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劳伦斯·山德斯 本章:第三节

    他拉动门铃的黄铜手把,站在她家的柚木门前,紧握那束血红长茎玫瑰,自觉像个愚蠢无用的追求者带着花束、模糊的希望和乏味的微笑前来拜访心上人。

    “午安,伐伦特”

    “午安,先生。请进。”

    他进屋,门在他身后关上,瘦高苍白的男仆开口,丹尼尔确定那声调是种嘲弄,是种对忧伤的夸大模仿。长脸拉得更长,浑浊的眼睛彷佛快要漏水,声音适合出现在殡仪馆。

    “布兰克先生,很抱歉向您报告,蒙佛小姐不在家。”

    “不在家?去哪里了?”

    “突然有事离开。她要我向您表达歉意。”

    “狗屎。”

    “是的,先生。”

    “她什么时候回来?今天?”

    “我不知道,先生,但我想要再过几天。”

    “狗屎。”布兰克又说一次,把花塞给伐伦特。“插进水里,好吗?也许它们可以撑到让她回来看见。”

    “当然,先生。东尼少爷在书房,想请您过去,先生。”

    “什么?哦。好吧。”

    现在是星期六中午。先前他想象吃一顿悠闲午餐,也许逛逛街,去莫顿夫妇的“情欲”走一趟,周六下午那里总是门庭若市,很有娱乐价值。然后也许看场电影,吃晚餐,然后……唔,什么都行。他判定,没有严格计划的时候事情进行得最顺遂。

    男孩懒懒坐在有簇饰的沙发上——好个美人!

    “丹!”他叫,伸出一只手。

    但布兰克不肯走到房间那头去碰那只懒怠的手掌,只坐在高背安乐椅上,以一种他认为是饶富兴味的反讽神情端详少年。那束玫瑰花了他二十元。

    “说到希莉雅。”东尼说,低头看自己的指尖,“她要我代她致歉。”

    “伐伦特已经转达了。”

    “伐伦特?讨厌!喝一杯吧。”

    伐伦特突然就出现了,向前微微弯腰。

    “不用了,谢谢你。”布兰克说。“对我来说有点早。”

    “哎唷,没关系啦。”东尼说。“伏特加马丁尼加冰块,再加一点柠檬皮,对不对?”

    丹尼尔思考片刻。“对。”他微笑。

    “令公子要点什么?”侍者问,两人大笑起来。

    “我儿子?”布兰克说着看看东尼。“我儿子要点什么?”

    他们在一家法国餐厅,不好也不坏。他们不在乎。

    东尼点了生蚝和蛙腿,浇满奶酪酱汁的色拉。布兰克点了一小份牛排,菊苣淋油醋酱。两人相视微笑,东尼伸手摸他的手。“谢谢你。”他谦卑地说。

    丹尼尔喝了两杯浓郁的勃艮地,东尼喝的饮料叫“秀兰·邓波儿”。男孩一侧膝盖靠着他的膝盖,他不反对,想让这情节走到底。

    “你喝咖啡吗?”他问。两人调情。

    “学校如何?”他问,东尼做了个不胜疲惫的手势。

    然后他们沿着麦迪逊大道散步,手不时相触,停步朝一家精品店展示的男装微笑。

    “哦。”东尼说。

    丹尼尔·布兰克瞥向他。少年沐浴阳光,犹如黄铜闪亮,多么美丽的存在。

    “进去看看。”布兰克说。两人走进店里。

    “哦哦,谢谢你。”稍后东尼说,对他露出炫目的微笑。“你在我身上花了好多钱。”

    “可不是吗?”

    “你很富有吗,丹?”

    “不,我不富有。但也不至于失血。”

    “你认为那件粉红套头毛衣适合我吗?”

    “太适合了,就是你的颜色。”

    “我很想要那种网状内裤,但我知道就连小号对我来说都嫌太大。希莉雅都在女性内衣店卖我的内衣裤。”

    “是吗?”

    他们坐在一张不知为何安在一小片草坪中央的公园长凳上。东尼抚摸丹的左耳垂,两人看一个老黑人稳稳地放风筝。

    “你喜欢我吗?”东尼问。

    丹尼尔·布兰克不给自己时间畏惧,一转头吻上男孩柔软的唇。

    “我当然喜欢你。”

    东尼握着他一只手,静静用食指在他掌心画圈。

    “你变了,丹。”

    “是吗?”

    “当然。刚开始跟希莉雅约会时,你好紧绷,完全锁在自己内在。现在我感觉你破茧而出了。你比较常微笑,有时还会大笑。三个月前,你一定不会吻我,对不对?”

    “对,三个月前我不会,东尼,也许我们该回去了。伐伦特八成——”

    东尼以极为厌恶的语调说。“讨厌!只因为——”他说到这里就停口。

    但伐伦特不在家,东尼用自己的钥匙开门。丹尼尔的玫瑰插在玄关桌上一只中国花瓶里。除了玫瑰的馥郁甜香,他还嗅到另一种味道:希莉雅的香水,一种淡薄烟熏的东方味道,他觉得很奇怪,中午怎么没在门厅这儿闻到这味道。

    东尼哼着歌,坚定地拉着他的手带他上楼,楼上房间也有这种味道。

    他已经立誓,不只要知觉而要去体验,要剥光自己,一头栽进生命的热烈中心。杀死法兰克·隆巴德是一场巨变,震骇了他,就像地震崩裂了紧实的土地,使它向蓝天敞开。

    现在,赤裸与这粉嫩美少年独处,他寻找的情绪来得更快更容易,对自己感受的畏惧已变成好奇和饥渴。他寻找自己内心角落,无比的甜蜜与无比的温柔,需要牺牲,想要去爱,不管他人生至今缺乏什么,他都决心要找到,要提供,要以又热又香的事物填满自己,所有可能照亮人生、显示其神秘与目的的情绪和感受。

    男孩的身体全是温暖织品:天鹅绒眼皮,丝缎臀部,大腿内侧是发着微亮的绸。慢慢的,以一种刻意的体贴,丹尼尔·布兰克将嘴与舌凑上这些全带有青春芬芳、甜美移动的布料。利用青春,取悦它并从中被取悦,如今在他看来跟杀人一样重要,也是一种以自觉意志大大敞开自己、感受生命的方式。

    少年在他的爱抚下扭动呻吟,那白炽的肉体使他发热勃起。他进入东尼,插入他的直肠,男孩既痛又乐地叫出声。布兰克彷佛听见远方有一声模糊的女人笑声,再度闻到附着在肮脏床垫上的她的味道。

    之后,当他把少年抱在怀里,吻去他的泪——那些泪犹如新酒——他想到有可能,甚至很可能,他们是在操纵他,理由他无法想象。但这不重要。因为不管理由是什么,都一定是自私的。

    突然间他知道了。她的流利言词,她关于仪式的长篇大论,她对典礼的喜爱和对恶的美化尊崇——这一切都散发自我中心的气味。除此之外别无解释。她以某种方式寻求让自己独树一格,且高人一等。她想征服世界,或许已征召他加入她繁复华美的计谋。

    但不管征召与否,她解开了他的锁,将会发现他的行动已超越她。无论她的自私动机为何,他都会完成自己的任务:不是征服生命,而是与之合而为一,紧紧拥抱它、感受它、爱它,最后得知它美丽的谜。不是AMROK II那种知道,而是以他的心、他的直觉、他的性腺知道,分享秘密,与宇宙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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