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约瑟夫·范德尔 本章:第十六章

    我需要发发闷气。一切都让我窝火儿——诺拉·索莫斯故意让我颜面尽失我却不能叫她去死;我在特莱恩能不能撑到偷个咖啡杯都成问题;我一直有种力不从心、无法搞定的感觉。而所有问题中最让我不能忍受的就是我老爸。满肚子怒气不能向他发泄,强忍着不让自己骂他:“你他妈个不知好歹的老顽固,早该死了!”——这把我的心都烧焦了。

    于是我去了“巷子里的猫”,我知道塞斯那晚应该在那儿上班。我只想坐在酒吧里,痛快地喝他个酩酊大醉。

    “嗨,哥们儿,”塞斯见到我很开心,“今天是你去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是吧?”

    “嗯。”

    “那么糟糕,哈?”

    “我不想聊那个。”

    “哇!那可真是够糟糕的。”他给我倒了杯苏格兰威士忌,好似我是个老酒鬼,“爱死你这发型了,老兄。可别告诉我你是哪天喝醉了一觉起来头型就变成这样了。”

    我没搭理他。我没吃晚饭,又累得很,所以威士忌的劲儿马上就上来了。感觉棒极了。

    “能有多糟啊,兄弟?这可是你的第一天,通常他们会告诉你洗手间在哪儿,不是吗?”他抬头看了看电视里正在播放的篮球赛,然后又看着我。

    我跟他讲了诺拉·索莫斯和她那“可爱”的苹果牛顿小把戏。

    “真是个臭婊子,哈?为什么她这么针对你?她有什么企图呢?——你只是个新人,什么也不知道,不是吗?”

    我摇摇头:“不,她——”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忽略了这个故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我现在号称是怀亚特电信的超级明星。该死!这个母夜叉是为了给我来个下马威打压我的傲气,整个故事这才说得通。我的大脑都被榨干了,要圆这个谎似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就像攀上珠穆朗玛峰或游过大西洋一样困难。我这就被戳穿了谎言,这让我觉得很感伤,也感到疲惫不堪。幸运的是,有人引起了塞斯的注意,那人冲他打了个要酒的手势。“真不好意思,兄弟,今天是半价汉堡包夜。”他一边说一边走过去给那人拿几瓶啤酒。

    我开始回忆今天碰到的人。怪人诺亚·莫登称之为“演员表”里的人物一个个像走马灯一样从我脑子里走过,变得越来越怪诞可笑。我想找个人汇报一下见闻,但是我不能。我主要想卸下一点压力,跟人聊聊查德和那个老前辈菲尔什么的。我想说说特莱恩公司、它的建筑和设备,还有我在餐厅看到Jock·戈达德的事儿。但是我不能。因为我担心一开口我就会忘乎所以,甚至连长城在哪儿都忘了,更别想记得哪部分是绝不能泄漏的。

    苏格兰威士忌在我脑中造成的嗡嗡声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焦躁的低沉哼鸣,持久不断,并且越来越响、越来越尖,就像麦克风的回音,尖锐而又震耳欲聋。塞斯回来的时候已经不记得刚才我们在聊什么了。塞斯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倾向于以自己为中心。男人的自恋救了我。

    “老天,女人们都喜欢酒吧侍者,”他说,“为什么?”

    “我不知道,塞斯,也许只是喜欢你吧。”我用空酒杯指向他。

    “没错,没错。”他咕噜咕噜地往我的杯子里倒进了几盎司苏格兰威士忌,并且添了些冰块儿。他用微弱但真诚的声音说:“我的经理说他不喜欢我的倒酒量。让我用计量器一天到晚练习。而且他亲自检查:‘给我倒一杯!太多了!我会让你倒亏的!’”酒吧里大家起哄的声音加上电视上热闹的球赛,吵得我几乎听不到他在说什么。

    “我觉得你倒得不多不少,刚刚好。”我说。

    “我得给酒开票,你知道的。”

    “开吧,我现在赚大钱了。”

    “哦不,他们准许我们每晚免费提供四杯酒,别担心这个。这么说,你觉得第一天上班就不爽?我们公司的老板只要我迟到十分钟就会暴骂我了。”

    我摇摇头。

    “我的意思是,夏皮罗不会用复印机,不会发传真,连怎么使用Lexis-Nexis数据库进行检索都不知道。如果没有我,他肯定得完蛋。”

    “也许他只是想让别人干这些杂活儿。”

    塞斯似乎没有听到我在说什么:“我跟你说了我最近发生的事儿吗?”

    “说吧。”

    “搞到了这个——广告乐!”

    “啊?”

    “广告乐!看,就像那个!”他指着电视,里面正在放一个粗制滥造的床垫广告,配乐是那首耳熟的又傻又烦人的歌,“我在法律公司碰到了一个在广告代理公司干的人,他跟我聊了很多。他说可以让我去一家像盛乐、热恋、火箭那样的广告配乐公司试镜。他还说最容易进这行的办法就是写广告歌。”

    “你甚至不识谱,塞斯。”

    “史蒂夫·伍德也不识谱。听着,许多极富才能的人都不识谱。我是说,要学一段三十秒钟的音乐有多难?演唱了JCPenney公司所有广告的那个女孩儿,她也不识谱,但是声音一级棒!”

    吧台前坐在我身边的一个女人向塞斯喊:“你们有什么酒?”

    “红葡萄酒,白葡萄酒,还有桃红葡萄酒。”他说,“你想要什么?”

    她说要白的,于是他往玻璃酒杯里倒上了一些白葡萄酒。

    他转向我:“不过真正赚钱的是唱广告歌。我只要录一卷带子,一张CD,很快我就会榜上有名了——和那些明星排在一起。你明白吗?不用工作,大把大把的钞票!”

    “听起来不错。”我的声音里没什么热情。

    “你不感兴趣?”

    “不,听起来不错,真的,”我努力加入一些热情,“不错的计划。”近几年来我和塞斯对于如何耍滑头,如何尽力少干活儿有过不少交流。他爱听我的故事:我如何在怀亚特电信游手好闲,如何在网上看政治幽默讽刺网站“洋葱”,或是逛“烦透了工作.com”、“我爱咸肉.com”或“烂透了的公司.com”。我特别喜欢那些有“老板键”的网站,当经理从你身边走过,只要一点这个键,所有你正在看的有趣玩意儿都会消失,而把你本来在打的Excel表格之类的没劲儿的东西放到屏幕上。我们都对自己的偷懒行为感到自豪。这正是塞斯之所以会喜欢当律师助手的原因——因为这让他成了边缘人,几乎不受任何人管治,可以愤世嫉俗,对职场漠不关心。

    我起身去小解,回来的时候从自动售货机里买了一包骆驼牌香烟。

    “又开始沾这鬼东西了?”塞斯发现我正在撕香烟盒上的塑料纸。

    “是啊是啊。”我的语调告诉他别管我。

    “等你去哪儿都要坐着轮椅、背着氧气罐的时候,可别来找我。”他从冰箱里抽出一只冰镇马提尼酒杯,往里头倒了一些苦艾酒。“看着。”他把杯子里的苦艾酒从肩头向后泼,再往杯里加入一些庞培蓝钻特级琴酒,“这才是一杯完美的马提尼。”

    塞斯走过去在账单上记下“马提尼一杯”,然后把酒放在客人面前。我喝下一大口苏格兰威士忌,享受着喉咙里的火热感觉。现在酒精真的开始起作用了,我感觉吧椅有点儿不稳。我就像口袋里有些钞票的矿工那样拼命喝酒。诺拉·索莫斯,查德·皮尔逊以及其他所有的人都开始变得模糊,逐渐缩小,变成了没有恶意的滑稽卡通形象。没错,我的第一天是过得很糟糕,那又有什么稀奇的?每个人开始新工作的第一天都会觉得有那么点儿不得其所。我很棒,我必须牢牢记住这点。如果我不够棒,怀亚特决不会挑我来完成他的任务。如果他和他的顾问朱迪丝不认为我能成功的话,很显然不会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他们本可以炒了我,把我扔给法律,让我自生自灭。那样的话,我早就在马里恩的囚床上了。

    酒精的刺激使得一阵令人愉快的强大自信从我心里油然升起,我变得与自大狂只有一线之差。我就是被投放到纳粹德国的伞兵,身上只带着应急口粮和短波收音机,协约国的胜利完全指望我了,我简直是西方文明社会的惟一希望。

    “今天我在市区看到艾里奥特·克罗斯了。”塞斯说。

    我不解地看着他。

    “艾里奥特·克罗斯?记得吗?艾里奥特·入立舒?”

    我的反应速度变慢了,我想了几秒钟,然后大笑起来。我已经好多年没听到艾里奥特·克罗斯的名字了。

    “他是某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专攻……环境法的,是吗?”我笑得说不出话来,喷出一口威士忌。

    “你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忘了他长什么样,那你记得他的‘裤子’吗?”

    这就是我喜欢和塞斯在一起的原因:我们用莫尔斯代码交谈,知道彼此代码所代表的意思,以及其中所有的笑话。我们共同的经历让我们拥有了一种密语,就像婴儿时期的双胞胎的交流方式。高中的一个夏天,一家高级网球俱乐部举行了一次大型的国际网球比赛,塞斯就在那儿做地面维护。他让我们偷偷地溜进去看比赛。由于观众很多,于是他们租来了一些移动公厕设备,是叫方便屋(-O-Sans)还是叫约翰上班中(Johe Job)来着,总之都是些好玩儿的名字,记不清是哪个了。那些厕所看上去就像大型旧冰箱,第二天还是第三天就全满了,移动公厕公司的人懒得来清理,因此它们臭气熏天。

    那个叫艾里奥特·克罗斯的预科生,我和塞斯都很讨厌他,部分原因是他骗走了塞斯的女朋友,也因为他看不起我们这些工人阶级的孩子。他出现在赛场,穿着阴阳怪气的网球衫和白色的粗布长裤,挽着塞斯的前女友。他犯了个错误——进了方便屋去方便。正在清扫垃圾的塞斯看到了,冲我邪恶地一笑。他跑到移动厕所前,用捡垃圾的工具的木柄穿过门上的插销,让我和我们一个叫弗莱士·弗莱厄蒂的朋友,一起推得厕所前后摇摆。你能听到艾里奥特在里面大喊“喂!喂!这是他妈的怎么回事”,也能听到厕所里秽物泼溅的声音。最后我们把它完全推到了,艾里奥特也困在里面,我都不敢想像那个可怜的家伙在什么里头漂浮。塞斯丢了工作,但是他坚持说丢得值——就为了能看看艾里奥特·克罗斯穿着他那不再洁白的网球衫、一身大便干呕着跑出来,他都愿意掏大钱。

    回想起艾里奥特·克罗斯歪歪趔趔地从移动厕所走出来,把溅上了大便的眼镜戴上他那张满是大便的脸的情形,我大笑得失去了平衡,四脚朝天地摔在了地上。我就那样躺了几秒钟,根本站不起来。大家都挤到我跟前,许多巨大的脑袋凑在我上方,问我有没有事。我显然是喝醉了,看到的一切都好像蒙了一层东西。不知为何,我脑子里突然闪过我爸和安托因·雷昂纳德的样子,我突然觉得极其可笑,大笑得停不下来。

    我感觉有人抓住了我的肩膀,又有人抓住了我的肘部。塞斯和另一个家伙把我扶出了酒吧。似乎所有的人都在看着我。

    “对不起,哥们儿,”我觉得一阵尴尬,“多谢。我的车就在这儿。”

    “你没开车来,兄弟。”

    “车就在这儿。”我无力地坚持。

    “那不是你的车,那是辆奥迪还是什么的。”

    “那就是我的,”我一边坚决地说,一边用力地点头强调,“奥迪A6,我想是的。”

    “你的Bondo车呢?”

    我摇摇头:“我换了新车。”

    “兄弟,这份新工作,他们给你的薪水比以前多很多?”

    “嗯,”我回答,然后吐字不清地补充说,“也不是太多。”

    塞斯吹口哨拦下一辆出租车,和另一个家伙一起把我推进车里。“你记得你住哪儿吗?”塞斯问。

    “得了,”我说,“当然记得啦。”

    “路上要来杯咖啡醒醒酒吗?”

    “不,”我说,“我要睡觉。明天要上班。”

    塞斯大笑起来。“我一点都不羡慕你,哥们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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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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