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戴维·鲍尔达奇 本章:第十九章

    韦布驾着皇冠维多利亚来到他母亲过去住的那条街上。韦布走进房子。母亲刚去世时他来过这儿,那时房子乱糟糟的,跟她母亲离开时一模一样。他花了整整一天时间打扫,最后搬到路边足足十只三十加仑口袋的垃圾。母亲死后韦布继续交水费电费排污费,他并没打算哪天真住在这儿,只是有什么东西使他不能就此罢手不管。现在他巡视着房子,还算干净,只是有些灰尘,偶尔还有个把蜘蛛网。他坐下来,看看表,打开电视。时间正好,肥皂剧里插进一条特别新闻,就是事先说过的美国联邦调查局新闻发布会。韦布向前倾过身子,调了调图像和声音。

    珀西·贝茨出现在讲台前,韦布倒吸了口气,巴克·温特斯上哪儿去了?他想。他听着贝茨历数韦布在美国联邦调查局立下的赫赫功勋,还有些看上去挺不错的镜头:韦布从调查局各位领导手里接过各种各样的奖状、勋章、嘉奖令,有一回还是总统亲自授奖。贝茨谈到了那个可怕的院子,以及韦布如何面对占压倒优势的对手英勇战斗。

    一个镜头显出韦布躺在医院里,脸上裹满绷带。

    韦布不由自主伸手摸了摸脸上的旧伤。他感到自豪,可同时又觉得自己可怜巴巴的。他忽然希望贝茨没这么做。这个“广告片”不会改变任何人的想法,只显得他在为自己申辩。记者们会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他们会谴责调查局为自己的人吹嘘,目的是为掩盖自己的丑事。而且说不定,从某种意义上说,调查局确实是这个想法。他发出一声低低的呻吟,原指望事情不会变得更糟,可它确实更糟了。他关上电视,坐在了那里,闭上眼睛。恍恍惚惚中好像有一只手放在他肩膀上,其实根本没有别人。他每次上这儿来都会有这种感觉,母亲的痕迹无处不在。

    夏洛特·伦敦一直到死都留着齐肩长发,岁月流逝,头发颜色从美丽性感的金色渐渐变为优雅精致的银色。她的皮肤没有起皱,因为她对日光过敏,一生都遮盖着躲开太阳。

    虽说酗酒,饮食习惯也不大健康,可他母亲四十年里体重连一盎司都没增加过,身体各部分也都保持在原来的位置上。哪怕五十九岁的年龄,真要打扮起来还能迷死人。可惜她的肝最后不行了,不然的话她身体的其他器官还能撑上好长时间呢。

    夏洛特·伦敦从小就是个神童,广博的知识面经常让家里人惊讶不已。她十四岁便进了大学,在阿默斯特学院获得美国文学学位,毕业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她还能流利地说四门外语。毕业后将近一年的时间夏洛特独自一人周游世界,韦布知道,他看过她的照片,读过她当时的札记。那个年月里普通的年轻女子可做不出这种事。她甚至还写了一本书,记叙她的历险。这本书到今天还在销售,名叫《伦敦日志》。

    韦布小的时候,母亲经常给他说些她十几岁时旅行的事儿,她看见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他那时觉得她的事是他听过的最有意思的故事。

    韦布睁开眼,站起来。他先去了地下室。所有东西的表面都覆着一层厚厚的灰尘,连一件跟他要找的东西外形相似的都没有。他又回到楼上,来到屋后的厨房。他打开后门,望了望那间小车库,里面停着母亲那辆普利茅斯风衣,还放着其他一些杂物。韦布耳边飘来附近玩耍的孩子们的嬉闹声。他合上双眼,脸靠在网栅上。

    他仿佛看见,年幼的韦布越跑越起劲。天渐渐黑下来,他知道妈妈马上就会叫他回家,不是吃饭,而是跑到附近去为他的继父讨几根烟,要不就是赶去邻近的“福特威”杂货店,手里捏着一两块钱,朝斯坦老头哭穷。斯坦老头经营那家铺子,是个好心肠的人,虽说他不应该这么好心肠。

    斯坦老头爱上了韦布的母亲,周围的街坊邻居差不多每个男人都爱上了她,不管他们是不是已经成了家。事实上,惟一没爱上夏洛特·伦敦的男人就是她嫁的那个。

    他走上楼,盯着走道中间那截通往阁楼的下拉式楼梯。他本该一开头就从这里找起,可他就是不愿意上阁楼。终于,他抓住拉绳,拉下楼梯,爬上楼去。一打开灯他的目光便飞快投向各个暗角。韦布又深深吸了口气,心里告诉自己,忸忸怩怩的胆小鬼一辈子都休想做成任何事,而他是个营救队员,个子又大,胆子又壮,枪套里还插着一把子弹上膛的九毫米口径。他挪进阁楼,花了一个小时翻查他过去的历史,他不想这么做,可好像有什么东西推着他似的,不得不做。

    一本本学校年鉴,贴着笨拙的男孩女孩的照片,全都尽力让自己显得比实际年龄大些。只消再过几年,他们就会拼命朝相反方向努力了。他还花时间解读同学们写在年鉴上的话,他们为将来描绘出了种种宏伟蓝图。就韦布所知,没有一个人实现了他的计划,包括他自己。一个盒子里放着他校队的旧队服和橄榄球头盔。

    这些都是一个平常家庭所有的一段伤感的回忆,从某些方面说,普普通通,毫不出奇。

    就在韦布正准备放弃时,他发现了要找的东西。

    有一堆母亲大学里的书,都是些很早以前就死了的哲学家、作家和思想家的著作,书堆下面就是那个盒子。韦布很快看了看盒子里的东西。已经足够了。循着这些东西要还不能发现什么线索的话,他就只能算是个蹩脚的调查员了。他觉得奇怪,一直在这所房子里长大,居然从未注意到它,不过以前他从没上这儿来找过。

    他猛地跳起来,瞪着离他最远的那个屋角。那儿很黑,模模糊糊的一片。他几乎可以发誓看见什么东西在那儿动弹。他的手滑到枪上。他痛恨这间阁楼,痛恨。可又不知道为什么,只不过是间该死的阁楼罢了。

    他拿着盒子回到车上,往他住的汽车旅馆开。

    在车上韦布用手机给珀西·贝茨打了个电话。

    “干得真不错啊,珀斯,只一天就截然不同。可怎么没看见老朋友巴克?”

    “到最后一分钟温特斯不干了。”

    “是啊,以防我到头来还是身败名裂,那时就跟他没关系了。这么说他把这事儿甩给你了。”

    “事实上,他找了点借口不干时,是我主动要求接手的。”

    “你是个好人,珀斯。可你要总做正确的事,在调查局里可就再也升不上去喽。”

    “好像我真在乎似的。”

    “有什么突破吗?”

    “我们查了那批机枪的来历,两年前从弗吉尼亚一家兵工厂被盗。用处不大,可我们还是要追查下去,直到线索中断。”

    “发现凯文·韦斯特布鲁克的什么线索了吗?”

    “没有。也没出现其他证人,那个地方的人显然突然间全都又聋又哑了。”

    “我猜你跟和凯文住在一起的那些人谈过,有什么发现吗?”

    “没多少,他们没见过他,就像我说过的,他平常总躲着家里。”

    “珀斯,凯文失踪前你亲眼见过他吗?”

    “干吗?”

    “我想把时问顺序弄清楚,从我最后见他到他失踪。”

    “时间顺序,该死,我怎么没想到?”贝茨嘲讽地说。

    “别这样,珀斯,我没打算冒犯谁,可我救了那男孩的命,希望他能保住那条命。”

    “韦布,你也知道,那孩子还活着的几率很小,抓他的人不打算请查克·E·奇斯公司给他开个惊喜晚会。想得到的每处地方我们都搜过了,也向周围几个州发了通告,连靠着加拿大和墨西哥边境的州也发了。那些人不大可能还把孩子留在本市。”

    “可如果他在为他哥哥办事,那多半还安全。我是说,我知道这个大F是个凶狠的杂种,可干掉自己的亲兄弟?不太可能吧。”

    “比这更血腥的我都见过,你也一样。”

    “你到底见过凯文没有?”

    “没有,没有,没亲眼见过,我到现场前他就不见了。行了吧,你满意啦?”

    “我跟照看他的营救队员谈过,他们说把孩子交给了几个美国联邦调查局便衣。”韦布决定不提罗马诺的话,罗马诺说实际上只有一个人真正跟那个孩子有关。他想听听贝茨怎么说。

    “我也和他们谈过,这些情况我都知道。你肯定大吃一惊吧?”

    “他们说不出那些特工的名字,你查到了吗?”

    “案子现在才刚开始不久呢。”

    韦布不再寻找适当的借口,直截了当地说:“不,不对,珀斯。你现在搞的调查工作我也干过很多年,我知道这类案子最后怎么成了死案。要是你现在还说不出那些便衣是谁,这就意味着他们并不是美国联邦调查局,意味着几个冒牌货溜进了美国联邦调查局侦破现场,你的侦破现场,还带走了一个关键证人。说不定我能帮上忙。”

    “只不过是你的推论,我不想要,也不需要你来帮忙。”

    “你是说我想错了?”

    “我要说的是离我的调查远点儿,我可是当真的。”

    “死的可是我的小队。”

    “你的心情我理解,可只要我发现你做任何事,哪怕问一个问题、自己追查一条线索,我就要你的命。我想我的意思说清楚了。”

    “等我破了这案子,会给你打电话的。”

    韦布挂上电话,无声地咒骂自己刚毁掉了他在调查局的最后一个资源。话说得真巧妙啊,跟一辆翻斗卡车差不多。可贝茨好像总能把人气得发疯。想想看,打这个电话的目的本来是想谢谢他新闻发布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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