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了警察局后他们叫我取下鞋带,又叫我把口袋里的东西全部掏出放在桌上,以防我私藏任何可以用来自杀、或逃走、或攻击警察的物品。
坐在书桌后面的警官有双毛茸茸的手臂,而且他喜欢咬指甲,他的指甲都被他咬出血来。
以下是我口袋里的东西:
一、一把有十三种配件的瑞士行军刀,其中包括一个电线剥皮器和一把锯刀,还有一支牙签和小镊子。
二、一段绳子。
三、一块这种形状的木头益智拼图。
四、三小粒我的宠物鼠托比吃的饲料。
五、一英镑又四十七便士(包括一枚一英镑的铜板、一枚二十便士的铜板、两枚十便士的铜板、一枚五便士的铜板,以及一枚二便士的铜板)。
六、一枚红色的回纹针。
七、一把我家前门的钥匙。
我手上还戴着表,他们要我也把它交出放在桌上,但我说我必须戴着手表,因为我需要知道准确的时间。当他们企图从我手上拿走手表时,我开始尖叫,所以他们让我留下它。
他们问我有没有家人,我说有。他们问我家里还有谁。我说有父亲,但母亲去世了。我说还有泰利叔叔,不过他住在桑德兰,他是父亲的弟弟。我还有祖父母,但其中有三位已经过世了,柏顿外婆住在疗养院内,因为她有老年痴呆症,她以为我是某个电视明星。
然后他们问我父亲的电话号码。
我告诉他们他有两个电话号码,一个是家里,一个是移动电话,我把两个都告诉他们。
警察局内的牢房盖得不错,它几乎是个完美的立方体,二米长、二米宽、二米高,可以容纳大约八立方米的空气。它有个小窗,窗上装有铁条,窗子的正对面有一扇铁门,门上靠近地板的地方有一个瘦长型的小活动门,目的是要传递餐盘。同样门上较高的地方也有另一扇小活动门,供警察观察里面的人犯有没有逃走或自杀。房间里面还有一张铺着软垫的长凳。
我心里暗忖,假如我是故事中的人物,我该如何逃出去。我想恐怕很难,因为我只剩身上穿的这套衣服,脚上的鞋子也没有鞋带了。
我决定最上策就是等待一个大晴天,然后利用我的眼镜在阳光底下聚焦,使我身上的衣服着火,等他们发现烟雾把我救出来时,我再伺机逃走。假如他们没有发现,我可以在衣服上撒泡尿,将火熄灭。
我心想,不知席太太有没有对警察说是我杀了威灵顿。我又想,一旦警察发现她说谎,她一定会被送进监狱,因为诬赖别人就是犯了诽谤罪。
我发现人很矛盾。
关于这点,有两个主要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人可以不用开口说话便表达许多意见。雪伦说假如你挑起一边眉毛,它可以代表许多不同的意思。它可以是“我想和你上床”,同时也可以是“我觉得你刚刚说的那句话很驴”。
雪伦还说,假如你闭上嘴巴,然后从鼻孔大力呼气,那表示你松了一口气,或者你觉得无聊,或者你很生气,完全看你从鼻孔喷出的气多少、多快,以及你做这个动作时嘴巴的形状而定。此外还要看你当时的坐姿,之前所说的话,以及其它好几百种不同的意义,复杂到令人无法在几秒钟之内弄明白。
第二个原因是,人常常用隐喻的方式说话。以下便是几个隐喻的例子。
我笑到袜子都脱落了。
他是她眼中的苹果。
他们的碗橱有一具骷髅。
我们今天过得像猪一样。
那只狗像石头一样不动。
隐喻(metaphor)的意思是以另外一种方式来诠释某一件事,这个字来自希腊字μετα(就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意思),以及另一个希腊字φερειν(就是携带、搬运的意思),也就是用一个看似毫无关连的字来形容某件事,这表示“隐喻”这个字本身就有暗喻的意思。
我倒认为它应该被称为谎言,因为“猪”和“一天”毫不相干,一般人也不会把骷髅放在家中的碗橱。而且当我试着在脑中用画面来表现这个句子时,我也感到非常困惑,因为想象某个人眼中的苹果和很喜欢某个人完全搭不上关系,而且容易让人忘了这个人说这句话的真正用意。
我的名字也是个隐喻。它的意思是“搬运基督”(carrying C),这个字源自于希腊字χριστοζ(就是耶稣基督的意思),以及φερειν。它最早是赐给圣克里斯多弗的名字,因为他背着耶稣基督过河。
这又让人联想到,他在背着耶稣基督过河之前已经有了这个名字。但事实上他并没有任何称号,因为这只是圣经启示录中的一个故事,换句话说它也是个谎言。
母亲常说这表示克里斯多弗是个好名字,因为它是一个劝人向善和乐于助人的故事,但我不希望我的名字代表一个向善和乐于助人的故事,我希望我的名字能真正代表我自己。
父亲抵达警局时是凌晨一点十二分,我一直等到凌晨一点二十八分才见到他,但我知道他到了,因为我听到他的声音。
他大声说:“我要见我儿子。”又说:“为什么把他关起来?”以及:“我当然生气。”
接着我听到一名警察叫他冷静,然后就好一阵子没有声音了。
到了凌晨一点二十八分,警察打开牢房的门,告诉我有人来看我。
我走出牢房。父亲站在走廊上,他高举他的右手,五指张开成扇状。我高举我的左手,也五指张开成扇状,我们手指对手指互相碰了一下。我们这样做的原因是,父亲有时想拥抱我,可是我又不喜欢拥抱人,所以我们便用这个手势来代替,这表示他爱我。
然后警察叫我们跟着他从走廊进入另一个房间,房间内有一张桌子和三张椅子,他叫我们在桌子的一头坐下,他自己坐在另一头,桌上有一台录音机,我问他我是不是要接受讯问,他要录下讯问的内容。
他说:“我想没有这个必要。”
他是个警探,我看得出来,因为他没有穿制服。他的鼻孔内有很多毛,看上去仿佛有两只很小的老鼠躲在他的鼻孔里。{2}他说:“我和你父亲谈过了,他说你不是蓄意要打警察。”
我没说话,因为这不是一个问句。
他说:“你是蓄意打警察的吗?”
我说:“是的。”
他蹙着眉头说:“可是你不是故意要伤害警察的吧?”
我想了一下,说:“不,我不是故意要伤害警察,我只是不喜欢他碰我。”
接着他说:“你知道打警察是不对的,是吗?”
我说:“我知道。”
他沉默了几秒,然后问道:“你杀了那只狗吗,克里斯多弗?”
我说:“我没有杀那只狗。”
他说:“你知道对警察说谎是不对的,假如你对警察说谎,可是会惹来大麻烦的,你知道吗?”
我说:“我知道。”
他说:“那,你知道谁杀了那只狗吗?”
我说:“不知道。”
他说:“你说的是实话吗?”
我说:“是的,我一向说实话。”
他说:“好,我要记你一次警告。”
我问:“你要把它写在一张纸上像证书那样,给我保管吗?”
他回答:“不,警告表示我们要将你的行为留下一个记录,说你打警察,但那是个意外,你不是有意要伤害警察。”
我说:“可是它不是个意外。”
这时父亲说:“克里斯多弗,拜托。”
警察闭上嘴巴,从鼻孔大声呼出一口气后说:“假如你再惹麻烦,我们会调阅这项记录,看到你被记了一次警告,我们就会更认真处理你的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说我明白。
然后他说我们可以回去了。说着,他站起来,把门打开,我们经过走廊,回到柜台,我领回我的瑞士行军刀和我的一小段绳子,还有我的木头益智拼图、三粒托比的饲料、我的一英镑又四十七便士、回纹针,以及我的前门钥匙,这些东西都放在一个小塑料袋内。我们坐上父亲的车,他的车就停在警察局外面,然后我们就开车回家了。
31 {2}这不是个隐喻,这是个明喻,意思是它真的看上去仿佛有两只很小的老鼠躲在他的鼻孔内,假如你在脑海里想象一个人的鼻孔里躲着两只很小的老鼠,你就会知道那个警探的长相了。明喻不是谎言,除非它是个不高明的明喻。
我不说谎。母亲常说这是因为我很乖,但这不是因为我很乖,这是因为我没办法说谎。
母亲的个子小小的,身上的味道很香。她有时会穿一件粉红色的羊毛衣,前面有一条拉链开到底,毛衣的左边有个小小的卷标,上面写着“柏哥斯”(Berghaus)。
说谎就是根本没有发生的事你却说它发生了。但每一件事情都只发生在某一特定时间与某一特定地点,其它无限多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在那个时间与那个地点。假如我想到某件不曾发生的事,我就会开始联想所有其它不曾发生的事情。
打个比方,我今天的早餐是即食燕麦片和一杯热的奶昔,可是假如我说我吃的是雀巢早餐麦片和一杯茶{3},我就会开始想到可可和柠檬汁、麦片粥和Dr. Peppe,又会想到我在埃及没有吃早餐,房间里没有犀牛,父亲没有穿潜水衣等等,事实上我连写到这里都会开始胆战心惊,就如同我站在一栋非常高的建筑楼顶,脚下有成千上万的房屋、汽车和行人,我的脑袋想的尽是这些东西,这时我就会开始害怕我会忘了乖乖站好,手扶着栏杆,害怕我会掉下去摔死。
这是我不喜欢纯小说的另一个原因,因为它们总是瞎编一些事实上不曾发生的事,这些谎言让我胆战心惊。
这也是为什么我这里所写的都是事实。
{3}事实上我不可能吃雀巢早餐麦片和喝茶,因为它们都是棕色的。
回家的路上天上有云,所以我看不见银河。
我说:“对不起。”因为父亲不得不进警察局,这是一件坏事。
他说:“不要紧。”
我说:“我没有杀那只狗。”
他说:“我知道。”
然后他又说:“克里斯多弗,你一定不可以去惹麻烦,好吗?”
我说:“我不知道我会惹麻烦,我喜欢威灵顿,我是去和它打招呼的,但我不知道有人把它杀了。”
父亲说:“反正尽量不要去管别人的闲事。”
我想了一下,说:“我要查出谁杀了威灵顿。”
父亲说:“你听到我刚才说的话了吗,克里斯多弗?”
我说:“听到了,我听到了你刚才说的话,可是如果有人被杀了,你一定要找出是谁干的,这样才能将他们绳之以法。”
他说:“那只是一条狗,克里斯多弗,一条该死的狗。”
我回答:“我认为狗也很重要。”
他说:“算了吧。”
我说:“不知道警察会不会查出谁杀了它,并且惩罚这个人。”
父亲听了,拳头往方向盘上重重一捶,车身立刻扭了一下,微微超越马路中央的虚线。他大声说:“我叫你算了吧,看在老天份上。”
我看得出他生气了,因为他的声音很大,我不想惹他生气,所以我一路上都没再开口说话。
当我们从前门进入屋内后,我直接走到厨房,拿了一根胡萝卜准备喂托比吃,然后我上楼,关上我的房门,我把托比放出来,给它胡萝卜。接着我打开计算机,玩了七十六次扫地雷的游戏,并且在一百零二秒之内便晋级到最高级,比起我的最高纪录九十九秒只慢了三秒。
凌晨两点零七分,我决定先喝一杯橘子汁后再刷牙睡觉,于是我下楼到厨房,父亲坐在沙发看电视上的撞球节目,一面啜饮威士忌。泪水从他眼中流出。
我问他:“你在为威灵顿伤心吗?”
他注视我良久,沉重地从鼻子吸气,然后他说:“是的,克里斯多弗,可以这么说,你也可以这么说。”
我决定不去打扰他,因为当我伤心时,我也希望别人不要来打扰我,所以我不再多说,我只是走到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橘子汁,带到我房间。
41母亲在两年前过世。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没有人来帮我开门,于是我从厨房后面的花盆底下取出藏在那里的钥匙,自己开门进屋,继续做我未完成的雪曼坦克车模型。
一个半小时后父亲下班回来。他开了一家公司,和一个叫罗利的人一起做暖气保养与锅炉维修的工作,罗利是他的员工。父亲敲了我的房门后开门进来,问我有没有看到母亲。
我说我没看见,他便下楼去打电话。我没听见他在电话中说了什么。
不久他又来我房间,说他要出去一下,又说他没把握会出去多久。他说假如我需要任何东西,可以打他的移动电话通知他。
结果他出去了两个半小时。他回来后我才下楼。我发现他坐在厨房,瞪着窗外后院边的池塘,还有铸铁围篱和曼斯德街上的教堂尖塔。教堂是诺曼底式建筑,外观像一座城堡。
父亲说:“你恐怕会有好一阵子见不到你母亲了。”
他说这句话时没有看我,两眼还是一直望着窗外。
通常人家和你说话时眼睛都会看着你,我知道他们都看得出我心里在想什么,但我看不出他们在想什么,就像在间谍片中有透视镜的房间一样。不过父亲跟我说话时不看着我,感觉还蛮好。
我说:“为什么?”
他等了好久才说:“你母亲住院了。”
“我们能去探望她吗?”我问,因为我喜欢医院,我喜欢那些制服和机器。
父亲说:“不能。”
我说:“为什么不能?”
他说:“她需要休息,她需要一个人安静休息。”
我问:“她住的是精神病院吗?”
父亲说:“不是,那是普通医院,她有病……心脏病。她有毛病……心病。”
我说:“那我们要送食物去给她。”因为我知道医院的食物都不怎么好吃。学校的大卫为了走路方便,曾经住院动手术拉长他的小腿肌肉。他就很讨厌医院的伙食,所以他的母亲每天都送三餐去给他。
父亲隔了好久才说:“明天你上学后我会送去,我会把它交给医生,他们自然会转交给你妈,好吗?”
我说:“可是你又不会煮。”
父亲抹着脸说:“克里斯多弗,我会从玛莎百货买一些现成的食物送去,她喜欢那里的食物。”
我说我想做一张慰问卡给她,因为有人住院就要送慰问卡。
父亲说他会在第二天送去。
43第二天上午上学途中,我们一连遇到四辆红车,这表示这一天是吉日,所以我决定不要为威灵顿的事伤心。
学校的心理医生贾先生有一次问我,为什么一连遇到四部红车是吉日,一连遇到三部红车是中吉日,一连遇到五部红车是上吉日。又为什么一连遇到四部黄车是凶日,只要遇上这种日子,我就不和任何人说话,独自一个人默默的看书,不吃午餐,也不冒险。他说我是个非常合逻辑的人,所以他很惊讶我会有这种想法,因为这是非常不合逻辑的行为。
我说我喜欢事情有条有理,而使事情有条有理的办法就是要合乎逻辑,尤其是假如那些事和数目字和一场争论有关。不过,还有其它方法让事情变得有条不紊,这就是我要区分吉日和凶日的原因。我说,有些上班的人早上从家里出门,看见阳光普照,他们就会感到快乐,或者看到下雨就会让他们感到悲伤,然而惟一的差别是天气,以及他们上的是那种不管他们的心情好坏都和天气无关的班。
我说,父亲每天早上起床之后,一定先穿裤子再穿袜子,这是不合逻辑的,但他每天都这样,因为他也喜欢做事有条有理。还有,每当他上楼时,他总是一次跨两级,而且总是从右脚开始。
贾先生说,我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
我说我不聪明,我只是注意到一些小细节而已,那不算聪明,那只是善于观察。聪明是你要能看出事情的真相,利用证据来发现新东西。就像宇宙的扩张,或杀人凶手一样。或者,假如你看到某人的名字,你便将每一个字母从一到二十六按顺序编排(a=1,b=2等等),然后你用心算把这些数目加起来,结果就会得到一个质数,譬如:耶稣基督(Jesus C)(151)或苏比狗(Scooby Dog)(113),或夏洛克?福尔摩斯(Sor atson)(167)。
贾先生问我,把事情安排得有条有理是不是会让我比较有安全感,我说是。
然后他问我是不是不喜欢改变。我说举例来说,假如我成为航天员,我就不在乎改变了。除了变成女孩或死掉以外,成为航天员是你所能想到的最大的改变。
他问我是不是想当航天员,我说是。
他说当航天员的必备条件是很苛刻的。我说我知道。你必须先成为空军军官,必须接受许多命令,还要有杀人的心理准备,可是我不能接受命令,而且我也没有当飞行员必备的2.0/2.0视力,但是我说,你还是可以有不可能实现的希望。
学校的同学法兰西有个哥哥叫泰立,他说我只能在超级市场当一个收推车的工人,或在动物收容所清理驴便便,又说他们不会让一个疯子驾驶数十亿英镑的太空火箭。我把这件事告诉父亲,他说泰立只不过是在嫉妒我比他聪明,我不应该介意这件事,因为我们又不是在竞争。不过泰立是个笨蛋,就像拉丁文说的“quoa erat demonstrandum”,意思是“总有一天可以证明”。
我和法兰西不一样,我不是个“疯子”。就算我不能当上航天员,将来我也会上大学去研究数学或物理,或者数学兼物理(那是一种联合高等学校),因为我喜欢数学和物理,而且我的成绩很好。但是泰立不能上大学,父亲说泰立将来说不定会老死在监狱。
泰立的手臂上有一个心形的刺青,中央插着一把刀。
不过这是所谓的离题太远,现在我要言归正传,回到吉日这个话题。
由于这一天是吉日,我决定调查谁杀了威灵顿,因为吉日是规划方案与拟订计划的日子。
我把这件事告诉雪伦,她说:“我们本来就计划今天写故事,何不写出你发现威灵顿遇害和你去警察局的经过。”
所以我才会开始写这篇故事。
雪伦说她会帮我改拼字和文法和标点符号。
47两个星期之后,母亲死了。
我没有去医院看她,但父亲从玛莎百货买了许多食物送去,他说她看起来还不错,而且好像在慢慢恢复。她说她很爱很爱我,而且把我送给她的慰问卡搁在床边。父亲说她非常喜欢。
卡片的正面有好几辆汽车,就像这样。