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这个字,它在古汉语里,是大有讲究的。
懂字,是由一颗心,一蓬草,再加上“千里”两个字所组成的。如此一个汉字组合,表示什么意思呢?
表示的就是内心中杂念丛生,荒芜一片,思绪跑马千里,不知所踪。
所以,一旦你听到有人说:“我懂了……”那你就应该马上意识到,说话的人,此时内心慌乱不安,你说东他想到了西,你谈眼前的工作,他正在为距地球四十万光年之遥的巨蟹星座而发愁。而且他这个懂字并不是说给你听的,是说给他的内心听的。他希望他的内心不要太难为他,这么简单的事情,内心深处的自我人格还要再抬杠的话,那未免太让他难堪了。
然而这个内心深处的自我人格,是一定要和外部世界作抗争的。打一个比方,人格这东西,就好比一个人的大脑细胞发育成熟之后,思维单元就自觉地对他所居处的世界进行了思考,并开始筑起一道篱笆,将自我与外部世界区分开来。
孩子在幼年的时候,是无法区分自我和外部的,经常会把自己脑子里的想法与外部的现实相混淆。一个成长时期的孩子,如果他遭受到了父亲的责罚,那么他就在心里怨恨父亲,并且产生希望父亲死去的想法。如果恰好在这个时候他的父亲真的死了,孩子就会无法原谅自己,认为是自己导致了这一切。
也就是说,不成熟的人,无法区分想象和现实,无法把自己和周边世界区分开来。而成熟的人,则很容易做到这一点。而懂这个字,表达的就是一个人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也就是这个人试图建立起一道心灵篱笆,将自我与外部世界相隔离的状态。
现在我们知道“懂”的确切含义了。这个字,说的是一个人的思维与智力已经足够成熟,但是这些成熟的思想,却找不到安身之地,在他的脑子中,还没有筑起篱笆将这些东西放置进去,只能放在外边。但是他知道这些东西非放不可,如果不放的话,后果就会很严重。所以他一再承诺说自己懂、懂、懂,但是懂的这个东西,却是真的无法正确置入。
所以一个了解自己的人,知道自己虽然懂是懂,但这些自己懂的东西根本就不属于自己,那么他就会正确地调整人生的战略方案,达成于与周边的肯定性信息合作的状态,从而让自己踏上成功之路。
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云贵一带少数民族造反,造反的队伍逼近思茅城,城中的守官惊恐不已,有心抵抗,城中又无兵将,害怕失败后被杀。如果逃跑,更害怕日后朝廷追究责任,惶惶无计之际,忽然想起城里有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书生,人称何生,是有功名之人,于是县令心念一转,莫不如诳得何生带领兵丁出城,去迎战贼兵。倘若胜了,则自己可以向朝廷表功;倘若败了,到时候自己再逃命不迟。
于是县令将何生叫来,说:“你是有功名之人,受朝廷米禄供养,当此之时,理应不避刀矢,为国家出力。就请立即率了兵丁出城,击退敌兵,切勿推辞。”
那何生年方弱冠,只是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听了县令的吩咐,只唬得魂飞天外。欲待推辞,却又不知如何说起。只好硬着头皮,带着不足百名的老弱兵丁,出城而去。
出城后不久,跟随在何生身后的老兵们,就同声鼓噪起来,都谓贼兵势大,此行只是送死。这时候何生也明白过来了,知道县令不过是推自己出来送死,于是他就跪在老兵们的脚下,哭着说:“小子年轻,不谙世事,如今中了县令的诡计,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老兵们就相互商议说:“为今之计,你既然已经引兵出城,若然是未见贼兵就返回,那就是畏贼之罪;可如果迎战贼兵的话,也定然是有死无生。莫不如我们暂且偃旗息鼓,躲入到山林之中,等贼势过后,我们再各自逃命,到时候即使是朝廷也没理由责罪于你。”
何生却无法接受,说:“我虽然只是一介书生,却已经统兵出城。如果不与贼兵相遇而逃,那也等于是触犯了国法。”
众老兵道:“如此,那大家不妨小心一点,走近贼伙处看一看,倘若情形不妙,到时候再逃也不迟。”
于是众人不敢走大路,钻进丛林之中,慢慢向前走着,拐过一道山梁,突见满山满谷的贼兵,正在那里埋锅造饭,两厢里突然打了个脸对脸,都惊得呆了。何生这时候更是吓得两股战战,有心掉头而逃,只是害怕得身体僵硬,说什么也转不过身去。
正自惊惧之际,就见贼伙处走出来两个人,一直走到何生的近前处,说:“你们可是官兵?请求你们向朝廷禀报我们的冤屈,我们本是善良的百姓,并无意造反,只是被昏官所逼,若你们愿为我们代奏,则不啻再生父母……”何生听得目瞪口呆,心下大喜,急忙回道:“我也只是一个生员,没有权力将你们的冤屈上奏的,但我可以把你们的情况禀告给都司衙监,再请定夺。只是你们现在必须放下兵甲,跟我们一道回去,就在城外等候,你们能否答应?”
于是何生就兴冲冲地带着这些饥民回来了,回来之后却见县府空空,原来那县令眼见得城外弥天的尘头大起,以为是贼兵大至,早已抢先一步,打开城门逃走了,走之前还向朝廷上了奏章,言称思茅县生员何生死于贼乱之中。何生不知道有这个奏章,就去找了知府禀报,知府把他的情形一上奏,结果乾隆的御案上就出现了两份相互矛盾的奏折。
当时乾隆极是诧异,命令有司立即查勘,务必要弄明白一件事,那何生究竟是被贼人杀了呢,还是替朝廷招抚了贼寇。查勘的结果报上来,于是县令就倒霉了,因害怕朝廷追究责任,县令用剑抹脖子自杀,却没有死透,在床上痛苦地挣扎了七天才死去。而何生的名字则上达天听,被调去了吏部,另行安排。
何生其人其事,透着稚嫩的年轻人初涉险恶的官场时所特有的懂,他懂得自己既然受命,就不能逃走,除了这件事,别的情况他一概不懂。所以他明知道此行不利于己,可他还是奉了懂的规则行事,看似他的成功是一个侥幸,实际上,如果细究那民乱的起因,就知道何生此去,只不过是有惊无险,成功率居于百分之百。
东汉时代的龚遂,初任渤海太守的时候,当地盗贼蜂拥而起,官兵剿不胜剿,而龚遂却骑一匹跛驴独往,说以群贼,群贼大哭,放下兵器从此成为善良百姓。清末的时候有个王有龄,知道附近的山上有山贼之后,于是单身前往,说得众贼纷纷散去。要知道,所有落草为寇之人,其智力都处于懵的状态之中,一如被父母冷落了的孩子,只因为心里感受到委屈,这才杀人放火地闹将起来。龚遂和王有龄知道他们这种心态,所以才能够以片言只语折服群贼。
如果是龚遂和王有龄处在何生的位置上,那么事情早就解决了。只是因为何生懵懂,不知道闹事的贼伙正如孩子盼望父母,时刻期待着有人来安抚他们,所以才会将事情搞得如此严重。这种人情世故,非唯何生不懂,就连县令也懵懂,可是两个人的做法不同,何生懵懂而不敢违背他自小学习的社会法则,而县令却非要和正常的社会法则相对抗。最终的结果是硬着头皮顺从社会法则的何生赢了,而一味对抗社会法则的县令却输得极惨。
这就是懂字成功的最高境界了,这个境界就是似懂而非懂,所以才会硬着头皮做不利于己的事情,等到最后才发现,不利于己只是表面上的,实际上这样做对自己最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