮的金丝眼镜,斯斯文文的像个学者,中校军衔,名叫高瘦影。他对我们说:“亲爱的同学们,你们投笔从戎,满腔热血,到印度来打击日寇,我们十分欢迎。你们都是学生,我知道,你们对部队的感觉是不好的。但是我这个地方不一样,首先,我们废除体罚。你们有什么事可以直接来找我,有啥问题我办得到的,一定给你们办到!我们这里绝对民主!”话音刚落,满场掌声震耳欲聋。后来他也果真说到做到,没有食言。
发枪的日子是在军训的第二天,每个人一枝美国步枪,10发子弹。一个班发给一枝汤姆森冲锋枪。发枪的时候,大家兴奋异常,拿到枪立马觉着自己特别牛。当时日本鬼子用的是三八式大盖枪和轻机枪。三八式大盖完全是手动式,一次只能装5发子弹,推一次打一发;而美国步枪是半自动式的,一次能装8发子弹,子弹上膛后只需打就行,不用推。日本轻机枪在世界上都很有名气,它的弹匣上有个漏斗式的容器,打时只需用手将子弹抓进去,子弹就能通过漏斗直接上膛,只管打就行了。但它体积大,很重,一般只能架在地上打。而且因为是直接将子弹抓进去的,所以一把子弹里,一旦有一粒的方向不对(本来应该弹头朝前,却不小心弄成弹头向后),就会引起卡壳。而汤姆森冲锋枪则不同,它比较轻且是全自动式的,还分快慢机,有一次装20发子弹的也有装30发的。使用快机时,装上弹匣,只管扣住板机,子弹就自动打出去,直到打完为止;使用慢机时,则打一发是一发,十分方便。但我当的是宪兵,没有上过前线,也没机会用这些先进的武器打击日本人,实在可惜。
虽然没机会上前线,但我也曾因受伤住过院,还与美籍护士有过一段难以忘怀的交往。1945年2月,我16岁,在关押违纪军人的禁闭室工作。由于住在野外,照明等用电全靠自给自足。靠水来冷却的发电机,需要不时换水。一天晚上8点过后,吃过晚饭,我去换水,却没戴皮手套和头罩,结果水蒸气冲出来,将我的右手和脸部给烫伤了。那时中国兵进医院须得美国联络官开介绍信才行。但美军没同我们住在一起,天色已晚,美籍联络官早已回美军营地去了。连长许煜是个老兵,有些经验,就忙着要人去炊事班找酱油。也是不巧,刚好酱油没了。我就这样躺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上午8点联络官到了,才开条让人送我过去。一拿到条,许煜上尉就赶忙开了一辆吉普车,送我到最近的野战医院——美国陆军14医院。到了医院门口,背了枝卡宾枪的美国卫兵拿了条进去叫出了两个中国兵。连长扶我下车对我叮嘱道:“你好生在这儿养病,好了之后快点儿回来!”我那时根本痛麻木了,只向他点了点头。那两名中国兵见状要上前扶我上担架,我死活不肯,倔强地喊着:“我能走!”那时总觉着好好的人上担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但他们却不肯放手,说:“不行,规矩是这样的!”不由分说把我抬进了手术室放到手术台上,马上就有两名美国军医上前来询问我的病情。他们都穿着军装,外面罩着白大褂,戴着船形帽。胖的是个少校,30来岁;瘦的比较高,大概1米70左右,似乎是胖医生的助手。他们问得十分仔细,问完之后就配了药给我包上。一张脸就只留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嘴巴裸露在外头,好像戴了张面具一样。然后我被送进了中国兵的病房(当时中、美病房是分开的,美军用的是钢丝床,中国兵用的是木床),输了4瓶血清。50多年过去了,至今我还对美籍军医记忆犹新,他们的认真负责,他们的细心都在我心里打下了深深的印记。我被送进病房后是被绑在床上的,后来有人告诉我,那是怕我因为痛乱动,弄坏了伤口。现在我脸上根本看不出有被烫过的痕迹,所以十分感谢那两位美国军医。一个礼拜之后,我已拆了纱布,蜕掉了死皮,长出了新皮,但医生还是不肯批准我出院,坚持要我待到完全康复之后。
拆纱布后的第二天早上,早饭后不久,美国护士就来查房了。当时野战医院所收的基本上都是前线回来的战士。有些人为了打日本鬼子,伤刚好就回部队,医生不放,便偷跑回去。也有闷得发慌,聚众赌博的。因此护士一天要查好几次房。那护士身高1米70左右,蓝蓝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虽然脸上有些雀斑,但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丽。她看到了我觉得奇怪,因为那时我个子尚未长高,很是瘦小。看她惊诧的样子,我向她做了个手势:“tle Cary police!”(我是中国宪兵!)她听了这话,有些惊讶,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开了口:“Excuse me,er!”(你是我的弟弟,我是你的姐姐!)这时我也笑了,我觉得她很漂亮也很开朗,于是指着她说:“My dear sister!”(我亲爱的姐姐!)她也笑了,指着我说:“My dear brother!”(我亲爱的弟弟!)然后冲上前来抱着我的头就亲了一口。
此后,一有空闲她就拿着一本红色的小册子过来找我,那册子上头有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英语单词和中文词汇。我们便互相请教,相互学习。交流不顺畅就连比带划,再不行就翻开小册子,找单词和汉字。靠着这个法子,我们交谈过许多话题。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露易丝,参军前也是个高中生。这场战争是我们时常触及的话题,也不时谈论着战争结束后的打算。她邀请我同她一起回美国继续读书。我笑着回绝了,我给她讲长城、讲故宫、讲我的家乡,坚定不移地告诉她,我要回我的家乡去。不久医生就同意我出院,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在医院大门口,我们相互交换了联系方式,依依不舍地告别。
我真正同美国士兵有了更深的接触,是在调到总指挥部工作之后。总指挥部设在离史迪威公路不远,到雷多小镇还有二三十公里的原始森林中间,除了军队几乎没有老百姓。我们的任务主要是保卫总指挥部、公路巡逻、桥梁保卫、检查过往车辆等。美军和中国军队各有两三百人,每天搭配着出任务。除了在一起工作,下班之后,我们还在一起相互交谈、学习语言、邀着打猎等等。还记得有一个中文名叫欧水的下士,曾在晚饭过后,拿着一个笔记本找我。他用中文对我说:“你能教我唱歌吗?”我上下仔细打量了他一番,问:“什么歌?”欧水递过笔记本来,翻开一看,原来是《义勇军进行曲》。我笑了笑说:“行,这歌我们这儿谁都会唱!”此后,他就时常来找我,等学会了那首歌,我们也成了好朋友。交谈中,他提到,他曾拜一位华侨为师,是一个十分了解和热爱中国的人。
我最要好的美国朋友是一名上等兵,可惜我已记不住他的名字,只知道他20多岁,是在当警卫站岗的时候认识的,熟识了便常在一起玩。记得第一次和他见面,是在一个上午,站岗实在无聊便聊起天来。他中文不行,我英文也十分糟糕。不知怎么谈到宪兵,我便说:“Military police”(重音在前)他愣了一下,问到:“?”我又说了两三遍,他还是不懂!我指指他,又指指我自己,他还是摆摆手。我指指我们的臂章,他还是摇摇头。最后,他见我很着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Can you spell it?”(你能把它拼出来吗?)我看着他的眼睛,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认真拼了出来。他笑了:“Military police!”纠正了好几次,我才读正确,我现在的英语发音还算标准,全得益于耐心且友好的美籍教师们。
德国投降之后,上等兵便回国了,从此与我失去了联系。他送我的一把军刀和一块手表后来也丢失了。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刀有30公分长,木头刀把,牛皮压花的刀鞘很是精美;一同丢失的还有露易丝回国时给我的一个笔记本,32开,扉页上有着一行字:“My life in military!”(我的军中生活)后来我回国后还收到过露易丝的几封信,可是由于当时人太年轻,太浮躁也没有回信,就此断了联系,也不知她是否安好。
1945年日本投降后,我们也回了国,于9月8日12点左右到了上海,驻进了以前的日本宪兵司令部。我在那里只感受到两个字:血腥。在关押中国人的一间屋子里,我看到墙上有一行用血写的字“快点儿让我死!”当地的群众组织在同我们交接的时候,告诉我们,日本人有时用狼狗活活把人咬死!日本人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是中国人所不能忘的,是中国人所愤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