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劳伦斯·山德斯 本章:第五节

    隆巴德行动的报告影印本厚厚一大迭,将近五百页打字文件、官方表格、复印件、录音内容的缮写、签名笔录等等。此外还有一个封套,内装三十几张照片:生前与死后的隆巴德,他的妻子,母亲,两个兄弟,政治与生意上的伙伴,亲近的友人。死者与妻子没有儿女。

    数量如此庞大的数据散满书房书桌,令狄雷尼队长印象深刻,也体会到隆巴德行动进行得何等如火如荼。他动手把这些文件分装进不同的牛皮纸袋,分别标示为“物证”、“个人历史”、“家庭”、“事业”(隆巴德生前是布鲁克林一家法律事务所的活跃合伙人)、“政治”以及“其他”。

    他花了将近两小时,才把数据粗略分类就绪,然后调一杯裸麦威士忌加水,双脚跷上书桌,开始阅读。到凌晨两点,他已读完每一份报告,盯过每一份档案里的每一张照片。布罗顿调查行动的彻底再度令他印象深刻,但以初步印象而言,伊伐·索森说得没错:他们一无所获——没有线索,没有蛛丝马迹,没有任何神秘——只不过不知谁杀了法兰克·隆巴德。

    他开始读第二遍,这次放慢速度,边读边在一本长型黄色拍纸簿上做笔记,同时把若干文件分在一旁,准备读第三遍加以研究。合上最后一份档案时,书房的窗已透入曙光,他站起身,伸懒腰打呵欠,双手按臀身体后仰,直到脊骨喀喀作响。

    然后他到厨房喝一大杯挤了一角柠檬的蕃茄汁,泡一壶三杯量的速溶咖啡,不加糖不加奶,跟一枚又干又老的贝果一起端回书房。

    他看看自己的笔记,啜着咖啡,第三遍读起山佛·佛格森医师的验尸报告。八页报告内容一如佛格森往常的详尽,包括两张素描,显示外伤的实际大小,以及一张入类头骨侧面图,显示穿刺伤的位置和形状。那形状看似拉长的等腰三角形,外伤则约略呈圆形,比二毛五硬币稍大。

    报告中最重要的一段如下:

    “挥击造成穿刺伤,击裂右枕骨,割裂硬脑膜,穿透右枕叶。小脑割裂伤造成出血,导致鹰嘴窝及第四脑室破裂,脑干受到剧烈挤压,因而致死。”

    狄雷尼对验尸报告又做了几项笔记。他有些问题,知道只有当面间佛格森才能得到答案。至于要如何解释自己何以对隆巴德命案感兴趣,这问题他到时候再想办法。

    其他的笔记内容包括死者遗孀克拉拉·隆巴德太太的侦讯。三名警探分别侦讯了她五次。狄雷尼点点头,赞许包利组长的专业表现。这是标准的办案程序:头三次侦讯派三名不同的警探,然后三人跟上司碰面汇报,讨论侦讯对象的个性,然后选出与她互动最佳、让她感觉最“麻吉”的警探,由他再去侦讯两次。

    从打字报告中,狄雷尼逐渐对遗孀有了概念。(前三份是录音内容的缮写。)克拉拉·隆巴德太太似乎是个没什么大脑的轻浮女子,努力表现出因丈夫惨死而悲痛欲绝的模样,但仍能发出幼稚的笑声,开些可疑的玩笑,突然询及保险金,问到检验遗嘱,不合逻辑地威胁要控告纽约市,还有些话只能说是直接了当的调情。

    狄雷尼对这些都不感兴趣,仔细的调查显示尽管克拉拉非常喜欢社交——不管丈夫是否同行,她都乐于参加宴会——但并没有男友,而且所有人,甚至包括她的女性朋友,都不曾半点暗示她可能出轨过。

    她证词中最令狄雷尼感兴趣的,是关于法兰克·隆巴德皮夹那段。那个该死的皮夹让队长很烦躁……它放在尸体附近……被人特地从后裤袋取出……敞开丢在那里……而且仍然装满钱……

    让狄雷尼意外的是,只有一次侦讯时警探交给隆巴德太太一份皮夹内容的详细清单。这份清单收进了“物证”档案。当时警探问克拉拉,就她所知,皮夹里是否有东西不见了。她回答没有,她想亡夫的身份证件和信用卡都在,而金额——超过两百元——也是他习惯携带的数目。连皮夹内一个“秘袋”里的两把钥匙——一吧住家,一把办公室——都还在。

    狄雷尼不接受她的说法。有多少做妻子的确切说得出丈夫皮夹里装什么?又有多少做丈夫的确切列得出妻子皮包里带什么?事实上,有多少男人知道自己皮夹里究竟有多少钱?为了验证,狄雷尼想了一下,猜自己后裤袋的皮夹里有五十六元,然后取出皮夹数钱。结果是四十二元——他纳闷钱跑到哪儿去了。

    此外,隆巴德行动令他感兴趣的报告,就只剩死者哀伤母亲的侦讯纪录。狄雷尼把这份缮写内容又读一遍。如他先前猜想,苏菲亚·隆巴德太太住在改建过的赤褐砂石建筑,位置介于东河与她儿子陈尸处之间。

    侦讯中,隆巴德太太被问到——而且问得很巧妙,狄雷尼承认:这是包利组长的功劳——儿子平常来看她的情况。他是不是每星期都来?每星期同一天晚上?每次同一时间?换言之,这是不是固定规律的例行公事?他来之前会打电话吗?他怎么从布鲁克林过来?

    答案令人失望又迷惑。法兰克·隆巴德跟母亲共餐并没有固定时间表,只要抽得出空就来看她,有时两星期、有时一个月才能来一趟。但他是个好孩子,苏菲亚·隆巴德向侦讯她的警探保证:他每天都打电话来。如果他晚上可以来吃饭,中午前就会打电话,好让隆巴德太太有时间去第一大道的市场采买他爱吃的东西。

    隆巴德从布鲁克林过来不开车,因为母亲公寓附近很难找停车位。他会搭地铁,然后从地铁站坐公交车或出租车过来。他不喜欢夜里走在街上,总是午夜之前便离开,回布鲁克林的家。

    克拉拉·隆巴德太太是否曾跟丈夫一起到婆婆家共进晚餐?

    “没有。”苏菲亚·隆巴德太太简短说道。读到这答案,狄雷尼露出微笑,了解那个家庭里必然存在的不和。

    狄雷尼将报告收回各自的档案夹,所有隆巴德行动档案放进书房角落一座小保险箱。他很清楚,一个经验丰富的“妙手”一分钟就能打开它,而且两个没经验的小偷也能合力抬走它,稍后再撬开。

    他双眼酸涩,骨头作痛。已经快早上七点了。他倒掉冷咖啡,上楼,脱衣上床。有东西在他脑海纠缠不去,某样他在隆巴德行动报告中读到的东西。但这种事常发生:某个感觉到但没辨认出的线索。他不担心,试着不去想,过往经验让他知道它终究会自然出现,像记起的名字或回想起的曲调滑入脑海。他把闹钟调到八点半,闭上眼,立刻就睡着了。

    上午九点多一点,他来到分局。值星巡佐是位女警,她是纽约第二个属此位阶被指派这职务的女警。他走上前看看她的日志纪录,问些问题。她身高体健,是他内心归类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雷霆万钧的那种体型。事实上,她让他有点威胁感,但他无法否认她很有效率。纪录井井有条,没有任何可能的疏忽——一份悲哀之至的名单,充斥着醉鬼、失踪人口、遭到殴打的妻子、被偷的福利金支票、受虐儿童、窃盗案、偷窥狂、妓女、垂死老人、同性恋、破门侵入、暴露狂……各式人等。但时值满月,狄雷尼知道这代表什么。

    他爬上吱嘎作响的木阶前往办公室,在楼梯间平台遇到杰瑞·费南德兹刑警巡官,他负责管理,或说曾经负责管理,分发到二五一分局的警探。

    “队长,早。”费南德兹郁闷地说。

    “早安,巡官。”狄雷尼说,同情地看着对方。“这段时间很辛苦吧?”

    “狗屎!”费南德兹爆发出来。“我手下的人已经走了一半,另一半一星期之内也会走。好,这是一件。可是还有文书工作!我们所有没结案的案子都得转移到负责这辖区的相关小组。老天爷,真是一团乱。”

    “你分到哪里?”

    “我抽到中城的‘保险箱、统楼与卡车组’。”费南德兹厌恶地说。“负责四个辖区,包括服装中心。还真不错是吧?我是第二指挥官,组里的警探会来自全曼哈顿各地,我们至少要花一年才能布置起网民。是哪个伟大天才想出这主意的?”

    狄雷尼能体会费南德兹的心情。这人是个有良心但缺乏想象力的警探,在二五一分局负责训练人手,十分称职,该强硬的时候强硬、该柔和的时候柔和。现在他的团队被拆散,分发到不同的专责分组,费南德兹自己则得居于刑警队长之下变成副手。他确实有权生气。

    “我还以为布罗顿会网罗你参加隆巴德行动。”狄雷尼说。

    “我可不行。”费南德兹说,咧嘴笑得很酸。“我不够白。”

    两人点头,各走各的。狄雷尼走进办公室,惊异于一个人的偏见和纪录在市警局里传得多快。他心想,不用费南德兹是布罗顿自己笨。费南德兹会是得力助手,虽然缺乏想象力,但若要做枯燥乏味、踏破铁鞋的例行公事,他是最佳人选。重点在于知道如何用人,发挥他们各自的特殊才能和优点。

    他一坐到桌边就打电话去医院。楼层护士长说他妻子去检验室照更多X光片了,但她的状况“不比预期中差”。狄雷尼试着隐藏自己对这词的厌恶,谢过她,说他会晚点再打。

    然后他打给山佛·佛格森医师,出乎意料地立刻就在他办公室找到人。

    “是你吗,艾德华?”

    “是。可以见个面吗?”

    “芭芭拉怎么样?”

    “情况不比预期中差。”

    “这句话好像很耳熟。你想见我是位芭芭拉的事?”

    “不是。隆巴德命案。”

    “哦?我很高兴听说你没退休,现在只是无限期请长假。”

    “消息传得真快?”

    “差不多十分钟前打来了电传电报。艾德华,隆巴德案是怎么回事?我以为是布罗顿在负责。”

    “是他负贵。但我想见你,跟你谈谈,你有空吗?”

    “唔……”佛格森态度谨慎,狄雷尼不怪他。“听着,我今天得去三十四街。我姊姊生日,我想到梅西百货买个礼物送她。有什么建议吗?”

    “若不确定,就挑礼券。”

    “行不通,我了解她,她想要亲切一点的东西。”

    “丝巾。我都是送芭芭拉丝巾,她的丝巾多得可以缝降落伞了。”

    “好主意。唔,那么,一起吃午饭如何?”

    “成。”

    “我知道梅西百货附近有家不错的餐馆。你喜欢羊排吗?”

    “很讨厌。”

    “呆瓜。那种浓重的野味……真是无与伦比。”

    “有水煮腰子可以点吗?”

    “当然。”

    “那就约在你那家餐馆吧。”

    “好,你十二点半到。那时候我应该已经买完东西,比你先到。叫侍者领班带你到我坐的那桌,他认识我。我会坐在吧台区,不是用餐区,可以吗?”

    “当然。谢谢你。”

    “谢什么?我什么都还没帮你做。”

    “你会的。”

    “是吗?那午餐就给你请。”

    “没问题。”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说。

    佛格森告诉他餐厅地址,两人挂下电话。

    “生蚝!”佛格森开心地脱口说道。“我绝对推荐这里的生蚝。辣根酱是现磨的。然后我要羊排。”

    “好的,先生。”侍者说。

    “我也要生蚝。”狄雷尼点头。“然后水煮腰子。配菜是什么?”

    “特制薯条和色拉,先生。”

    “麻烦不要薯条,只要色拉就好。油醋酱。”

    “我什么都要。”佛格森叫,一口喝掉半杯马丁尼。

    “你买了什么给你姊?”狄雷尼问。

    “丝巾啊,不然还有什么?好啦,艾德华,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不是正在请长假吗。”

    “你真的想知道?”

    山佛·佛格森医师突然变得清醒又安静,盯着狄雷尼良久。他终于说。“我真的不想知道。除了……我的名字会不会扯进去?”

    “我向你发誓——不会。”

    “那就够了。”

    生蚝端上,两人低头看着,露出微笑,动手沾辣根酱吃起来。咽下后,两人对看,发出满足的呻吟。

    “好啦。”佛格森说。“你要什么?”

    “关于你对隆巴德的验尸报告——”

    “你怎么会拿到我的报告?”

    狄雷尼稳稳看他。“你说过你不想知道。”

    “没错,我是不想。好吧,报告怎么样?”

    “我有几个问题。”狄雷尼从侧口袋取出一张短清单,放在面前桌布上,戴上厚重眼镜,看了看,然后朝佛格森倾身。

    “医生,”他诚恳说道,“你的正式报告再完整不过,这点我不否认。但报告里全是医学术语。当然,本来就该如此。”他匆忙补充。

    “所以?”

    “我想问一下你那些医学术语的意思。”

    “艾德华,你在跟我瞎扯淡。”

    “唔……其实是想问背后的意义。”

    “这还差不多。”佛格森微笑。“你读解剖报告的程度不会比医学院三年级学生差。”

    “是的。此外我恰好知道,医生,你在正式报告里只写下你客观观察到的、任何称职医生进行相同解剖都能验证的东西,我也知道,在验尸过程中——在任何调查中——总有一些印象、感受、直觉,随你怎么叫,这些永远不能写进正式报告,因为没有实证。我要问你的就是这些印象、感受和直觉。”

    佛格森把一枚沾了酱的生蚝放进嘴里,咽下,翻个白眼。

    “你是个王八蛋,艾德华,”他和蔼可亲地说“你真是个王八蛋。你什么人都肯利用,对不对?。”

    “对。”狄雷尼点头。“我什么人都肯利用,随时随地。”

    “咱们从头开始。”佛格森说,忙着搅动生蚝沾酱。“从头部伤口说起。经验多吗?”

    “不,不多。”

    “艾德华,人类的头骨和大脑远比你理解的坚硬许多。有没有读过侦探小说或看过电影,里面的人脑袋挨了一枪就当场毙命?实际上几乎不可能,我碰过一些病例,病人脑袋里有五颗子弹还活了下来。没错,他们变成植物人,但还是活了下来。三年前我有个想自杀的病人,用小口径左轮朝脑袋射了一枪,我想是点二二,结果子弹撞上他的脑袋弹开,打进天花板。真的就是这样。想朝太阳穴开一枪自杀?门儿都没有。子弹有可能直接贯穿,从另一边射出来,你还是不会死。你可能会继续活几小时、几星期、或几年。也许你没办法说话,或从此瘫痪,或大小便失禁,但你还是活着。你的生蚝怎么样,艾德华?”

    “非常好。你的呢?”

    “棒极了。要朝头部开枪自杀,想当场毙命的话只有一个方法最保险,就是用口径够大的手枪或左轮,比方至少点三八——当然来复枪或猎枪也行——把枪口深深塞进嘴里对准后脑,嘴唇牙齿紧紧含咬住枪管,扣扳机,打得脑浆四散在后面墙上。来点小生蚝吧,艾德华?”

    “好,谢谢。”

    “现在讲到隆巴德命案。伤口是从后脑进入、位置偏低,大约介于头顶和脊骨与头骨连接部位的中间。这是唯一另一个可能立刻致命的位置。”

    “你认为凶手有外科医生的知识?”

    “老天哪,不是。”佛格森说着朝侍者示意,要他撤走他们的生蚝空盘。“是的,刻意击中那位置的确需要外科医生的经验,但受害者得躺在手术台上才行。猛力挥击武器的凶手是不可能瞄准击中的,纯粹是运气。凶手的运气,不是隆巴德的运气。”

    “隆巴德是否当场死亡?”狄雷尼问。

    “差不多。就算不是当场,也是几秒之内。如果朝右或左偏半吋,他就可能多活几小时或几星期。”

    “那么刚好?”

    “我说了,人类的头骨和大脑远比大部分人以为的更坚硬。你知道如今有多少退伍军人脑袋里带着破弹片走来走去?他们生活正常,除了偶尔头痛欲裂,但我们没法帮他们开刀。他们会安享天年,最后死于抽烟过量或吃了太多奶酪。”

    羊排、水煮腰子和色拉送上桌来,佛格森的还附有一大盘特制薯条,加了许多洋葱。跟那位足有三百四十三岁的侍者领班讨论过之后,他们点了一瓶浓郁的勃艮地。

    “回到隆巴德案,”狄雷尼边说边进攻他的水煮腰子,“伤口真的是圆形吗?”

    “哦,你还真聪明。”佛格森不带恶意地说。“你还真他妈的聪明。我报告上是说穿刺伤呈圆形,但我有个印象,原先可能是三角形,甚至正方形。听着,艾德华,你从没检视过脑部的穿刺伤吧。你以为那像一根长钉钉进塑形黏土,然后拔出长钉,就得到一个整齐清洁的完美形状?才不是那样。伤口会被填满,大脑膨胀,加上血、碎骨、头发、各式各样乱七八糟的东西。你还指望我——腰子怎么样?”

    “很美味。”狄雷尼说。“我以前来过这里,但我忘了他们会加一大堆培根。”

    “羊排很好。”佛格森边说边沾那一小碟苹果酱。“我真的吃得很享受,但说到隆巴德的伤口……我的印象除了伤口形状不见得是圆形之外,另外也感觉穿刺伤似乎有向下的弧度。”

    “弧度?”

    “对。像个软垂的圆锥。凶器的尖端低于主干。弧度。就像刚开始变软的勃起。你懂吗?”

    “懂。但你为什么对伤口和穿刺伤的形状这么不确定?我知道你报告里写了什么,但若要你猜呢?”

    “我想,我猜,隆巴德向前跌倒得太猛,凶器也跟着被扯脱手。然后凶手弯腰,扭转他的工具或武器,好从隆巴德头骨里拔出。如果那尖锥是三角形或正方形,扭转之下伤口就会变成接近圆形。”

    “这表示这凶器对凶手而言很有价值。”狄雷尼说,“所以他花时间取回。价值可能在那东西本身,或者因为可能透过它找到凶手。用榔头或水管或石头的凶手通常会戴手套,把凶器弃置在现场。”

    “美极了。”佛格森医师说着喝干杯中酒。“我最爱听你思考。”

    “我很高兴凶器不是榔头。”狄雷尼说。“我一直都不太相信会是榔头。”

    “为什么?”

    “我办过三个榔头的案子,其中两次握柄断了,另一次是榔头前端折断。”

    “所以你已经知道人类的头有多硬?可你还是让我讲。”

    “让你讲本来就是重点啊。还有什么吗?”

    “还有什么?没什么了。全是一片烟雾。证据方面,穿刺伤是圆形,但原先可能是三角形,也可能是正方形。伤口恰好在唯一能使人当场毙命的位置。我认不认为凶手有医学知识?不。只是凑巧击中。”

    “要甜点吗?”狄雷尼问。

    “我只要咖啡就好,谢谢。”

    “麻烦两杯咖啡。”狄雷尼吩咐。“关于凶器可能是什么,你有没有任何概念、任何猜测、任何离谱的建议?”

    “半点也没有。”

    “伤口里有没有发现什么出你意料的东西?任何你没写进报告的东西?”

    佛格森坚定瞪了他片刻,然后放松,大笑。“你永远不放弃,是吧?我找到微量的油。”

    “油?哪种油?”

    “量不够,无法分析。但无疑是发油。他的头发抹满了油,所以我推断伤口里的油来自被戳进去的头发。”

    “还有什么吗?”

    “有。既然你请客,我要来杯白兰地。”

    佛格森搭出租车回办公室后,狄雷尼缓缓朝第六大道走去,想到自己离花市只有几条街,便逛到那里。他不急不忙,从经验中得知每场调查行动都自有步调。有些风风火火迅速解决,几小时就宣告破案;有些感觉起来像是慢慢成长,需要时间,隆巴德命案就属于后者。他安慰自己,确实很急很忙的布罗顿并没有查出半点眉目。但他的进展有比较好吗?一如佛格森所言,全是一片烟雾。

    在第三家花店,他找到了要找的东西:这季节并不当令的紫罗兰。他追求芭芭拉时便是送这种花,那年头卖紫罗兰的是街头小贩,提花篮的老太太旁边有卖栗子的老头。他会买一束送给芭芭拉,问:“小姐,要不要来点现烤的紫罗兰?”她总是好心地发笑。现在他买下店里最后两束,搭出租车去医院。

    但当他蹑手蹑脚走进她病房时,她正睡得安详,他不忍吵醒她。他拆开花束包装,环顾病房找可以插花的东西,但什么也没有,最后他坐在直背椅上,身穿制服的庞大体型超出椅外,用自己的巨拳握着温柔的紫罗兰,安静等待,看妻子熟睡。一度他朝窗外一瞥,十一月的锐利阳光已变得稀薄柔和。

    缩身坐着的男人想,也许婚姻就像他曾在法国一座朴实乡村教堂看到的彩绘玻璃窗。从外面看去,几个世纪的灰尘和油污几乎让窗玻璃变得不透明,但当你走进教堂,看见跃动的阳光照入,被尘埃折射,种种色彩便击中你的眼、你的心,是那么鲜艳纯净,充满青春活力。

    他想,在外人看来,他跟芭芭拉的婚姻一定显得无趣又陈旧。但身为一家的父亲从内看去。一切都明亮、炫惑、动人,终至神圣而神秘。他看着妻子熟睡,想用意志力把自己的力量传给她,让她再度变得完整,再度欢笑。然后,承受不住自己的思绪,他起身把紫罗兰放在她床头几上,附上一张手写纸条:“小姐,要不要来点现烤的紫罗兰?”

    回到办公室,朵夫曼正拿着一张从电传电报机撕下的纸在等他。

    “队长,”他声音哽咽,狄雷尼真怕他会哭出来,“这是不是——”

    “是的,巡官,没错。目前我正在请长假。进来吧,我们谈一谈。”

    朵夫曼跟着他进办公室,坐在狄雷尼办公桌旁那张伤痕累累的椅子。

    “队长,我都不知道夫人病得这么重。”

    “唔,就我能猜测的范围,她还要住院很久,我想尽可能多一点时间陪她。”

    “有没有什么我能帮忙的?”

    “谢谢你,不用了。唔,也许有个忙你能帮。你或许可以打电话给她。我觉得她想见你。只要你抽得出时间。”

    “我马上就去打。”朵夫曼叫。

    “等几个小时再说。我刚从医院过来,她在睡觉。”

    “那我值班结束之前打,这样如果她要见我,我就可以立刻过去。我可以送些什么——鲜花糖果之类的?”

    “哦不用了,谢谢。她什么都不缺。”

    “也许送个蛋糕?”朵夫曼说,“送个好吃的蛋糕,她可以分给护士们。护士最喜欢蛋糕了。”

    “好。”狄雷尼微笑…。“我想她会喜欢你送的蛋糕。”

    “队长,”朵夫曼哀声说,长长的马脸拉得更长,“我想这表示我们会有个代理队长?”

    “是的。”

    “你知道会是谁吗,长官?”

    狄雷尼跟自己辩论了片刻,一时间对自己操控这么一个老实诚恳的人感到羞耻,但这样做是合理的,能更巩固朵夫曼对他的信任和感情。

    “我推荐你担任这职位,巡官。”他安静地说道。

    朵夫曼的浅蓝眼睛震惊睁大。

    “我?”他惊喘。然后:“我?”他重复一次,语调是真的愉快。

    “等一下。”狄雷尼抬起一手。“我推荐了你,但我想你不会得到这位子。不是因为你的资历不够好,也不是因为你做不来这工作,而是因为你的阶级不够高。这个辖区需要队长或副督察。你明白吗?”

    “哦当然,队长。但我真的很感激你推荐我。”

    “唔,我说了,我想你不会得到这位子。所以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对半个人提,尤其是你太太。这样一来,如果他们拒绝,也不会有人认为他们考虑过你却又跳过你,不管什么原因。”

    “我不会提的,长官。”

    狄雷尼考虑是否要暗示朵夫曼,他可能会被要求担任联络人,协助队长调查隆巴德命案,但决定不要。现在时间不对,他已经给这人够多要想的东西了。

    “总之,”狄雷尼说,“不管你有没有得到这位子,别忘了我还住在隔壁,如果有任何我帮得上忙的地方,别不好意思打电话或按门铃找我。我说真的。别以为你这样会烦到我或打扰到我。不会。事实上,我会很想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这是我的辖区,如果运气好,我希望有朝一日还能回来。”

    “我也这么希望,队长。”朵夫曼热切说道。“我真的这么希望。”他起身伸出一手,“祝您好运,长官,也希望狄雷尼太太早日康复。”

    “谢谢你,巡官。”

    朵夫曼离开后,狄雷尼坐在旋转椅上缓缓前后摇晃。巡官这样一个温和敏感的人是否能治理纽约市警局的繁忙分局?这工作有时需要无情,需要一点布罗顿式的不敏感。但话说回来,狄雷尼想,无情这种特质可以后天习得,甚至扮演。他当然希望自己不是生来就有这特质。朵夫曼可以学习在需要的时候无情,就像他,狄雷尼,也学会这样。他做到了,但并不乐在其中。也许这就是布罗顿跟他最重要的差别:他并不乐在其中。

    然后他砰然把旋转椅坐正,伸手从办公桌最下层抽屉拿出长长一盒卡片档案,陈旧的灰色金属盒满是凹痕。狄雷尼打开盒,开始找他要的东西。卡片依主题分类。

    艾德华·X·狄雷尼巡警晋升为三级警探之后——他已经记不得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不久便意识到,尽管纽约市警局资源丰富,他还是常碰上一些只能靠平民专家来解决或协助解决的问题。

    比方说,有位退休的警探很乐意与前同僚合作,他收藏整理的洗衣标志八成是全世界内容最丰富的。有位八十四岁的老小姐仍在麦迪逊大道上开店,只要给她看一眼某颗不寻常的钮扣,她就能告诉你它的材料、年份、来源。哥伦比亚大学有位教授专精蟋蟀和蚱蜢。有一名业余考古学家,“挖掘”的成果全来自市内,把石块和泥土检视一番,就能说出它们来自哪里,误差不超过几条街。一个隐居在布朗克斯的人是全世界数一数二的古文书专家,读起象形文字就跟狄雷尼读英文一样快。

    这些专家全都愿意——不,是热切协助警察办案。这能为日常例行公事带来调剂,给他们机会为好事发挥自己的专长。唯一的问题在于很难让他们闭嘴,他们似乎一开口就没完没了,所有把嗜好当成正业的人都是如此。但最后他们都会提供所需的信息。

    狄雷尼把他们全列入卡片建文件,这份档案仔细增补维持了将近二十年。现在他翻寻卡片,终于找到他要的那张,上面写着:“武器,古董及不寻常”。那人名叫克里斯托弗·兰利,是大都会美术馆武器盔甲部门的助理馆长(后面那张卡片是“武器,现代”,那人是海军陆战队的退休上校。)

    狄雷尼打电话到大都会美术馆(卡片上的号码),转接武器盔甲部门,然后找克里斯托弗·兰利。

    “抱歉,先生。”一个年轻女声回答。“兰利先生已经不在这里服务,他大约三年前退休了。”

    “哦,真遗憾。你知不知道他是否住在纽约?”

    “是的,先生,我想他住在纽约。”

    “那么电话簿上可以查到他啰?”

    一阵沉默。

    “呃……不,先生。我想兰利先生的号码没有登记。”

    “可否请你把号码告诉我?我是他朋友。”

    “抱歉,先生,我们不能透露这种信息。”

    他很想说:“我是纽约市警局的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有公务在身。”或者,以警方的正式调查身份,他轻易就能从电话公司拿到号码。但他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要为妙,愈少人知道他的活动愈好。

    “我叫艾德华·狄雷尼。”他说。“不知是否能麻烦你,打那支你们有的号码给兰利先生,告诉他我打过电话来,如果他愿意跟我联络,可以打这支号码找我。”然后他给她二五一分局的电话号码。

    “好的,先生。”她说。“我可以这么做。”

    “谢谢你。”

    他挂断,纳闷自己醒着的时间有多少是花在电话上,试着打通,或者等人回电。他耐心坐等,希望兰利在家。他在:狄雷尼桌上的电话不到五分钟就响了。

    “狄雷尼!”克里斯托弗·兰利以他那非常孩子气的声音叫(他快七十了)。“天呀,我说要找狄雷尼巡官,接电话的警员说现在是狄雷尼队长了。恭喜!你什么时候升的?”

    “哦,几年前吧。您好吗?”

    “身体很好,但是乖乖,我无聊死了。”

    “我听说您退休了。”

    “没法不退,你知道。把机会让给年轻人——嗯?第一年我东摸西摸了一堆傻事。我已经变成手艺非凡的美食大厨。但是我的天呀,一个人能做多少盘橙汁乳鸭呢?现在我无聊,无聊,无聊得要命。所以接到你的消息我真高兴。”

    “唔,我需要您帮忙,不知您能否抽出几小时见我?”

    “要见多久都行,小伙子,要见多久都行。是大案子吗?”

    狄雷尼笑了,知道兰利爱读侦探小说。

    “是的。非常大的案子。最大的。再恶劣不过的谋杀。”

    “哦天呀。”兰利惊喘。“太棒了!队长,你今晚可否跟我一起用餐?饭后我们边喝白兰地边聊,你可以把来龙去脉说给我听,告诉我我能帮上什么忙。”

    “哦,我不能这么麻烦您——”

    “一点也不麻烦!”兰利叫。“乖乖,再见到你一定很开心,我还可以表演一下我的厨艺。”

    “唔……”狄雷尼说,想到晚上要去看芭芭拉,“时间得晚一点。九点会不会太晚?”

    “一点也不会,一点也不会!我就喜欢晚一点吃晚餐。待会挂下电话,我就冲出去采买一番。”他把住家地址告诉狄雷尼。

    “好”队长说。“九点见。”

    “天呀,太好了!”兰利说。“我们今晚就吃奶油香蒜炒蛙腿,加一点点培根和洋葱的青豌豆,还有鳀鱼马铃薯焗烤。至于甜点,也许来个奶油杏仁糖渍水果冰淇淋。你觉得如何?”

    “好啊。”狄雷尼微弱地重复。“很好。”

    他挂上电话。老天哪,他心想,我的节食这下完蛋了,不知炒蛙腿遇上煮腰子会发生什么事。

    一名年轻女子推着婴儿车,在麦迪逊大道和第五大道之间往中央公园走。突然间,一根长约九吋的木棍穿透她胸口,她跪倒趴跌在地,若不是一个经过行人眼捷手快,婴儿车就冲进第五大道的车流了。

    狄雷尼当时是东区重案组(当时叫这名字)的刑警巡官,在女子死后不久赶到现场,跟其他围成一圈的巡警和救护车人员一同不敢置信地低头盯着女子,看她胸口穿刺一根木钉,活像某种现代吸血鬼。

    不到一小时,那根木钉便被辨识出来,是十字弓的箭。狄雷尼前往大都会美术馆的武器盔甲部门,想多了解一点十字弓如何操作、射程多远、箭的力道如何,就这样认识了克里斯托弗·兰利。

    藉助这位助理馆长提供的信息,狄雷尼解决了这个案子,至少令他自己满意,但始终没有起诉。元凶是个少年,在对街独栋楼房的窗口朝陌生人射箭。他家里非常有钱,父母把他弄出国,送到瑞士念书,他再也没回美国。地方检察官不认为狄雷尼的间接证据足以申请引渡,这案子至今仍列为未破。

    但狄雷尼永远没忘记克里斯托弗·兰利的热诚合作,并把他的名字加入自己的“专家档案”。兰利是个瘦小男子,狄雷尼一直记得他一件事。当时兰利正带他参观馆内一处展示室,室内空无一人,只有警卫咧嘴而笑,显然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突然间,助理馆长从墙上摘下一把与自己身高等长的十六世纪德国双手剑,摆出决斗姿势。刀锋在他头顶挥旋,锋芒闪闪,他又砍、又劈、又挡、又戳。

    “他们就是这样使剑。”他平静说道,把长剑交给狄雷尼。

    警探接过剑,差点失手落地。狄雷尼估计它重约三十磅,瘦小的克里斯托弗·兰利挥舞起来却轻如鸿毛。

    兰利住在东八十九街一栋改建的赤褐砂石建筑五楼,打开门的他跟狄雷尼记忆中一模一样。换个年纪,人家会叫他花花公子或纨裤子弟。现在他是个保养得宜、反应灵敏、穿着入时的七十岁单身汉,肤色有如少女,灰法兰绒诺福克外套衣领上插一朵小黄雏菊。

    “队长!”他高兴说道,伸出双手。“天呀,见到你真好!”

    退休的前馆长住的小公寓很舒适,整个顶楼都是他的:客厅、卧室、浴室,还有好大的厨房。客厅有一扇玻璃天窗,狄雷尼很高兴看到天窗加装了防盗铁条。

    兰利接过他的帽子和大衣,拿去挂妥。

    “今晚没穿制服,队长?”

    “没有。事实上,我并非现役服勤,正在请长假。”

    “哦?”兰利好奇地问。“请多久?”

    “我不知道。”

    “唔……坐吧。那里——那张椅子很舒服。要喝点什么?鸡尾酒?威士忌加水?”

    “哦,我不——”

    “我新买了一种以前没试过的意大利开胃酒。相当涩,配冰块加点柠檬皮很棒。”

    “听来很好。您也喝吧?”

    “当然。一分钟就好。”

    兰利精力充沛地进入厨房,队长环顾四周。客厅四壁几乎全是塞得满满的书架,又高又深的架上放着古代武器的相关书籍,大部分都是附有彩色图片的超大“艺术书”。

    房里只有两样真的武器:一把银雕花纹极为精致的十七世纪意大利火绳枪,以及一根非洲战槌,槌头的石块刻工精细。狄雷尼起身走去细看,正拿在手上研究,兰利端着酒回来了。

    “蒙哥族。”他说。“在刚果。只用于仪式,从不用于战斗。重心平衡不佳,但我喜欢它的刻工。”

    “很美。”

    “不是吗?晚餐再过十分钟就好了,现在我们先放松一下。要不要抽根烟?”

    “不用了,谢谢您。”

    “很好。抽烟会让味觉迟钝。你知道好的法国料理的秘诀是什么?”

    “什么?”

    “干净的味觉,加上奶油。不是油,而是奶油,你能找到最丰厚、最香浓的奶油。”

    狄雷尼的心一沉。老人看见他惊慌的神色,大笑起来。

    “别担心,队长。我从来不认为一道菜要吃很多才能享受。份量少,盘数多——这样最好。”

    他没说假话,份量确实很少,但狄雷尼认定这是他这辈子吃过数一数二的美味晚餐,也这么告诉主人。兰利乐得粲然微笑。

    “再来点甜点吧?还有哦,你知道。”

    “不用了。但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再来杯咖啡。”

    “当然。”

    他们吃饭的桌子是素面橡木,铺着细麻黑布,狄雷尼相信兰利一定也用它当书桌。现在两人都把椅子往后推,跷起脚,抽烟喝咖啡,啜饮兰利斟上的浓烈葡萄牙白兰地。

    “关于这——”狄雷尼刚开口,公寓的门铃响了,音调是熟悉的〈刮胡剪发,两下完成〉,队长惊讶地看见兰利脸色发白。

    “天哪。”老人低声说。“又是她。希莫曼寡妇!她就住我楼下。”

    他一跃而起,小跑到房间那头,凑在门上窥孔看了看,然后开锁开门。

    “啊。”他说。“晚安,希莫曼太太。”

    狄雷尼从坐的地方可以清楚看见她。她年约六十,大概比兰利高六吋,绝对比他重五十磅,圆润的脸上顶着一大头梳得蓬松的黄铜色蜂窝头,裸露的双臂看来好像可能出现在肉店砧板上。她穿的紧身褡严密厚实得使身体彷佛用一整块木头凿成,走起路来双腿似乎只有膝盖以下的部分在动。

    “哦,希望我没打扰你们。”她假笑着说,越过兰利肩头大胆地看向队长。“我知道你有客人。我听见你出门采买然后回来,也听见你门铃响、客人到的声音。一定又是你那精彩的外国料理啰。我今天恰好刚烤了个新鲜的李子馅饼卷,我想你和你的客人或许会想来一块当甜点,就送你们吧。”

    她把盖着餐巾的盘子递给兰利,他用指尖接过。

    “真是太谢谢你了,希莫曼太太。你要不要一起——”

    “哦,我不打扰你们了,这怎么好意思。”

    她期待地等着,但兰利没有再度邀请她。

    “我这就走了。”希莫曼寡妇说,朝着狄雷尼嘟嘴。

    “谢谢你的馅饼卷。”

    “不客气。好好享用吧。”

    她朝他露出小女孩式的微笑。她走后他坚定地关门,上闩上炼,然后耳朵贴着门板听她脚步声下楼远去,走回桌旁对狄雷尼小声说……

    “这女人真可怕!一天到晚送吃的给我。我要她别送了,但她照送不误。我完全能自己做饭给自己吃,我已经做了五十年啦。而且她拿来的食物真要命!馅饼卷和碎肝酱和牛肠香肠和腌鲱鱼,天哪!我又不能丢,因为她可能会在垃圾桶里看见而生气,所以我得把东西包得像礼物,拿到三四条街之外丢进垃圾箱。她真是个问题。”

    “我想她在追你。”狄雷尼正经说道。

    “天啊!”克里斯托弗·兰利说,脸红了,“她丈夫——她先夫——是个安安静静的大好人。退休的皮货商。唔,我先把这东西拿进厨房,然后请你继续讲你刚刚要说的事。”

    “你有没有在报上读到法兰克·隆巴德的命案?”兰利回来后,队长问。

    “天哪,当然有。能找到的报导我全读遍了。这案子真有意思。你知道,我每次读到现实生活中的杀人或伤害案,总是会注意关于武器的描述,毕竟那是我多年来的人生重心,现在还是很感兴趣。但隆巴德命案的所有报导对凶器的描述都非常模糊,是不是还没辨识出来?”

    “对,还没。所以我来这里。请你帮忙。”

    “你也知道,我非常乐意尽力帮忙,小伙子。”

    狄雷尼像交通警察般抬起一手。

    “请等一下。我想跟您坦白说。我先前提过,我并非现役服勤,而是请长假。我不属于法兰克·隆巴德之死的官方调查行动。”

    兰利瞇眼注视他片刻,然后靠回椅背,纤细手指敲打桌面。

    “那你为什么对隆巴德案有兴趣?”

    “我正在对这案子进行——进行私人调查。”

    “这样啊。你可以多告诉我一点吗?”

    “我想最好不要。”

    “我可不可以问一下,这番——呃——私人调查的目的是什么?”

    “主要目的是尽快抓到杀法兰克·隆巴德的凶手。”

    兰利又盯着他良久,然后手指停止敲打,掌心一拍桌面。

    “好吧。”他简扼说道。“凶器是直击还是挥动的?也就是说:你想象它是刀、是匕首、是短剑这一类,还是长剑、长棍、战斧、棍棒、狼牙棒那一类?”

    “我想挥动类的机率百分比比较大。”

    “百分比!”兰利大笑。“我都忘了你那些百分比。这对你来说是正经事,是吧?”

    “是的,它是正经事。有时候你除了百分比别无可恃,但你提到直击类的武器——刀或匕首——可是刀锋总不能刺穿人的头骨吧?”

    “有可能。也发生过。只要刀锋和刀柄够重。二次大战期间,海军陆战队的战斗刀就能切开人头,但大部分刀锋都会滑开,只造成表皮伤。此外,隆巴德是后脑遇袭,对吧?”

    “对。”

    “那么直击类的武器大概可以排除了,一个从背后拿刀动手的人几乎绝对会刺两侧肩胛骨之间,穿透肋骨,切断脊椎,或者攻击肾脏。”

    狄雷尼点头,讶异于这个小老头如此津津有味地扳指数算这些部位,而他的年龄、瘦小身材、优雅外貌更使这份热切显得不可思议。

    “好吧,”兰利继续说,“就假设是挥动类的武器。单手或双手?”

    “我猜单手。我想凶手是从前方接近隆巴德,经过之后再转身打倒他。接近时,凶器可能藏在凶手挂在臂上的大衣下,或者藏在折起夹在腋下的报纸里。”

    “是的,这样就不可能是戟啦!你讲的大概是手斧的大小吧?”

    “差不多。”

    “队长,你认为会是古董武器吗?”

    “我非常怀疑。再一次,机率百分比很低。我这辈子只调查过两件古董武器命案,一件就是您也参与的十字弓案,另一件是古董决斗手枪射出的弹丸致死。”

    “那么我们就假设是现代武器?”

    “是的。”

    “或者是现代工具。你一定知道许多现代工具都是从古代武器演变而来,当然反之亦然。韩战和越战的肉搏战中,有好几个案例是美国士兵用挖掘壕沟的工具——铲子或鹤嘴锄——做为攻击和防卫的武器。现在回头来讲伤口本身,是碎裂、切割或穿刺?”

    “穿刺。刺入大约三四吋长。”

    “天啊,这可有趣了!穿刺伤的形状呢?”

    “这一点我就得说得模糊些。”狄雷尼警告。“负责法医的正式验尸报告表示外伤形状大致是圆形,直径约一吋。穿刺伤逐渐缩小成一个尖点,整个穿刺伤口是圆形,深度我刚才也说了,大约三四吋。”

    “圆形?”兰利叫,队长惊讶于小老头脸上的表情。

    “是的,圆形。”他重复。“为什么——有什么不对吗?”

    “法医确定吗?我是说,他确定是圆形?”

    “不,不确定。但以伤口的状态,不可能加以精准测量和分析。法医有种感觉——只是他的猜测——认为造成穿刺伤的尖锥是三角形或正方形,且凶器卡在伤口里,或者被害者向前倒下时把凶器扯脱凶手的手,所以凶手必须来回扭转凶器,才抽得出来,而在这扭转的动作中,四方形或三角形的尖端就会造成——”

    “啊哈!”兰利喊,一拍大腿。“就是这样!而这位法医相信尖端有可能是三角形或四方形?”

    “他相信有此可能——是的。”

    “根本就是。”兰利说得斩钉截铁。“就是。相信我,队长。你知道有多少武器有圆形尖锥,又能造成你描述的那种伤口?用一只手就数得出来。在西北部海岸某些印地安部落,用作武器的粗棍棒有圆形矛头。特林基特人有种粗棍棒,顶端是玉石矛头,但不是正圆形。汤普森族印地安人用的粗棍棒顶端是木头,圆形渐窄成尖:完美的圆锥形。钦祆族印地安人用的是动物的角和骨,也是圆形渐窄成尖。爱斯基摩部落的矛头质料是骨头,或者独角鲸或海象的牙。你了解我说这些的意思吗,队长?”

    “不太了解。”

    “用在尖端呈圆锥形的武器上的材料,几乎全都是自然渐窄成尖的自然材料——比方獠牙——不然就是质地软、容易削成圆锥状的材料,比方木头。但现在接着来谈铁和钢。早期的金属武器,是由盔甲工匠和铁匠用榔头敲打夹在铁砧上的热金属块制成,要做平扁的矛头、三角形的矛头或四方形的矛头,都比一头是尖的完美圆锥形容易太多。我想不起大都会美术馆里有哪枝戟或鎗的矛头是圆形,战斧或手斧也一样。我似乎记得鹿特丹博物馆有枝狼牙棒的矛头是圆的,但我得去查查。总之,早期武器边缘几乎清一色是平的,通常是三角或正方形,甚至六角形。比例完美的圆形矛头实在太难做,就算铸模和铁与钢的冲压技术发明之后还是一样。制作边缘扁平的刀锋和矛头,比制作尖锐的圆锥形来得便宜、快速、容易。我想你们那位法医的‘猜测’是正确的。套用你那些鼎鼎大名的‘百分比’来说。”

    “有趣,”狄雷尼点头,“我来找您就是为了这个。但另外还有一件事我该告诉您。我不知道它代表什么意思,甚至有没有意思,但也许您会知道。法医觉得穿刺伤的尖端比开口处要低。您懂吗?穿刺伤不是直的,而最略往下弯。也许我应该画给您看。”

    “哦天呀,”兰利轻笑,“不需要。我完全知道你的意思。”他一跃而起,冲向书架,手指滑过各册书脊,抓出一本大书,搬到桌上。他翻到插图目录,手指一路滑下去,找到他要的东西,翻动书页。“在这儿。”他说。“你看一下,队长。”

    狄雷尼瞪着它看,那是一支单手棍棒,顶端一边是斧刃,另一边是尖钉。尖钉一头宽约一吋,另一头渐窄成尖,并形成向下的弧度。

    “这是什么?”他问。

    “伊若奎族的战斧。握柄是梣木,底下这里绑的是羽毛,顶端是铁,可能是用大剪刀从一片烧热的金属剪下,或者用凿子敲出然后磨利。当时白人都带这些东西跟他们交易,换取兽皮。”

    “您的意思是……?”

    “天啊,不是。但注意到没,这扁平的尖锥朝下弯?地球上几乎每个国家、部落、种族的粗棍棒和战斧和戟上都有同样的弧度,非常有用也非常有效,往下劈砍别人时,成一条横线的尖锥可能会滑开,不好用。该用的是往下弯的尖锥,能刺穿、穿透并致命。”

    “是的。”狄雷尼说。“我想是这样。”

    两人沉默坐了一会儿,瞪着伊若奎族战斧的彩色照片。狄雷尼纳闷这东西杀了多少人,缓缓翻著书,突然悲伤起来,看人类在杀人工具上投注了多少心力、艺术和天才,研制火药与子弹,长剑与短剑,刺刀与短棒,十字弓与百夫长坦克,吹箭与大炮,矛鎗与氢弹。他想,这是没完没了的。

    但投注于设计制作杀人工具的这一切兴趣、才能和活力,背后的需要或欲望是什么?拿弹弓的男孩和拿枪的男人:两者都显示出一种黑暗的返祖现象。杀戮莫非是一种激情,来自原始的黏液,跟爱和牺牲一样都是人类灵魂的有效表达方式?

    狄雷尼突然变得沮丧,站起身试着朝主人微笑。

    “兰利先生,”他爽朗说道,“谢谢您让我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有美味的晚餐和您的热心。您给了我很多可以想的东西。”

    克里斯托弗·兰利看来跟客人一样沮丧,无精打采抬头看他。

    “我没帮上忙,队长,你也知道。对于杀死法兰克·隆巴德的凶器,你现在知道的并不比三小时前多。”

    “您确实有帮上忙。”狄雷尼坚持。“您让法医的印象变得具体,也给了我清楚的概念该找什么。碰上这样的案子,任何一点小事都有帮助。”

    “队长……”

    “什么事,兰利先生?”

    “在你这‘私人调查’中,凶器并不是唯一的目标,你还得找人问话,研究过去的纪录等等。不是吗?”

    “是的。”

    “唔,天哪,那你能花在辨识凶器上的时间有限。不是吗?”

    “是的。”

    “队长,让我来做。拜托。让我试试。”

    “兰利先生,我不能——”

    “我知道你并非现役服勤,我知道这是私人调查,你告诉过我了。但是……你正在尝试。让我帮忙。拜托。看看我。我七十岁,我退休了。老实说,队长,我烦透了美食料理。我的整个人生都……老天哪,我该怎么办——难道坐在这里等死?队长,拜托,让我做些什么,做些重要的事。这个叫隆巴德的人被杀,这样是不对的。生命太珍贵了。”

    “我太太也是这么说。”狄雷尼讶然说道。

    “她说得没错。”兰利点头,如今两眼发亮。“让我做些工作,重要的工作。我了解武器。这你也知道。我或许能帮上你的忙。真的。让我试试。”

    “我没有任何预算,”狄雷尼开口,“我不能——”

    “别提了。”老人挥手拂去他的话。“这花不了什么钱,出租车资和买书之类的我还付得起。但请让我工作,做一份重要的工作。你了解吗,队长?我不想就这么了此残生。”

    队长盯着他,纳闷这位前馆长是否也受到自己郁闷思绪的袭击。兰利一点也不笨。一个聪明的人要怎么为自己一辈子研究杀人工具提供正当理由?也许他说的是真话,他只是退休无聊,想再度工作。但他坚持要做“重要”的事,“重要”的工作,让狄雷尼纳闷,这位生命接近尾声的老人是否想追求某种赎罪,或至少渴望在终生献身于阴影与雾霾之后做一个阳光积极的手势。

    “是的。”狄雷尼队长说,清清喉咙。“我了解。好吧。好。我很感激您。如果我得到更多关于凶器的数据,一定会让您知道。与此同时,请您试试看能否查出什么。”

    “哦!”兰利叫,又兴高采烈起来。“我立刻就着手。今晚我想在家里的书上查些东西,明天我会去博物馆,也许在那里会有些概念。还有五金行,去看看工具,队长,我现在算不算侦探了?”

    “算。”狄雷尼微笑。“您现在是侦探了。”

    他走向门口,兰利忙不迭从衣橱取出他的大衣和帽子。他把没登记的电话号码告诉队长,狄雷尼仔细抄进口袋的笔记本。兰利打开门锁,凑近狄雷尼。

    “队长,”他小声说,“最后再请你帮个忙……下楼的时候,麻烦你尽量轻手轻脚走过希莫曼寡妇家门口。我不想让她知道我一个人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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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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